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毅达(600610):中毅达: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5:54:15 中财网
原标题:中毅达:中毅达: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10、900906 公司简称:中毅达、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鉴于公司2022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199,542.45万元,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中毅达600610 
B股上交所中毅达B90090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胡家胜范一文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 海伦中心A座905单元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 街海伦中心A座905单元
电话189185785261891857852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情况
1、多元醇行业基本情况
多元醇主要包含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新戊二醇、乙二醇等。季戊四醇和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是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和中间体,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漆料等下游行业。受原材料、能源价格及装置技术水平影响,国内多元醇行业的企业盈利水平存在差别。

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大量用于生产醇酸树脂、合成高级润滑油和炸药等,低端产品主要应用于生产醇酸树脂,高端产品主要应用于合成高级润滑油和炸药等。国外季戊四醇的产品质量较优,在高端产品领域有明显竞争力,价格通常比国内高。国内高纯度工业用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三季戊四醇生产技术,仅被少数研发实力较强的企业掌握。国内中北部地区企业由于具有原材料甲醇优势、能源煤电优势,其成本较南方地区企业具有相对优势。

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 UV光固化单体、醇酸树脂、固化剂、钛白粉等。受油漆、涂料绿色化、环保化大趋势的影响,光固化涂料近几年增长迅速,从而带动三羟甲基丙烷的产能大幅增长,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2、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基本情况
食用酒精又称发酵性蒸馏酒,主要利用薯类、谷物类、糖类作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等处理生成,纯度通常为 95%,其中通过玉米深加工蒸馏而成的玉米食用酒精是食用酒精中的一种。食用酒精在我国酿酒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酿酒和化工行业是我国食用酒精行业最重要的下游行业。食用酒精行业厂家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河南、山东、安徽等地区。食用酒精行业是一个高度竞争的行业,行业盈利水平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政策变动及人均消费水平影响。

公司生产的 DDGS饲料是生产食用酒精的副产品,属于饲料原料行业。饲料原料一般为谷物深加工等行业公司主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因此市场上的饲料原料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为谷物深加工等行业企业。饲料原料行业覆盖范围较广,其中 DDGS饲料因蛋白含量较高,近年来被用作饲料原料,有较高的营养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行业内生产 DDGS饲料的主要公司基本为食用酒精和燃料乙醇生产公司。饲料原料行业盈利能力主要受原料价格以及下游饲料加工企业景气度影响。

(二)行业周期及变动情况
多元醇系列产品是涂料、油墨、润滑油、UV单体、固化剂、树脂不可或缺的原料,主要应用于涂料。近几年随着国家推行油漆涂料的绿色化、环保化,严控 VOC排放,油性涂料上涨趋缓,水性、UV、粉末等环境友好型涂料上涨明显。受下游行业需求方向变动及需求量带动的影响,多元醇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产能释放不断提速。其中低含量的季戊四醇产品需求量不断下降,高含量的季戊四醇产品需求量逐年攀升,三羟甲基丙烷产品的产能增长较为明显,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食用酒精及其副产品相关行业具有较为典型的周期性特征,整个行业周期一般为 4-5年。食用酒精原材料价格下降或食用酒精销售价格上升均会提升食用酒精行业的盈利能力,从而促使食用酒精生产企业释放产能、增加产量,持续 2-3年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盈利能力逐步下降,不具备规模效应或成本优势的食用酒精产能将会逐步退出。DDGS饲料作为酒精生产的副产品,价格受养殖业周期、粮价及酒精装置产能等因素影响,同时呈现一定的季节性变化。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季戊四醇装置年生产能力 4.3万吨,产能仅次于湖北宜化,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单、双、三季戊四醇联产工艺技术,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高端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因技术门槛较高,国内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掌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四)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2021年 12月 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 6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该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要求企业承担主体责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022年 1月 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该规范完善了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了《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该规范规定了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对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基本情况的填报要求、污染防控技术要求、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编制要求、合规判定方法等。要求企业在变更、换发、补充《排污许可证》时补充填报工业固体废物相关信息,同时要求存放固体废物的场所也要符合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另外要求企业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中要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不得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利用。

2022年 3月 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修订发布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进一步明确了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防止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作业前风险辨识不清、作业过程中风险管控不到位以及监护人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原因引起特殊作业事故的发生。

2022年 6月 10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从决策咨询服务、安全审查、安全设施建设到试生产、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源头准入,夯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022年 11月 21日,财政部、应急部联合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联合)。该办法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全面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并要求严格遵循筹措有章、支出有据、管理有序、监督有效的管理原则。

