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新 华 都(002264):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 华 都 公告编号:2023-019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022年公司完成零售业务的剥离,公司主营业务由互联网营销业务和零售业务变更为互联网营销业务。为更准确地 体现公司互联网营销主业,满足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9月完成了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手续,公司名称由“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以数据研究为基础的效果营销及产品运营公司,致力于通过一站式的数字营销整合解决方案及服务实 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包括互联网全渠道销售及电商运营服务。公司为合作的客户搭建互联网销售渠道,挖掘并分析 行业及运营数据,进行互联网品牌及产品定位、线上全渠道营销策划,提供包括供应链管理等在内的全链条一站式的托 管服务,并以营销效果为核心进行监测,以数据化工具为基础,整合分析运营过程获取的数据,持续优化迭代整体服务。 公司以数据研究为基础,依托自有数据研究系统,深度洞察行业数据,为合作客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整合营销、视 觉营销、品效协同全域投放、私域会员管理及售前售后服务等,以效果为闭环,持续优化迭代整体服务能力。 基于酒类、水饮、日化、母婴等行业跨品类服务的优势和深度洞察能力,公司持续与品牌方合作研发定制产品,成 功实现线上运营,以把握多元化消费发展趋势。同时探索和拓展对自有商号、自有品牌等的投入,以期逐步形成未来发 展的第二增长曲线。 2、市场地位 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深度洞察消费者需求,充分发挥营销一体化数据服务平台和人才势能,持续提升和客户的深度 交互,助力合作品牌客户在产品研发、用户拓新上持续突破,公司与行业 TOP品牌客户以及京东、天猫、抖音、唯品会、 拼多多等知名电商平台建立了深度合作伙伴关系,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深入布局酒类、水饮、日化、母婴等不同行业赛道,积淀了跨行业的系统运营能力和资源, 全链路、多样化的业务组合充分发挥了公司的竞争优势,形成了较强的抗风险、抗周期能力。其中,在优势酒类板块, 公司已持续多年位居电商平台综合白酒品牌运营商头部阵列,酒类行业品牌客户包括泸州老窖、山西汾酒、青岛啤酒、 五粮液、水井坊、郎酒、劲牌、红星、竹叶青、杏花村、张裕、古井贡、习酒、毛铺、人民小酒、五粮醇等;其他行业 品牌客户包括云南白药、伊利、泰邦、高洁丝、舒洁、好奇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亿元,同比下降39.95%(剔除已剥离的零售业务影响,互联网营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86%);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亿元,同比增长973.11%(互联网营销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71亿元,同比增长3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公司在合并北京玖施酷科 技有限公司的会计处理中,仅合并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无形资产部分,与现行的合并报表理论存在差异。同时,年 报时对无形资产的减值以及对应的股权转让款的估计不足,与当时的实际状况存在差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 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影响了本公司在相应期间的无形资产、其他应付款、资产减值损失及管理费用等。具体详见公司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公司在合并北京玖施酷科 技有限公司的会计处理中,仅合并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无形资产部分,与现行的合并报表理论存在差异。同时,年 报时对无形资产的减值以及对应的股权转让款的估计不足,与当时的实际状况存在差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 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影响了本公司在相应期间的无形资产、其他应付款、资产减值损失及管理费用等。具体详见公司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1)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4),于 2021年 12月 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3),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具体详见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控股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出售持有的零售业务板块 11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具体详见 2022年 2月 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3)公司于2022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同意撤回申报通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4)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具体详 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5)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3)等相关 公告,定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6)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7)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具体详见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公司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完成向控股股东新华都集团出售持有的 零售业务板块 11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公司主营业务由互联网营销业务和零售业务变更为互联网营销业务。公司行 业分类由零售业拟变更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行业分类结果为准)。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1)公司于 2021年 3月 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年4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205,369,164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71,496.22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2021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492),中国 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 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3)2021年 6月 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92 号)。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逐项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 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月 26日、2021年 7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调整,即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56,013.12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5)2021年 8月 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及调整后的方案,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说明》进 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华都购 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修订稿)》。 (6)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6)。 (7)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在《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范 围内,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行情、资金需求等因素,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由不超过 56,013.12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7,000.00万元(含本数),并相 应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 (8)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披露了《新华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 对象共计9名,发行价格为4.73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5,940,80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9,999,998.19元。于 2022年8月15日披露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8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于 2022年 8月 16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2022年9月23日,公司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变更为“New Huadu Technology Co.,Ltd”。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公告》(2022-095)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注册 资本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99)。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国涛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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