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青木股份(301110):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4月15日 02:18:15 中财网

原标题:青木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21
2023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吕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克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吴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2年除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外,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第十一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章节中,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6,666,667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10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四节公司治理.................................................................................................................................4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3
第六节重要事项.................................................................................................................................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3
.................................................................................................................12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22
第十节财务报告.................................................................................................................................12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斌先生签署的2022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吕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克亚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佳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斌、卢彬
允能合伙广州市允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培合伙广州市允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杰合伙广州市允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嘉合伙广州市允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允尚合伙珠海市允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穗晖合伙广州市穗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陌仟合伙广州市陌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源美生物广州源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会员运营企业通过发展会员,提供差别化的服务和精准的营 销,提高顾客忠诚度,长期增加企业利润
OMSOrderManagementSystem,是物流管理系统的一 部分,通过对客户下达的订单进行管理及跟踪,动 态掌握订单的进展和完成情况,提升物流过程中的 作业效率,从而节省运作时间和作业成本,提高物 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WMSWarehouseManagementSystem,是一个用于管理 仓库或者物流配送中心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对仓库 内的各类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引导和控制,从而 对货物的存储与移动及作业人员绩效进行管理
BIBusinessIntelligence,商业智能分析系统。
CRM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 理系统。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青木股份股票代码301110
公司的中文名称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青木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QINGMUDIGITAL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QINGMU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吕斌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32号001单元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031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2009年8月5日至2010年9月5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222号 广州宏尚居家居装饰博览中心小坪村128号1幢108房;2010年9月6日至2012年5月 27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中区8楼811房; 2012年5月28日至2015年12月6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 大院第5栋二层;2015年12月7日至2017年8月10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 珠区敦和路189号大院第3栋自编903-905房;2017年8月11日至今,公司的注册地址 为: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32号001单元。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32号001单元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031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qingmutec.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克亚邱正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 32号001单元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 32号001单元
电话020-80929898020-80929898
传真020-80929898020-8092989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 考网、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32号001单元证券事 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李联、苏醒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林悦、王贤2022年3月11日至2025 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元)846,627,097.45879,526,064.93-3.74%648,701,98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65,236,171.61147,721,314.96-55.84%123,671,29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53,264,849.03145,258,467.27-63.33%122,836,010.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101,930,143.7471,195,571.0243.17%48,331,997.13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1.04382.9544-64.67%2.473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1.04382.9544-64.67%2.47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5.67%41.77%-36.10%54.98%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资产总额(元)1,602,923,828.15598,676,681.30167.74%376,114,77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元)1,405,406,767.66428,167,418.80228.24%279,193,326.71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74,023,997.73214,048,036.44186,163,164.14272,391,899.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6,028,447.3216,170,045.305,517,024.9727,520,654.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0,194,209.2914,635,648.055,029,042.9923,405,948.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2,635,276.5179,925,015.8723,203,226.2311,437,178.1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2,667.91-3,254.70-5,651.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5,330,929.612,739,804.481,019,002.72主要系政府补助的用 工性质补贴及上市奖 励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63,395.5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8,022,637.03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收 益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127,740.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8,968.41-38,782.94-255,154.4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38,605.47177,971.71153,284.76主要系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2,001,955.55389,101.95115,027.41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38,271.1023,788.9124,568.77 
合计11,971,322.582,462,847.69835,281.2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子商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业自律组织包括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是本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有:(1)制定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
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2)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3)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组织和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谈判、磋商和交流;推动电子商务的国际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主要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
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等。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2018年8月31日,《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法律正式出台,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进入权责明晰、有法可依的历史新阶段;各级政府贯彻指导
思想,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取得新成效,电子商务示
范基地、示范企业、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1)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颁布文号颁布年份主要内容
《关于推进线上线下 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 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 见》国办发 〔2015〕72号2015年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对推动实体店转型,促进商业模 式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国 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 展和转型升级,提出以下意见: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创新; 激发实体商业发展活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政策措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 七号)2018年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 更和消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政府 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 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
   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 促进商业消费的意 见》国办发 〔2019〕42号2019年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 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 合,形成更多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电商平 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 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 模式。
《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 八十四号)2021年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立法目标,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 突出问题,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了数据安全风 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 度,并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这是我国首 部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立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 九十一号)2021年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 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其中具体内容 是指法律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力信 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 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
(2)产业政策

