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600367):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8:23:10 中财网

原标题:红星发展: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代码:600367 证券简称:红星发展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1)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及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项目进度、投资成本和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实施风险。

本次 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募投项目,产品预测毛利率高于现有高纯硫酸锰产品毛利率,主要为工艺改进与规模效应带来的单位人工及单位材料等成本的下降等,尽管募投项目毛利率的测算依据较为合理、谨慎,但仍然存在因测算假设的实现不及预期导致募投项目毛利率无法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

(2)产能扩张后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对应产品的产能得到一定程度提高,如果相关产品的市场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则前述投资项目将带来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将对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3)标的公司业绩波动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包含支付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75%股权部分价款,红蝶新材料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红蝶新材料与公司同处于化工行业,同受宏观经济及政策、原材料供给、下游行业需求等多方面影响,红蝶新材料存在业绩波动的风险。

(4)宏观经济及行业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行业,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影响化工行业下游需求,进而影响公司和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同时,公司所属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如果行业出现周期性下行的情形,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所处的无机化工基础材料行业受下游需求的影响较大,并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变化,普通工业化产品技术门槛不高,行业竞争激烈;电子化学材料行业近年来受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影响,下游有效需求增加,但行业新增产能不断投入市场,行业竞争格局依然较为激烈。公司如不能持续保持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技术优势、生产规模优势、销售渠道优势以维护市场需求,可能存在技术、产品被竞争对手模仿与赶超,竞争优势逐步削弱的风险,使公司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带来的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5)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无机化工基础材料行业和电子化学材料行业,生产需要多种矿石、煤炭、液体二氧化碳、电力等原料和能源,原材料和能源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2022年以来,受政策监管趋严和市场供需关系紧张的影响,贵州区域矿山开工率普遍不足,且公司关联方重晶石矿山开采难度加大导致开采量不足且品质不稳定,公司生产所需的重晶石、煤炭等大宗原材料采购困难,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公司面临矿石、能源等原材料供应不足和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及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6)应收账款风险
近年来,随着化工行业周期重回上升通道,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及销售价格不断增加,应收账款金额持续上涨。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多在 1年以内,已按会计政策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受到整体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甚至无法收回,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存货风险
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金额较大,2022年 9月末公司存货金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24.70%,且增长速度较快。一方面,较大规模的存货对公司资金形成了一定占用,对公司的经营周转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若未来公司所处行业周期趋势发生变化,产品价格下跌,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存货跌价的风险。

(8)业绩波动风险
受宏观经济及政策、原材料供给、下游行业需求等多方面影响,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478.07万元、5,510.35万元、26,307.15万元和 22,044.52万元,存在一定的业绩波动。未来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发展、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和红蝶新材料经营情况的变化,公司存在业绩进一步波动的可能,将给公司带来业绩波动的风险。

(9)本次发行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能否获得相关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1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失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 2022年 10月 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 2022年 11月 18日召开的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相关机构于 2023年 2月 17日发布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有关制度规则,公司相应调整了本次发行的方案。2023年 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修订后的议案。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3、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含)特定对象。其中红星集团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数量的 35.83%(含本数)。除红星集团,其他发行对象为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红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红星集团将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股份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市场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红星集团将以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87,970,98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8,0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后,再最终确定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75%股权40,696.4326,000.00
2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20,114.492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72,810.9258,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7、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使得红星集团持有红星发展股份比例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持股比例,红星集团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的红星发展股份。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8、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75%股权”项目,不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为前提,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前即可单独实施。

1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详见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2、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发行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有关内容详见《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修订稿)》。公司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13、如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具体条款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披露。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8
释 义............................................................................................................................ 10
一、普通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概况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5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2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62
六、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 65
七、财务性投资情况 .............................................................................................. 7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8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背景及目的 ............................................. 82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84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85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8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9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9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89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90 第三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以及本次发行认购合同摘要 ....................................... 91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91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 9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96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览 .......................................................................... 9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可行性分析 ...................................................................... 96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 108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摘要 ........................................................................ 119
三、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 122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24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 12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26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2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28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 128 六、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128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30
一、市场与政策风险 ............................................................................................ 130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 130
三、财务相关风险 ................................................................................................ 13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33
五、其他风险 ........................................................................................................ 134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3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3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13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37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人声明 ............................................................ 138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39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40
七、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 141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红星发展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红星集团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资 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大足红蝶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
大龙锰业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铜梁锶业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
红星色素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天然色素有限公司
红星新晃公司红星(新晃)精细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松桃矿业贵州省松桃红星电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万山矿业万山鹏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容光矿业贵州容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红星化工厂青岛红星化工厂有限公司
红蝶实业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化工研究院青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东风化工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红星新能源青岛红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山海生物贵州红星山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自力实业青岛红星化工集团自力实业有限公司
红星电子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红蝶新材料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红星物流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伟股份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东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公司章程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本募集说明书《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 1-9月
“NC”系统全面预算管理平台
二、专业术语

