药易购(300937):特定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3-012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成都博源新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川海特航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博源天鸿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特定股东成都博源新航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博源新航”)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海特航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海特航空”)、成都博源天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博源天鸿”),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其中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2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2%),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 公司近日收到特定股东成都博源新航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海特航空、成都博源天鸿出具的《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成都博源新航及一致行动人四川海特航空、成都博源天鸿在公司《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进行股份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单位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成都博源新航及一致行动人四川海特航空、成都博源天鸿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成都博源新航及一致行动人四川海特航空、成都博源天鸿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成都博源新航及一致行动人四川海特航空、成都博源天鸿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成都博源新航及一致行动人四川海特航空、成都博源天鸿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成都博源新航及一致行动人四川海特航空、成都博源天鸿出具的《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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