政策颁布部门颁布 年份内容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 发展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家发展改革 委办公厅等9 个部门2016年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政策环境。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 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电子 商务服务。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电子商务“十三五” 发展规划》商务部、中央 网信办、发展 改革委2016年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取得的成果,分析了“十 三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了电子商 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电子商 务发展的五大主要任务、17项专项行动和六条保障措施。 确立了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40万亿元、网络零售总额 10万亿元和相关从业者5000万人三个发展指标。
《关于促进移动互联 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 见》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 公厅2017年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网上丝绸之路国际合作,促 进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发展跨境移动电子 商务。在第五代移动通信(5G)、下一代互联网、物联 网、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重要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 制定和交流合作。支持移动互联网企业走出去,鼓励通过 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移动互联网应用、产品、服 务海外推广力度,构建完善跨境产业链体系,不断拓展海 外发展空间。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 部2009年(2017 年修订)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 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 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 理。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 受国家法律保护。
《关于做好电子商务 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 见》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2018年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做好电 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
《2019年国务院政府 工作报告》国务院2019年提出: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 展,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支持电商和 快递发展;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
《关于深入推进电子 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 发展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办公 厅、国家邮政 局办公室2020年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确保协同发展重 点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地生效,重点突破:着力解决电商配 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推动快递车辆便利通行,加强 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
《电子商务信息公示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商务部2020年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公示有关信息或信息的链接标 识;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公示绿色包装的应用信息以及第 三方信用评价的信息,支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企业责任、 平台责任、公益事业等内容的公示。
《“十四五”电子商务 发展规划》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2021年明确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确立了202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46万亿元、网络零售总额 17万亿元和相关从业者7000万人三个发展指标。
《关于加快贯通县乡 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 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 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国家 邮政局等八部 门2022年提出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县域快递物流 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升 公共寄递物流服务能力等目标。
(3)电商平台规则及监管制度 电子商务依赖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展,第三方平台出于规范管理需要,对品牌商和服务商在平台上的行 为制定了一系列平台规则及监管制度,主要包括:《天猫规则》、《天猫服务协议》、《天猫运营服务商平台管理 规范》、《品牌号商家管理规范》、《营销活动规则》、《京东开放平台总则》、《京东开放平台店铺资质管理规 范》、《京东开放平台营销活动规则》等。 3、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增长的强劲势头,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行业的规制监管。2021年,商务部、中央 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 目标,确立了202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46万亿元、网络零售总额17万亿元和相关从业者7000万人三个发展指标。 2022年,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 作的通知》,提出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县域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 示范区,提升公共寄递物流服务能力,争取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 村有服务等工作目标。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 体系更加健全,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双向流通渠道更加畅通。从产业政策来看,仍然是大力促进电 子商务的发展。 (二)行业发展概况 1、电子商务行业 (1)网络普及度提升、网民结构变化为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庞大的用户基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通信技术迭代,我国网民数量不断增长,城乡网络普及率大幅提升,网民基数持续扩 大。根据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较2021年 12月增长3,549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5.6%,。 图:2018-2022年中国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单位:万人)CNNIC 数据来源: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 截至2022年12月,20-29岁、30-39岁、40-4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14.2%、19.6%和16.7%;50岁及以上网民 群体占比由2021年12月的26.8%提升至30.8%,互联网进一步向中老年群体渗透。 图:网民年龄结构数据来源: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 随着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程度的提升,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每年稳定增长。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 络购物用户规模达8.45亿,较2021年12月增长319万,占网民整体的79.2%。 图:2018-2022年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及使用率(单位:万人)数据来源: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
5G
伴随着 技术、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直播用户快速发展,占比逐年提高,电商直播用户也在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51亿,较2021年12月增长4,728万,占网民整体的70.3%。

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5.15亿,较2021年12月增长5,105万,占网民整体的48.2%。

图:2018-2022年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及使用率(单位:万人)数据来源: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 (2)网络购物成为重要消费渠道,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在零售端不断驱动消费格局的重建,用户网络购物的消费习惯已形成。近年来,中国电 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稳居全球网络零售市场首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 43.8万亿元,同比增长3.5%。 图:2018-2022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单位:万亿元)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2 13.8 5.3% 12
年,全年网上零售额 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 。全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6.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

图:2018-2022年中国网上零售交易规模(单位:万亿元)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商品品类看,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网络零售额排名前三,分别占实物商品网22.94% 15.23% 10.43%
络零售额的 、 和 。

(3)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彰显活力
商务部重点监测电商平台累计直播场次超1.2亿场,累计观看超1.1万亿人次,直播商品超9,500万个,活跃110
主播近 万人。即时零售渗透的行业和品类持续扩大,覆盖更多应用场景,加速万物到家。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子商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全球知名品牌提供一站式综合电商服务。公司以成为“数据和技术驱动的零售服务专家”为愿景,通过洞察零售市场变化,利用数据和技术赋能,为品牌商提供单项或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助力品牌提升中
国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屡次获得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的服务商殊荣,是首家同时拥有天
猫六星资质和天猫国际紫星资质的服务商。公司2022年被评为“天猫六星服务商”(天猫平台最高级别)、2022年天猫国际金星服务商、2022阿里妈妈「全域六星合作伙伴」、“2022年财年天猫国际最佳新品牌孵化拍档”。

公司曾获得“天猫服饰-品牌营销综合型服务商”、“天猫消费者运营优秀推荐服务商”、“京东数坊进阶能力认证”等资质认证;获得“2017年度最佳天猫合作伙伴”、“品牌营销金服奖”等奖项;公司代运营店铺被京东授予“2018年最佳销售合作奖”、“2019最佳经营店铺奖”等奖项。除了电商平台的认可,公司也收获了来自国家及政府行业机构的肯定,被商务部评为“2017-2018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电商销售服务、品牌数字营销、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营服务三大板块,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电商代运营服务、渠道分销、电商渠道零售、品牌数字营销、技术解决方案、消费者运营服务等。

公司拥有众多国内外优质客户,包括Skechers、ECCO、EmporioArmani、APM、Samsonite、FION、Toteme、ACNEStudios、ThomBrowne、Lacoste、ZaraHome、GrowGorgeous、飞利浦新安怡、宇津、VitalEssentials、Nulo、OpenFarm、TikiPets等知名品牌,公司合作品牌涵盖大服饰(服装、箱包、鞋履、配饰等)、母婴、美妆、宠物食品等产品类目,在大服饰领域优势明显。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基本情况
1.电商销售服务
电商销售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指公司为品牌商提供单环节、多环节甚至全链路的电子商务运营和销售服务。公司综合评估品牌商的行业竞争力、销售趋势、品牌资产基础等因素,协助品牌商制定电商渠道的商品策略、
渠道策略、营销策略,规划品牌在电商渠道的生意发展计划,并组织团队提供运营和销售服务,帮助品牌提升品牌
力、商品力、销售力。电商销售服务包含电商代运营、渠道分销、电商渠道零售三种业务模式:(1)电商代运营
电商代运营指公司为品牌商在天猫、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上的官方旗舰店提供综合运营服务,具体包括品牌定位、商品规划、人群及流量运营、视觉设计、整合营销、客户服务及管理、仓储物流、技术支持等服务,品牌
商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上述服务中的单环节、多环节或全链路服务,该类服务模式下,店铺所有权归属品牌商,公
司无需向品牌商采购商品,不承担库存风险。公司利润来源为服务收入和成本之间的差额。公司收入主要为服务费
收入和仓储物流收入,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包括固定服务费、固定服务费+变动服务费、变动服务费三种,其中固定服务费的定价主要根据公司对运营店铺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定,变动服务费的定价通常根据实际销售金额乘
以约定的服务佣金率计算确定。公司成本主要包括为提供代运营服务发生的人力成本和仓储物流成本。