EMD电解二氧化锰产品
锰系产品公司电池级高纯硫酸锰与电解二氧化锰等锰元素有关产 品的统称
重晶石钡元素的常见矿物,主要成分为硫酸钡
天青石锶元素的常见矿物,主要成分为硫酸锶
克劳斯法二氧化硫与硫化氢气体反应生成单质硫的工艺
大烟煤烟煤,属于能源用煤的一种
锅炉煤锅炉燃煤,属于能源用煤的一种
无烟煤与重晶石、天青石反应用煤,属于原料
辣椒红一种红色的色素,可用于食品添加剂
辣素辣椒素,是辣椒的活性成分
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制备的关键原材料,以镍盐、钴盐、锰盐为 原料
COD即化学需氧量,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一定的强氧化剂 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它是表示水中还原性物 质多少的一个指标
MBR+RO反渗透处理MBR即膜生物反应器,去除污水中难降解有机物;RO即 反渗透膜,可以去除污水中的可溶性物质
GWh吉瓦时,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 1GWh=1,000MWh=1,000,000kWh
PTC热敏电阻是一种传感器电阻,其电阻值随着温度的变化而改变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IZHOU RED STAR DEVELOPING CO.,LTD.
注册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
注册资本:29,323.66万元(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SH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时间:1999年 5月 2日
办公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
法定代表人:郭汉光
联系电话:0851-36780066
传真:0851-36780066
邮政编码:5612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站:http://www.hxfz.com.cn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无机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新型环保建筑墙体材料的生产、销售(化学危险品仅限于硝酸钡、氯化钡、硫磺、硫脲、硫化钠))。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293,236,600100.00%
合计293,236,600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293,236,600股,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类别持股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 量(股)
1青岛红星化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05,067,33635.83-
2黄玉清境内自然人3,717,2011.27-
3黄艾境内自然人1,420,8000.48-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信澳新 能源产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 产品等1,263,6230.43-
5余波境内自然人1,048,3000.36-
6太平资产-建设银 行-太平资产转债 1 号资管产品基金、理财 产品等999,2000.34-
7王荣华境内自然人982,0000.33-
8应路星境内自然人920,0760.31-
9应云庭境内自然人850,9100.29-
10黄忠全境内自然人668,0070.23-
合计116,937,45339.87-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要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红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05,067,336股股份,占公司 2022年 9月末总股本的 35.8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市国资委持有红星集团 100.0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红星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06456667X
成立日期1998年 6月 19日
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 8号
法定代表人郭汉光
注册资本45,315.4045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受托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资委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0200005118876H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15号英德隆大厦
负责人李蔚
类型机关法人
青岛市国资委为青岛市人民政府特设机构,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红星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红星发展主营业务中的钡锶盐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之“C2613无机盐制造”类别,公司的锰系产品属于“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二)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我国钡锶盐行业和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研究拟定整个行业的规划、行业法规以及经济技术政策,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业与信息化部负责主要负责组织研究及拟定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行业内主要自律组织包括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钡锶盐分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钡锶盐分会旨在作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为企业技术创新和高科技技术产业化的各种需求提供服务,及时反映会员企业的正当需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就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向政府部门提起建议,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协会标准,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协助政府组织制定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

2、行业的主要法规
近年来,为了促进无机盐和锰系产品生产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国家陆续发布多条法律法规。其中与无机盐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时间名称部门主要内容
2012年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 产措施:(一)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 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二) 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少的工艺和生 产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 的工艺和设备;(三)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
2012年 7月《危险化学品登记 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总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 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 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2013年 12月《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 设项目,应当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2015年 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 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 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 得开工建设
2015年 7月《无机化学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 和国生态环 境部规定了无机化学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监测和监督要求。无机化学工业企业 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 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
时间名称部门主要内容
   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2016年 12月《国土资源部关于 锂、锶、重晶石、 石灰岩、菱镁矿和 硼等矿产资源合理 开发利用“三率”最 低指标要求(试 行)》国土资源部确定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开采回采率、 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
2020年 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 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 的产生量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 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2021年 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的安全生产方 面的保障举措;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 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和要求; 生产经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 调查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应当承担的法律 责任等
上述产业政策的出台为我国无机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推动无机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除上述法规外,与锰系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时间名称部门主要内容
2011年 1月《电解锰行业污染 防治技术政策》中华人民共 和国生态环 境部规定了电解锰生产企业的规划、环评以及污染 防治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管理等相关事项
2022年 3月《关于进一步加强 重金属污染防控的 意见》中华人民共 和国生态环 境部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有效防控 涉重金属环境风险
3、行业的主要政策性文件
近年来,为了规范无机盐行业的经济秩序、推动无机盐生产行业企业的健康发展,相关政府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陆续发布多个行业规划和政策,为行业内企业尤其是综合实力领先的规模化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其主要内容如下:
序 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1《新材料关键技 术产业化实施方2017年国家发改委紧密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 按照自主创新、突破重点的思路,开展
序 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案》  市场潜力大、附加价值高的重点新材料 关键技术产业化,提升新材料产业发展 水平。重点发展新一代锂离子电池用特 种化学品、电子气体、光刻胶、高纯试 剂等高端专用化学品
2《石油和化学工 业“十四五”发展 指南》2021年中国石油和 化学工业联 合会在精细与专用化学品领域,以解决催化 技术、过程强化技术、两化融合技术等 制约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 技术为突破口,提升精细化工行业的整 体技术水平
3《“十四五”工业 绿色发展规划》2021年工业和信息 化部以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为引领,系 统推进工业向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 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 清洁化、产品供给绿色化、生产方式数 字化 6个方向转型
4《“十四五”原材 料工业发展规划》2021年工业和信息 化部、科技 部、自然资 源部“十四五”是原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关 键时期,提出了高端化、合理化、绿色 化、数字化、安全化等“五化”重点任务
5《化工建设行业 “十四五”发展规 划(2021~2025 年)》2022年中国化工施 工企业协会2025年,5G、BIM技术、智慧工地、模 块化施工等达到 10%,工厂数字化交付 达到 30%;填平补齐、编制修订化工建 设技术、管理标准达 30项;以投融资带 动项目建设占比达到 10%、国外工程建 设项目占比达 30%
6《“十四五”危险 化学品安全生产 规划方案》2022年应急管理部强化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 控。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 估,建立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 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工艺全 流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不断提升人防、 物防、技防要求”
7《“十四五”矿山 安全生产规划方 案》2022年应急管理部完备矿山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安全 生产责任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更加 科学、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更加完善、信 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基础保障能 力明显增强、监管监察效能显著提升, 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效能取得重大进展, 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 效遏制
8《关于加快推动 工业资源综合利 用的实施方案》2022年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 8部 门在精细与专用化学品领域,以解决催化 技术、过程强化技术、两化融合技术等 制约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
序 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技术为突破口,提升精细化工行业的整 体技术水平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国家对锂电池行业的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下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应用领域。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锂电池材料技术进一步升级,中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引导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电化学储能和电池材料技术的健康发展,而锰系产品在动力电池中的应用愈发广泛,也是贵州省重点支持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

