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东湖高新(600133):东湖高新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3:29:48 中财网
原标题:东湖高新:东湖高新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33 公司简称:东湖高新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63.40万元。2022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3,873.94万元,报告期母公司净利润 6,851.59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85.16万元,计提其他权益工具股利3,186.44万元,派发股利16,707.91万元,2022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146.02万元。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6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3年 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95,617,9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47,865.86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7.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使得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湖高新60013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段静周京艳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原A3栋)1 层、4层、5层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 1.1期A8栋(原A3栋)1层、 4层、5层
电话027-87172038027-8717203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建筑行业,是一家以工程建设、环保科技和科技园区为三大主营板块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控股公司,项目广泛分布于湖北、湖南、安徽、浙江、广东、重庆、新疆、海南等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连续多年荣获湖北企业100强、武汉企业100强、中国园区开发上市公司竞争力TOP10、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湖北年度十佳非凡雇主。

1、工程建设
2022年全国建筑业总体维持中低速增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强调,要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建筑业由大向强转变。2022年以来,建筑行业相关国家政策仍以规范行业管理和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为主导,行业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随着各地绿色建筑发展速度的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有望持续推动。“适当超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为湖北路桥承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持续扩大营收、做大规模、提升发展能级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发展战略仍在深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依旧广阔,2022年湖北省建筑业发展创历史新高,总产值达 2.1万亿元,同比增长 11%,总量居全国第四,增速居全国前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指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推动“三高地、两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以武汉、襄阳、宜昌为中心的三大都市圈,对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转型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机遇。

2、环保科技
公司大气治理业务主要从事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和垃圾焚烧烟气治理两大细分市场: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国家提出构建“1+N”政策体系的减排政策要求,燃煤火力发电烟气治理日趋饱和,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已近尾声,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规模幅度有限。但随着环保政策的日趋严厉,其他非电行业如钢铁、焦化、陶瓷等行业改造还在持续中,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刚刚起步,未来的非电领域烟气治理(以脱硫脱硝为主)仍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据预测,“十四五”期间,非电行业烟气治理整体市场规模约1500-2000亿元。

在垃圾焚烧烟气治理行业,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2025年末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要达到 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65%左右,发布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期强弱项方案》,进一步提出“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至2023年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等政策,会推动垃圾焚烧项目继续增长。但中东部地区垃圾焚烧项目在“十三五”期末布局已近尾声,大中城市的垃圾焚烧能力趋近饱和,增量市场会逐渐向县镇下沉,暨预计未来五年垃圾焚烧项目的主战场,或将集中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及规划未建的中东部地区县域,甚至是城镇,垃圾焚烧项目会由高增长转向缓慢增长,且会呈现出数量多、体量小、分布散的特点。

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将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公司作为“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功能园区”全生命周期服务商功能定位的主力军,在未来发展中将坚持“大园区+大环保”双轮驱动战略,在科技园区和产业园区的基础上,着力做好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循环经济产业园等环保功能园区项目开发及建设运营。布局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领域,积极拓展包括市政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及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3)水务治理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二十大报告中两次重点谈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第一次强调“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高度重视并充分肯定生态环境产业的重要地位,并提出了系统施治的理念;第二次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为生态环境产业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下,水务行业已进入从规模拉动向高质量服务的升级阶段。传统水务基础设施经过二十年的市场化发展,市场规模增速已在逐步放缓,但治理需求仍在不断升级,污水直排、合流制溢流污染、初期雨水污染等问题仍需重视,污水资源化、区域水资源包括非常规水源的统一调配管理等亦需要统筹考虑。水务行业开启了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的新征程,也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3、科技园区
(1)“二十大”提出建设制造强国,园区运营迎来战略发展机遇。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产业园区是重要的承载载体与落地抓手。因此,园区建设发展运营,将不可或缺的迎来新的发展机会。园区运营商需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加强布局高端制造业如物联网、大数据、新能源等,发展特色化、主题化产业园区,围绕战略新兴重点产业集群,瞄准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高成长性企业做好运营服务,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2)多地重提工业立市,强化用地保障,为产业发展留出空间
为支持制造业发展,各地相继出台政策,着力保障实业发展空间。国家层面,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商务部等10部门发文着力解决国家级经开区、制造业发展所需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瓶颈制约;地方层面,深圳再一次旗帜鲜明地喊出了“工业立市、制造强市”的口号,将制造业的重要性推向新高度;广州市也首次提及“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杭州、天津、武汉、长沙、合肥、常州、汕头、济南等城市都纷纷提出大力发展制造业。受益于制造业的投资鼓励,众多中小制造业得以再谋发展,对园区空间的需求也将随之增强。

