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伟明环保(603568):伟明环保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小五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4,213,4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4,132,014.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现金分红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 4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7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9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9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0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101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秉承“诚信、敬业、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推动低碳环保业务发展,形成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发展的格局。其中环保项目运营实现收入25.58亿元,装备制造实现收入18.64亿元,具体经营情况分述如下: 一、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取得丰硕成果 2022年度玉环项目二期、婺源项目、宁晋项目、东阳项目、蒙阴项目、磐安项目、安福项目、永丰项目、宁都项目以及国源环保下属榆林项目投入正式运营,闽清项目、秦皇岛项目、浦城项目、澄江项目、双鸭山项目(一炉一机)、嘉禾项目、罗甸项目投入试运行。2022年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处理正式运营及试运营项目已达46个(其中试运行7个),上述项目投运规模约3.2万吨/日(不含参股和委托运营项目)。报告期后,武平项目于2023年1月实现并网发电。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报告期内平阳和临海餐厨项目投入正式运营,2022年末公司投资控股的餐厨垃圾处理正式运营项目11个。报告期内各运营项目合计完成生活垃圾入库量889.10万吨,同比增长33.81%,完成上网电量26.08亿度,同比增长24.14%。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处理餐厨垃圾33.71万吨,同比增长16.40%,副产品油脂销售10,321吨,同比增长25.59%,处理污泥8.77万吨,同比增长29.89%,完成生活垃圾清运量117.45万吨,完成餐厨垃圾清运量27.32万吨。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对外共处理渗滤液14.25万吨,同比增长8.66%。公司下属项目对外供蒸汽量达到4.06万吨。 公司全面推进各项目建设。垃圾焚烧项目方面,卢龙项目、昌黎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凯里项目二期完成项目核准,永康项目二期、延安项目完成项目核准和环评批复,上述项目进入建设阶段,期末公司在建垃圾焚烧项目8个(控股项目),枝江项目和陇南项目完成项目核准。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永强厨余项目完成项目核准,澄江餐厨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期末公司在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5个,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界首项目完成垃圾处理费调价工作。宁都项目、昌黎项目、卢龙项目和武平项目获得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共8,000万元。龙湾公司、瑞安公司、界首公司和嘉善公司获得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服务能力等级(1级)证书,临海公司获得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服务能力等级(2级)证书。 2022年度公司完成陇南项目、枝江项目、永康项目二期及多县垃圾委托处理项目签约,联合体签约崇义项目;新签约永强厨余项目、婺源餐厨项目;签约瓯海区生活垃圾转运项目,续签约临海、常山餐厨收运处理项目;签约文成县、安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公司签署《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厨余垃圾)》,永强厨余项目设计处理规模600吨/日,项目特许经营期截止时间为2041年11月。 2、2022年2月,公司签署《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规模为900吨/日,其中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600吨/日生活垃圾,协同处理50吨/日的餐厨和厨余垃圾,投资额约3亿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 3、2022年2月、3月和11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永丰公司签署《新干县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合同》、《吉水县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合同》和《峡江县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合同》,由永丰项目负责处理新干县、吉水县和峡江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生活垃圾,服务期限与永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期一致为30年。 4、2022年3月,公司签署《瓯海区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服务合同》,负责提供瓯海区生活垃圾转运服务,服务期3年,合同期垃圾转运量预估约900吨/日。 5、2022年4月,公司续签约《临海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作业服务项目合同书》,负责临海市指定区域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服务期按收集运输及处置量达到8,000吨时为止。 6、2022年4月,公司联合体签署《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400吨/日,一期总投资约2.52亿元,特许期30年。公司主要承担本项目全厂的生产设备供应及建设、运营。 7、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公司协商一致,并与下属子公司宁晋嘉伟公司在2022年5月签订协议,将宁晋项目总规模由原来的2,000吨/日,调整为1,500吨/日,其中一期规模保持不变,仍为1,000吨/日。 8、2022年7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温州嘉伟续签约《常山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合同》,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常山县城区范围内及何家乡一条街的餐厨垃圾,项目规模约20吨/日,服务期限一年。 9、2022年7月,公司签署《安义县生活垃圾处理委托协议书》,由奉新项目负责处理安义县行政区域内产生的所有垃圾(包含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处理厂可处理的垃圾),服务期限3年,合作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3年服务期。 10、2022年8月,公司下属枝江公司签署《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建设运营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规模为600吨/日,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 11、2022年9月,公司签署《永康市垃圾焚烧电厂项目合同补充协议》,投资建设运营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垃圾500吨,特许经营期约27年。 12、2022年9月,公司下属文成公司联合体签署《文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承包合同》,负责对文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综合异位处置,填埋场存量垃圾量约51.15万吨,项目分三期实施,合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金额约9,600万元。 13、2022年1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婺源公司签署《婺源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独占性的处理婺源县行政区划范围内餐厨垃圾(包括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和地沟油),特许经营期与婺源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特许经营年限同步到期。 14、2022年1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安福公司中标安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并于2023年1月签署《安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置协议书》,负责将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底部防渗膜以上的存量陈腐垃圾全部挖掘、清运、无害化处置。