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梅安森(30027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签名: 马 焰 周和华 叶立胜 金小汉 郑海江 刘 航 张为群 杨安富 邓国清 监事签名: 谢兴智 罗方红 陈 瑜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和华 金小汉 郑海江 冉华周 刘 航 胡世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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