电商代运营的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①品牌定位及竞争策略制定
公司根据品牌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结合对品牌自身发展阶段、优劣势的研判,洞察品牌的特点和定位,据此制定品牌阶段性的目标和配套的竞争策略,如产品策略、营销推广策略、市场拓展策略等。公司在日常
运营中,根据以上策略制定品牌的短周期销售计划并落实执行,推动品牌销售目标的有效达成。

②商品规划与执行
公司服务的品牌主要聚焦在大服饰行业,大服饰行业具备典型的商品驱动特征,要求品牌商深入市场,精准把握商品销售趋势,挖掘商品的销售机会并整合供应链。公司凭借敏锐的市场嗅觉和高效的数据分析能力,为品牌商
提供商品规划和运营建议,以适应快速多变的在线销售环境,助力品牌商设计并生产符合消费者喜好的商品,提高
品牌的商品竞争力,进而提升销售业绩。公司梳理品牌的不同商品线,挖掘商品特色和关联性,识别商品现有定位;之后通过商品销售信息、市场前瞻性行业研究、竞品属性和市场反馈,识别消费者偏好,判断市场需求,输出
商品企划,快速反馈给供应链;新品发布后,公司分析商品销售情况和消费者反馈,复盘商品开发策略。

③人群及流量运营
伴随电商行业逐步发展到成熟阶段,电商平台的流量红利见顶,如何吸引现有电商用户并提高销售转化率成为品牌商关注重点。公司通过洞察品牌消费者特征及流量渠道的变化,明确品牌目标人群,规划流量获取的媒介及渠
道,通过电商平台提供的直通车、钻石展位、品销宝、淘宝客、京选展位、京东快车等推广工具进行站内广告投放,提升品牌的流量获取效率。公司协助品牌商策划并执行电商平台内的引流活动,吸引消费者观看和购买。公司
电商代运营服务店铺主要集中在天猫和京东平台,市场推广和引流活动也集中于上述平台,主流电商平台拥有海量
用户和流量,公司借助平台提供的推广工具进行引流和推广,但具体的市场推广和引流活动支出是由品牌方承担,
公司不承担相关费用支出。

④视觉设计
公司在服务品牌初期,对品牌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明确品牌定位和视觉风格,输出整体视觉策略,通过品牌包装、店铺形象、互动直播等视觉传达方式塑造并传播品牌形象,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商品图片/视频拍摄,宣传短视频制作,店铺首页、活动页、详情页、投放素材设计等。为了更好地提供视觉设计服务,公司设立了自有摄影
中心,同时有多个合作外部基地用于外景或者外部棚拍。公司协助品牌商梳理电商视觉规范,并在符合规范要求的
基础上结合公司运营经验,帮助品牌进行各种页面的制作,以提升运营效率。具体来说,公司负责店铺的视觉设计,包括商品及店铺图片、店铺首页设计、二级页面及商品详情页面设计等,以及根据品牌方要求为上架产品拍摄
和编辑图片、完成文字描述和价格、库存和分类设置及其他信息设置。

⑤整合营销
公司为品牌商提供站内外营销策划及推广服务。公司通过店铺整体设计、品牌宣传片播放、商品陈列等方式直观展现品牌形象,吸引消费者点击和关注,扩大品牌影响力;通过定期举办聚划算等促销活动,以首页展示、精准
推送、低价团购等方式,促进消费者购买;通过微淘、品牌号、淘宝直播等品牌内容渠道开展内容营销,整合品牌
的明星资源、新品资源、产品设计灵感、优质买家分享等素材,创造传播内容,吸引消费者观看及点击,形成品牌
与消费者间良好的互动和粘性。

在大型活动阶段,如“双十一”、“双十二”、“618”等电商购物促销节点,公司也会提供营销策划方案,协助品牌商整合各类营销资源,支持和配合营销活动的执行,推动品牌营销资源更好地与电商销售结合。该环节中,公司主要通过平台内推广工具的使用,结合部分站外投放,全方面提高品牌、产品曝光量、提高店铺访问量及
访问转化率,提升店铺整体运营效率,促进消费者购买。

⑥客户服务及管理
公司在广州和桂林分别设置了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线上客户的销售和服务接待工作。客户服务分为售前、售中、售后环节,售前环节接待线上客户的商品咨询,促进销售达成,售中环节接待已经下单客户的物流或订单咨询,售后环节主要接待购买后的用户在退换货方面的咨询,妥善解决问题,提升客户满意度。客户服务包含会员招
募、日常互动及客户营销等环节。公司通过不同周期的营销策略及招募策略吸引粉丝和会员,日常与会员进行高质
量的互动,向会员传递品牌动态、商品活动等信息,在特别的营销节点,公司组织针对性的营销活动回馈,促进会
员粉丝的加入、购买和回流。良好的服务态度、丰富的会员活动和及时的响应速度有利于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强
化消费者购买意愿,促进销售达成。

