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菲达环保(600526):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26 公司简称: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国内环保行业管理体制主要为国家宏观指导与协会自律管理下的市场竞争体制。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通过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目录》《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支撑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相关规划等,对行业整体进行宏观指导与调控。公司所属行业的规划管理部门为国家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国家及地方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承担产业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发展战略及规划的制定、项目审批等行政管理职能。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为本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承担宣传、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规,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协调与监督行业有序发展,以及维护行业内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业管理职能。此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为本行业的标准化组织,还承担了行业规范与行业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产品认证、技术评估、鉴定与推广,为企业提供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等一系列的行业服务职能(本公司为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电除尘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秘书处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通过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仍然突出,京津冀及周边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仍处于高位,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高发、频发。2021年 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从总体层面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意见》同时也提出了对大气、水环境、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指标。在消除重污染天气方面,《意见》提出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2022年 11月 1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打好包括重污染天气消除在内的三个标志性战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方案》提出,到 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公司所在的烟气治理行业,一方面受《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等政策的要求的影响,燃煤机组烟气治理市场规模缩小,传统火电行业烟气治理业务发展空间有限;另一方面,国家频频出台对非电行业的减排政策,钢铁、水泥、焦化、玻璃等行业正在迎来更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指标,市场空间持续释放。 我国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地区分布不均匀,许多城市都存在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洪水灾害、地表水污染、地下水位下降等使水资源的利用越来越困难。水环境污染问题,是制约我国水资源利用的首要问题,水资源的合理化、最大化利用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污水治理作为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鼓励类产业,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对水资源予以保护,并在水资源利用方面持续提出要求,不断推动污水治理行业的发展。 污水治理行业推行新版《水污染防治法》,2021年 6月多部委联合发布《“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2022年 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2023年多部委再次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多重政策驱动给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带来极大机遇,行业发展空间巨大,特别是第三方运维和 PPP治理将快速增长,千亿资源化市场空间加速释放;另外随着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不仅有大型国有企业,也有一批专业化民营企业抓住市场发展的机遇,积极开拓抢占市场。 固废处理行业随着我国对绿色、先进环保行业的日益重视和支持,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求持续旺盛,市场将延续增长态势,尤其是新《固废法》2020年 9月 1日起施行,拓展了固废管理的范围,有助于推动固废产业链细分领域市场空间加速释放。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气污染治理及国内环保水务相关业务,致力于提供燃煤电厂及钢铁、冶金、建材、造纸、化工等领域工业烟气的除尘、脱硫、脱硝、输灰、电气控制等环保大成套,并在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市政供水、污泥处理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先进技术与项目管理经验。 公司是国内燃煤电站烟气超低排放技术引领者,全球燃煤电站电除尘装备最大供应商。 公司大气污染治理业务采用“营销+设计+制造+服务”型经营模式,以销定产,在销售除尘、脱硫、脱硝、气力输送、垃圾焚烧等量体裁衣、单台设计、个性化环保装备的同时,也经营大型工业烟气治理环保岛大成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等。环保水务相关业务采用“投资+运维”的经营模式,主推区域一体化治理,业务覆盖城镇污水治理、工业废水处理、农村污水治理、市政供水、污泥处置、水环境检测、管网建设与维护、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季度数据差异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调整所致。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本期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4,283,839,603.46元、净利润161,210,405.0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604,435.19元。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上升14.72%,率58.52%,较年初下降9.69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798,116,008.86元所致。 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 62.95%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5月17日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于2022年5月18日上市。2022年8月,公司向2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64,221,401股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7.98亿元,以上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8月31日办理完毕,并于2022年9月1日上市。紫光环保成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新增污水处理及相关运营服务,形成“大气+水治理”双轮驱动的主业格局。有利于将公司打造为综合性的环保产业服务上市平台,有利于完善公司在环保产业的多领域布局,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统筹高效开展环保产业相关业务。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东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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