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688150):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2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君联成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成业”)持有公司股份由21,234,294股变更为18,303,950股,持股比例由5.28%变更为4.55%、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慧诚”)持有公司股份由16,922,464股变更为14,568,700股,持股比例由4.20%变更为3.62%。 君联成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君联慧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38,156,758股变更为32,872,650股,持股比例由9.48%变更为8.17%。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君联成业、君联慧诚发来的《关于对持有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君联成业的普通合伙人北京君联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君联资本(深圳)管理有限公司与君联慧诚的普通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均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君联慧诚持有君联成业70.09%的合伙份额,两者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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