序 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1《新材料产业 发展指南》2016年工信部、国 家发改委、 科技部、财 政部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在节 能与新能源汽车材料领域,提升镍钴锰 酸锂/镍钴铝酸锂、富锂锰基材料和硅碳 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循 环寿命
2《促进汽车动 力电池产业发 展行动方案》2017年工信部、国 家发改委、 科技部、财 政部着力加强新体系动力电池基础研究, 2025年实现技术变革和开发测试;到 2025年,新体系动力电池技术取得突破 性进展,单体比能量达 500瓦时/公斤; 通过中国制造 2025专项资金、国家科技 计划等,支持动力电池检测和分析能力 建设
3《重点新材料 首批次应用示 范指导目录 (2017年版)》2017年工信部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被列入重点新材料 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4《关于促进储 能技术与产业 发展的指导意 见》2017年国家发改 委、财政部、 科技部、工 信部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 技术和材料,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 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 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 统和回收技术研究;拓展电动汽车等分 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探索电动汽 车动力电池、通讯基站电池等分散电池 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管控和储能化应用
5《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2019年国家发改委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 正极材料,属于鼓励类产业
6《新能源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 ( 2021-20352020年国务院力争经过 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 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 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
序 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年)》  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 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 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 用;到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 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 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 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 新车平均电耗降至 12.0千瓦时/百公里, 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 售总量的 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 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7《锂离子电池 行业规范条件 (2021年本)》2021年工信部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 收入的 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 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 质;主要产品拥有技术发明专利;企业 应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 智能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电 池能力密度、正极材料比容量等指标提 出具体要求
8《贵州省锰产 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 (2021-2030年)》2022年贵州省发展 改革委、贵 州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 贵州省自然 资源厅、贵 州省生态环 境厅大力发展锰系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锰 系新材料产业,培育壮大锰系关联产业, 支持发展含锰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强力 推动锰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发展高纯硫 酸锰、三元前驱体、锰酸锂、锰基软磁 材料、镍锰二元材料等产品,构建“锰矿 采选-电池级锰盐-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 材料-动力电池-锂电池梯次综合利用”全 产业链
9《2022年推进 贵州省新能源 电池及材料产 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2年贵州省新型 工业化工作 领导小组、 贵州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最大限度释放电池级硫酸锰、四氧化三 锰、三元正极材料、锰酸锂等新能源电 池原辅料产品产能,维护产业链供应链 稳定,加快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 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力争 2022年 产值增长 80%以上
(三)行业发展状况与发展趋势
1、无机盐行业发展状况
(1)全球无机盐行业状况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无机盐基础产品的生产技术趋于成熟并逐渐完成了大型化、现代化的改造。无机盐工业的技术开发逐渐转向以廉价原料路线取代传统工艺,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综合利用技术等改良方式进行生产。发达国家逐渐将无机盐生产由大宗产品转向高附加值的精细化、专用化的无害化产品,并且更加侧重发展高性能的无机盐产品。新兴经济体(国家)逐渐成为基础无机盐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在此期间,中国无机盐工业发展迅速,中国逐渐成为世界最大的无机盐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现代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组合化学技术、膜分离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超细粉体技术、分子蒸馏技术等先进技术在化学工业中逐步应用,促进了无机盐新品种、新用途不断涌现。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工业的发展,带动了无机盐晶须、多晶硅、电池材料等产品的开发应用;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促进了无机电子化学品的迅速增加;航天航空工业发展带动了无机陶瓷材料、无机晶须材料的发展。

