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600208):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20:12:50 中财网
原标题:新湖中宝: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恒兴力")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 209,991,5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44%,本次质押后
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 209,750,000股,占浙江恒兴力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99.8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浙江恒
兴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1.2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41%。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66,7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1.7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8%
解质时间2023年4月21日
持股数量209,991,540
持股比例2.4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143,25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8.2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7%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本次质押 股数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补充 质押质押起 始日质押到 期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浙江恒兴力 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控股股 东之一 致行动 人66,500,0 002023/4/ 21至解除 质押登 记日止交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杭州 众安支 行31.670.77主要用于 浙江恒兴 力的经营 周转
2.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股东名 称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 押数量本次质押后累 计质押数量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 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已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未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未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
浙江新 湖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2,786,910,17032.411,884,383,2001,884,383,20067.6221.910000
黄伟1,449,967,23316.861,447,112,7981,447,112,79899.8016.830000
宁波嘉 源实业 发展有 限公司462,334,9135.38449,600,000449,600,00097.255.230000
浙江恒 兴力控 股集团 有限公 司209,991,5402.44143,250,000209,750,00099.882.440000
合计4,909,203,85657.093,924,345,9983,990,845,99881.2946.41000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浙江恒兴力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3000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的 14.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5%,对应融资余额
0.5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11325万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53.9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32%,对应融资余额 1.66亿元;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
份数量3061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3.56%,对应融资余额 7.5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
的质押股份数量 7861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8.21%、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9.14%,对应融资余额12.5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各项经营收入、经营利润
等综合收入;控股股东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
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用于自身经营周转,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各项经营收入。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1994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34,757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限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海洋资源及旅游的投资开发,海水养殖及海产品的深加工,建筑材料、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煤炭、焦炭、橡胶及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矿产品(不含专控)、饲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品、纺织品、石材、油脂、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原料油、日用百货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30,877,093,518.7130,670,777,256.76
负债总额14,752,937,956.3714,242,306,293.27
银行贷款总额5,723,800,000.006,386,76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0,565,637,956.377,860,506,293.27
资产净额16,124,155,562.3416,428,470,963.49
项目2021年度2022年前三季度
营业总收入8,081,048,975.727,172,456,718.27
净利润650,642,747.03488,781,833.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717,898.86437,058,997.41
(3)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 债率流动比 率速动比 率现金/流 动负债可利用的融 资渠道及授重大 或有债务逾期或 违约记录及对外担保
   比率信额度负债其对应金额 
46.44%140.61%125.25%5.56%银行授信额 度6亿元67,150万元 (不含对子公 司的担保)
(4)新湖集团目前未发行债券。

(5)新湖集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未来新湖集团将根据实际需要,拟通过生产经营所得、金
融机构借款、现有资产变现、投资收益等途径筹措资金,不存在偿债风险。

7、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2022年4月至今,各项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方交易类别交易情况金额(万元)
新湖集团及其控股 子公司相互担保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300657
  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88299
新湖绿城物业日常关联交易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包括支付前期物业 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服务费、 园区活动服务费等)7680
  向关联人出售/出租商品257
  承租关联人的房产1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购买商品132
8、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股东自身经营周转。控股股东资信状
况良好,持有多家上市公司股票,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新湖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的股票、追加保证金等。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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