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301127):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1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月 16日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披露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的相关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康佳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104,3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至 2023年 6月 30日期间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至 2023年 6月 30日期间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康佳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截至 2023年 4月 23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康佳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且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康佳集团于 2023年 2月 13日-2023年 4月 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开始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康佳集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康佳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康佳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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