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603051):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号自编 1栋、自编 2栋、自编 3栋、自编 4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3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鹿山转债(上市首日简称:鹿山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66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2,400.00万元(524.00万张,52.40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2,400.00万元(524.00万张,52.40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4月27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年3月27日至2029年3月26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年9月30日至2029年3月26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为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加胜、韩丽娜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本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鹿山新材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50〕号文”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52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4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4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认购不足52,4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上交所“〔2023〕88号”文同意,公司52,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 本公司已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Lushan New Materials Co., Ltd. 注册资本:93,319,000元 法定代表人:汪加胜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自编1栋、自编2栋、自编3栋、自编4栋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自编1栋、自编2栋、自编3栋、自编4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2452646Q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鹿山新材 股票代码:603051 公司网址:http://www.cnlushan.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前身及其股权变动情况 1、1998年 11月,鹿山有限设立 1998年 10月 26日,汪加胜、韩丽娜签订了鹿山有限设立时的《公司章程》。 根据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8年 11月 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正验咨(98)第 282号),截至 1998年 11月 11日,鹿山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1998年 11月 12日,鹿山有限经广州市工商局核准设立,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2013401)。 鹿山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001年 4月 6日,鹿山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鹿山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50.00万元增至 26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10.00万元分别由汪加胜认缴 186.50万元,由韩丽娜认缴 23.50万元。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系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并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本次增资的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由股东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 2001年 4月 6日,鹿山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鹿山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50万元增至 26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10万元分别由汪加胜认缴 186.5万元,由韩丽娜认缴 23.5万元。 新增出资 210.00万元中的 84.70万元系根据鹿山有限于 2001年 3月 30日分别与汪加胜、韩丽娜签订的《债转股协议》的约定,将截至 2000年 12月 31日汪加胜对鹿山有限享有的债权总额 612,000元、将截至 1999年 3月 31日韩丽娜对鹿山有限享有的债权总额 235,000元转为对鹿山有限的出资。根据鹿山有限、汪加胜、韩丽娜出具的书面文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鹿山有限与韩丽娜签署的《债转股协议》中的“截止 2000年 3月 31日”错写成了“截止 1999年 3月 31日”,但该笔发生日期为 2000年 3月 31日的债权系鹿山有限与韩丽娜之间真实形成的债权,发行人、汪加胜、韩丽娜对将该笔债权计入债转股金额均无异议且相互之间就本次债转股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2001年 4月 6日,汪加胜、韩丽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订了新的《公司章程》。 根据广州朗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1年 4月 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朗所验字[2001]10066号),截至 2001年 4月 6日,鹿山有限股东增加投入资本 210万元,其中现金投入 125.30万元,债转股 84.70万元,鹿山有限累计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共计 260.00万元。 2001年 5月 11日,广州市工商局向鹿山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2013401),鹿山有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为 26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鹿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鹿山有限的股东会于 2005年 6月 10日作出的决议,鹿山有限的注册资本由260.00万元增至 800.00万元,其中股东汪加胜由原出资 231.50万元增加至 684.18万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 291.03万元,现金增资 161.65万元),股东韩丽娜由原出资 28.50万元增加至 115.82万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 35.82万元,现金增资 51.50万元),合计以资本公积 326.85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系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并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由股东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 根据广州朗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年 6月 6日出具的朗审字[2005]20987号《关于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鹿山有限截止到 2005年 3月 31日的资本公积为 326.85万元。 2005年 6月 9日,汪加胜、韩丽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订了新的《公司章程》。 根据广州朗桦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5年 6月 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朗验[2005]10128号),截至 2005年 6月 9日,鹿山有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800万元,新增投入货币资金合计 213.15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合计 326.85万元。其中股东汪加胜投入资金为 684.18万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 291.03万元,新增投入货币资金 161.65万元);韩丽娜投入资金为 115.82万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 35.82万元,新增投入货币资金 51.50万元)。 2005年 6月 23日,广州市工商局向鹿山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122002995),鹿山有限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为 8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鹿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06年 11月 15日,鹿山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鹿山有限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增至 1,000.00万元,增资部分由原公司股东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分别由汪加胜出资 165.82万元,由韩丽娜出资 34.18万元。本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系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拓展公司业务。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由股东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 根据广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年 11月 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06)A10045号),经验证:截至 2006年 11月 20日,鹿山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汪加胜出资 165.82万元,韩丽娜出资 34.18万元。 2006年 11月 17日,汪加胜、韩丽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订了章程修正案。2006年12月 8日,广州市工商局向鹿山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122002995),鹿山有限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为 1,0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鹿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09年 4月 25日,鹿山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鹿山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至 3,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500.00万元分别由汪加胜出资 2,125.00万元,由韩丽娜出资 375.00万元。