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维尔利(300190):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1:39:06 中财网

原标题:维尔利:2022年年度报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月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健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格局,公司积极应对各项困难与挑战,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与重点工作安排,推进各项工作。但受外部经济波动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出现下滑。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4,913,835.8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4.98%,其中环保工程收入575,568,379.7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6.51%。报告期内,公司所跟踪的项目招投标有所延缓,整体新增订单落地情况低于预期,同时在手项目开工及执行进度均有所延缓,部分重点项目执行进度及结算节点有所延缓,因此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拉长,回款整体不及预期,相应地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约95,749,067.84元。此外,公司子公司维尔利能源主营节能减排服务,由于其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上游工业客户开工率不足、新建项目未及时完工,环保工程及设备业务上游客户新建项目减少,相应地导致其整体经营业绩下滑;而公司子公司杭能环境主要从事的沼气工程业务,由于受相关政策落地及上游投资方项目规划建设滞缓影响,项目招投标量减少,导致近年来沼气工程业务市场需求释放缓慢,相应地杭能环境整体经营业绩下滑,基于上述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对维尔利能源、杭能环境子公司涉及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算,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总计172,820,571.99元。

综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502,982,728.2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63.66%;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599,778.4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4.8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但公司整体经营平稳,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为节能环保行业,为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行业,目前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关于“业绩亏损的具体原因、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所处行业景气情况”等信息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0,148,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告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2年度报告文本。

五、其他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至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 维尔利、集团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常州维尔利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埃瑞克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汇恒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大维常州大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德泽、 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2 年1 月 1 日至2022年12 月 31 日
常州餐厨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仁和惠明湖南仁和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维尔利海南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杭能环境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金源机械常州金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卢森堡公司维尔利环境(卢森堡)服务有限公司
EuRec 公司EuRec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GmbH
维尔利能源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原苏州汉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都乐制冷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敦化中能敦化市中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广西武鸣广西维尔利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原广西武鸣维尔利能源环保有限公 司)
广州银利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海口神维海口神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维尔利股票代码300190
公司的中文名称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维尔利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WELLE Environment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WELL.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月中  
注册地址常州市汉江路156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3125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办公地址常州市汉江路156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312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wellegroup.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刚沈娟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56号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56号
电话0519-898861020519-89886102
传真0519-851258830519-8512588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常州市汉江路156号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资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詹军、严卫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世纪大道1568号8层杨凌、王巧巧2020年-2022年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2020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 (元)2,084,913,83 5.883,153,242,13 6.823,206,605,37 3.32-34.98%3,202,734,19 3.993,202,734,19 3.9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449,599,778. 43186,250,872. 97191,478,344. 71-334.80%357,309,344. 37357,309,344. 3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元)- 465,778,705. 10159,201,609. 33164,429,081. 07-383.27%301,777,840. 03301,777,840. 03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163,055,124. 28325,378,788. 32334,089,371. 87-51.19%362,711,408. 89362,711,408. 89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570.240.24-337.50%0.460.46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90.220.22-277.27%0.380.38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10.95%4.26%4.43%-15.38%8.77%8.77%
 2022年末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2020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资产总额 (元)9,905,726,19 8.1610,647,452,9 22.9210,652,680,3 94.66-7.01%9,813,021,92 4.249,813,021,92 4.2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3,838,942,97 1.114,379,167,33 1.794,384,394,80 3.53-12.44%4,275,201,74 8.984,275,201,74 8.9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实现收入扣除成本之后的净收益冲减
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
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上述内容自2022年1
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2022年2021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2,084,913,835.883,206,605,373.32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0.00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2,084,913,835.883,206,605,373.32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34,019,954.88578,842,712.17444,928,350.37627,122,81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0,852,114.733,250,243.566,236,877.67-489,939,01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1,103,278.763,269,070.561,834,213.44-481,985,267.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08,620,292.76135,631,842.8951,278,089.03184,765,485.1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49,940.74382,862.392,545,636.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31,181,313.1030,454,826.9024,395,094.45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11,451,184.7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16,060.95-939.8114,600,709.27 
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 益8,287,032.599,340,405.079,392,569.83 
处置子公司、合营联 营公司股权的投资收 益18,335,690.07-3,492,570.4616,275,822.08 
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23,144,000.00-3,286,2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3,291,793.585,423,580.4811,507,706.94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672,010.55925,539.97170,620.83 
合计16,178,926.6727,049,263.6455,531,504.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整体情况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公司所处产业为节能环保,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家始终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政策规定。2021 年,国家发布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改善生态环境。2022 年以来,政府部门陆续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文件, 为环保产业发展明确了要求和方向。