(2)我国无机盐行业状况
无机盐行业是我国化学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无机盐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已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品种大体配套、基本可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工业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发展为世界最大的无机盐产品生产、出口和消费国,几十种基础无机盐工业产品的生产能力及市场占有率已跃居世界首位。据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无机盐行业企业约2,000多家,产品生产能力达到约12,400万吨,产量约8,600万吨。

我国是无机盐生产大国,国内无机盐生产企业数量极多,已形成较大规模的无机盐产业集群,但不是生产强国。目前国内无机盐行业高技术、高附加值、精细无机化工产品少,高消耗、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基础产品多,行业产品仍以原料、通用型为主,品种规格少,专用产品规格更少,精细专用产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与国外相比差距明显,无机盐行业精细化率仅35%左右,远低于同行业的发达国家水平,通用与精细产品之间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格、品种上尚未形成具有一定梯度的完整的体系。

未来,我国无机盐产业在政策引导、企业积极转型的带动下,仍需加快关键技术攻关,提高高端产品生产能力,推动无机盐产业将不断向环保化、高端化、规范化方向升级,进而推动我国从无机盐大国向无机盐强国转变。

(3)细分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①钡盐发展状况
1)中国钡盐矿产资源丰富,是全球第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
钡矿主要包括重晶石(天然硫酸钡)矿和毒重石(主要成分为碳酸钡)矿,自然界中毒重石矿储量较小,钡主要以重晶石矿形式存在。

重晶石作为一种战略性非金属矿产资源,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填料、医药及军事等领域,其中80%~90%的重晶石用作石油和天然气钻井泥浆的加重剂,其余10%~20%用于生产含钡化合物和锌钡白等。近些年来,重晶石在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玻璃工业及建筑产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基于热稳定性高及耐酸碱等天然特性,重晶石在聚合物材料、凝胶材料、导电材料、磁性材料及耐磨材料等领域均有应用。

重晶石矿在我国储量较大,保有资源量居世界第一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编制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2)》,截至2021年,我国重晶石矿石已查明储量9,154.87万吨,矿区多为中高品位,贵州、湖南、广西、陕西、甘肃、浙江六省的资源量占全国总资源量的85%以上,而且大中型矿区均分布于这些省份。

我国重晶石保有储量各省分布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中国是世界上重晶石矿产量最高的国家,1983年以后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重晶石生产国,此后30年,产量一直稳居世界第一。据《中国矿业》杂志统计,2021年中国重晶石产量约300万吨。

我国是全球第一大重晶石出口国,主要出口到美国、墨西哥、荷兰、沙特、马来西亚等油气生产国。自2015年以来,由于印度、摩洛哥等国重晶石出口的增加,以及中国重晶石行业的发展重点朝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的方向发展,我国重晶石出口量逐年降低,进口量呈波动增长趋势。

2016-2021年我国重晶石进出口数量统计
180
160
12
12
10.5
140
120 14
11
15
80
100
80
80
55
80
45
77
60
40
61
59
58 56
55
20
27
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碳酸钡(万吨) 硫酸钡(万吨) 氯化钡(万吨)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2)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钡盐供应国,行业集中度高
中国钡盐的产能曾经严重过剩,但是近年来,受环保政策影响,一些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低、环保要求不达标的企业陆续退出,钡盐产能过剩缓解,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行业开工率提升。目前,钡盐行业运行较为平稳,且有一定增长,但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等不利因素,行业发展受到一定影响。我国钡盐生产的产业布局比较集中,贵州省是我国钡盐生产的主要省份,产量占全国钡盐总生产量的40%以上,产能和生产量多年来居全国首位。

我国是国际市场上最大的钡盐供应国,2021年,我国钡盐总生产能力超过170万吨,年产量约150万吨,约占国际市场的60%。其中,三种主要钡盐的年出口量总和在30万吨左右,而进口数量很少,国际市场需求保持稳定。

2016-2021年我国钡盐产量统计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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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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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碳酸钡(万吨) 硫酸钡(万吨) 氯化钡(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2010-2021年我国钡盐出口数量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3)产品结构、技术水平同国外比较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技术研发水平有待提高
微电子技术的发展进步,要求其配套的化学品向高纯、超净、优良性能和专用方向发展。这些配套化学品中就包括应用于电子元器件、显示玻璃基板的高纯精细钡盐产品。这些精细产品紧跟国际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不仅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特点,受外部经济环境和行业波动影响也要小于工业品钡盐。

高纯精细钡盐的主要生产企业分布在日本、德国、美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我国钡盐企业近年也加快高纯精细钡盐研发,但总体市场竞争力较国际领先企业仍有较大差距。钡盐系列产品研发及相关专利,除了一部分为现有大中型钡盐生产企业在自有生产线上使用外,较大比例的产品研发技术及专利均为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技术人员在实验室小试成功技术,要转化为工厂化大规模生产使用的技术,除持续加大投入研发投入外,还要引进大批专门人才及制造相应钡盐生产装置。