⑦仓储物流
公司目前的仓库设于杭州市和湖州市,为品牌商提供全国范围内的电商仓储物流服务。公司拥有全渠道IT订单管理能力,通过OMS、WMS系统跟踪销售情况和实时库存,提供匹配精细化运营的仓储管理服务和及时高效的物流配送服务。公司根据订单详情匹配发货计划,自动选取成本及配送时间最优的配送供应商,全程跟进付款、接货、物流跟踪、质检入库、产品上架、出库、签收、收款、退货等流程,实现商品效期管理、库龄管理和商品仓内
库位管理。

公司负责执行商品的仓储和配送,接收商品并进行检查和验收,保证符合要求的储存条件及备货数量,负责发量足以支持日常销售,根据销售情况向品牌方提出供货建议,并及时处理消费者针对购买产品向店铺提出的售后服
务和退换货要求。

⑧技术支持服务
公司自研OMS系统、青木啄木鸟系统、青木小白系统、商品自动化上架系统、图片处理系统、智能化BI支持系统等IT系统,通过智能化运营衔接不同业务环节,助力品牌实现信息化解决方案,提升店铺运营效率,降低店铺运营成本。

⑨电商直播服务
公司拥有数十个电商直播间,以及完整的主播、场控、运营、短视频团队,可在抖音和天猫平台为品牌提供一站式电商直播服务。公司通过前期仔细分析品牌定位和人群特征,配合品牌商打造符合品牌调性的直播间,选择符
合品牌形象的主播人员,构建品牌直播业务策略。公司根据平台及店铺节奏,制定阶段性直播运营方案,以及每场
直播的脚本规划和直播间玩法,通过专业主播,配合场控和运营人员进行落地执行。公司以场、周、月等为单位进
行业务复盘,数据分析,不断优化直播方案,更新直播脚本,促进业务良性增长。

(2)渠道分销
渠道分销指公司基于品牌商或其代理商分销授权,向其采购商品后,分销给唯品会、京东自营等第三方B2C电商平台或其他分销卖家。下游为B2C电商平台时,公司通常需提供整合营销、店铺运营、客服支持等服务。对于其他分销卖家,公司仅向其分销商品,不提供运营支持服务。该类业务模式下,公司向品牌商或其代理商采购商
品,承担库存风险。公司盈利模式为商品购销差价并扣减销售物流费后的差额。

(3)电商渠道零售
电商渠道零售指公司基于品牌商或其代理商的授权,向其采购商品后,通过公司自有店铺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公司拥有线上店铺所有权并提供与电商销售相关的全部服务。该类业务模式下,公司需要承担采购商品的库存
风险,需要根据品牌定位制定并执行详细的销售计划。公司盈利模式为商品购销差价并扣减销售物流费后的差额。

2、品牌数字营销
品牌数字营销指公司为品牌商提供品牌传播策划及执行服务。公司根据品牌商诉求,提供单项或整合的品牌数字营销服务,如大型营销活动策划及执行、自媒体运营、直播、社交平台推广等,以加强消费者触达,提升品牌曝
光度和影响力,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和好感。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与项目服务采购成本、人力成本的差额,构
成品牌数字营销业务的盈利来源。

公司基于平台数据和前瞻性行业报告分析市场偏好,根据品牌销售记录洞察消费者特征,构建详细的用户画像;同时结合品牌特性与消费者行为习惯,输出横跨线上线下传播平台的整合营销方案,并提供传播内容创作、渠
道投放、线下营销活动实施等服务,助力品牌价值提升。公司品牌数字营销业务覆盖站内各类营销IP(超级品牌日,超级品类日,天猫欢聚日等)、各类平台营销频道(小黑盒,有好货,微淘等)和站内外社交媒体平台(小红
书、微博、微信、抖音等)。品牌数字营销具体服务项目包括:
①品牌营销传播策划
公司基于品牌的市场环境、消费者特征、品牌定位、营销目标、预算约束等基础条件,对传播内容、创意设计、活动机制、媒介渠道、资源分配进行统一规划,协助品牌制定针对新品上线、营销活动或日常传播等场景的品
牌营销传播策略,包含传播的品牌精神、产品载体、目标人群、传播渠道、传播创意、传播方式等。

②传播内容创作
为更好的塑造品牌形象,传播品牌价值,公司会根据品牌营销或商品发布需求,配合营销活动形式和传播渠道,制作各类宣传素材和营销互动工具,包括品牌/产品宣传视频、H5活动传播素材、AR互动工具等。公司凭借专业能力,对品牌在不同渠道呈现的形象进行统一的设计,以保证整体素材质量,更好地向消费者传递品牌信息和品
牌价值。

③大型营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近年来,电商平台纷纷推出营销IP活动,如天猫平台的超级品牌日、超级品类日、妙想日等,京东平台的超承接品牌商各类营销IP活动的专项营销策划和执行,提供各类营销IP活动的创意方案设计,协助品牌商整合其内部营销资源,提供平台PK、活动组织实施、媒体投放等营销服务。

④新媒体投放
公司通过自媒体平台、直播平台、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开展品牌数字营销服务。公司为品牌商提供微信公众号、微博品牌号、小红书品牌号等自媒体账号运营服务,通过输出高质量的创意及内容,增加与消费者的日常互动,强化品牌形象的有效输出。公司与达人主播合作,提供店铺自播服务及达人直播服务,扩大品牌的消费者认知
度。公司对接优质博主,在电商平台的内容渠道和社交媒体渠道进行推广,投放渠道包括有好货、头条清单、小红
书、抖音、微博、微信、B站等。

