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圣元环保(300867):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圣元环保:2022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8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Shengy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2022年年度报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6号北方商务大厦 519 二零二三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煜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宇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海亮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 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019.44万 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超过 50%。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 系报告期内若干已投产项目尚未被纳入国补目录清单、国内客观环 境影响、会计政策变化、投资收益确认差异等因素,具体如下: (一)基于会计上谨慎性原则,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 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后,一次性确认自开始运营至正式纳入可 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期间的累计收入。公司 2021 年度共有四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规模为 3,700 吨/日)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增加归母净利润约 1.9 亿元。截至本报 告期末,公司尚有 8 个已投产项目(垃圾处理规模为 5,950 吨/日)满足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主要条件和审核要点要 求,均已按规定提交申报,目前尚未进入国补目录清单。鉴于报告 期内尚未收到纳入国补目录清单相关通知,公司暂时不能确认相应 收入。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相关规定,对试运行 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 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2021 年度公司存在较多试运行项目而本报告期内试运行项目较少,2021 年 试运行利润比 2022 年高出较多。 (三)报告期内,受国内客观环境影响,公司多个项目存在部 分时间部分区域统筹垃圾无法进场,由此导致部分厂进厂垃圾量减 少,产能利用率下降,收益减少。 (四)公司于 2021 年年初认购了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3 亿元投资份额。中原前海基金于 2019 年 4 月即已开始运作,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实缴投资 1.5 亿元时,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新老股东共享部分未分配利润,故去年同期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7,280.85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缴 3 亿元,本报告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1,211.09 万元。 不考虑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稳定,主营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垃圾处理量、发电量,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污 水处理量同比均有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均未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 险。公司所处行业相关情况及改善盈利能力的各项措施详见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 —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日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日常经营中可 能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技术风险、行业竞争激烈风险、上网电 价国家补贴及相关政策风险、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不稳定的风 险、环保指标可能不达标的风险、主要财务风险及管理风险以及新 业务开拓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 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予以描述。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71,741,053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9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3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5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0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2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2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2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2年年度报告原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 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报纸上公开 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证券部。 释 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证券委派刘怡平先生接替郭威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1年 12月 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15号”),其中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施行。按照最新规定,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 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 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 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 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 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 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 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 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 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 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 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 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 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 —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双业务 驱动、双平台生态”的总体战略布局,努力构建互动成长的“垃圾焚烧发电、风光氢新能源”双平台。目前,公司主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业务,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两个板块,其中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业绩贡献占比超 90%。