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艾华集团(603989):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89 公司简称:艾华集团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400,820,17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350,74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540,828.70(含税),公 司 2022年度 已 实 施 的 股 份 回 购 金 额23,242,3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2022年度,公司回购金额及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合计占经审计的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02%。因公司 2018 年发行的“艾华转债” 处于转股期,故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配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中 的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行业之“铝电解电容器”细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电极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关键原材料,电极箔制造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 业分类》属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的数据:预计 2022 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需求量约为 1,620 亿只,同比增长 6.8%,到 2025年将达 1,730亿只,2020-2025年五年平均增长率约为 5.6%。 2018年-2025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需求量发展与预测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规划部署,能源结构加速演变,我国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带动了中国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的增长,铝电解电容器市场占整体电容器市场占比有所提升。2022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达到 619.9亿元以上,预计 2025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场规模将达到 700亿元以上。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电容器的设备制造;对外投资。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根据产品外观结构,目前公司产品主要有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引线式及垂直片式液态铝电解电容器,引线式、垂直片式及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示例如下: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风电、工业自动化、智能机器人、5G通讯、数据处理中心、电源、照明、智能电网等多维度应用市场。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做世界级民族企业”的发展愿景,并构建了“设计+生产+销售”的公司经营模式。以其完整的产业链、规模化智能制造及差异化品牌力,获得全球高端市场及客户的肯定。根据世界最大的被动电子元件行业市场研究和咨询服务商 Paumanok Publication Inc 2023年公布的2022数据显示:公司位列全球第五,前四位分别为 NIPPON CHEMICON 、NICHICON、RUBYCON、PANASONIC。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三)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44,874,262.74元,同比增长 6.52%;营业成本2,532,040,415.64元,同比上升11.15%;实现净利润449,315,561.70 元,同比下降 8.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5,851,911.89元,同比下降8.51%。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2023年 4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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