3、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营服务
品牌零售的数字化能力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业务在线化的实现,品牌商聚焦线上电商渠道的建设和数字媒体的应用,以提升商品线上销售的规模和效率。第二阶段是对数据驱动的业务智能化的探索,随着电商流量
增长瓶颈凸显,品牌商越加重视对品牌核心数据资产进行收集汇总、深度分析和运营,以期不断提升电商甚至线下
销售各环节的效率,洞察品牌生意成长的潜在机会。

公司紧跟行业的数字化浪潮,结合新技术的应用重构传统的业务模式,技术赋能品牌商数字化转型,进而实现销售增长。第一阶段,公司为品牌商提供支持电商销售的解决方案,通过研发建设和持续完善专业的电商自动化运
营系统,确保品牌商各项线上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和顺利推进,提高运营效率和效果;第二阶段,公司创新开拓消费
者运营服务业务,利用自主研发消费者数据中台“数据磨坊CRM”及第三方工具,协助品牌商归集、整理、分析及应用消费者数据,以实现更精细化的消费者洞察,实现全链路的会员营销及运营管理,从而实现消费者数据资产对
品牌长期价值最大化。

技术解决方案业务,若客户需求为标准化需求,则标准化的IT系统即可满足,公司在相关系统完成销售安装调试后一次性确认收入;若客户需求为个性需求,公司需要根据客户需求,在标准化IT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开发定制,定制化系统在定制开发期内按照进度收款并确认收入。成本主要包括软件开发相关的人力成本和外包成
本,收入和成本之间的差额为盈利来源。

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向客户收取的各项服务费为收入的主要来源,成本主要是提供消费者运营服务的人力成本和短信采购成本,收入与成本的差额是盈利来源。

(三)公司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包括电商代运营、渠道分销、电商渠道零售、品牌数字营销和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营,其盈利模式如下表所示:

业务模式收入构成成本构成盈利模式
电商代运营服务费收入和仓储物 流收入人力成本和仓储物流成 本向品牌商收取代运营服务费 扣除人力等成本
渠道分销商品分销收入商品采购成本商品购销差价
电商渠道零售商品分销收入商品采购成本商品购销差价
品牌数字营销服务费收入项目服务采购成本及人 力成本收取的服务费与项目服务采 购成本、人力成本的差额。
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 营服务费收入项目服务采购成本及人 力成本收取的服务费与项目服务采 购成本、人力成本的差额。
1、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1)电商销售服务收入确认原则:
电商代运营模式:公司在每月销售完成后按照与品牌商(客户)约定的固定金额和/或按照各电商平台实际回款金额(即销售收款金额扣除退货款金额)扣除约定费用后的一定比例计算确认月度运营服务费收入。

渠道分销模式:公司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别分别确认收入:对非买断式平台客户(主要为唯品会、京东)在平台客户对外销售后,公司于期末根据经双方确认的当期对外销售清单确认收入;对其他客户(主要为天猫、淘宝、京
收货后,公司根据分销商签收记录确认分销收入;但在少部分情况下,公司的分销商委托公司直接将产品发送至其
指定的下游终端消费者(以下称为一件代发业务),在该情形下,公司已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因此由实际
收到产品的分销商下游终端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公司根据终端消费者的签收记录确认分销收入。

电商渠道零售模式:消费者(客户)在电商平台上购买公司的商品并确认收货后,公司电商平台账户会自动收到货款,并生成收款记录,公司每月末根据电商平台对账单显示的收款金额确认收入。

2
()品牌数字营销业务:对收取固定服务费的品牌数字营销业务,公司根据每月应收取的服务费按月确认收入;对其他品牌数字营销,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并提交活动方案,于相关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
认后确认收入。

(3)技术解决方案业务:若客户需求为标准化需求,则标准化的IT系统即可满足,公司在相关系统完成销售安装调试后一次性确认收入。若客户需求为个性需求,公司需要根据客户需求,在标准化IT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开发定制,定制化系统在定制开发期内按照进度收款并确认收入。

(4)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对收取固定服务费的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公司根据每月应收取的服务费按月确认收入;对其他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并提交活动方案,于相关服务完成
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2、成本确认具体方法
(1)电商销售服务成本确认具体方法:
电商代运营模式:按月归集所运营品牌店铺人工成本以及服务过程中的仓储物流成本。其中,专岗人员人工成本直接归集到品牌店铺运营成本中,对于少部分负责多个品牌店铺运营管理的项目经理人员人工成本,根据其工时
占比在各个品牌店铺成本之间进行分摊;仓储物流成本仅归集和核算根据合同约定需由公司提供仓储物流服务的代
运营客户所发生的相关成本,其中仓储成本,每月由仓储物流专员根据不同品牌所使用的仓储面积、所耗用的劳动
用工等情况归集和分摊到不同的品牌,经品牌项目人员确认后,由仓储会计再次审核录入成本进行成本结转;物流
服务成本为公司向第三方物流快递公司采购物流服务发生的成本,直接按所服务的品牌归集到相应的成本项目。

渠道分销及电商渠道零售模式:商品成本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结转;销售(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物流快递费直接计入所销售商品的成本。

此外,当公司满足供应商返利条件且返利金额足以可靠计量时,公司会根据与品牌方约定的返利条款冲减该品牌对应的存货成本及营业成本。

(2)品牌数字营销业务:品牌数字营销业务的成本由项目服务成本及人工成本所组成,其中项目服务成本主要包括采购广告、网络流量、明星推广等。对该等成本,公司按项目进行归集。公司有专门的部门及人员负责品牌
数字营销业务的开展,各项目的人工成本按员工实际投入工时的比例进行分摊。