所处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业发展政策 2022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 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 如下: 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 70万吨/日左右,城 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 力比重达到 65%左右。 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 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60%。 2022年 3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十四五”现 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推 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 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在粮食主产区和畜禽养殖集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物天然气工程,促 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产业化发展。 2022年 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 展规划》的通知,提出要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向热电联产转 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开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替代燃煤,稳步 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推进沼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其 他生物质能清洁取暖。 2022年 6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等 9部门联合印发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其中提到要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主要内容如下:优化生物质发电开发布局,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探索生物质发电 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相结合的发展潜力和示范研究;有序发展生 物质热电联产,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为 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人口集中的乡村提供民用供暖,为中小工业 园区集中供热;开展生物质发电市场化示范,完善区域垃圾焚烧处 理收费制度,还原生物质发电环境价值。 2022年 11月,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发布“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数据显示:风电 20.46亿元,光伏 25.8亿元,生物质 8,425万元,合计 47.1亿元。 2022年 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 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 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 号),针对东部、中西部县域提出分类施策加快提升焚烧处理设 施能力,提出到 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 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 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 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分类施策加快 提升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包括:要发挥存量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加 快推进规模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 烧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合理规范建设高标准填埋处理设施。 从以上行业发展政策分析,行业发展政策要求分类施策加快提 升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包括要发挥存量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加快 推进规模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 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合理规范建设高标准填埋处理设施;要求推 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 展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及热电联产,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 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要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同时推动解决 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国补欠款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行业发展情况 垃圾焚烧发电经历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 业已相对成熟,行业集中度较高,增量市场空间减少。随着垃圾 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固废领域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格局, 机遇主要体现在垃圾焚烧发电、土壤修复、危废处理和餐厨垃圾分 类处理等细分领域市场空间扩展增长;挑战主要体现在增量市场空 间减少、垃圾发电补贴电价政策变化、环保监管趋严等,对相关产 业的精细化和专业化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不断深入推进,各地正构建分类 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管理 体系,末端厨余垃圾、危废处置处理及再生利用需求增加。 1.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运行状况 2023年 2月 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 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 况,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其中生物质发电新增334 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 12.13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 47.3%,较 2021年提高 2.5%,其中生物质发电 0.41亿千瓦。 生物质发电全年新增装机容量 334万千瓦,累计装机达 4,132万 千瓦。2022年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386万千瓦,同 比增长 11%;累计发电量 1,2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7%;新增装机量较多的省份为广东、广西、河南、贵州、湖南等,发电量较多的 省份为广东、浙江、山东、江苏、河北。 2.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仍面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处理能 力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存量填埋设施环境风险隐患大、管理体 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 现有收运和处理设施体系难以满足分类要求:一是分类收运设 施存在突出短板,农村生活垃圾逐步纳入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 统,使得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有较大增长,原有收运设施已无法满 足需要,大多数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有待建立。二是垃圾焚 烧处理能力仍有较大缺口,全国约 40%的城市(含地级市和县级市)尚未建成焚烧设施,大多数县城焚烧处理能力有较大缺口。