实施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环保装备和新材料装备研发制造销售不断取得进展 公司2022年度装备制造业务实现收入18.64亿元。公司开展镍火法与湿法冶金设备、新材料生产装备的研发制造工作,并与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研究院”)进行技术合作。公司完成重整投资盛运环保,并通过盛运环保下属装备公司开展输送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业务。伟明设备成套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土建已完成,新的制造产业基地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装备板块产能和提升装备制造能力。公司完成谷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承包合同、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二期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协议、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等协议签约。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4月,公司下属伟明设备签署《谷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成套设备供应和安装调试承包合同》,负责提供谷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500吨/日)全厂工艺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1亿元(含税)。 2、2022年11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签署《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协议》,将为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镍资源项目二期实施提供红土镍矿湿法冶金设备的设计与制造、智能化系统集成和设备与工程安装。报告期后2023年2月,设备公司与浙江美青邦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槽罐采购事宜签署三份《青美邦二期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槽罐采购合同》,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约人民币4.83亿元。 3、2022年11月,公司与长沙研究院签署《技术推广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推进红土镍矿冶炼高冰镍领域的持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市场推广。 4、报告期后,2023年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联合体签约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设备采购、供货及验收,渗滤液系统及化学水系统安装及调试等,具体以工艺设备清单为准,金额约为8,998万元。 三、新能源材料业务发展大步迈进 2022年度新增签约三份合资协议,投资印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13万吨项目。签约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合资协议,投资年产20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完成温州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低碳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签约,涉足动力电池与电池废料回收及报废汽车回收等领域。伟明盛青还签约福安清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青山控股、盛屯矿业、欣旺达、格林美等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中南大学合建新材料研究院,形成新能源全产业链闭环,全方位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和环评批复,并已取得项目一期556亩用地,进入建设阶段。公司第一个4万吨印尼高冰镍项目已正式开工。具体签约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公司与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简称“Merit公司”)签署《关于Merit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投资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位于印度尼西亚哈马黑拉岛Weda Bay工业园(IWIP)内,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9亿美元。2022年4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与Merit公司签署《关于Merit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 伟明新加坡公司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70%。该项目明确温州嘉伟作为对外投资主体,2022年5月已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和浙江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其中中方投资中温州嘉伟对外投资总额约2.457亿美元,2022年9月项目开工建设。 2、2022年8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香港公司与Merit公司、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Merit、香港欣威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投资、建设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位于印度尼西亚哈马黑拉岛Weda Bay工业园(IWIP)内,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9亿美元。伟明香港公司计划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60%。 3、2022年8月,公司签署《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合资协议》,投资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包含高冰镍精炼、高镍三元前驱体生产、高镍正极材料生产及相关配套项目,年产20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本项目规划建设总投资约为115亿元人民币,全部达产后运营期流动资金总需求约76亿元人民币,总用地预计约1,500亩。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该项目由伟明盛青公司实施,公司持有伟明盛青公司60%股份。2022年9月,新材料项目在温州湾新能源科技产业园取得项目一期556亩用地,并在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锂电池新材料项目(一期地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022年12月,项目取得温州市生态环保局龙湾分局环评批复。 4、2022年9月,公司下属伟明香港公司与Merit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签署《关于 Merit、格林美香港与伟明之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5 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投资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5万吨,位于印度尼西亚哈马黑拉岛Weda Bay工业园(IWIP)内,项目总投资不超过4.48亿美元。伟明香港公司计划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1%。 5、2022 年 9 月,公司下属伟明盛青公司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福安青美”)签署《福安青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拟以福安青美为主体,合资开展三元前驱体、磷酸铁锂材料等方面的合作。 6、2022年9月,公司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年10万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和10万吨动力电池与电池废料回收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拟在浙江省温州市合作共同规划投资建设年10万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和10万吨动力电池与电池废料回收项目。 7、2022 年 9 月,公司下属伟明盛青公司与中南大学签署《伟明盛青新材料研究院(温州)产学研合作协议》,合作领域为冶炼重金属污染防治,材料湿法、火法冶炼,废旧电池材料回收利用、正极前驱体、正极材料制备等领域的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开展全面合作。 8、2022年9月,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在温州分别签署《温州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低碳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拟建设世界一流的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和新能源电池材料低碳产业园,项目涉足动力电池与电池废料回收及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等领域。 