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ETF基金 (159670): 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7:13:00 中财网
原标题:消费ETF基金 : 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联安消费50ETF(场内简称:消费ETF基金)
基金主代码15967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4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中证消 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2]2295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0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日期2023年4月1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13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219,694,069.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单位:元) 12,852.00
募集份额(单位: 份)有效认购份 额219,694,069.00
 利息结转的 份额12,852.00
 合计219,706,921.00
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 况认购的基金 份额(单位: 份 )0.00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 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 份额(单位: 份)0.00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23年4月14日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我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 我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0份;
② 我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③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和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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