三是资 源化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采取填埋方式处理的比重依 然较大,有较大提升空间。四是厨余垃圾分类和处理渠道不畅,厨 余垃圾分类效果不佳,处理成本高。 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仍旧突出:中西部及东北部地区无害化处 理能力依旧不足,特别是西部人口稀疏、位置偏远等特殊地区,受 经济条件、人口数量、运输条件等限制,尚未探索出与当地经济发 展水平相适应的成熟高效、经济适用的焚烧处理模式。 存量填埋设施成为生态环境新的风险点:垃圾填埋设施环境问 题日益显现,一些填埋场环保、技术和运营管理水平不高,大部分 填埋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包括生 活垃圾管理机制、居民生活垃圾减量化激励机制、标准规范体系须 进一步健全。 从行业发展情况分析,“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仍 有较大发展空间,整个行业将保持良性推动和继续发展。垃圾焚烧 发电行业已逐步由早期市场驱动的“跑马圈地”模式逐渐转为运营 管理驱动的“精耕细作”,存量项目的降本增效成为项目管理的关 键指标。 未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拓的市场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及东北部 地区,受限于建设项目的规模效应(人口稀疏、规模较小等)、经 济条件、运输条件限制,以及国补退坡影响,新项目投资收益率将 有一定程度下降,对规模较小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的挑战,将 持续通过健全垃圾收运体系、提升技术研发、探索余热多元化利用 等进行解决;同时,对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的现状提出了 新的更高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存量填埋垃圾改造建设进入 关键时期。 (三)行业特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资金密集、政策鼓励、区域垄断、 技术难度高、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 资金密集+政策鼓励: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前 期投入较高,对自有资金占用较大,单位投资额在 40 万元/吨左右。 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用地指标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 区域垄断性: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 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 25至 30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 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运营技术难度高: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技术难度相对较高, 需要企业积累大量的项目经验,运营中需考虑如何提高吨垃圾发电 量、降低厂用电率、 减少非停次数等,同时满足日益趋严的环保监 管要求。 波动性不明显: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 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 波动不明显。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以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行 业内主要企业有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控 股有限公司、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明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瀚蓝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近年来公司业务布局范围不断扩大,整体业务规模实现稳定增 长。主营业务经营稳定,主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垃圾处理量、发 电量,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污水处理量均有稳定增长。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相比,公司在技术实力指标以及毛利率、净利率、收益率等 主要财务指标方面相近甚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目前,公司在固废业务方面,已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 13个, 在建和运营的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共 3个及多个环卫一体化垃 圾处理的收集、运输及终端处理系统。项目主要分布在福建、江 苏、安徽、山东、甘肃等省份。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 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厂电力业务的电源属于生物质能发电范 畴,经营区域主要包括福建、山东、江苏、安徽、甘肃等省,其电 力生产规模、销售及发展趋势如下: 1.电源种类、经营区域、生产规模 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厂并网发电的电源都属于生物质能发电 业务,其经营区域及生产规模如下:
单位:元
是:2021年莆田圣元三期、南安圣元三期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 清单,一次性确认自投产以来的国补收入,而本报告期按照 0.65元/度(含税)正常确认电价收入;江苏圣元 2022年售电收入下降主要 原因是:2022年江苏地区受客观环境影响,部分区域部分时间垃圾 运输受阻,进厂垃圾量下降所致;安徽地区 2022年售电量增加,原 因系安徽圣元 2021年 5月进入试运行,2022年运行月份相较 2021 年增加。 3.售电业务政策及售电模式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由电网公司全额收购,售电价格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 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 280千瓦时, 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元(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 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 补充通知》,“明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为 82,500小时,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 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2021年 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 的《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发改能源【2021】1190号)。方案要求:2020年 1月 20日(含) 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 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 2020年底前开工且 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 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 公司目前已投产的非竞争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电量均未超出 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已进入国补目录清单的其售电价格均为每千 瓦时 0.65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参与竞价上网项目共 2个,分别 为巨野一期(400吨/日)和庆阳二期(600吨/日)两个项目,申报 上网价格分别为 0.62元/千瓦时和 0.63元/千瓦时,2021年以后新投产项目合计 8个尚未进入国补目录清单,尚未确认国补收入。公司 目前尚未参与绿电交易。 4.发展趋势 垃圾焚烧发电是环保基础设施,首先是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 处理,其次才是余热利用发电的“资源化”。所以,整体行业长期来看,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垃圾焚烧行业整体发展趋 势将走向规模化、集约化,行业内各项有利资源将进一步向优势企 业集聚。 与此同时,行业存在竞争加剧以及竞价上网下售电价格下降的 情况,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将逐渐稳定在合理水平。