目前,我国钡盐行业与国外同行及国内化工其他细分行业相比,产品结构、技术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差距,部分产品品种、规格缺乏,满足国内需求还有赖于进口,且价格昂贵,目前全行业只有20%左右企业可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②锶盐发展状况 1)我国锶矿资源丰富,是全球最大的锶盐生产国和消费国 锶是一种有银白色光泽的碱土金属,是碱土金属中丰度最小的元素,在地壳 中的平均含量约为0.04%,在世界上属稀缺的矿产资源之一,被世界列为重要战 略物资,广泛应用于电子、化工、冶金、军工、轻工、医药和光学等各个领域。 因在材料制备过程中添加适量的锶或锶化合物可改变材料的自有属性或使其具 有特殊性质,使锶化合物得到了“金属味精”的美誉。 由于锶极易与空气和水发生化学反应,所以不存在自然态的锶,都是以化合 物的形式出现,它的主要矿物是天青石(主要成分为硫酸锶)和菱锶矿(主要成 分为碳酸锶),其中90%以上的锶矿用于生产碳酸锶。世界范围内天青石资源分 布很不均匀,有开发价值的天青石矿床为数不多。生产天青石的主要国家有:墨 西哥、西班牙、土耳其、伊朗、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摩洛哥、加拿 大、阿尔及利亚和印度等国。 我国锶矿资源丰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编制的《中国矿产资源 报告(2022)》,截至2021年,天青石矿已探明储量2,463.98万吨。我国天青石 储量约占世界总储量的四分之一,位居世界第一位。我国已探明的天青石矿床, 主要分布在青海、重庆、云南、四川、新疆、江苏等地,其中青海储量最大。 我国天青石保有储量各省分布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虽然青海等地天青石矿储量较高,但品位较低且难于开采,如最大的青海大 风山锶矿品位在35~60%之间,而从伊朗进口的天青石矿品位一般在85%以上。 因此,出于经济成本与保护锶资源的考虑,近年来国家对天青石的加工、贸易、 开采和主要锶盐碳酸锶初级产品的出口进行限制,我国锶矿产量开始走低,占全 球产量的比例从2010年的50%左右降到2021年20%左右的水平。目前,国内天青 石矿已无法完全满足国内碳酸锶的需求量,主要从伊朗、西班牙、墨西哥等国进 口天青石矿,并且开始加大对碳酸锶产品的进口,自2018年起中国锶的碳酸盐的 进口数量明显大于出口数量。 2010年至2021年我国碳酸锶的进出口情况数据来源: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2)我国锶盐企业以生产工业级碳酸锶为主,市场竞争激烈
碳酸锶主要用于磁性材料、液晶玻璃基板、金属冶炼、烟花焰火以及其它锶盐的深加工,还可应用于甜味剂、蓄能荧光粉、汽车安全气囊、气溶胶消防器材等行业,碳酸锶总需求和下游应用领域变化较小。其中,磁性材料是碳酸锶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碳酸锶主要用于彩色显像管玻壳,但2008年开始,液晶开始大量替代彩色玻壳,碳酸锶在彩色玻壳领域的消费量不断下降,近几年受液晶基板玻璃的带动,对电子级碳酸锶的需求也在增长。 我国锶盐企业以生产工业级碳酸锶为主,产品价格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较 大,市场竞争激烈。从产品质量上看,国内锶盐产品整体上仍然以中低端产品为 主,高纯锶盐产品产量较小且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一致性与国外有一定的差距, 超高纯产品很少有企业生产,因此导致用于电子工业的一些锶盐产品仍需从国外 进口,价格较高。 目前,我国碳酸锶产品年产量约为15万吨,碳酸锶行业整体规模较小,天青 石供应和环保治理是目前企业间竞争的关键。国内较大型的生产碳酸锶的企业共 有9家,主要集中在河北、重庆等省市。 2016年至2021年碳酸锶产量(万吨)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③钡锶盐行业的发展趋势
1)钡锶盐产品向高纯化、功能化方向发展,实现行业转型升级
目前,国内高纯化和功能化钡锶盐产品比例仅占15~20%左右,行业内传统的产品仍占行业总量的80~85%,产品结构不平衡,整体水平仍偏低端、落后。

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剧烈,发展钡盐精细化工产业已经成为世界无机化工的发展趋势,也是竞争的焦点。国内钡锶盐产品正向电子级、纳米级以及功能化的精细、高附加值化学品方向发展。未来,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强、具有先进制造技术与工艺,能生产高纯、高附加值钡锶盐产品的生产企业将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好的市场空间和盈利能力。

2)推进生产设备改造升级,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和工艺水平
与国外相比,我国钡锶盐行业的产品结构、技术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许多高新技术如转底炉还原、沸腾炉还原技术、密封浸取技术、精细合成技术、超重力合成技术、连续碳化技术、高端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等尚未推广应用。

我国钡锶盐行业将加快推动包括自动脱水机、转窑烟气除尘、脱硫的升级改造、产品自动包装、碳化自动化升级改造等新技术的应用,对生产线进行数据化、自动化改造,将工艺点有效合理的整合起来,有效减轻劳动强度,改善车间工作环境,提高生产运营效率,提升环保水平,减少污染排放和能源消耗,实现实时监控反馈,提升生产效率和工艺水平。

