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平潭发展(000592):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4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造林营林、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贸易业务、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有关业务。 (一)造林营林业务: 营林造林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上游环节,该业务包括苗木培育、林木种植及林木(苗木)产品的销售,通过“林板一体 化”工程,为下游林产品加工业提供绿色、环保、可持续的原材料。公司目前经营林区以杉树、松树为主,资源优质、经 营有序、兼顾生态。在种苗培育方面,公司已实现林业生产苗木的自给自足,并有部分销售,所育苗木具有良种壮苗优 势。伴随“美丽中国”建设以及国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保护,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并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长效补偿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林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6,363.08万元,同比增加 1,79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9.21%。营业成本 5,184.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6.14%。 (二)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业务: 司拥有四条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其中包括 2018年底建成投产,领先业内水平的 15万立方米连续压机超薄板生产线, 以及年产能 18万立方米迪芬巴赫连续压机中纤板生产线,所生产的中高密度纤维板可广泛应用于家具、木地板建筑、装 潢、工艺制品、电子线路垫板等领域。公司根据四家中纤板生产工厂的地理布局,适时做出调整,使原料供应、市场辐 射及产能消化达到最优配置。 近几年国内市场正由需求端刺激向供给侧改革的动力转换,新供给引发的需求推动公司在产品结构、加工制造、创 新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加之生态保护与环保政策的影响,技术落后、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的中小规模生产商在此 环境的影响下加速淘汰,市场也在优胜劣汰的调整中趋于平稳。公司依托“林板一体化”战略,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 差异化市场,依靠技术创新,走定制化路线,以适应市场需求,并通过加大高附加值特殊板种的销售,增强公司的盈利 能力。但受房地产市场、出口市场低迷、化工原料上涨、运费价格上涨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国内纤维板市场逐渐进入 饱和状态,行业竞争加剧。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 42.82万立方米,销售 41.57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 60,651.01万元,同比减 少 18.37%,实现毛利 2,367.96万元。 (三)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依托公司多年成熟、丰富的林木业经营管理经验、专业的资格团队、充裕的现金流以及团队的服务优势, 公司烟草化肥贸易和木材等贸易业务保持稳健,报告期内,农资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7,011万元,林木等贸易业务共 实现营业收入 15,178.76万元。 (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相关业务: 中福海峡建材城及中福海峡置业项目 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2.2万平方米,项目用地 2012G006号宗地土地用途已于 2018年变更为 居住、商业、酒店办公用地。中福海峡置业项目,总建筑面积 8万平方米,项目用地 2014G006号宗地的土地用途已于 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商务用地。中福广场一期工程 3号楼商业建筑面积约 5.2万平方米,已完成单体验收、室内 部分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等。中福海峡置业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因恒大地产方存在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违反协 议约定的情形,且多次催告无果,公司作为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被告对应的资产,积极主张公司权利。 2022年 11月,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恒大地产福州公司限期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4,803万元)、利息、逾期利息等。2023年 1月,公司收到恒大地产福州公司提交的《民事 上诉状》,恒大地产福州公司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 目前,因恒大已递交缓交上诉诉讼费的申请,广东高院尚未决定是否同意其缓交上诉诉讼费,公司亦未收到广东高院二 审立案通知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主营业务分析 2022年,公司面对国内外愈趋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坚持贯彻稳步提升传统主营业务、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开拓发 展新增长点的经营方针,保持公司传统主业林木业务的稳健经营,通过强化内部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技术改进和创新、 积极争取各项财政和税收补贴等措施,挖掘经营潜力,提高经济效益;继续整合公司资源,收缩调整处置非主营项目, 集中精力发展主业;不断在产业链上下游探索创新,与科研专家、优秀团队合作,投资布局有利于长远发展的项目,致 力于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7,500.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3,150.7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49.33万元,同比减亏 15,778.84万元。公司保持传统主业林木业务的稳健经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房地产调控政 策、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等影响,公司计提了地产项目延迟竣工违约金,同时公司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3 号》的规定,对与恒大合作的地产项目子公司中福海峡(平潭)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了会计处理,综上主要因素减 少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1)中福海峡建材城及中福海峡置业项目 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2.2万平方米,项目用地 2012G006号宗地土地用途已于 2018年变更为 居住、商业、酒店办公用地。中福海峡置业项目,总建筑面积 8万平方米,项目用地 2014G006号宗地的土地用途已于 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商务用地。中福广场一期工程 3号楼商业建筑面积约 5.2万平方米,已完成单体验收、室内 部分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等。中福海峡置业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18年,公司与恒大地产福州公司签订协议,将所 持中福海峡建材城的 49%股权以及中福海峡置业的 49%股权,转让给恒大地产福州公司,共同合作开发中福海峡建材城 及中福海峡置业项目。 及中福海峡置业的房屋预售款。因多次催告无果,公司作为原告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恒大地产福州 公司及其子公司归还上述相应资金,诉讼已被受理并申请保全被告对应的资产。 2022年 11月,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恒大地产福州公司限期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4,803万元)、利息、逾期利息等。2023年 1月,公司收到恒大地产福州公司提交的《民事 上诉状》,恒大地产福州公司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 目前,因恒大已递交缓交上诉诉讼费的申请,广东高院尚未决定是否同意其缓交上诉诉讼费,公司亦未收到广东高院二 审立案通知书。 (2)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于 2017年 10月 20日将所持本公司的 21,420.89 万股股份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为其非控股股东融资业务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因山田 实业的非控股股东存在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山田实业质押在厦门信托的平潭发展股份被质权人厦门 信托实施违约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2019年 3月至 2022年 9月,山田实业共计被动减持 21,420.8883万股。 2022年 10月,因托管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函告山田实业,其无法以零股方式处置剩余的 17股平潭发展股份,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降低对二级市场的不利影响,山田实业配合质权人及托管券商等各方,以股票市场价格 采取现金兑付方式赎回质押在厦门信托的剩余 17股平潭发展股份,至此山田实业质押在厦门信托的平潭发展股份剩余股 数为零,被质权人厦门信托实施违约处置而导致的被动减持事项结束。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及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事项 公司于 2022年 1月 27日收到控股股东山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山田实业的控股股东香港山田调整自身股权结构事项, 刘平山先生在相应股权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实施后,拥有香港山田 51%股份的表决权,并通过山田实业在上市公司拥 有可支配表决权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16%,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 2022年 9月 15日收到控股股东山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刘平山先生实际控制的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境 外全资子公司华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公司”)分别与王志明先生及刘好女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华博 公司分别协议受让王志明先生持有的香港山田 10%股份及刘好女士持有的香港山田 5%股份。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公 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刘平山先生仍实际控制香港山田,并通过山田实业在上市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比例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7.13%,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平山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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