但通过利用规模 优势和通过节约成本、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优化项目激励机制等措 施,优势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将继续扩大并保持利润实现稳步增长。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涉及的售电对象为国家电网,不存在代 理情形。公司垃圾焚烧电厂对外采购用电电价标准是按照项目所在 省份的大工业用电价格来确定,自用电比例占发电的比例约为 15%。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已投产运营 6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 4,594.60KW,采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模式运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发电 395.62万千瓦时。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 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其中垃圾焚烧发 电业务规模占比超过九成,同时积极拓展光伏、风电、氢能等新能 源业务。 固废处理领域呈现出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格局。一方面,“双 碳目标”下市场大门即将开启,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出台,固废资源化将成为市场主要拉动力,固废行业从高速发展逐步向高质量发 展转型。另一方面,垃圾焚烧发电新项目市场拓展逐渐萎缩、地方 财政吃紧、国补退坡、环保要求不断加码等因素,固废行业也面临 着严峻的挑战。 因此,公司一方面对外紧跟市场、积极争取新项目,对内持续 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水平,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和技改升级,打造行业 示范标杆;另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新《固废法》,以“双碳”政策要求为导向,提升环保管理能级,接受公众和社区监督。新能源方 面,公司积极推进新能源业务并积极关注风电项目的投资机会,建 设运营有 6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及在厦门、泉港两地投资建设氢能 源研究院及固态储氢项目。 1.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节能环保服务的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经 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业务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 活污水处理产业,以及其上下游的垃圾运输、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渗滤液处理等。 公司主要通过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业务主要布局在 福建、安徽、江苏、山东、甘肃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及主要业绩贡献仍主要来自垃圾焚烧 发电业务,并积极拓展风光氢等新能源业务,已建设运营 6个分布 式光伏电站,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公司主要通过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方 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 理及维护。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指公司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对 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符合相应环保要求,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用于 发电,并将所发电力并入电网的全过程。 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是指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主要对城镇 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处理,去除其中的污染物质,再将净化 达标后的污水排放入指定水体或再利用的全过程。 3.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由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构 成,其中发电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垃圾处理收入按照特许经 营权协议约定的单价按月进行结算。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收入系通过 提供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收入=污水 处理量×污水处理费用单价。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分为询价采购和招标采购。其中,日常办公用品、原 料药剂及单件小额设备一般采用询价采购;生产经营的主要物资、 工程项目所需集中采购设备、材料或选择分包商一般由招标采购部 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 公司在官方设立有自己的招标采购平台-友云采,同时建立有一 系列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助力公司实现降本增效。 (3)项目运营服务模式 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主要采用 BOT及 PPP业务模式,即公司与政府或政府授权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 根据协议,公司须依法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 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政府或政府 授权方无偿移交项目设施及相关的运营记录等文件资料。 (4)项目拓展模式 公司项目拓展模式主要包括项目信息采集、项目接触、项目筛 选、项目方案设计、投标或谈判、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项目总结 等阶段。 公司在项目拓展阶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获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或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信息,并通过前期对所获得项目信息的了 解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项目完成筛选后,公司制定项目设计方案 参与政府或政府授权方的招标或谈判;项目中标后,公司与政府或 政府授权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公司根据协议进行后续投资建设 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双碳目标背景下绿色低碳环保要求 的提高,我国政府逐渐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产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持续出台,推动能源环保行业健康发展。 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发展,除拓展垃圾焚烧新项目外,也在积极 拓展固废处置范围,包括环卫一体化项目、一般工业废弃物的处置,以及餐厨、厨余等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同时通过加强对现有已运营 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和技改升级如中温次高压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 提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发电效率及有效控制生产经营成本。 公司以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围绕生物质发电产业进行开拓性 布局风光氢等新能源业务,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间协同效应,积极 构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5.报告期业绩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7.52亿元,同比减少 24.94%; 实现净利润 1.79亿元,同比减少 62.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0亿元,同比减少 62.49%。