2022 年,二十大报告中再次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提出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综合上述政策,未来随着环保产业政策的日趋完善,环保行业将持续受益,环保行业未来发展整体向好。但是环保行业政策驱动的特性仍较为显著,行业需求受环保政策落地执行力度影响较大。

在行业竞争格局方面,近年来,随着环保政策陆续出台,我国环保市场整体需求呈增长的态势,吸引了大量的央企、国企等竞争者进入,导致环保行业的竞争愈加激烈。根据有关研究机构分析,环保产业虽然在投资总量上达到了可观的规模,但在运行质量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随着环保行业准入门槛与产业集中度的提高,高质量发展将成为环保产业的主旋律。从未来行业发展态势分析,已建公用环保设施将逐步投入使用,更新、改造及运营维护的需求得以逐步释放。面对这一趋势,我们认为真正具有技术及运营能力的环保公司,才具备项目竞争的核心能力。

2、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情况
目前公司主要围绕“城乡有机物废弃物资源化”与“工业节能环保”两大业务板块开展经营,细分领域,城乡有机物废弃物资源化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湿垃圾处理、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工业节能环保包括工业节能、油气回收及 VOCs 治理、工业废水业务等。

(1)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板块
1.1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的高速推进,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而垃圾分类、无废城市等政策的逐步推行与实施,必然会带动垃圾渗滤液市场增长。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文中指出,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配套建设相应能力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不能够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等。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重点推动渗滤液与污水处理等有效衔接,提升协同处置效果;规范有序开展库容已满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加快提高焚烧飞灰、渗滤液、浓缩液、填埋气、沼渣、沼液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随着国家对垃圾分类及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与相关政策落地,必然会带来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新建与改造需求,从而能够为渗滤液等水处理业务带来一定的新增市场空间。但报告期内,行业新建及提标改造业务规模市场整体增速放缓。

公司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近二十年,是《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的主编单位,拥有成熟的 MBR、厌氧、超滤、纳滤、反渗透等渗滤液处理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的工程实践与持续的工艺优化创新,公司在渗滤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技术优势与客户资源,已承接 400 多项渗滤液处理项目,合计处理规模达180,000吨/天,具有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

1.2湿垃圾处理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实现46个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示范引导,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6.6%,基本建成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实现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到2025年底,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等。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重庆、湖南等地也陆续出台了有关垃圾分类、建立无废城市等各项规定。随着各地政府逐步落实上述规划目标,垃圾分类产业市场化进程将逐步加快,垃圾分类后的湿垃圾处置需求将进一步释放。以上海地区为例,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项目三期建成后,老港生态环保基地每日湿垃圾总处理规模将达到4500吨。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的《上海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稳定在2.8万吨/日、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8500吨/日,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需求。由此来看,尚有4000吨/日的处理缺口。随着各地政府对于垃圾分类处理的政策落实,对于湿垃圾处理业务来说仍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空间。报告期内,受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湿垃圾市场整体需求释放不达预期。

在湿垃圾处理领域,公司已布局多年,拥有预处理、厌氧及水处理整条工艺链路的整体方案。承建了六十余项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拥有常州餐厨、西安餐厨、绍兴餐厨等多个规模化稳定运行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公司在垃圾分类先行城市上海承接的松江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EPC项目、上海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金山区固废综合利用工程湿垃圾处理项目均已稳定运行,上述样板工程的稳定运行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湿垃圾处理工艺、拓展湿垃圾处理业务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湿垃圾处理业务领域的行业地位。

1.3沼气及生物天然气行业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2035 年,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在粮食主产区、林业三剩物富集区、畜禽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以县域为单元建立产业体系,积极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统筹规划建设年产千万立方米级的生物天然气工程,形成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以及车辆用气、锅炉燃料、发电等多元应用模式。2022年6月,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 年)》,方案提出,研发推广生物天然气等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技术。2022年7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6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其中提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农村沼气产业发展。

