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物产环能(603071):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5:17:43 中财网
原标题: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71 公司简称:物产环能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84,890,329.2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预计供派发现金红利446,363,553.6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02%。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物产环能60307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方超洪于巍朱磊倩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37号杭州市庆春路137号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电话0571-872313990571-872313990571-8723139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煤炭流通行业
1.1行业基本情况
煤炭流通是处于煤炭开采与煤炭消费之间的服务业务。煤炭流通企业采购上游煤炭生产企业或贸易商的煤炭,经过配煤、仓储、运输等多个环节将煤炭销售给下游电厂、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终端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商等客户。公司专业从事煤炭经营业务 70余年,国内煤炭流通市场也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统购统销”向市场化运作的变革和洗礼。在市场起伏变化中,公司在行业发展、格局变化、政策导向、市场信息的获取以及煤炭市场研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以各种形式沉淀在企业内部,助力公司发展成为现代化大型煤炭流通企业。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为新时代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除此之外,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与“煤”相关的政策文件,不断健全完善煤炭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体系,引导行业提高煤炭供给质量、推动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

1.2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国家发改委一系列密集政策的出台对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意义重大,构建了煤炭价格预期引导和调控监管的闭环机制,为相关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明确指引,是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政策保障。


名称颁布单位和时间主要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 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 303号)国家发改委, 2022年 2月提出了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并于 5 月 1日起正式实施
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 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 第四号)国家发改委, 2022年 4月明确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 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6号)2022年 4月,国 务院关税税则委 员会自 2022年 5月 1日至 2023年 3月 31日,对 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 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 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发 改运行〔2022〕559号)2022年 4月,国 家发改委等 6部 门对新建煤炭利用项目,应对照煤炭清洁高效利 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清洁高效 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 对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 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 等
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 履约工作方案(903号文件)2022年 10月, 国家发改委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有关事 项

2、热电联产行业
2.1 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使用煤、天然气和生物质等一次能源产生热量和电力的高效能源利用方式。同时,热电联产设施还可提供污泥处置、工业固废处置等资源综合利用服务,是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
根据国家规定,蒸汽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 10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区域涵盖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桐乡市、海盐县)和金华市(金义新区、浦江县)等地区,上述地区均出台了集中供热规划,确定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为该区域的集中供热热源点,业务布局形成了有效的区域壁垒,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是“双碳”目标的实现要坚持先立后破,传统能源的逐步退出需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在此背景下,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就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燃煤电厂能效和超低排放水平全球领先,以传统能源为主要原料的热电联产项目可通过热电协同、多能互补的业务模式构建多元综合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充分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周边工业用户提供清洁稳定的能源。随着“双碳”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热电联产技术的持续研发,热电联产行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2.2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构建绿色环保高效的能源体系是能源行业的主旋律,热电联产业务深度契合国家能源政策要求,具有较强的节能环保属性,对区域环境的改善具有显著作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

随着国内经济稳定增长,我国工业和居民采暖的热力需求不断上升,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稳步推进热电联产的发展。


名称颁布时间和单位主要内容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 工作方案2022年 1月,国务 院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 潜力,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 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 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 代煤炭供热(蒸汽)。
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 见2022年 3月,国家 能源局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煤电机组, 按需安排一定规模 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 纳的调节性电源,鼓励煤电企业向“发电+” 综合 能源服务型企业和多能互补企业转型。积极推进 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 “三改联动”。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 规划2022年 5月,国家 发展改革委推动生物能源与生物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开发生 物能源。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向热电联产 转型升级。开展新型生物质能技术研发与培育, 推动生物燃料与生物化工融合发展,建立生物质 燃烧掺混标准。
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 排综合工作方案2022年 8月,浙江 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机制,探索氢能冶炼 及非高炉冶炼、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低碳 技术应用。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 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 利用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发电、制热、供冷等再 利用改造。



3、新能源行业
3.1 行业基本情况
新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大力发展新能源不仅可以有效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逐步实现能源自足,同时也是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对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拉动有效投资、稳经济增长、扩就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新一轮能源革命和科技产业革命的主战场,是减排不减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支柱。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2022年 1-12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 2022年 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 25.6亿千瓦,同比增长 7.8%。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 3.7亿千瓦,同比增长 11.2%;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 3.9亿千瓦,同比增长 28.1%。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已突破 11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 3.6亿千瓦、抽水蓄能 0.4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突破 7亿千瓦。

