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30138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光大同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光大同创 股票代码:30138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Bromake New Material Co., Ltd.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二零二三年四月 特别提示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3年 4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除含特别标注外,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6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16,663,217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9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3年 3月 3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05倍。 截至 2023年 3月 30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年扣非前/后 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安洁科技、飞荣达、恒铭达、智动力 2021年扣非前、扣非后市盈率均为异常值,因此均未纳入市盈率平均值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58.3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5.8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0.05倍,超出幅度为 19.23%,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9.65倍,超出幅度为 20.84%,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包括联想集团、立讯精密、歌尔股份、仁宝电脑、纬创资通、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0%、64.49%、67.54%和 68.59%,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联想集团为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对联想集团的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9.35%、39.70%、46.04%、47.30%,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 出于质量管控、技术要求、降低成本等因素考虑,该等客户执行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与准入制度并进行持续的跟踪考核。一般而言,公司通过严格认证成为上述大型消费电子产品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后,将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果公司与联想集团等重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发生变化,或该等客户自身经营陷入困境,或该客户发生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与该客户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近年来,在巨大的市场需求推动下,更多企业进入上述市场领域,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未来若竞争对手通过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等方式不断提高竞争力,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技术与产品开发质量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迭代速度加快,产品的创新、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动态并对技术和产品进行相应调整,则可能导致客户对公司认可度的降低,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扩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伴随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30,191.28万元、34,933.30万元、38,960.12万元和 41,233.9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8.84%、47.83%、36.87%和 35.79%。随着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尽管公司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并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或预计信用损失,但若短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则存在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3.10%、37.12%、33.19%和 31.91%。公司毛利率水平受下游消费电子终端及制造产业链的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客户结构、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工艺技术、汇率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功能性产品毛利率不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功能性产品为发行人重要收入来源之一,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32.10%、40.59%、41.09%和 41.68%,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功能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65.63%、47.59%、36.38%和 29.98%,毛利率水平不断下降且幅度相对较大。若未来该类产品受产品结构变化、下游终端产品需求波动、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其毛利率继续下降,则将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七)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6,402.75万元、83,127.42万元、 99,536.37万元和 49,946.02万元,2019年至 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 22.43%,增长情况良好。公司经营过程中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公司竞争优势等因素的变化均会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变化,则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成长性风险。 (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加。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研发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并补充流动资金,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如果公司受经济周期、投资规划、技术进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各项因素影响,净利润不能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则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因股本总额增加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九)因经济下行、外部形势变化导致业绩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应用于个人电脑领域的产品收入金额分别为35,652.29万元、50,332.46万元、62,983.64万元和 33,109.5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61%、61.47%和 64.38%和 67.59%,占比相对较高,个人电脑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2020年以来,居家办公及远程学习需求使得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增长幅度相对较大,公司应用于个人电脑领域的产品需求也相应所有增加。如果未来经济下行、行业变化导致消费者收入水平下降,则会导致消费者消费能力及消费意愿降低,将会对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产生影响,进而造成下游客户对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需求下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315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光大同创”,证券代码为“301387”。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16,663,21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年 4月 18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 4月 18日 (三)股票简称:光大同创 (四)股票代码:30138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76,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9,0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663,217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9,336,783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配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7.44%,即 1,412,894股,最终获配金额为 82,399,978.08元。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23,8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2%。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2020年、2021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9,445.53万元、12,369.03万元,均为正数,两年累计净利润金额为 21,814.56万元,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2.1.2第一款“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的相关要求。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700.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为汇科智选,持股比例为 37.52%。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马增龙为汇科智选及同创智选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发行前,马增龙通过汇科智选控制公司 37.52%表决权、通过同创智选控制公司 14.50%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52.02%表决权并担任公司之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2020年 10月,马增龙同张京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最近两年内马增龙合计控制公司 50%以上的表决权,一直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马增龙同张京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方按照《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合伙人、董事或股东的提案权和表决权等权利时,各方应事先协商一致;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以马增龙的意见为准。 马增龙先生,1977年 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2003年 9月至 2018年 4月,担任上海博琛包装材料厂总经理;2006年 8月至 2018年 9月,担任惠州市光大园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 3月至 2020年 10月,担任光大同创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 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京涛先生,1966年 3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3年 6月至 2018年 4月,担任北京海淀光大塑料制品厂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皓海嘉业精密钣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 1月至今,担任北京新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 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马增龙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5,7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1,900.00万股普通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注 2:发行人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注 3:发行人股东不存在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 20,368户,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得配售的股份数量为141.2894万股,限售期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7.44%,最终获配金额为 82,399,978.08元。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情形。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9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58.32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一)26.8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二)25.7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35.8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34.3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25.5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六)29.2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七)34.0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38.9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92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每股净资产按 2022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81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每股净资产按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8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41.289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44%。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43.7106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274.210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2.4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84.5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7.55%。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1,758.7106万股。 根据《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7,573.66068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3,517,5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9,224,606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52.4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362,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47.55%。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 0.0227895897%,有效申购倍数为 4,387.96843倍。 根据《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年 4月 10日(T+2日)结束。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412,894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44%,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为 7,880,470股,缴款认购的金额为 459,589,010.40元,放弃认购的数量为 482,030股,放弃认购的金额为 28,111,989.60元。网下投资者有效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为 9,224,606股,有效缴款认购的金额为 537,979,021.92元,没有无效认购。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482,030股,包销金额为28,111,989.60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比例为 2.54%。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8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36.2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4月 1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138号”《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 10,371.75万元。根据“中汇会验[2023]3138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36.25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20.00元(按 2022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20.74元(按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70元/股(按 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份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50元/股(按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份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会计师审计了光大同创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 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2]640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全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3]0266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查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审阅报告》全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全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1997号),2023年 3月 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2年度财务报告。本公司完整的《审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 2021年度和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二、2022年度主要经营及变化情况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及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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