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欣氟材(002915):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7,957,575.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1、氟化工行业 (1)公司目前已形成以2,3,4,5-四氟苯甲酰氯为代表的医药中间体,和以2,3,5,6-四氟苯系列为代表的农药中间体等30多种氟精细化学品。公司向下扩展高附加值的BPEF(光学树脂单体)、DFBP(PEEK合成单体)及氟聚酰亚胺等 新材料和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等含氟电子化学品,向上游布局具有“第二稀土”之称的稀缺萤石资源,具有萤石-氟化氢- 精细化学品全产业链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新材料与电子化学品三大领域。公司于2022年7月以受让股权并增 资的方式完成对江西埃克盛51%股权的收购,布局第四代新型制冷剂及其下游含氟新能源材料和高分子材料领域。公司 未来将继续深耕功能性含氟新材料与电子新材料中的细分领域,完善公司长期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以基础氟化工氢氟酸以及2,3,4,5-四氟苯甲酰氯、2,4-二氯-5-氟苯乙酮、N-甲基哌嗪为代表的医药中间体,和以2,3,5,6-四氟苯系列、BMMI为代表的农药中间体是公司的主导产品,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我们在抓好老产品老市场的同时,更是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新材料、电子化学品及农药中间体等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 销售,积极转型创新,努力拓展新市场,实现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新目标。不断将新老产品做大做强并国际化, (2)无水氢氟酸与氢氟酸为主的无机氟产品 公司2019年完成对高宝矿业的重组,向公司产品上游延伸,主要生产初级无水氢氟酸和有水氢氟酸。产品主要应用 于制冷剂以及作为新能源、新材料、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原材料的含氟聚合物、含氟中间体和电子级氢氟酸。 (3)含氟制冷剂及其他相关产品 22年8月完成对江西埃克盛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公司向含氟制冷剂领域发展。公司以现有的第三代制冷剂 (R245fa)的技术和产能(在建年产 10,000吨)为基础,重点开发和培育四代新型制冷剂主枝产品。同时,充分利用技 术和工艺的延展性,开发三氟系列侧枝产品,以把握新能源材料、农药/医药中间体的市场机会,形成产品树,主要产品 包括 R245fa、R1233zd、R1234ze等。 2、萤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酸级萤石精粉及高品位萤石块矿。 (1)酸级萤石精粉:氟化钙含量≥97%的萤石精粉,主要用途是作为氟化工的原料销售给下游氟化工企业用于制作氢 氟酸等基础化工品。 (2)高品位萤石块矿:氟化钙含量≥65%的块状萤石原矿,主要用于钢铁等金属的冶炼和陶瓷、水泥的生产。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2,399,044.7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00%。其中高宝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515,464,241.37元,同比下降13.47%,中欣本部实现营业收入960,396,074.13元,同比上升12.90%。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利润总额222,733,090.1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903,787.41元,较去年 同期增加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585,281.2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6%;实现 每股收益0.564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15%。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下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布局,如下图所示: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为了原材料采购供应满足公司生产需要,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 (1)建立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及动态的评价体系 公司依照合格供应商准入标准选择、确定原材料的供应商。公司对合作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对 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并作出相应调整,通过对供应商的评审及时更新供应商信息,随时跟进供应商的价格浮动及产品质 量。公司一般根据当前市场价格,选取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随后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产品质量、服务等综合因 素选定供应商,确定供应商之后双方签订合同进行采购。公司对每种主要原材料至少确定两家合格供货商,保证原料供 应的稳定。 (2)采购的组织安排 采购部根据生产部每月报送的用料计划表,并结合公司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核后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 行集中采购。公司通过实施有效的计划、组织与控制等采购管理活动,合理选择采购方式、采购品种、采购批量和采购 频率,以较少的资金保证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在降低企业成本和加速资金周转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与行业龙头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其他辅助材料, 公司定期采取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对于工程物资,公司则通过公开招标、议标等方式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的库存,客户订单及市场趋势,下达生产任 务,组织生产。 公司销售部每月根据已接受的客户订单和客户需求,持续跟踪并进行当月销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将该销售计划反 馈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此计划并结合当月库存情况编制相应的当月生产任务。此外,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提 前备货。生产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组织生产。生产部是生产计划的制定部门,由其依据公司的生产计划编制每月的 生产计划,并下发至各个车间具体执行。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安环部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问题进行全程监督。质 量管理部门对原料、产成品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医药、农药、化工企业及相关贸易商、国内制冷剂企业。公司针对国内外不同市 场及客户的需求情况,根据对市场状况的判断和公司的实际生产状况,制定相应的销售模式和策略。 (1)对于国内客户,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由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并直接进行产品配送和技术服 务。采用直销模式能够减少中间环节,更能贴近市场,有利于深入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及时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提 高客户的满意度。 (2)对于国外客户,公司采取直销+贸易商代理模式,公司对原有国外客户直销的基础上,利用贸易商广泛销售渠 道,进行销售,大力拓展国外客户范围,强化公司营销能力。 (3)积极推进定制化销售模式 公司对产品技术、质量标准有特定需求的客户,采取为相关客户提供定制化研发、生产再销售。采用此种销售模式 主要针对国内外大型的医药、化工等龙头企业。 (4)订单的获取方式 公司产品获取订单模式一: 根据同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客户对单一产品用量大且用量相对稳定,我公司进行常规质量产品的大量生产及销售。 公司产品获取订单模式二: 根据客户要求,质量标准高的,采用定制模式进行高规格高指标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股权激励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年3月 3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0.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13.49元/股。有关情况如下: 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 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示时间为自 2021年2月12日起至2021年2月27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3月3日上市。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登记工作,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日:2022年5月19日,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4.60万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0.49%。有关 情况如下: (1)2022年 4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 (2)2022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5月19日上市。 (二)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收购江西埃克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2022年 6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江西埃克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 14,700万元现金受让浙江埃克盛持有的埃克盛 30%股权(对应埃克盛 6,600万元注册资本);同时,公司以人民币 21,000万元认购标的埃克盛新增注册资本 9,429万元,其中,9,429万元 计入实收资本,11,57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埃克盛的注册资本由22,000万元变更为31,429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埃克盛51%的股权,埃克盛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8日和2022年7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调整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案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高宝科技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2022年 10月 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 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案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不再对全资子公司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 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无息借款,并以其对高宝科技享有的贷款债权 5,000万元作 为出资,同时使用募集资金 5,000万元向高宝科技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 建项目”增资共计 10,000万元,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高宝科技注册资本由 17,300万元增加至 27,300万元,宝高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5日和2022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事项 2022年 12月 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作为 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0,000万认缴出资参与由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的杭州 中欣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有限合伙”或“基金”),基 金规模不超过 1.188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到账资金为准),该基金围绕我国“十四五”时期的重要能源战略,将新 能源产业作为重点投资领域,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重点投资于锂电、钠电,以及相关的高分子材料、电解液、储能 等领域。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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