2、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受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影响,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之细分子行业的电池行业相关产品及原材料需求增加,随着行业新增产能不断投入市场,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红星发展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产品主要涉及电解二氧化锰和高纯硫酸锰产品,其中,电解二氧化锰下游主要用于一次与二次电池正极材料,并最终应用于小家电、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电池级硫酸锰下游主要应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

(1)电池行业发展情况
①电池的简介及分类
电池作为一种独立电源,品类十分丰富,根据转化为电能的原始能量的差异主要分为化学电池和物理电池两大类。

化学电池是一种通过化学反应,把正极、负极活性物质的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装置,根据使用性质又可以将其分类为一次电池、二次电池。一次电池又称原电池,是活性物质仅能使用一次的电池,其在电量耗尽之后无法再次充电使用,如碱性锌锰电池、碳性锌锰电池、锂原电池等;二次电池又称蓄电池,是一种可 充电电池,即电量耗尽之后可以再次充电使用的电池,如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 锂离子电池等。 物理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内部本身不产生化学反应,主要种类包括太阳能电 池、温差电池及核能电池等。 电池根据生产材料和产品结构的分类如下图所示: 电池根据生产材料和产品结构分类 公司产品用做正极材料生产的主要为化学一次电池中的碱性锌锰电池和碳性锌锰电池以及化学二次电池中的锂离子电池。

②锌锰电池发展状况
锌—二氧化锰电池,简称锌锰电池,是以二氧化锰作正极、锌作负极进行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电池。锌锰电池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电池,属于国际标准化产品。锌锰电池结构简单,储存时间长,携带方便,受外界湿度、温度等环境影响较小,性能稳定可靠。锌锰电池主要分为碱性锌锰电池和碳性锌锰电池两大类。

碱性锌锰电池又称为碱性电池、碱锰电池,其使用碱性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等材料作为正极、锌等材料作为负极、氢氧化钾为电解质。碱性锌锰电池具有储存期长、高容量、高能量密度、低内阻、防短路及防爆结构设计等特点,特别适用于数码产品、智能家居用品、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用品、医疗电子仪器、电动玩具等高能耗、高电流电子产品。

碳性锌锰电池又称为碳性电池、普通锌锰电池或碳锌电池,其使用电解二氧化锰等材料作为正极、锌筒作为负极、氯化锌和氯化铵为电解质。环保型碳性锌锰电池具有无汞、无镉,对环境友好,放电均匀,自放电程度低,售价便宜等优点,适用于各类遥控器、手电筒、半导体收音机、收录机、钟表、电子秤等低电流电器。

1)锌锰电池需求稳中有升
从存量市场来看,作为移动照明灯具、遥控器、钟表、传统电动玩具、收音机、剃须刀等各类小型电器的配套电源,锌锰电池下游产业聚集了大量的日常必需品,市场规模较为稳定。因此,价格低廉、便于携带的锌锰电池具有较高的需求刚性,存量市场需求整体较为稳定。

从增量市场来看,以锌锰电池为主要电源的新兴小型电子产品呈现稳健的增长态势,智能家居的发展推动了各类智能化小型家用电器的普及,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更多电子设备需求,锌锰电池的需求将不断增加。

全球锌锰电池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分布在欧美、日本和中国,其中全球知名的品牌商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地区和国家。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池生产基地,本土电池企业主要负责电池的OEM生产制造并出口至海外。

从我国电池出口市场来看,近年来,我国锌锰电池出口数量虽略有波动,但总体上呈上升趋势。2021年度,我国锌锰电池出口总量为293.44亿支,其中碳性电池144.99亿支、碱性电池145.03亿支。随着社会生活电子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锌锰电池为主要电源的新兴小型电子产品需求的增长,锌锰电池的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扩大。

2)碱性锌锰电池未来将逐步替代碳性锌锰电池
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碱性锌锰电池为主,发展中国家和部分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以碳性锌锰电池为主。全球禁汞、限汞步伐的加快,促进了环保碱性锌锰电池对含汞碳性锌锰电池的替代,加快了碱性锌锰电池的普及。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Technavio预测,2020年至2024年,全球碱性电池市场有望增长4.93亿美元,碱性电池市场未来将持续稳定增长。

③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状况
锂离子电池是一类依靠锂离子在正极与负极之间移动来达到充放电目的的一种二次电池。锂离子电池主要由正极(含锂化合物),负极(碳素材料),电解液,隔膜四个部分组成。

根据功能与应用领域的不同,锂离子电池主要分成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和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三大类;根据封装方式和形状的不同,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软包电池、方形电池和圆柱电池;根据使用的正负极材料体系不同,锂离子电池可以划分为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钴酸锂电池、锰酸锂电池和钛酸锂电池等。

目前,锂离子电池已大量应用在消费类电子产品(例如手机、笔记本电脑等3C产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等。与传统的二次电池相比较,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工作电压高、重量轻、体积小、自放电小、无记忆效应、循环寿命长、充电快速等优势,同时由于不含铅、镉等重金属,无污染、不含毒性材料,因此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等领域,被称为绿色新能源产品。