四、公司管理、技术和资本运营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对组织机构进一步优化,组建专门团队,开展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业务管理,加强业务考核和激励。公司设立海外组织机构,开展境外业务的拓展和管理。在新材料业务方面,与行业内优秀企业建立广泛合作关系,不断引进新材料业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对被收购公司盛运环保和国源环保进行全方面整合,嫁接伟明制度管理体系,输出伟明的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和技术,被收购公司的经营情况持续改善。 报告期末,公司的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约210项。伟明设备开展高压开关柜生产,荣获温州市智能制造装备示范企业、2022年温州市领军型工业企业等称号。温州嘉伟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温州嘉伟分别收到政策补助和地方贡献奖励2,695万元、1,443万元。拉萨盛运“高原固废生物质清洁处置与高效利用的理论及技术”项目获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一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盛运环保的重整投资,取得盛运环保系公司 51%股权。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14.77亿元“伟22转债”,于2022年8月12日上市,并于9月启动发行新一期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3.5亿元,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公司还荣获新财富“最佳资本运作项目奖”、首届中国上市公司经纶奖“2021年度最具投关价值公司”奖、董事会杂志第十七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之“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第12届天马奖之“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之“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奖”和“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奖”等荣誉称号。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垃圾处理行业 1、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基本特点包括热值低、含水量高、成分复杂等。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产物,是一种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污泥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非均质体。 2、行业市场状况 根据《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9年全国19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3,560万吨,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生活垃圾生产大国。2021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60%,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4,869.21万吨。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2》,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2050年将达到80%左右,城镇化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城镇化进程的提升将使垃圾产量不断增长,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市场空间。伴随我国对绿色、先进环保行业的日益重视和支持,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求持续旺盛。 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数据,2019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总量所占无害化处理总量首次超过50%,并在2020年达到62%以上,标志着焚烧已成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焚烧法是将垃圾进行高温热处理,在850℃以上的焚烧炉炉膛内,通过燃烧使垃圾中的化学活性成分充分氧化,释放热量,转化为高温烟气和少量性质稳定的残渣,其中高温烟气可以作为热能回收,用于发电或供热。经焚烧处理后,垃圾中的细菌、病毒被消灭,带恶臭的氨气和有机质废气被高温分解,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尘经环保处理后达到排放要求。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参与者较多,市场相对分散。公司国内同行业其他公司主要有:光大环境、瀚蓝环境、上海环境、三峰环境、绿色动力、深圳能源、康恒环境、中国天楹、旺能环境等。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没有明显的行业周期性,宏观经济起伏波动不会对本行业造成较大影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原材料以垃圾、废料为主,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而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一般也不受季节影响,所以本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根据历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大、中城市中,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等地区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位居全国前列,且前述地区土地资源紧缺且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为主。因此,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环渤海经济圈等地区是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普遍选择的重点发展区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普遍较多。 4、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初期,主要由政府投资、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但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技术和管理的专业性较强,以政府为主的模式已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随着本行业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形成了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流的经营模式,即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授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特许经营权到期时,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再次选择特许经营者。若不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经营者将按照协议约定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餐厨垃圾处理也采取类似的经营模式。 5、行业上下游关系式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主要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近年来市场化主体不断介入环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行业的后端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由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及电力公司。 (二)装备制造行业 环保装备制造作为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我国将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动发展模式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 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是环保领域的应用,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所采用的垃圾处理设备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接收系统、锅炉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电气系统和水处理系统等专业系统。 目前国际和国内主流的垃圾焚烧技术为炉排炉技术,炉排炉技术具有适应范围广、技术成熟可靠、运行维护简便等优点。