(3)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按月归集专门从事技术解决方案的员工人工成本,此外按项目归集技术服务费等其他成本,待相关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同时一并结转上述成本。

(4)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并定期与客户核对实际使用短信数量,据此确认短信服务费收入,相应的短信服务成本按与收入配比的原则同步进行结转;公司有专门的部门及人员负责消费者运营服务
业务的开展,各项目的人工成本按员工实际投入工时的比例进行分摊;技术服务费按项目进行归集核算,待相关服
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同时一并结转上述成本。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子商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四)报告期内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元)

业务模式2022年 2021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电商代运营服务395,906,107.6346.76%426,980,913.2448.55%-7.28%
 196,756,780.0523.24%206,170,492.9023.44%-4.57%
电商渠道零售158,763,648.5018.75%146,172,987.5516.62%8.61%
品牌数字营销38,849,137.974.59%45,628,486.315.19%-14.86%
技术解决方案及 消费者运营服务56,351,423.306.66%54,573,184.936.20%3.26%
合计846,627,097.45100.00%879,526,064.93100%-3.74%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合计数同比减少3.74%,主要受代运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影响,代运营业务收入下降主要是受2022年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导致物流发货受阻、客户下单受到影响,引起电商销售业绩下滑和服务费收入相应减少。

2、报告期公司在收入占比10%以上平台的具体经营情况(元)

平台名称销售模式2022年 2021年 收入增减比例
  收入占收入比收入占收入比 
天猫电商代运营313,035,740.3536.97%351,091,754.1039.92%-10.84%
天猫电商渠道零售147,366,526.8617.41%124,897,795.9314.20%17.99%
合计 846,627,097.45 879,526,064.93  
(五)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对于电商代运营服务和电商渠道零售业务,公司为确保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上述模式下产生的大量订单,以及对相关的细分业务如商品上下架、仓储物流、客户关系和财务进行有效管理,公司自行研发了订单管理软
件(青木OMS系统)、商品数据管理系统(青木小白系统)、客户管理系统(数据磨坊系统)、智能投放系统(青木啄木鸟系统),使用了仓库管理软件(巨沃WMS系统)及财务管理系统(用友ERP财务系统)等业务及财务相关软件,并完成了内外部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的对接。对于渠道分销业务全过程中,公司不参与对终端消费者的销售与
物流环节。公司信息系统不直接对接渠道方的数据接口,无法获取任何终端消费者的数据(包括账号ID、订单明细、寄送地址、手机号码等)。

报告期内,针对上述业务系统,公司设置并执行了以下关键控制:

项目关键控制涉及系统
应用控制青木小白系统自动校验产品商品货号是否重复、必填项是否完 整填写,且系统拒绝保存未通过上述校验的商品信息;青木小白系统
 OMS系统通过接口从电商平台录入订单时,生成唯一订单 号,且系统禁止用户通过操作界面对订单号进行修改。青木OMS系统
 OMS系统通过接口从电商平台录入订单时,姓名、收货人手 机号码、收货地址等重要字段为必填字段,必填信息录入不完 整的订单系统拒绝处理。对平台加密的订单,则需要保证平台 需要给出加密后的地址信息。青木OMS系统
 OMS系统录入订单后,订单金额、数量等关键信息无法在系 统中进行人工修改。青木OMS系统
 WMS系统无法对OMS系统里的订单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巨沃WMS系统
 WMS系统收到订单后,会自动对订单中的商品库存进行锁 定。巨沃WMS系统
 WMS系统在仓库人员进行订单打包时,若配货单据与实际商 品、数量不符,会提示错误,并自动拒绝该商品完成系统打包 流程。巨沃WMS系统
 WMS系统中的销售订单对应的发货快递单号由系统自动拉 取,无法人工录入。巨沃WMS系统
   
接口传输控制OMS系统自动校验通过数据接口从电商平台批量传输的订单 信息的完整性与有效性,包括订单号码是否重复、必填信息项 是否缺失等,校验失败时系统提示异常原因,并拒绝用户导入 检验失败的订单。电商平台/青木OMS系统
 OMS系统仅传递状态是审核通过的订单至WMS系统。青木OMS系统/巨沃WMS系统
 WMS系统自动将已发货的状态回传至青木OMS系统。青木OMS系统/巨沃WMS系统
 WMS系统开启了接口日志的功能,对WMS系统与OMS系统的 数据传输日志进行记录。青木OMS系统/巨沃WMS系统
 WMS系统通过接口自动获取订单对应的物流配送快递单号。巨沃WMS系统/第三方承运商
(六)信息安全与数据保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在日常工作中采取了相关控制措施以保证系统稳定和数据安全,以支持其日常经营。

根据《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了经广州市公安局备案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对公司的第三级青木CRM系统、OMS系统予以备案;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深圳市网安计算机安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青木CRM系统等级测评报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青木OMS系统等级测评报告》,并于2022年12月8日向广州市公安局提交该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取得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核发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QM21IS0413R1M)的确认证书,认证公司管理体系符合 GB/T22080-2016/ISO/IEC27001:2013《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取得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核发的《个人身份信息保护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QM22PIIP0001R0M),认证公司管理体系符合ISO/IEC29151:2017《个人身份信息保护实践指南》。

公司实施的系统运维管控措施包括:(1)使用工具实时监控服务器的运行状态,并及时跟进异常情况;(2)实行定期备份策略,及时跟进和解决数据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建立了《运维管理制度》,明确机房
管理规定;(4)公司在服务条款中明确规定了服务器供应商对于数据库的数据安全及灾难备份的职责与义务,且公司运维工程师负责与供应商对接,以确保供应商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