(3)工业用地准入门槛渐高,部分地区向着市场化、理性化方向发展,为园区运营商留出一定发展空间。

202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出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首次在全国层面提出产业用地“标准地”;各地积极探索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广东省出台全国首部工业用地管理地方性法规,慈溪、义乌、金华等地相继出台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部分城市向着更加市场化、理性化的方向发展,较为典型的一是上海浦东出台的《浦东新区推进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明确提出支持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各类园区开发运营主体或行业领先的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发展工作,这些政策为市场化运营主体留出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4)REITs成为盘活存量、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
2022年 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目前我国共有各类二级产业园14000个以上,占地面积超160万亩,市场规模约8.3万亿平方米(含物流仓储),位居全球第二。基础设施 REITs发行可形成“投资-运营-发行 REITs-再投资”的资金流动循环,将园区项目投资回收期由过往的平均20年大幅缩短至8年左右,不仅 有利于园区开发建设主体降低企业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再投资能力,也有利于国有企业 更好地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服务和支撑科技创新。 (5)全周期轻资产运营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 专业的产业地产运营商在园区策划、开发、建设、运营方面的经验及全国的产业资源具有竞 争优势,通过与政府平台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产业生态、运营服务、区域布局等环节互补式发展, 弥补合作双方各自短板,形成“1+1>2”的发展合力。在此基础上,以全周期轻资产运营为代表的 商业运营模式逐步成为新的趋势,通过构建各种的产业生态及延伸的服务打造共同协力的工作机 制从而实现运营商、投资方和政府三者的共赢,实现区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1、工程建设 湖北路桥作为公司下属核心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工程建设施工业务和工程投资业务。公司 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及隧道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等,业务范围覆盖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市政工程(包 括轨道交通)、房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等施工项目,综合实力在国内省级施工企 业中排名靠前。 2、环保科技 公司环保科技板块以大气治理、水务环保和新兴环保产业为核心,为企业、政府和社会各界 提供环境整体解决方案。 环保科技板块核心业务 经营主体主要为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成立于 2011年,主营业务为燃煤电厂提供烟气脱硫脱 硝除尘服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由第三方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脱硫岛 规模最大、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企业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BOOM、BOT、TOT、OM项目 十三个,覆盖火力发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输灰、湿电等大气治理全流程,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北、 安徽、陕西、新疆、山西、江苏、内蒙等地,总装机容量 1,568万千瓦,投资规模 26亿元。 为应对近年来全国火电装机容量增长速度逐年趋缓的趋势,公司积极调整拓展思路,借助烟 气治理 BOT能力横向开拓,向非电行业烟气净化 BOT项目、无废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干熄焦合同能源及 VOCs新兴大气治理等非电大气污染治理领域进军。


(2)垃圾焚烧烟气治理
公司垃圾焚烧烟气处理业务依托于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泰欣环境是垃圾焚烧发电烟气治理细分领域龙头企业,提供垃圾焚烧电厂、火电、钢铁等行业的烟气净化,包括烟气净化整系统或子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提供脱硫、脱硝、脱汞、除尘、二噁英控制等在内的各类处理工艺及方案的设计和咨询,以及渗滤液回喷、活性炭系统等在内的环保辅助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及服务。已为超过 300家不同类型和行业的客户提供了近 750套各类环保装置及系统,主要客户中包括光大国际、绿色动力等国有及民营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工程足迹延伸至东南亚及非洲等地区,国内垃圾焚烧烟气脱硝处理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行业第一。

(3)水务治理
水务治理业务致力打造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以“投资驱动,技术和运营并重”为指导思想,提供环境领域治理全方位解决方案,拥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生活污水处理一级资质/工业废水处理一级资质、环境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等。合作模式包括 PPP(BOT、TOT、OM)、BT、EPC等,业务范围涵盖市政/工业废水治理、城镇自来水生产供应、应急水处理、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市政污泥处置等方面。截至报告期末,运营湖北省内武汉、孝感、咸宁、随州、十堰、鄂州等区域,浙江、广东、河北、新疆等十余个供水及污水处理项目。

3、科技园区
科技园区板块主要以科技园公司和智园科技公司为主体开展园区重轻资产业务拓展工作,公司紧跟国家和区域产业发展战略,重点聚焦智能科技和生命科技两大产业主题领域,围绕电子信息、软件信息服务、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基因诊断、医疗器械、生物农业等细分领域,在全国布局主题产业园区。目前已布局武汉、鄂州、随州、长沙、合肥、杭州、重庆、上海、海南、佛山等城市,正在开发运营主题型园区 35个。在园区产业招商过程中,强化发现和挖掘具有高成长性投资价值的企业的能力,按照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新兴产业的原则开展价值投资,以前瞻性投资分享产业发展红利。通过专业运营,实现对园区企业需求的一站式满足,围绕产业链,推动科研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同时充分发挥智慧园区数智化工具作用,持续推动服务创新与科技赋能。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工程建设
报告期内,湖北路桥主要从事公路、桥梁、隧道、市政、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业务,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公司以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

