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30106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盛驰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驰合伙”)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减持期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4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驰合伙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该减持计划期限内,盛驰合伙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62,401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10,000股。 2、后续减持计划:盛驰合伙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077,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75%。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盛驰合伙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等其他方式减持,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2.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在该减持计划期限内,盛驰合伙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62,401 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10,000股(公告编号:2022-051)。
1.上述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盛驰合伙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驰合伙的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公司已就其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驰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077,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1,6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11月21日。 7、其他: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盛驰合伙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等其他方式减持,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盛驰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驰合伙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盛驰合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盛驰合伙:《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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