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301062):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7:56:46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艾录: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合并持有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8,015,8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00%)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1,020,822股,占公司总股本 2.75%)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6,9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24%)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023,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年 10月 17日至 2023年 1月 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055,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0%,且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累计减持比例达到 2%的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证券、滁州东证)》: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3年 1月17日至 2023年 3月 2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065,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0%。截至 2023年3月 27日,累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2.03%,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895,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自 2022年 10月 17日至 2023年 4月 16日期间,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8,120,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2.0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 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 例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22.10.17- 2023.1.178.993,140,0000.78423
 大宗交易2023.3.278.56360,0000.08991
 合 计/8.953,500,0000.87414
上海东方证券 资本投资有限集中竞价交易2022.10.17- 2023.1.178.994,080,0001.01900
公司-滁州东 证瑞成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3.3.278.56540,0000.13487
 合 计/8.954,620,0001.15387
总 计8,120,0002.02801   
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机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2022年 10月 16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3年 4月 16日)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股份11,020,8222.752517,520,8221.87837
 其中:无 限售条件 股份11,020,8222.752517,520,8221.87837
 有 限售条件 股份    
上海东方证券 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滁州东 证瑞成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股份16,995,0004.2445912,375,0003.09072
 其中:无 限售条件 股份16,995,0004.2445912,375,0003.09072
 有 限售条件 股份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3、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相关承诺;
4、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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