2022年 11月 23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修正后的《条例》,坚持贯彻新思想、新理念,紧扣中央决策部署和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体现了形势发展要求。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实施的 15项管理制度;调整高危行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具体数量和比例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工业用季戊四醇、工业用双季戊四醇、工业用三季戊四醇、特级品季戊四醇等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工业用三羟甲基丙烷、工业用双三羟甲基丙烷等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食用酒精及副产品 DDGS饲料等。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产品所属细分行业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多元醇行业大量用于生产醇酸树脂、合成高级润滑油和炸 药等。季戊四醇低端产品主要应用于生产醇酸 树脂,高端产品主要用于合成高级润滑油和炸 药等。
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多元醇行业主要应用于UV光固化单体、醇酸树脂、固化剂 钛白粉等。
食用酒精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 行业一般用于生产烈性酒、消毒酒精和无水乙醇。
DDGS饲料  
  DDGS饲料为饲料原料。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玉米、甲醇、液碱、正丁醛等,由赤峰瑞阳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大宗原材料库存数量和生产用量及市场行情进行采购。玉米主要采购模式为代收代储采购、比价采购和窗口价格采购等。公司成立了玉米收储领导小组,结合玉米价格周期性变动情况及公司生产、储存、资金等状况,合理调配玉米采购数量,降低玉米采购成本。玉米采购渠道包括国家粮食储备库、贸易商、个体农户采购等;甲醇、液碱、正丁醛等主要原材料的主要采购模式为比价采购,甲醇通过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占比较高,正丁醛通过贸易商采购占比较高,液碱全部通过生产厂家直接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预判情况及生产配套能力确定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为满足客户需求,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适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及客户订单情况合理调整产品品种结构。对于需求量较小或客户特殊需求的产品品种,公司直接按订单组织生产,平时只维持较低库存。

3、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原辅料价格变化、库存量等指标形成产品定价策略。多元醇系列产品的销售以内销为主,主要采用先货后款的结算方式;外销为辅,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

食用酒精、DDGS饲料等产品全部内销,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生产厂家等终端用户与贸易商、代理商等非终端用户,均采用买断式的销售模式。

4、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主体为赤峰瑞阳,项目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与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贵州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研发为辅,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模式,主要围绕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现有工艺技术优化、产品品质提升、产品节能降耗等方面开展研发工作。

(四)市场地位
公司季戊四醇装置年生产能力 4.3万吨,产能仅次于湖北宜化,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单、双、三季戊四醇联产工艺技术,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高端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因技术门槛较高,国内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掌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五)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系列产品、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食用酒精和 DDGS饲料等。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专注于核心业务,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产能规模优势、区位与成本优势,通过加强管理、降本增效、推动产品升级等措施改善盈利能力。

2022年,公司实现收入 136,600.38万元,较上年减少 2.01%,实现净利润 1,111.59万元,较上年下降73.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8.96万元,较上年下降83.66%。

2021年,受国外多元醇产品工厂开工不足影响,多元醇产品出口需求增大,同时,随着国内外形势的稳定,下游行业开工率提升明显,带动国内多元醇产品量价齐升,2021年下半年,国内大宗化工品价格集体走高,多元醇产品价格和毛利均实现了大幅提升。2022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游行业需求走弱,三羟甲基丙烷产品同时受到国内新增产能的影响,价格回落明显,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超过原材料下降幅度;季戊四醇产品价格相对稳定,但其主要原材料价格较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导致 2022年度多元醇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明显。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支付了中介费用。上述因素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0年
总资产1,286,778,527.681,361,898,438.54-5.521,394,550,97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42,926,240.98131,802,601.968.4489,934,675.51
营业收入1,366,003,810.571,394,020,287.81-2.011,078,940,74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1,115,881.7141,887,667.58-73.4645,558,329.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9,389,568.8557,457,236.21-83.6615,538,091.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58,776,881.4976,608,656.48-23.282,340,443.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8.0937.78减少29.69个百分点67.84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1040.0391-73.400.0425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1040.0391-73.400.0425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343,129,262.68356,535,899.90353,688,261.65312,650,386.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7,990,460.8724,441,039.71-2,924,102.03-28,391,51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16,928,025.8925,811,546.28-4,366,744.56-28,983,258.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122,822,521.7029,605,136.6855,376,784.11-149,027,561.0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2,54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6,56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 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 份 状 态数量 
信达证券-兴业银 行-信达兴融 4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260,000,00024.27260,000,000 其他
江苏一乙科技创业 有限公司-30,710,00061,290,0005.72 质 押61,200,0 00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倪赣-6,936,00011,564,0001.08  境内 自然 人
SHENWANHONG YUAN NOMINEES (H.K.) LIMITED350,00010,730,0041.00  境外 法人
上海南上海商业房 地产有限公司 10,296,0000.96  未知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4,838,4277,463,3960.70  境外 法人
UOB KAY HIAN (HONG KONG) LIMITED3,279,6006,309,8000.59  境外 法人
FIRST SHANGHAI SECURITIES LTD.2,714,4005,724,2100.53  境外 法人
余峰3,397,3105,216,2000.49  境内 自然 人
法国兴业银行4,783,5004,783,6300.45  境外 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兴融 4号资管计划与其他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瓮福集团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瓮福集团重组上市。

中国证监会于 2022年 1月 10日向公司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017),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3年 2月 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2023年 3月 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2023〕2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3年 3月 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6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2023年 3月 3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审核通知:公司因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有关规定,上交所中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开展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的加期审计及问询函回复工作,在相关事项落实完成后,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并申请恢复审核本次重组事项。本次重组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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