早期的炉排炉设备市场基本被外资企业垄断,其中比利时希格斯炉排炉、德国马丁炉排炉、日本田雄SN炉排炉等占据优势,近年来国内企业逐步通过引进技术和自主研发实现了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替代,除本公司外,国内其他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还有三峰环境、光大环境、康恒环境、杭州新世纪等。 装备制造收入与公司获取并执行的订单直接相关。公司获取市场上的环保项目和新材料制造项目的装备订单量越多,则对公司未来装备制造收入的增长带来支持,季节性和区域性影响不明显。目前公司装备制造的周期性主要受环保行业和新能源材料行业的周期影响。 (三)新能源材料行业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及电池各类应用场景不断拓展,造就锂电池巨大的市场需求。而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其电化学性能、制造技术的研发提升是促进锂电池普及应用的重要技术研发着力点、突破口与推动力;其中,三元正极材料凭借其容量密度高、用户体验优等特性,成为了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类型,在动力锂电领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而在三元正极材料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与中低镍三元正极材料相比区别核心在镍钴锰配比,通过提升镍元素含量实现提升容量密度。 近年来,国家针对新能源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链发展。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2年6月,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发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该目标的实现对高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高性价比的动力电池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而高镍三元材料动力电池正依靠其能量密度大、续航里程高等优势成为中高端车企共同选择的技术路线,保持着市场份额的快速增长,以满足消费者对智能驾驶的高耗电、高续航需求。根据GGII数据显示,预计到2025年,全球及中国三元正极材料中高镍产品的占比将达到50%以上,作为生产高镍三元材料的重要原料,上游高冰镍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在该行业经营的国内公司主要有:华友钴业、中伟股份、容百科技、格林美、当升科技等。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低碳环保服务商之一,将“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作为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2022年以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顺应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战略布局新能源材料行业,公司主营业务形成了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格局。其中,环境治理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等;装备制造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环保装备和新能源材料装备研发制造;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上游高冰镍、中游三元正极材料、下游电池废料回收等。 本公司垃圾焚烧业务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包括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设备制造销售及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公司在全国各地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厂,并在垃圾焚烧厂附近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和工业固废处理项目,与生活垃圾进行协同处置;同时,公司介入行业上下游的环保装备研发制造销售、环保工程承包建设、垃圾清运、渗滤液处理等领域。 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力销售、垃圾处置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等,通过向电力公司提供电力,并收取发电收入,向地方政府环卫部门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 公司主要通过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运营项目规模,并协同开展相关环境治理业务、自主研发制造销售装备、一体化运营新材料业务等,来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等垃圾处理项目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处理设备以及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其他设备,供公司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并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和服务。公司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投资和运营成本管控能力强,稳定运营能力、发电效率居行业领先,投运项目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公司业务毛利率较高,是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2022年公司将多年积累的成套设备研发能力、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向新能源材料行业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发展及盈利空间。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模式 公司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的主要模式为BOT、BOO。其中,BOT模式(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BOO模式(建设—拥有—经营)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项目资产为企业所有,无需移交给政府。BOT、BOO项目公司需要投入大笔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周期长。项目运营的主要收入是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 (2)装备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制造核心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向公司各项目运营公司以及外部客户进行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属于订单式生产,根据规模、性能要求、环保排放标准等进行定制。 2、采购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模式 在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服务;公司子公司伟明设备主要负责提供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烟气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高低压电气等垃圾焚烧发电关键设备,余热锅炉由公司自主设计并委托专业的锅炉生产商进行制造。 除项目建设涉及的采购事项外,公司垃圾焚烧等项目运营过程中也会采购石灰、活性炭、水、电等原材料。 (2)装备制造业务采购模式 在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主材、辅材及外购件厂商签订协议,开展钢材、炉排片、布袋、龙骨等采购工作。 3、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垃圾处理服务、销售电能及销售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实现盈利。 收入来源主要包括:(1)通过购售电合同向购电方出售电力取得发电收入;(2)通过接收、处理垃圾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3)通过销售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取得收入;(4)EPC建造收入。 (三)市场地位 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拥有技术研究开发、关键设备设计制造、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在长三角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同时公司积极介入中西部地区市场,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2021 年度,公司垃圾焚烧处理量664.45万吨,占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的3.69%。其中,公司浙江省垃圾焚烧处理量493.46万吨,占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量的35.91%。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业务覆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 公司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