近期,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联合印发的《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方案中提出,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未来随着上述政策的逐步落实,生物质天然气、沼气所处的清洁能源产业将拥有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将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但受行业政策落地、商业模式等因素影响,相关业务市场需求释放尚需时间。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能环境专业从事有机废弃物处理、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三十余年,经过多年的项目实践积累和技术研发攻关,在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领域的整体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承接了优然牧业、中粮集团、山东民和牧业、认养一头牛等大型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资源化、能源化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以及华润红兴隆秸秆沼气发电项目、中广核衡水 27 万方车用生物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等多项大中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甲烷减排是实现碳减排的重要举措。杭能环境从事的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业务,将有机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利用,有效减少了甲烷的排放,为碳减排提供有力支持。

(2)工业节能环保板块
2.1工业节能行业
“十四五”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工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五年。虽然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改造升级技术,在工业节能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工业行业仍有节能空间。对标国外的能耗水平,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耗电量仍处于较高水平,短期内我国工业节能市场不会收窄。2021 年7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提出到 2025 年,单位 GDP 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 13.5%。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提出到 2025 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 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2022 年 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 年,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再次明确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3.5%。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在为工业节能市场注入强心剂,推动工业节能市场在“十四五”不断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能源是一家工业节能企业,其采用余热利用、能效提升、新能源等技术,基于能源合同管理的模式,广泛地服务于钢铁、化工、水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报告期内,维尔利能源成功将节能业务扩展至啤酒领域,利用高温热泵技术实现制冷制热同步进行,并将工艺生产过程中的余热通过热泵制取高温热水,替代生产环节中的蒸汽,降低客户能源消耗。未来维尔利能源将继续拓展热泵技术在食品饮料等行业应用,助力工业客户节能减碳。

2.2油气回收及VOCs治理行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降低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推进《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等标准实施,2022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推出六项具体工作要求,治理港口、码头油气挥发问题。石油石化行业是 VOCs 治理的主战场,公司子公司都乐制冷作为《冷凝式油气回收机组》、《码头油气回收》、《油气回收通用技术要求》参编单位、起草单位,经过多年的经营,尤其在国内石油石化、化工等高浓度气体处理的VOCs气体回收与治理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3工业废水处理行业
在工业废水处理方面,公司目前主要聚焦煤化工、焦化废水及酒厂废水处理领域。据煤炭工业协会有关数据及《煤炭工业“十四五”现代煤化工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末期,煤制烯烃产能产能将从 1500 万吨/年提升至 2300 万吨/年,煤制乙二醇产能将提升至800万吨/年,煤制气产能达到150亿m3/年、煤制油产能达到1200万吨/年。按煤化工废水处理投资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占比折算,预计“十四五”时期,新建煤化工项目废水处理、回用及近零排放投资规模达 50 亿以上。《焦化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 年焦化废水产生量减少30%;折算到2025 年焦化废水产生量6亿吨,独立焦化厂零排放率不足10%,则尚有3.5亿吨/年焦化废水需要实施水回用及废水近零排放,折约100亿废水工程建设市场空间,以及60亿/年运营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环保事业部作为工业废水处理的专业团队,立足绿色发展理念,已成功在煤化工、焦化废水、石化、食品加工等行业成功实施多项脱盐水处理、污水达标排放、中水回用、高盐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工程建设及运营服务。此外,公司作为核心参编单位,积极推动《焦化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工业废水回用技术导则》、《工业浓盐水处理技术规范》等标准的编写。

而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恒专注酒厂废水处理领域,报告期内已与贵州茅台、四川郎酒、贵州安酒、史丹利中赤酒业等知名酿酒企业达成项目建设和运营协议。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
露要求:
1、业务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细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湿垃圾处理、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工业节能、工业废水处理及 VOCs 治理业务等。

各细分业务板块介绍具体如下:
(1)城乡有机物废弃物资源化板块
1.1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
垃圾渗滤液是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发生发酵等反应后,在降雨、降雪和地下水渗流作用下产生的一种高浓度有机或无机成份的液体,其具有污染物组成复杂、浓度高和重金属离子含量高的特点,垃圾渗滤液处理需求主要来自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公司依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等高效渗滤液处理工艺,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实现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排放。

