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002169):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12752 债 券 简称:18智光0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副董事长芮冬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截至2023年4月13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芮冬阳先生未减持股份。 2、后续减持计划:芮冬阳先生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40,5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6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9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公司副董事长芮冬阳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40,5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6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 2023年1月16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芮冬阳先生提交的《股票减持计划届满告暨后续减持计划知函》,获悉芮冬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芮冬阳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减持计划。 一、股东所持股份情况
二、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公司转增股份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040,56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0.3860%;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及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说明 1、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承诺: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承诺履行情况 严格遵守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智光电气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芮冬阳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届满告暨后续减持计划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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