近年来,全球零碳竞赛加速,在政府政策支持和下游应用领域驱动的影响下,全球和我国锂电池产业规模均稳步增长,下游市场应用场景愈发丰富,主要包括电动汽车、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新型储能应用等。根据研究机构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统计,2021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为562.4GWh,同比增长91%。同时,根据工信部的数据,2021年全国锂离子电池产量324GWh,同比增长106%,其中消费、动力、储能型锂电产量分别为72GWh、220GWh、32GWh,分别同比增长18%、165%、146%,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增长速度迅猛。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二轮车、电动工具等多元化市场迅猛发展,锂电池市场需求及应用空间将不断增 大。 (2)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发展状况 正极材料是影响锂电池电化学性能的关键因素,决定了电池的能量密度及安 全性,进而影响电池的综合性能。此外,由于正极材料在锂电池材料成本中所占 的比例达30%~40%,其成本也影响了电池整体成本的高低。 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高速发展需要相应的锂电池上游材料相匹配。经过十 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最主要的生产国之一。根据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统计数据,2021年,中国正极材料总产量约 111.17万吨,同比增长100.78%,其中三元材料产量为44.05万吨,同比增加 102.62%,磷酸铁锂产量45.91万吨,同比增加188.74%。三元材料和磷酸铁锂的 占比合计超过80%,且均快速增长。 根据华西证券的预测,随着下游锂电池产业的蓬勃发展,预计到2025年,中 国正极材料市场总需求将达到322.34万吨,持续大幅增长。 我国国内正极材料需求量预测 数据来源:华西证券研究院
(3)高纯硫酸锰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的需求。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下游扩产,2020年下半年,电池级硫酸锰开始供不 应求,需求缺口量迅速增加。根据QYResearch统计,假设只考虑三元正极材料对 电池级硫酸锰的需求,2021年度,电池级硫酸锰市场规模约为23.02万吨左右, 预计到2025年,电池级硫酸锰需求量达54.87万吨。 2016-2025全球电池级硫酸锰销量 数据来源:QYReasearch
2021年受下游三元前驱体厂商产销两旺的影响,高纯硫酸锰 2021年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价格上升明显。2022年 5月,高纯硫酸锰价格开始大幅下降。

其原因是:一方面,2022年 3月份,上海区域整车厂开工不足,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影响明显。受经济形势下行影响,下游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不及预计,三元电池产量增幅大幅高于装车量增幅,锂电池库存量上升。下游需求不振叠加高纯碳酸锂价格长期保持高位,使得三元电池厂商的开工率下降,进而导致高纯硫酸锰的需求也有所下降,高纯硫酸锰价格有所下降;另一方面,生产高纯硫酸锰主要是两矿一步法和酸溶法,其中两矿一步法成本较低,酸溶法成本较高,约为7500元/吨。随着金属锰价格的下降以及高纯硫酸锰价格维持高位,酸溶法生产高纯硫酸锰存在利润空间,酸溶法产能投入市场后,高纯硫酸锰供给增加,带动高纯硫酸锰价格进一步下降。随着经济环境的缓和,下游前驱体厂商开工率得以恢复,且随着下游需求的上升,高纯硫酸锰价格有望上升。

报告期电池级硫酸锰价格走势
数据来源:Wind数据
高纯硫酸锰未来有望在锰酸锂和磷酸锰铁锂方面快速突破,在钠电池正极材料、富锂锰基材料以及无钴镍锰二元材料都有很好的应用,广泛应用于现在和未来的新能源电池材料体系。根据QYResearch统计,假设只考虑三元正极材料对电池级硫酸锰的需求,预计到2025年,电池级硫酸锰需求量达54.87万吨。若同时考虑那电池正极材料的需求、富锂锰基的研发突破等行业新技术的不断进步,对高纯硫酸锰的增量需求将进一步大幅增长,2025年高纯硫酸锰需求量有望超过100万吨。

(4)电解二氧化锰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受到下游一次电池企业需求拉动,2020年电解二氧化锰市场产量出现显著提升。此外,近年来由于锰酸锂材料出货量持续增加,锰酸锂型电解二氧化锰的市场需求大幅增长,进一步拉动了电解二氧化锰产量上行。根据《2020年全球锰矿及我国锰产品生产简述》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电解二氧化锰产量达到35.1万吨,同比增长14.3%。

2014-2020年二氧化锰产量变化
数据来源:Wind数据、华经产业研究院 2022年内以来,受矿石原料价格上涨以及行业减产保价等因素影响,电解二 氧化锰价格强势运行,当前价格较2021年初增幅接近100%。由于电解二氧化锰 具有高耗能的特点,其扩产受到政策、环保、能耗、矿石成本、锰渣处理等多方 面的限制,未来产能增长难度不断增大。目前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产能和行业竞争 格局,销售价格预计延续高位运行态势。 电解二氧化锰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Wind
近年受下游电动二轮车市场需求拉动,锰酸锂电池需求量上涨,电解二氧化锰产量随之提升。此外,随着钠离子电池的研发及应用,给电解二氧化锰的需求带来了新的增量。钠离子电池除了可以同锰酸锂电池一样应用于小动力领域外,也可以应用到对循环要求较高的储能领域,具备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国泰君安证券2022年5月30日发布的《钠离子电池系列报告(二):层状纳电路线抢夺先机,上游电解二氧化锰弹性显著》,如果钠离子电池采用固相法制备,中长期预计将超越锰酸锂电池对电解二氧化锰的快速拉动作用,在2030年带来36.4万吨的电解二氧化锰需求,电解二氧化锰市场总需求超过100万吨。