1.2湿垃圾处理业务
湿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及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是指日常家庭、学校、单位、公共食堂以及饭店餐饮行业的食物废料、餐饮剩余物、食品加工废料及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公司通过机械分选、生物水解、厌氧等工艺组合可以对餐厨及厨余垃圾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的同时实现资源化利用,其主要资源化产品包括工业级混合油等。

1.3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
公司子公司杭能环境通过预处理、厌氧、沼气提纯等组合工艺对畜禽粪污、作物秸秆、 果蔬垃圾、餐厨垃圾、酒糟等有机废弃物进行处理产生沼气及生物质天然气,同时,处理产生的沼液和沼渣可资源化利用,最终实现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2)工业节能环保板块
公司子公司维尔利能源主要为钢铁、水泥、电力、石化、玻璃等高能耗行业提供变频节能、煤气发电、余热回收利用等相关工业节能服务,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气体(如高炉煤气、黄磷尾气等)与高温废气、废水进行循环再利用。其主要业务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2油气回收及VOCs治理业务
公司子公司都乐制冷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等石化企业提供油气回收专用设备的研发、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服务及为其他工业企业提供VOCs治理达标排放服务。其产品主要有油库油气回收系统、码头油气回收系统、炼油厂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及其他工业VOCs治理系统等。

2.3工业废水处理业务
工业废水处理主要是指是要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技术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出厂或回用于生产。公司工业环保事业部主要从事煤化、焦化废水处理业务,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恒专注酒厂废水处理业务。

2、公司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包括EPC、O&M、EMC 、PPP(含BOT/BOO)、设备销售等模式。
(1)EPC模式
EPC模式是系统设计、采购和建设模式的简称,是环保工程行业最普遍的一种工程承包模式,公司根据工程技术工艺要求、施工和运行环境及客户的特殊要求,为客户提供工程整体设计、主体设备制造、附属设备采购及整体安装施工的定制化服务,即EPC模式,这就是通常所称的“交钥匙”服务。

(2)O&M(委托运营)模式
委托运营(Operation & Maintenance)模式是指业主方通过签定委托运营合同,将运营和维护工作交给公司完成;公司对设施的日常运营负责,业主向公司支付服务成本和委托管理报酬。

(3)PPP/BOT/BOO模式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在倚靠自身市场化经营的同时,向业主定期收取“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而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BOT和BOO是PPP投资项目具体实施的两种模式,BOT模式采取“建设+经营+移交”的方式,期末由投资方将工程整套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业主;BOO模式采取“建设+拥有+经营”的方式,相关资产始终由投资方自持,无需移交。

(4)设备销售模式
根据客户的实际状况及不同需求,基于技术和经验为客户提供具有针对性、定制化的方案设计和服务,生产、采购相应的节能环保设备,销售给客户,并在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后移交客户,解决客户的有关问题。

(5)EMC模式
EMC模式即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格局,公司积极应对各项困难与挑战,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与重点工作安排,推进各项工作。但受外部经济波动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出现下滑。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4,913,835.8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4.98%,其中环保工程收入575,568,379.7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6.51%。报告期内,公司所跟踪的项目招投标有所延缓,整体新增订单落地情况低于预期,同时在手项目开工及执行进度均有所延缓,部分重点项目执行进度及结算节点有所延缓,因此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拉长,回款整体不及预期,相应地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约95,749,067.84元。此外,公司子公司维尔利能源主营节能减排服务,由于其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上游工业客户开工率不足、新建项目未及时完工,环保工程及设备业务上游客户新建项目减少,相应地导致其整体经营业绩下滑;而公司子公司杭能环境主要从事的沼气工程业务,由于受相关政策落地及上游投资方项目规划建设滞缓影响,项目招投标量减少,导致近年来沼气工程业务市场需求释放缓慢,相应地杭能环境整体经营业绩下滑,基于上述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对维尔利能源、杭能环境子公司涉及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算,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总计172,820,571.99元。

综上,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502,982,728.27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63.66%;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599,778.4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4.80%。