3.2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2022年,国家新能源行业主要政策如下:
名称颁布时间和单位主要内容
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 点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2022 年 1月加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可再生能源 消纳责任权重等重点领域监管,确保政策执行不 跑偏、不走样。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支持新 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机制促进新能源消 纳。
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 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 施的意见(发改能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2022 年 2月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 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 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在农村地区优先
〔2022〕206号) 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 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 电量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 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2022 年 3月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 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 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 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2022 年 5月方案锚定到 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 达到 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 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 展规划国家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等九 部门,2022年 6 月到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 10亿吨标 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 18%左右;可再生 能源年发电量达到 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 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 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财政部、 商务部、国资委、 国家市场监督总 局,2022年 8月推动 TOPCon、HJT、IBC等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技 术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组件技术产业化,开展新 型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展智 能光伏试点示范和行业应用。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 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 资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2022 年 11月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 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流通业务、热电联产业务和新能源业务。

1、煤炭流通业务
公司煤炭流通业务上游是煤炭生产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企业,下游是电力、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煤炭消费企业,公司经营的煤炭流通业务处于煤炭产业链中端,通过运用规模化采购优势、专业化流通经验及信息化技术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煤炭流通服务。公司煤炭流通业务流程如下:
采购计划、预付
采购计划、预付

    煤炭生产 企业 
      
      
      
      
      
      
      
      
      
      
      
      
      
      
      
      
      
      
      
     装船港口
      
      
      
      
      
      
      
      
      
      
其他中转 站或运河 港口场地     
  港口场地/ 储配基地   
    卸船港口 
      
      
      
      
      
公司主要销售的煤炭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种类介绍以及用途
1动力煤用于发电厂和工业用户的燃烧过程以产生动力蒸汽和热量。与冶 金用煤相比,它的发热量通常较低,而挥发分的含量较高
2焦煤变质程度较高的烟煤;单独炼焦时,生成的胶质体热稳定性好, 所得的焦炭的块度大、裂纹少且强度高

2、热电联产业务
热电企业生产模式主要是通过燃烧煤炭、生物质和污泥焚烧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推动汽轮空压机组做功产出压缩空气,蒸汽和压缩空气通过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公司热电联产企业采用高效能的背压机组,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对外销售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同时提供污泥、生物质等一般固废处置服务。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种类介绍以及用途
1蒸汽热电厂生产的蒸汽及压缩空气直接向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户供应, 供用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压缩空气 
3热电厂生产电力大部分直接出售给国家电网公司,由当地国网公司 供应给终端电力用户;少部分为自备发电厂(秀舟热电)电力直接 供给周边相应企业
4污泥处置污泥处置的客户主要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企业污水处理站,因环保 要求这些企业污泥必须定点处置,同时公司稳定规范为其提供污泥
序号产品种类介绍以及用途
  处置服务,与其形成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3、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行业涵盖范围广、业态模式丰富,公司根据自身资源优势以及行业特征,积极开拓布局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相关业务。

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为用户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且以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储能是指通过介质或设备把能量存储起来,在需要时再释放的过程。全球储能技术主要有物理储能、化学储能、电磁储能和相变储能等类别。储能技术是未来能源体系转型的重要支撑,能有效规避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和不稳定性,解决能源供应和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对高质量支撑国家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在新能源行业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业务种类介绍以及用途
1分布式光伏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2储能业务投资、建设、运营熔盐储能及电化学储能项目,投资储能产业链相 关业务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0年
总资产11,464,506,934.4012,268,360,567.21-6.558,838,081,850.9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4,547,829,007.383,820,371,465.6519.041,779,952,398.73
营业收入55,199,824,639.5359,881,313,226.18-7.8230,064,154,081.57
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 入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1,062,226,792.521,010,161,438.185.15502,869,374.6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025,368,272.62981,063,763.124.52486,126,832.23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29,762,688.561,945,087,468.10-98.47403,126,435.63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25.3950.06减少24.67个 百分点31.24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1.902.21-14.031.10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1.902.21-14.031.10


(二)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2,489,013,931.6315,493,538,277.0314,327,780,374.2112,889,492,056.66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 润241,693,494.84260,260,814.27281,773,455.68278,499,027.73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 净利润237,759,096.69252,002,162.44276,932,204.63258,674,808.86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 额-1,958,186,547.591,764,364,254.14616,074,028.23-392,489,046.2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东情况
(一)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0,69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9,61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 增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0301,968,73854.12301,968,7380国有 法人
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029,261,1135.2400其他
杭州持泰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027,048,6304.8500其他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26,400,0004.7300国有 法人
杭州持鹏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012,005,0132.1500其他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 限公司09,150,4531.649,150,4530国有 法人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 团有限公司09,150,4531.649,150,4530国有 法人
杭州持鹤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09,125,1421.6400其他
杭州持欣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06,366,9561.1400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6,066,2906,066,2901.090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为物产国际、物产金属的控股股东, 三方为一致行动人;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鹤、杭州 持鹏和杭州持欣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普通合伙人均为 杭州环投,该等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二)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 552.0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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