本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系进一步增加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时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1.00元/注册资本,由股东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 2009年 5月 6日,汪加胜、韩丽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订了新的《公司章程》。 根据广州远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于 2009年 5月 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穗远华验字(2009)第 B0594号),经验证:截至 2009年 5月 5日,鹿山有限已收到股东汪加胜、韩丽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3,500万元。 2009年 5月 14日,广州市工商局黄埔分局向鹿山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122002995),鹿山有限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 3,5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鹿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09年 4月 20日,汪加胜与郑妙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汪加胜将其所持鹿山有限 0.5%的股权以 7.50万元转让给郑妙华。2009年 5月 25日,汪加胜与唐舫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汪加胜将其所持鹿山有限 5%的股权以 75.00万元转让给唐舫成。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为 0.43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向高级管理人员唐舫成、郑妙华转让股权,实现对其股权激励。 汪加胜将其持有鹿山有限的股权以 0.43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唐舫成、郑妙华。 唐舫成、郑妙华为鹿山有限创业初期即加入的核心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核心管理团队,汪加胜以每 1元出资额按 0.43元折价转让给唐舫成、郑妙华。 2009年 7月 6日,鹿山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汪加胜将其所持鹿山有限 0.5%的股权转让给郑妙华,将其所持鹿山有限 5%的股权转让给唐舫成,同意就本次股权转让修改《公司章程》。 2009年 7月 22日,鹿山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鹿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09年 9月 17日,鹿山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鹿山信息向鹿山有限增资 375.00万元,其中 18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余款 1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同意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系以鹿山信息为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2.03元/注册资本,系基于发行人 2009年 8月末每注册资本净资产 1.81元并适度溢价而确定。 根据广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年 9月 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09)0254号),经验证:截至 2009年 9月 25日,鹿山有限已收到股东鹿山信息缴纳的新增资金合计 375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85万元,资本公积 19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9年 10月 20日,广州市工商局黄埔分局向鹿山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12000001193),鹿山有限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为 3,685.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鹿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1、2009年 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 11月 10日,鹿山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由鹿山有限现有股东汪加胜、韩丽娜、唐舫成、郑妙华、鹿山信息作为发起人,以 2009年 10月 31日为基准日,将鹿山有限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鹏城于 2009年 11月 17日出具的深鹏所审字(2009)1308号《广州市鹿山化工有限材料有限公司 2009年度 1-10月份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经审定:截至 2009年 10月 31日,鹿山有限资产总额为 145,348,871.59元,负债总额为 78,014,836.38元,净资产为 67,334,035.21元。 根据深圳鹏城于 2009年 11月 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09】164号),经验证:发行人以鹿山有限 2009年 10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67,334,035.21元按 1:0.690587的比例(每股面值为 1元)折股,股本与净资产差额 20,834,035.21元转入资本公积。截至 2009年 11月 17日,发行人(筹)已收到发起人投入的股本 46,500,000元。 根据天健于 2019年 6月 6日出具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9〕7-44号),经复核,截至 2009年 11月 17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鹿山有限截至 2009年 10月 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 67,334,035.21元按 1:0.690587的比例折为 46,5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净资产超出认购股份部分 20,834,035.21元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2009年 11月 18日,发行人全体发起人汪加胜、韩丽娜、唐舫成、郑妙华、鹿山信息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就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及股份公司的相关情况等作出了明确约定。 2009年 12月 7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1200000119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 4,650.00万元,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 4,65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本结构如下:
2010年 2月 22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郑妙华以现金 225.00万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其中 135.00万元为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由 4,650.00万元增加至 4,785.00万元;同意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 1.67元/股。本次增资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郑妙华对发行人进行增资,以实现对郑妙华的进一步股权激励。 根据深圳鹏城于 2010年 3月 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0】070号),经验证:截至 2010年 2月 26日,发行人已收到郑妙华缴纳的新增资本合计 225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缴纳注册资本 135万元,资本公积 90万元。 2010年 3月 8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1200000119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为 4,785.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0年 3月 22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招商资本向发行人增资 13,975,162.50元,其中 3,542,5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剩余部分 10,432,662.50元转为资本公积;广州海汇向发行人增资 7,959,037.50元,其中 2,017,5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剩余部分 5,941,537.50元转为资本公积;张忠民向发行人增资 4,300,050.00元,其中 1,09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剩余部分 3,210,050.00元转为资本公积。 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由 4,785.00万元增加至 5,450.00万元;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是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同时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并增加公司运营资金。外部投资人招商资本、广州海汇、张忠民按照与发行人协商的公允价格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3.95元/股。 根据深圳鹏城于 2010年 3月 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0)104号),经验证:截至 2010年 3月 26日,发行人已收到招商资本、广州海汇和张忠民缴纳的新增资本合计 26,234,25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缴纳注册资本 6,650,000元,资本公积 19,584,250元。 2010年 4月 19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1200000119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为 5,45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5年 12月 23日,招商资本与西藏聚兰德和广州美洛共同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G315BJ1006919),招商资本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354.25万股股份(6.5%股权)中的 265万股股份(4.8624%股权)和89.25万股股份(1.6376%股权)分别转让给西藏聚兰德和广州美洛,转让价格合计2,017.081788万元。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因是招商资本出于自身的商业决策,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所持股份全部对外转让而退出公司。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 5.69元/股,系通过挂牌方式确定。 201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就本次股份转让修改《公司章程》。 2016年 1月 20日,发行人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6年 3月 18日,发行人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珠海乾亨向发行人增资 1,600.00万元,其中 272.50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 1,32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系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本次增资系外部投资人珠海乾亨按照与发行人协商的公允价格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 5.87元/股。 