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002927):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3-01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科技”,曾用名“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580,227股,即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2.50%。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鉴于在减持计划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总股本由 223,209,090股增至 223,215,790股,泰永科技本次减持计划将调整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580,394股,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2.50%。公司于近日收到泰永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泰永科技的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泰永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4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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