业绩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1)基于会计上谨慎性原则,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可 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后,一次性确认自开始运营至正式纳入可再 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期间的累计收入。公司 2021 年度共有四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规模为 3,700 吨/日)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增加归母净利润约 1.9 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有 8 个已投产项目(垃圾处理规模为 5,950 吨/日)满足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主要条件和审核要点要求, 均已按规定提交申报,目前尚未进入国补目录清单。鉴于报告期内 尚未收到纳入国补目录清单相关通知,公司暂时不能确认相应收入。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相关规定,对试运行 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 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2021 年度公司存在较多试运行项目而本报告期内试运行项目较少, 21 年试运行利润比 22 年高出较多。 (3)报告期内,受国内客观环境影响,公司多个项目存在部分 时间部分区域统筹垃圾无法进场,由此导致部分厂进厂垃圾量减少,产能利用率下降,收益减少。 (4)公司于 2021 年年初认购了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3 亿元投资份额。中原前海基金于 2019 年 4 月即已开始运作,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实缴投资 1.5 亿元时,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新老股东共享部分未分配利润,故去年同期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80.85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缴 3 亿元,报告期内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1,211.09 万元。 6.公司业务发展亮点及改善营利的措施 (1)聚焦主业发展,提升公司的营利能力。 双碳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仍大有可为。公司计划通过拓 展新项目及收购存量项目,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能规模,提升行业地位;同时持续推进垃圾区域统筹处理,积极与未规划垃 圾发电项目的地方对接沟通,拓展垃圾来源,保障垃圾供应,促进 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的整体提升。 此外,公司亦积极开启“焚烧+”多元发展新路径,充分利用已建 成垃圾发电项目的协同效应,兼顾发展一般工业固废、餐厨垃圾、 厨余垃圾和污泥等协同处理领域新业务,推进纵横一体化大固废战 略。同时基于中温次高压技术在新建项目中的运用成效,结合市场 环境变化,公司计划持续对存量项目进行技改升级,推动项目发电 效率和收益率双提升,力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2)发挥公司既有的项目技术、运营管理及品牌方面优势,深 耕主营业务 公司长期专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工艺 技术成熟稳定并不断进取创新,同时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在行业 内建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公司为福建省垃圾发电龙头企业,业务立 足福建,辐射全国,在江苏、安徽、山东、甘肃等省份均有项目落 地。 公司于 2023年 1月获得中国环境报“环保知名品牌企业”荣誉称 号,旗下莆田圣元于 2021年 6月入选全国“2021年十佳环保设施开 放单位”,于 2022年 10月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工作中被评为“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并于 2023年 1月荣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发挥既有行业优势,紧跟行业趋势,积极响 应行业政策,争取优质新项目,并利用已投产项目的形成的示范效 应,重点开拓周边县市的区域统筹项目,保持主营业务优势。 (3)落实项目精细化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可持续性。 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成果显著,持续经营能力 不断得到提升。垃圾焚烧发电的收入主要是垃圾处理补贴费和上网 电费,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在垃圾处理费及售电价格稳定、生 活垃圾总量逐年增加、生产技术改进、精细化管理及新项目不断开 发的多种因素促进下,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发展前景可观 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4)持续开拓新业务,积极构建业绩增长第二曲线 公司持续推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自上市以来在巩固提升发展 主业基础上积极开拓新业务,提出“双业务驱动、双平台生态”的总体战略布局,努力构建互动成长的“垃圾焚烧发电、风光氢新能源”双平台,发挥各业务间项目协同效应,实现双轮驱动最大化效果, 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绿色环保新能源企业。 综上,公司发展与行业发展趋势及变化状况紧密关联。报告期 内,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业绩变化等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 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1.报告期内采用新技术或新工艺情况 公司一直践行项目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广中温次高压技术,实 现降本增效,不断提升公司效益。 经统计,公司 2021年投产的三个采用中温次高压技术的新项目 吨入炉垃圾发电量约 550度。较于公司其他项目,采用该技术项目 吨发电量提升幅度达到 60%左右。报告期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巨 野一期、庆阳二期进入投产运营,均采用了中温次高压技术,可有 效提升垃圾焚烧发电效率。 除发电外,公司部分项目亦充分利用垃圾焚烧发电余热作为集 中供热热源,实现二次商业化利用。垃圾在焚烧炉内燃烧产生高温 烟气,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热能产生蒸汽,推动背压式汽轮发 电机组发电。做功后的低品位蒸汽再通过供热专用管道输送至汽水 换热首站,在采暖季经下游供热运营企业进行汽水换热后用于居民 供暖,在非采暖季则转向为工业企业提供生产用热。 公司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用于工业油提取、沼气发电 及制甲烷制氢等。公司泉州圣元餐厨项目一期于 2022年 12月试运 行,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工艺进行处理,生物质垃圾经过分拣、破碎、除杂、蒸煮提油后,进行厌氧发酵产生甲烷。通 过沼气甲烷发电机组生成电能,实现发电。 同时,公司通过对城市垃圾(以餐厨、厨余垃圾为主)进行一 系列专业化处理后进行生物质沼气脱硫存储,实现制甲烷制氢。公 司亦在积极探索垃圾资源化处理多种模式,如垃圾制甲烷制氢,所 制氢气可用于加氢站、天然气掺氢、工业微网、氢燃料电池等多个 领域。 2.报告期内新增业务类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风电、光伏、氢能等新能源业务,构 建“双业务驱动、双平台生态”的总体业务布局。 在风光新能源方面,截至目前已运营分布式光伏项目 6个,采 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模式运营。此外,公司亦规划往外拓展风电及集中式光伏项目,包括“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业务协同的多种发展模式。 在氢能源方面,目前主要以厦门、泉州两地作为试点,分别投 资建设《厦门氢能源研发中心实验室及车船氢动力装备总成项目》 和《泉港固态储氢系统活化及应用项目》,推动固态储氢材料的应 用及推广,推动氢储能模块的产业化。后期,公司将重点加强储氢 的场景应用,同时推进技术的迭代开发,适时对外拓展。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回收情况 2022年期初应收款项 9.32亿元,本年应收账款发生额 15.37亿 元,实际收回款项 15.31亿元(含通过应收票据收回),期末余额 9.38亿元,其中本年度收回国补收入总额 3.62亿元,受国内客观环 境影响,个别项目所在地政府财政困难,回款较慢,但是 2022年整 体款项回收情况良好。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项目技术优势 公司积极推进项目装备技术水平与行业最新技术水平接轨,截 至报告期末累计拥有有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107项。