公司实施的数据与访问控制方面的管控措施包括:(1)制定了应用系统、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用户账号管理方法,确保账号及其权限的新增、修改、删除需经恰当审核,并由对应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2)建立了账号权限管理体系,确保不相容职责的人员、账号及权限分离;(3)设立了用户权限进行定期复核机制,确保风险事项得以及时被发现和解决;(4)制定了完善的数据库管理办法,从技术上和流程上降低发行人数据被非法篡改的风险;(5)公司开启了数据库的日志功能,记录数据库层面的操作行为,并由专人定期复核。

公司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管控措施还包括:(1)在与品牌客户建立合作时,签署《数据处理协议》等,获得品牌客户的委托或授权;(2)收集个人信息时,提示隐私政策并获得该等个人同意;(3)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并
开展相关培训;(4)采取加密措施;(5)与供应商签署数据处理协议并评估供应商的信息保护水平等等。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广泛且优质的品牌合作基础,互信且稳定的品牌合作关系
公司凭借优质的服务、良好的销售达成能力,不断扩大合作品牌数量和质量。目前,公司已与Skechers、ECCO、EmporioArmani、APM、Samsonite、FION、Toteme、ACNEStudios、ThomBrowne、Lacoste、ZaraHome、GrowGorgeous、飞利浦新安怡、宇津、VitalEssentials、Nulo、OpenFarm、TikiPets等知名品牌,公司合作品牌涵盖大服饰(服装、箱包、鞋履、配饰等)、母婴、美妆、宠物食品等产品类目,在大服饰领域优势明显。优
质稳定的品牌合作关系,是公司拓展新客户、拓宽新业务的良好背书基础,也是公司长期树立和积累的竞争门槛。

(二)完整全面的服务生态体系
公司在与品牌商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沉淀能力,积累行业经验和资源,获取持续、稳健发展的动力。公司现已打造完备的服务生态体系,横向联动天猫、京东、抖音等主流电商平台,纵向覆盖品牌数字营销、电商渠道销售、
仓储物流支持、电商技术支持、消费者运营、电商直播等环节,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全链路、全渠道的运营能力,以
满足各大品牌、尤其是国际品牌的全方位服务需求。

近年来,电商行业不断发展变化,天猫、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不断完善功能并更新营销模型,抖音等新兴平台开始布局电商业务并快速崛起。公司联动多个主流电商平台,快速应对不同平台的变化,并针对不同平台采用差异
化的运营模式。例如抖音平台以内容推荐为核心,进而促成消费转化,为此,公司设立子公司旺兔柏专注抖音运营,在传统店铺代运营的基础上,采取“号、店、投”一体化的运营策略,注重账号运营、内容创作和kol联动,充分发挥平台内容驱动的特色,吸引平台用户。

在传统电商代运营服务的基础上,公司深耕专业能力,拓展了品牌数字营销、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营服务等独立业务,不断延伸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在服务范围方面,公司从针对单渠道单店铺的店铺运营服务,拓展为提
供全渠道整合营销、线上线下技术解决方案、全域消费者运营服务;在服务行业方面,公司以大服饰行业为起点,
向母婴、美妆个护、宠物食品等行业横向发展;在服务深度方面,公司通过海量数据更好地分析消费者特征,实现
精细化的消费者触达和会员运营,为品牌销售创造新动能。

(三)全渠道数据驱动,精细化人群运营
公司深谙消费者数据对于电商行业的重要引导作用,获取多个电商平台数据并进行跨渠道数据打通。公司成立团队专门负责行业数据分析和店铺数据化诊断,与阿里数据团队合作,共同探索数据应用方案,创建并优化数据模
型,提高电商运营效率和效能。公司目前建立了支持数据化商品运营、数据化流量运营、全链路数字营销、数据化
人群运营、数据化客户管理的数据应用体系:
数据化商品运营:公司通过数据化商品企划为品牌商商品管理赋能。公司分析电商平台的浏览、搜索、点击、购买数据,识别市场偏好,发现销售机会,为品牌商提供品类机会点剖析、单品开发趋势分析、细分用户与商品匹
配、商品开发与营销规划等建议,协助品牌商打造爆款商品。

数据化流量运营:公司通过数据和技术赋能,获取高性价比的精准流量。公司通过识别消费者特征,实现“人、货、场匹配”的精细化投放,提高流量获取量和销售转化率。

全链路数字营销:公司对接各大营销平台,沉淀社交数据、媒介数据、店铺访问数据、销售数据,及时分析不同营销方式的市场反馈,选取最适宜的营销方案。

数据化人群运营:公司根据“认知(A)、兴趣(I)、购买(P)、忠诚(L)”消费者决策链路,通过数据洞察形成消费者画像,对不同阶段人群采取差异化的触达方式。

数据化客户管理:公司通过API对接方式快速实现与品牌的阿里店铺、京东店铺、微信商城、微信会员中心打通,提供跨渠道跨平台的会员及客户的运营管理解决方案。

(四)全渠道IT系统搭建,突出的技术能力
公司自建立之初,即确立了成为“数据和技术驱动的零售服务专家”的愿景,近年来,公司加强对数据和技术的研发,从一个专注于电商运营服务的服务商,向一个以数据和技术驱动的零售服务专家升级,通过构造全渠道IT系统,为品牌商提供更专业高效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自研多个IT系统,订单管理系统“青木OMS”提供覆盖订单履约全流程的商品管理服务,提高订单履约效能,并实现B2B和B2C一盘货管理,提供库存的周转效率;商品及美工系统“青木小白”实现店铺及商品页面制作和自动化发布管理,保证商品的上新效率和销售节奏;智能化数据分析系统“青木数据运营平台”汇总了电商运
营、管理等各类数据,提升数据统计分析效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数据磨坊”有助于实现精细化的消费者洞察、
营销和运营。青木啄木鸟智能化广告投放系统通过对接平台高级API接口实时获取海量平台广告竞价数据,并结合青木技术研发团队开发独有的广告优化算法,大幅提升品牌效果广告ROI,有效解决电商广告优化人才短缺的行业难题。同时构建了品牌私域运营产品,包括微商城、微信会员解决方案、企业微信对接方案、品牌CDP对接方案等,实现品牌私域流量和用户的高效管理。