(2)其他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情况推进如下:
在主营业务拓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公司现有业务资源及竞争优势,继续深耕主业,持续拓展现有业务的同时,探索开辟工业废水等新兴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中标城乡有机物废弃物资源化项目订单 134,111.14 万元,新中标工业节能环保订单65,502.9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环保技术解决方案 + 运营服务”的核心商业模式,积极利用公司积累的项目及客户资源,持续开拓了公司细分业务领域的委托运营业务,积累和扩大了运营业务规模,以期为公司稳定经营提供支撑。

2022 年度,公司在 2021 年数字化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了全集团的数字化转型工作。

截止 2022 年末,公司基本完成了企业经营管理软件平台的搭建工作,成功入选省五星级上云企业。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了 BIM 设计的相关工作,继续借助 BIM 工具推动集团各业务板块的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工作以及产品生产的标准化装配工作,提高了工艺设计及项目执行效率。

2022 年,面对外部形势及市场竞争带来的压力,公司持续开展了降本增效工作,加强了项目执行成本控制,积极尝试推行新的工程分包及采购模式,以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加大了回款力度,持续以月为单位督促落实各事业部、子公司的经营回款工作,尤其是老旧项目的回款,严格考核各事业部、子公司年度回款指标完成情况。此外,公司集团法务部门加大了对各事业部子公司回款工作的支持力度,协助各业务单元对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款积极采取有关诉讼追偿与维权措施,加大了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流入为239,042.40 万元。
2022 年,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研发创新。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集团产业研究院在集团研发工作方面的职能,逐步完善了集团产业研究院直接辅助各业务板块开展具体研发工作的机制,加快了各业务板块工艺优化和新技术研发的进程,提高了研发效率。此外,集团产业研究院积极组织事业部、子公司开展了有关项目、奖项、资质申报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了中环协科技进步一、三等奖各 1 项,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 1 项,获批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子公司都乐制冷、杭能环境及北京汇恒均取得了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上述事项体现了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核心竞争力分析如下 1、技术优势
随着环保行业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环保监管形势的趋严及环保行业投融资模式的转变,技术优势在环保行业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成为各环保企业开拓业务市场、抢占市场份额的要素。拥有核心技术及持续创新研发能力逐渐成为环保企业尤其民营环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公司作为较早涉足环保事业的公司之一,在二十年的经营中,始终坚定地将技术研发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不断强调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持续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重视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同时,公司坚持研发为产业化与市场需求服务,关注技术的专业性和经济性,以实用技术的工程转化为技术研发的主要工作目标,不断推动公司技术服务创新及优化。公司及子公司曾参编了多项行业规范,曾获三次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三等奖,承担和参与了 30 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十三五”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两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专项)三项等。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权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53项,参编了3项国家标准、3 项行业标准、2 项地方标准。报告期内,公司还先后获得了中环协科技进步一、三等奖各一项,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一项,获批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高品质的服务质量优势及品牌优势
作为国内起步较早的专业环保公司之一,经过在垃圾处理行业二十年的苦心经营与布局,公司已成为可为客户提供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和废气净化解决方案的设计咨询、高端装备生产、工程承包和项目运营在内的综合服务商。公司在几百项工程的实践中,积累了务领域建设了多个稳定运行的样板工程项目,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有关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逐步树立了公司的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了售后管理工作,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售后服务,努力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的同时,深挖客户其他市场需求,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公司通过数字化转型工作,不断完善了水处理业务及固废处理业务运营服务管理平台,借助数字化平台更为直观地展现运营项目的实时数据与过程,为客户提供了更好地服务体验,实现增值服务,增强了客户满意度。

3、管理优势
近年来,为促进公司管理的规范与高效,公司积极尝试探索各种管理模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制定各项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力争保障公司的健康稳步发展及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公司还借助数字化平台,加强集团总部对各子公司事业部的经营指导以及监督工作,规划和指导公司各个业务板块的合理化运营,提高了集团内部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了公司业务流程,持续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公司已基本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条线化管理机制,提高了公司营运和管理效率。

