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兰环保(300854):2022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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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2:28:0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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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兰环保:2022年年度报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22
2023.4.25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葛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华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所在的环保行业受行业政策和地方政策影响较大,行业的景气度和发展状况跟国家产业政策密切相关。如果国家对相关细分行业和领域的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将对公司在该领域的订单获取和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加强市场调研和行业洞察工作,紧密追踪未来产业政策的变化,进行产业研究,分析市场环境和空间的变化,及时应对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在固废污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修复等业务领域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项目质量处于国内较为领先的水平,但行业内其他企业为谋求自身发展,亦在不断拓展市场。随着国家对环保投入的不断加大,可能会有更多实力雄厚的企业进入市场,使得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巩固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则可能出现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等情形。
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将坚守主业,开拓新业务,通过加强研发、打造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布局等措施抓住先发优势,积极开拓潜在市场,实现持续发展,巩固行业地位。
3、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金额相应增加;此外,由于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客户的支付能力可能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应收账款金额按期回收,进而降低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为规避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和管理制度,实现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不断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避免出现坏账的损失。此外,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管理,即通过穿透客户的资金来源、评估客户的信用等级,确保客户履约能力,提升订单质量。
4、经济复苏期的业务拓展风险
目前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经济复苏期公司业务拓展及项目收款等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各地经济情况,全面观察、辩证分析机遇与风险,调整经营计划,统筹工作安排,力争将业务拓展影响降至最低。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土工膜、土工布和土工网等土工合成材料均为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采购价格随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而有所波动。尽管公司不断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价格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并在项目投标报价前与主要供应商事先协商价格,但如果原材料采购周期过长,可能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因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而超出预期,从而造成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6、资金周转风险
近年来,公司在巩固固废污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修复等业务的基础上,开始向可再生资源利用、填埋场综合运营领域延伸。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流动资金较多。如果公司的工程项目无法及时结算或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9094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中兰环保、中兰有限、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指 | 葛芳 |
实际控制人 | 指 | 葛芳、孔熊君 |
股东大会 | 指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万元、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 指 |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 |
北京中兰 | 指 | 北京中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杭州中兰 | 指 | 杭州中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中兰环能 | 指 | 深圳市中兰环能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亚欧环保 | 指 | 深圳市亚欧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中之兰 | 指 | 武汉中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领科建筑 | 指 | 领科(深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香港中兰 | 指 | 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中兰 | 指 | 安徽中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兰泽 | 指 | 安徽兰泽环保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江西润宗 | 指 | 江西润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江苏中兰 | 指 | 江苏中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西藏中兰 | 指 | 西藏中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重庆环能 | 指 | 重庆市铜梁区中兰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武汉环能 | 指 | 武汉市中兰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原“武汉豪胜
洁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豪胜 | 指 | 成都豪胜洁绿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豪胜星火 | 指 | 武汉豪胜星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天门豪胜 | 指 | 天门豪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英德齐鑫 | 指 | 英德齐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成都尚绿 | 指 | 成都尚绿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和诚 | 指 | 湖北省和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壹和诚 | 指 | 武汉市壹和诚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天津环能 | 指 | 天津市中兰环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孙公司 |
南昌环能 | 指 | 南昌市中兰环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孙公司 |
常州维中 | 指 | 常州维中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孙公司 |
江环亿碳 | 指 | 武汉江环亿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之参股公司 |
德启环保 | 指 | 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公司之参股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中兰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854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兰环保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AD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GAD Environmental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葛芳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7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自2021年9月16日上市以来,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五层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7 |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s://gad.net.cn/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中兰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