(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无机盐制造和锰系产品行业虽然在产品种类方面有所不同,但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类似。对资金、人力、技术等方面均存在较大依赖,进入门槛相对较高,主要壁垒包括:
1、政策性壁垒
我国化工行业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设立化工企业。钡锶盐行业属于无机化工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监控行业,进入本行业必须符合国家对化工行业的环保要求。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量的“三废”。近年来随着国内和国际上对环保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的相关环保资质批准和管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达不到上述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无法开展钡盐、锶盐和锰系产品的生产经营。

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政府部门对于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生产流程均有较高的考核要求。随着我国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不断提升,新投建的化工项目必须取得各类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和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经营,且新进入者在投建项目时就必须配套完善高标准的安全设施,从而为潜在进入者树立了较高的准入门槛。

此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新建电解二氧化锰属于限制类项目,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仅允许在现有生产能力基础上进行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

综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行业限制等政策性壁垒的设置,限制了中小型企业投建低水平生产线以及新增产能参与竞争的可能。

2、规模经济壁垒
基础无机化工行业规模经济效应明显。企业产能在得到充分利用前,生产规模越大,机器设备及生产辅助设施的利用率就越高,而单位产量的设备投资及人工费用就相应减少。随着规模效应的逐步显现,企业生产效率的释放将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规模经济效应导致市场新进入者在初创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且短期内无法具备明显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基础无机化工行业具有规模经济壁垒。

3、品牌壁垒
基础无机化工行业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下游客户选择供应商时更多关注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资质、产品性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及供应的稳定性等因素,行业内成立时间较久的大企业已树立了稳定的品牌地位。一方面,上述企业已具备完整的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产品供应的稳定性有可靠保障;另一方面,这些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大且生产控制工艺十分成熟,能够充分保证产品的品质和稳定性;此外,行业内成立时间较久的大企业具备更强的信用基础。行业内现有大企业已形成了品牌优势,新进入者会承受较大的开拓客户压力,面临较高的品牌壁垒。

4、营销网络壁垒
基础化工产品使用用途极为广泛,使用范围遍布全国以及国外,因此营销网络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而建立全国性甚至全球性营销网络需要大量的人、财、物投入,并需要长时间的经营积累,新进入企业由于没有完善的营销网络,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五)发行人所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情况
目前国内无机盐市场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各企业之间充分竞争。但具体到钡锶盐产品和锰系产品所在行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拥有先进的研发实力、具有规模优势、客户和供应商稳定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势明显,市场份额将逐步提高。受行业竞争、产能限制、环保政策趋严等内在驱动因素影响,钡锶盐行业的整合和集中趋势加快,小规模企业逐步退出竞争,面临淘汰。红星发展是国内唯一的钡盐上市公司,也是全国最大的钡盐生产企业。根据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公司碳酸钡产销量超过25万吨,市场占有率超过40%,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

随着下游电池行业集中度提高,对电解二氧化锰和高纯硫酸锰生产企业的规模、产品质量和性能等要求也越来越高,电解二氧化锰和高纯硫酸锰行业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2、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无机盐行业
1)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714.SH)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碳酸锶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碳酸锶(含工业级碳酸锶、电子级碳酸锶)、硝酸锶、氢氧化锶及副产品硫磺、亚硫酸钠。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36.03万元。

2)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16日,注册资本6,191.9万元,经营范围为储存经营碳酸钡、碳酸锶、硫酸钡、碳酸钾、硝酸钡、硫化碱、硫磺、硫脲及高纯级无机盐系列产品;同时也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乙二醇、草酸二乙酯等高纯精细化工产品。

3)湖北京山楚天钡盐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京山楚天钡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24日,注册资本1,842.20万元,公司主要生产钡盐、硫磺两大系列共10个品种产品,以各种规格和形制的碳酸钡为主,其中超轻碳酸钡、超细碳酸钡、低铁碳酸钡、低硫碳酸钡等产品具有一定的优势。

4)石家庄市正定金石化工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正定金石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3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以生产锶盐为主,产品包括“金石”牌工业碳酸锶、氯化锶、硝酸锶、氢氧化锶、液态氢化钠等。

(2)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
在电解二氧化锰和高纯硫酸锰方面与红星发展产生一定竞争关系的主要公司如下: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25.SZ)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池材料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其中电池材料业务系主要生产电解二氧化锰和高纯硫酸锰,污水处理业务系建设污水处理厂,承接污水处理业务,该公司是目前国内二氧化锰生产厂家中生产规模最大、产品类型最齐全的企业。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亿元。(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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