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300612):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04月16日 17:02:37 中财网
原标题:宣亚国际: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3-010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宣亚国际”、“发行人”)股份40,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039,975股的25.20%)的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8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7月1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宣亚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四)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8月9日)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7月19日)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宣亚投资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宣亚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1、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兵、万丽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宣亚投资的股权,也不由宣亚投资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宣亚投资的股权。

控股股东宣亚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张秀兵、万丽莉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一职或数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秀兵、万丽莉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张秀兵、万丽莉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张秀兵、万丽莉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1)本方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方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方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进行。

(4)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如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减持。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6)本方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二)控股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1、离任相关承诺
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长、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具体内容如下:
2019年11月15日,张秀兵先生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万丽莉女士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上述辞职人员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管理。上述辞职人员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1年3月1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上述辞职人员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基于对宣亚国际内在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宣亚投资于2019年11月16日就所持有的宣亚国际股份的锁定期作如下延长承诺:自2019年12月3日至2021年6月2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宣亚投资持有的宣亚国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宣亚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同时,张秀兵先生、万丽莉女士作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在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届满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9月11日),将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通过宣亚投资间接持有的宣亚国际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亚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宣亚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宣亚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在本次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宣亚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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