公司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了国际通用、成熟先进的机械炉排炉技术,莆 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于 2018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重点环 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2020年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泉州圣泽-宝洲项目于 2019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 2、项目经验优势 因垃圾、污水处理工艺不同、需处理垃圾量和污水量不同、项 目建设及运营环境存在差异、投资额大等多方面因素,政府部门往 往非常重视环境服务提供商的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公司专 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具有十几年的项目经 验,目前已运营的项目包括 13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以及 5个生活 污水处理项目和 1个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具备丰富的项目投 资、建设、运营经验,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项目品牌优势 经过十几年深耕积累,公司已逐渐形成在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 理领域的品牌优势。凭借成熟先进的业务技术和安全稳健的项目运 营管理,公司先后获得了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中国固 废行业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环保优秀品牌企业等多项荣誉。 在行业评比方面,公司运营的莆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安圣 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福建省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运行考评中 获得一级评级;北峰项目、安溪项目、宝洲项目在福建省污水处理 厂运行考评中获得优秀评级。 公司旗下莆田圣元荣获“2021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2021北极 星杯·创新发展电厂”“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莆田圣元三期扩建项目荣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泉州圣元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 工程荣膺“北极星杯”2022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公众开放优秀电厂荣誉称号等。 4、业务协同优势 公司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污水处理”的业务协同运作模 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业务都属于市政公用环保行 业,主要客户都为政府部门。同时,公司目前主要采用 BOT模式运 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两种业务之间的协 同运作能够有效地共享 BOT项目运营经验、客户资源、品牌资源等,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此外,公司继续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主业, 通过拓展新项目及收 购存量项目,持续做大产业规模;同时充分利用垃圾发电项目的协 同效应,兼顾发展一般工业固废、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和污泥等协 同处理领域业务,进一步深化固废产业链布局,提升营运能力和盈 利水平。 5、经营管理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其长期从事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中国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市场有着深刻和独到的理解,对行业发 展趋势具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在市场经营拓展、运营成本管控等 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善、严谨的项 目选择、实施及运营的控制标准,可以根据项目规模、技术要求、 客户特定需要、项目融资来源、预测内部回报率及项目投资回收期 等条件,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及回报,从而保证公司资源的高效利用。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行 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双业务驱动,双平台生态”的总体战略布局,努力构建互动成长的“垃圾焚烧发电、风光氢新能源”双平台,稳步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业务开拓布局及日常经营管理等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积极成果。 公司紧紧围绕新阶段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生活固废处理主业, 高标准高要求建设标杆工程,全面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 提升经营管理效益。同时加速布局新能源业务板块,培育新的利润 增长点。 (1)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7.52亿元,同比下降 24.94%; 实现净利润 1.79亿元,同比下降 62.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亿元,同比下降 62.49%;总资产 84.1亿元,同比增长 7.54%;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33.61亿元,同比增长 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2.37元,每股收益 0.6631元。 (2)生产运营主要情况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2022年度,公司已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全 年累计接收垃圾进厂量 564.50万吨,同比增长 16.49%;全年累计发电量 18.99亿度,同比增长 14.37%;上网电量 16.13亿度,同比增长12.73%。 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公司投资运营生活污水处理厂 5个以及生 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 1个,均位于福建省境内。公司 2022全年共计 处理生活污水 8,770.77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 7.75%。 新能源业务:公司先后投产运营 6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装 机容量 4,594.60KW。报告期内,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实现发电量 395.62万千瓦时。 (3)项目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巨野一期、庆阳二期及餐厨 项目泉州圣元一期先后实现投产运营。截至目前,公司在建项目有 莆田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积极成果。 截至目前已运营分布式光伏项目 6个,采用“自用为主,余电上 网”模式运营。此外,公司亦规划往外拓展集中式光伏项目,包括 “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业务协同的多种发展模式。在氢能源方面,目前主要以厦门、泉州两地作为试点,分别投资建设《厦门氢能源 研发中心实验室及车船氢动力装备总成项目》和《泉港固态储氢系 统活化及应用项目》,推动固态储氢材料的应用及推广,推动氢储 能模块的产业化。后期,公司将重点加强储氢的场景应用,同时推 进技术的迭代开发,适时对外拓展。 (4)市场拓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固废处理主业,持续做好主营业务的广度 和深度,保持了健康良性的发展势头。一是围绕现有项目精耕细作,推进垃圾区域统筹处理,签订有永春县 2022年-2024年生活垃圾焚 烧处置(含运输)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协议等;二是丰富固废处理 业务领域,顺利实现南安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投产运营及持续推进莆(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