2016年 3月 25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31号),审验认为:截至 2016年 3月 24日止,发行人已收到珠海乾亨缴纳的新增出资额合计 16,000,0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2,725,000元,资本公积 13,275,000元。 2016年 4月 11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2452646Q),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为 5,722.5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6年 4月 22日,发行人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唐小军向发行人增资 176.10万元,其中 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 146.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5.87元/股。本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是发行人新聘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小军通过增资方式入股发行人。本次增资的价格系参考前次外部投资人珠海乾亨的增资价格,确定为 5.87元/股。 2016年 5月 16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2452646Q),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为 5,752.50万元。 2016年 6月 7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72号),审验认为:截至 2016年 6月 6日止,发行人已收到唐小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6.1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发行人的累计实收资本变更为 5,752.5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6年 5月 26日,广州美洛与张立鹏、邓超华签署股份转让合同,约定广州美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0万股股份转让给张立鹏,转让价格为 156.4万元,约定广州美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69.25万股股份转让给邓超华,转让价格为 541.54万元。同日,汪加胜与蔡志华签署股份转让合同,约定汪加胜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万股股份转让给蔡志华,转让价格为 782万元。 2016年 6月 6日,发行人召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佛山金烽向发行人增资 2,000万元,其中 255.754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 1,744.245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深圳华拓向发行人增资 1,200万元,其中 153.4527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 1,046.547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西藏聚兰德向发行人增资 500万元,其中63.9386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 436.06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就本次增资和股份转让修改《公司章程》。 广州美洛出于自身的资金需要而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外部投资人蔡志华、佛山金烽、深圳华拓、西藏聚兰德、张立鹏、邓超华入股发行人的原因是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同时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并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本次增资、股份转让的增资、转让价格为 7.82元/股,系参考发行人 2016年经营情况经各方协商确定。 2016年 6月 8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71号),审验认为:截至 2016年 6月 6日止,发行人已收到佛山金烽、深圳华拓和西藏聚兰德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4,731,458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2,268,542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发行人的累计实收资本变更为 6,225.6458万元。 2016年 6月 22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和股份转让事宜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2452646Q),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为 6,225.6458万元。 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7年 2月 22日,发行人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日信宝安向发行人增资 5,000.00万元,其中 375.0389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4,624.961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江兴浩向发行人增资 1,000.00万元,其中 75.0078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924.99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就本次增资启用新的《公司章程》。本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并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13.33元/股,系经各方协商确定。 2017年 2月 23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2452646Q),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为 6,675.6925万元。 2017年 4月 28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37号),审验认为:截至 2017年 4月 27日止,发行人已收到日信宝安和江兴浩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4,500,467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5,499,533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发行人的累计实收资本变更为 6,675.6925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7年 4月 12日,发行人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珠海融贯通向发行人增资 1,000.00万元,其中 75.002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924.99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新余邦华向发行人增资 1,000.00万元,其中 75.002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924.99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南洋资本向发行人增资 1,000.00万元,其中 75.002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924.99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系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同时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并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13.33元/股,系经各方协商确定。 2017年 5月 16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2452646Q),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为 6,900.70万元。 2017年 5月 18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41号),审验认为:截至 2017年 5月 17日止,发行人已收到珠海融贯通、新余邦华和南洋资本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2,250,075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749,925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发行人的累计实收资本变更为 6,900.7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8年 10月 16日,深圳华拓与广州穗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华拓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534,527股股份中的 1,003,250股股份转让给广州穗开,转让价格为 932.5911万元。同日,深圳华拓与万联广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华拓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534,527股股份中的 531,277股股份转让给万联广生,转让价格为 493.8592万元。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因和背景系深圳华拓、佛山金烽因自身资金周转需要而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 9.30元/股,系经各方协商确定。 2018年 10月 16日,佛山金烽与万联广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佛山金烽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57,545股股份中的 471,725股股份转让给万联广生,转让价格为 438.7467万元。同日,佛山金烽与广开知识、广州天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佛山金烽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57,545股股份中的 1,397,714股股份转让给广开知识,转让价格为 1,300.00万元;佛山金烽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57,545股股份中的 688,106股股份转让给广州天泽,转让价格为 640.00万元。 2018年 10月 23日,发行人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启用新的《公司章程》。 2018年 11月 29日,发行人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9年 5月 22日,南洋资本与广州穗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南洋资本将其持有发行人的 750,025股股份转让给广州穗开,转让价格为 1,161.9726万元。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和原因是南洋资本因自身投资决策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 15.49元/股,系经各方协商确定。 2019年 5月 22日,发行人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并同意启用新的《公司章程》。 2019年 6月 11日,发行人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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