4、人才优势
近年来,公司不断引进各类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为员工提供了多元化的发展平台,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以保持公司经营团队稳定,为公司的稳定经营提供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开展了以能力提升为目的赋能培训项目,为员工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同时,公司还积极建立完善年轻管理人员选拔、培养、跟踪机制,持续创新优化激励机制,探索实施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人才长效发展机制,为公司长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5、多业务板块优势
经过多年的布局与发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已由单一的渗滤液处理服务拓展延伸至湿垃圾处置、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工业节能及 VOCs 治理业务等多个业务领域,覆盖“城乡有机物废弃物资源化”与“工业节能环保”两大板块,形成了多业务板块有机组合、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上述业务布局有效防范了单一业务带来的经营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借助集团管理平台,充分整合各业务板块资源,实现各业务板块在客户、工艺、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此外,公司还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关注国内外前沿技术与热门行业发展,持续探索拓展新兴业务及能源领域,力求实现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多元化经营,以进一步保障公司长期稳定经营。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2021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2,084,913,835.8 8100%3,206,605,373.3 2100%-34.98%
分行业     
环保行业2,084,913,835.8 8100.00%3,206,605,373.3 2100.00%-34.98%
分产品     
环保工程575,568,379.7927.61%1,718,812,529.6 053.60%-66.51%
环保设备533,731,818.0225.60%442,468,727.3113.81%20.63%
运营服务328,145,061.6415.74%334,245,641.4910.42%-1.83%
BOT项目运营618,894,792.6229.68%666,439,106.5220.78%-7.13%
节能服务28,573,783.811.37%44,639,368.401.39%-35.99%
分地区     
东北409,213,983.0919.63%494,737,610.4215.43%-17.29%
华北258,317,461.8112.39%307,787,758.489.60%-16.07%
华东861,097,131.3741.30%1,471,737,595.2 845.90%-41.49%
华中107,228,110.235.14%149,516,356.624.66%-28.28%
华南221,304,735.5310.61%267,265,642.548.33%-17.20%
西北90,390,949.204.34%166,313,318.995.19%-45.65%
西南115,625,873.685.55%303,323,202.929.46%-61.88%
海外21,735,590.971.04%45,923,888.071.43%-52.67%
分销售模式     
直销2,084,913,835.8 8100.00%3,206,605,373.3 2100.00%-34.98%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环保行业2,084,913,83 5.881,726,672,89 5.0617.18%-34.98%-26.13%-9.93%
分产品      
环保工程575,568,379. 79513,645,218. 2110.76%-66.51%-59.34%-15.74%
环保设备533,731,818. 02383,398,224. 5628.17%20.63%31.31%-5.84%
运营服务328,145,061. 64294,742,117. 5210.18%-1.83%6.34%-6.89%
BOT项目运营618,894,792. 62524,034,757. 6415.33%-7.13%11.82%-14.35%
分地区      
东北409,213,983. 09362,136,358. 0511.50%-17.29%2.79%-17.29%
华北258,317,461. 81233,013,973. 289.80%-16.07%-0.05%-14.46%
华东861,097,131. 37669,966,667. 9422.20%-41.49%-38.89%-3.30%
分销售模式      
直销2,084,913,83 5.881,726,672,89 5.0617.18%-34.98%-26.13%-9.93%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
露要求: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业务类 型新增订单   确认收入订单 期末在手订单   
 数量金额 (万 元)已签订合同 尚未签订合同 数量确认收 入金额 (万 元)数量未确认 收入金 额(万 元)
   数量金额 (万 元)数量金额 (万 元)    
EPC4485896.0 03880536.3 065,359.711357,556. 84173139,006 .70
合计4485896.0 03880536.3 065,359.711357,556. 84173139,006 .70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 1亿元)          
不适用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业务 类型新增订单   尚未执行订 单 处于施工期订单   处于运营期 订单   
 数量投资 金额 (万 元)已签订合同 尚未签订合 同 数量投资 金额 (万 元)数量本期 完成 的投 资金 额 (万 元)本期 确认 收入 金额 (万 元)未完 成投 资金 额 (万 元)数量运营 收入 (万 元)
   数量投资 金额 (万 元)数量投资 金额 (万 元)        
EMC67,11 6.7467,11 6.74000034938 .9102,97 8.2292,85 7.37
BOT22,18 2.9222,18 2.92000036,51 3.9906,69 2.571750,0 92.5 8
BOO00000000000037,13 8.24
TOT0000000000 01433. 87
PPP00000000000014,22 4.78
合计89,29 9.6689,29 9.660000611,4 52.9 009,67 0.793164,7 46.8 4
报告期内处于施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不适用              
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 元)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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