品、外部授权产品,通过定制化开发和系统集成衔接各个业务环节,为品牌客户提供全渠道的、完整的、适应中国 市场的电商综合信息化解决方案。(五)专业化、高水平、国际化的复合人才储备
公司汇集来自国内外线上线下知名品牌、领先电商平台、4A广告公司和知名IT公司的核心成员,团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商业洞察能力。

公司营销团队主要成员来自4A广告公司奥美广告、盛世长城、蓝色光标以及阿里巴巴,深谙不同社交平台及电商内容渠道策略,为品牌提供品效合一的综合营销方案;代运营团队来自阿里巴巴、其他电商平台和国际服装品
牌公司,可以与品牌共创发展策略,保证消费者体验;公司具备高效、国际化的创意设计团队,严格把控品牌形象;公司具备专业的IT研发团队、解决方案团队、IT服务团队,保证技术解决方案和消费者运营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项目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元)846,627,097.45879,526,064.93-3.74%648,701,98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65,236,171.61147,721,314.96-55.84%123,671,29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53,264,849.03145,258,467.27-63.33%122,836,010.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101,930,143.7471,195,571.0243.17%48,331,997.13
 1.04382.9544-64.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4382.9544-64.67%2.47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7%41.77%-36.10%54.98%
资产总额(元)1,602,923,828.15598,676,681.30167.74%376,114,77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元)1,405,406,767.66428,167,418.80228.24%279,193,326.71
报告期受到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电商代运营业务收入下降7.28%,导致营业收入同比略降3.74%、净利润下降54.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55.84%,净利润下降比例高于收入下降比例,主要是由于电商代运营业务规模效应属性,运营收入减少的情况下,运营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大幅下降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3.17%,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力度加大导致应收账款余额降低以及应付账款中应付品牌营销推广费的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增长167.74%和228.24%,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增加和净利润带来的累积增长。

(2)主要经营措施回顾
1)电商代运营业务
①公司继续提升电商代运营业务的综合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对各个服务模块的持续投入,以提升自身竞争壁垒,借助大数据分析工具不断强化团队在商品规划、整合营销和流量运营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为客户的生意增长挖掘新
的增长点和生意机会。

②积极布局电商直播代运营业务。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电商直播代运营服务能力的提升,培养和引进中高层综合服务人才,建立满足客户需求的优质直播体系,培养主播服务人才和寻找优质主播合作渠道,优化和提升直播节奏
把控、内容创意,积极拓展更多电商直播代运营服务品牌,打造出公司在抖音电商、天猫直播等代运营业务的标杆
项目。

③积极拓展头部客户和增速较快的商品品类。继续保持公司在大服饰领域的优势地位和商业口碑,积极拓展大服饰领域的优质头部品牌,同时探索其他品类的潜在增长品牌,争取在大服饰领域之外打造出新的跨品类类目标杆
项目。

④人才团队培养和考核。一方面继续寻求从外部引入优秀业务骨干加入公司,另一方面加强对内部团队的培养,完善公司团队的梯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人效的考核,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借助内外部力量提升团队的整体管
理水平,提升运营效率。

2)渠道分销和电商渠道零售业务(品牌孵化业务)
品牌孵化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和方式不同,分为渠道分销和电商渠道零售两种)是公司2017年开始布局的新业务,不同于电商代运营业务以服务成熟品牌为主,品牌孵化业务主要服务品牌为海外新兴品牌,作为总代理全面
负责海外新兴品牌在中国区域的品牌推广和销售实现。品牌孵化业务服务品类不同于电商代运营业务的大服饰品类
为主,品牌孵化业务服务品类方向主要是大快消品类,如公司目前已经成功切入的宠物食品品类、母婴品类和大健
康品类。

①持续推进宠物食品品类。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重点推进北美新兴宠粮品牌Nulo、美国高端宠物食品品牌VitalEssentials、加拿大高端宠物食品品牌OpenFarm和美国宠物食品品牌TikiPets四个宠物食品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开拓,强化了在宠物食品品牌孵化领域的竞争优势和服务能力。

②继续提升公司在健康类目的运营能力和品牌拓展能力。在现有服务品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品牌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渠道建设,加大对合资品牌的开发和投入。公司2022年就西班牙品牌珂曼朵的中国业务的开展与品牌方Dermofarm共同出资成立了合资公司珂蔓朵香港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对合资公司的控股权。

③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的全渠道销售网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渠道分销网络,建立了覆盖线上和线下的分销体系,为孵化品牌全渠道销售实现了销售渠道布局,奠定了品牌孵化业务销售增长的渠道
基础。

3)技术解决方案和消费者运营服务
①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公司围绕构建电商零售综合解决方案,不断完善自身技术架构矩阵,升级迭代技术工具和产品。报告期内,继续投入对智能投放工具青木啄木鸟、青木订单管理系统青木OMS、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数据磨坊CRM的升级等,完成了多个自研项目的研发。

②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了消费者运营服务的团队架构,进一步提升了对客户的服务水平,2022年薪合作项目包括轩尼诗、嘉士伯、黛安芬、发发奇等知名消费品品牌。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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