投融资建设模式:公司通过投资带动传统施工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依托 PPP、 BOT、 投资人+EPC等模式,拓展省内省外传统基建领域项目,充分发挥资金筹集、项目建设和管理等优势,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施工总承包服务。

2、环保科技
报告期内,环保科技板块业务分为脱硫特许经营业务、污水处理特许经营业务、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的销售、安装与调试业务。

(1)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
公司火电厂烟气治理特许经营业务:燃煤火电厂将脱硫、脱硝、除尘输灰、湿电大气治理业务以合同形式特许给公司,由公司承担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达到合同规定烟气排放标准,获得环保服务费及产生副产品所带来的收益。

(2)垃圾焚烧烟气治理
垃圾焚烧及非垃圾焚烧烟气处理业务:以 EP或 EPC等方式为垃圾焚烧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方提供烟气治理系统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咨询、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与售后或技术改造,通过提供服务、货物获取行业合理利润。

(3)水务治理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业务:通过旗下公司以 PPP(TOT、BOT、ROT等)、OM等特许经营模式向当地政府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收取污水处理费用实现项目盈利。

水处理工程业务:承接政府或其他机构水处理方面工程业务,获取工程利润。

3、科技园区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业园区开发销售获得利润,通过持有物业租赁及向园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等获得服务收益;通过旗下基金投资覆盖科技园区的主要产业集群。优先选择入驻或即将入驻园区的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园区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获取股权投资收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2021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0年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34,970,157,438.2828,909,714,315.4528,906,726,525.2420.9627,178,372,19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396,827,195.586,459,990,911.376,459,901,695.0214.505,381,463,988.13
营业收入13,986,106,197.4612,139,934,702.2912,139,934,702.2915.2110,593,750,64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8,634,046.48533,282,264.27533,166,293.528.50684,809,89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3,142,533.04394,538,949.92394,422,979.1724.99609,423,961.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2,552,224.26668,169,369.03668,169,369.03112.902,544,231,178.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69.169.16减少0.50个百分点13.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8730.67040.67032.520.87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590.55700.5569-3.790.8709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729,905,949.323,979,620,806.973,847,972,604.853,428,606,836.32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30,089,064.94129,693,867.68145,201,390.96273,649,722.90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26,681,473.42114,371,870.66137,479,127.20214,610,061.76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543,798,336.05-168,507,876.70464,637,006.611,670,221,430.4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6,00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4,95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 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的 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0168,650,05321.2000国有 法人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033,640,6854.2300国有 法人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 限公司-金石灏沣股 权投资(杭州)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023,478,2602.9500其他
天风天成资管-浦发 银行-天风天成天智6 号资产管理计划013,473,2091.6900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钱超-6,005,8007,572,5000.9500境内 自然 人
严延芳6,196,1506,196,1500.7800境内 自然 人
徐文辉-7,243,9003,648,4640.4600境内 自然 人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02,750,6780.3500国有 法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663,2362,663,2360.3300国有 法人
翁水平2,420,7582,420,7580.3000境内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上述股东中:1、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天风天成 资管-浦发银行-天风天成天智6号资产管理计划构成一 致行动人关系。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武汉东湖高新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年 度第一期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 (疫情防控 债)20东湖高 新 (疫情防控 债)PPN001032000304.IB2023-04-22500,000,0004.7
武汉东湖高新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年 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22东湖高新 MTN001102280421.IB2025-03-03500,000,0003.78
武汉东湖高新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年22东湖高新 MTN002102282018.IB2025-09-02500,000,0003.03
度第二期中期 票据     
湖北省路桥集 团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 期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疫情 防控)20鄂路桥 (疫 情防控债 ) PPN001032000212.IB2023-03-16500,000,0005.00
湖北省路桥集 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 二期定 向债 务融资工具 (疫情防控债)20鄂路桥 (疫 情防控 债)PPN002032000216.IB2023-03-18500,000,0005.00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19东湖高新MTN001于2022年3月7日完成实际兑付付息金额为2,750万元。
19东湖高新MTN002于2022年6月11日完成实际兑付付息金额为1,342.50万元。
19东湖高新PPN001于2022年9月26日完成实际兑付付息金额为3,000万元。
20东湖高新(疫情防控 债)PPN001于2022年4月21日完成实际兑付付息金额为2,350万元。
20鄂路桥(疫情防控 债)PPN001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实际兑付付息金额为2,500万元。
20鄂路桥(疫情防控 债)PPN002于2022年3月17日完成实际兑付付息金额为2,500万元。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 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71.5271.50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9,314.25330439,453.89499224.99
EBITDA全部债务比0.130.130
利息保障倍数2.692.632.28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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