心19A-F、20A-F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建新、宋保军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 战晓峰、秦洪波 | 自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元) | 722,842,023.92 | 698,880,444.69 | 3.43% | 688,559,233.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 28,133,163.41 | 101,781,425.85 | -72.36% | 98,991,641.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 49,200,652.03 | 56,946,556.22 | -13.60% | 87,444,002.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 1,829,438.70 | -46,968,124.55 | 103.90% | 77,988,245.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28 | 1.26 | -77.78% | 1.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28 | 1.26 | -77.78% | 1.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2.92% | 13.58% | -10.66% | 16.24% |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资产总额(元) | 1,584,997,401.40 | 1,528,792,194.63 | 3.68% | 1,124,842,53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元) | 962,184,789.59 | 948,874,053.38 | 1.40% | 649,363,710.0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63,917,753.54 | 296,894,365.83 | 135,850,238.33 | 226,179,666.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8,609,986.87 | 30,588,555.69 | -6,674,438.10 | 12,829,032.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175,677.75 | 30,576,695.92 | 2,949,602.18 | 15,498,676.18 |
的净利润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1,438,305.23 | 26,848,165.58 | -35,432,222.87 | 61,851,801.2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835,134.70 | -37,859.11 | -16,224.7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 2,576,624.49 | 1,405,420.89 | 1,875,845.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 | 2,716,981.14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 -747,106.97 | -3,500,604.61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24,895.3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18,261,560.11 | 47,450,981.41 | 4,420,454.48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 3,859,961.87 | 2,154,576.76 | 7,683,233.3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07,661.26 | -10,249.71 | -395,699.6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81,166.32 | 1,476,975.16 | 2,016,566.4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 | -1,728,554.38 | 3,867,401.98 | 28,298.23 | |
合计 | -21,067,488.62 | 44,834,869.63 | 11,547,639.2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增值税退税 | 2,516,925.50 | 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且能够持续取
得,能够体现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和
盈利能力。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环保行业基本情况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均收入的不断增长和民众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我国政府逐渐加强环境保护力
度,开始追求一条能源利用效率更高、生产方式更加清洁的发展道路。
环保行业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因此环保行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政策的推动。随着中国经济从高速发展
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发展主题之一。在环保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推动下,我国环保产业
市场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环保行业具有技术壁垒特征,真正具备核心技术和运营经验的企业将更具竞争优势。近年来,受益于我国较为完善
的产业基础、日益增长的科研实力、充足的高学历人才供应、鼓励创新的科技政策、不断提升的环保标准,我国环保技
术水平不断提高,但未来仍需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创新超前性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所从事的各个环保细分业务领域均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环保行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策的
推动,我国政府大力鼓励在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投资。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的出台,固废
综合治理领域及资源再生利用板块关注度持续增高。
(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本质之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
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2022年1月17日,生态环境部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指出,我国生态环保产业总体规模保持增长,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及就业的贡献进一步提升。2020年
我国生态环保产业的营业总收入为 1.9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近7.3%,占 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为1.9%,
较 10年前增长近 1.14个百分点,对国民经济直接贡献率为 4.5%。其中环境服务营业收入约 1.2万亿元,同比增长约
9.7%。统计范围内水、气、固废、监测、噪声领域环保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 7.4%、2.3%、10.0%、6.9%、9.1%,土壤
修复领域环保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8%。“十四五”期间,环保产业将保持10%左右的复合增速,预计在2025年环境治理
方面的营业收入将突破3万亿元。
2022年6月15日,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正式发布《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大号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纲要(2021-2030年)》
(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围绕产业结构和布局、技术水平、标准化水平、市场主体竞争力、一体化发展体
系等5个维度确定发展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培育“十百千”企业,形成50
家系统解决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的大型企业集团、百家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专业化骨干企业、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到2030年,适应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碳达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需
求的现代生态环保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近年来,我国环保行业虽然面临诸多困难,但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尤其是当前“督察高压”步入常态化,
环保行业市场需求逐步释放;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助推增加环保行业投资;国企改革再出发,纷纷布局环保产业,加
速行业整合,环保行业正向品质化、集中化转型升级。在环保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推动下,我国环保产业市场在未来
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表 1 2022年固废综合治理相关政策
时间 | 文件名称 | 出台部门 | 相关重点内容 |
2022年 1月 | 《关于印发加快
推动工业资源综
合利用实施方案
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科
学技术部、财政
部、自然资源
部、生态环境
部、商务部、国
家税务总局 | 主要围绕构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闭环管理,提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提质增效工程、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能
力提升工程 3大工程,提出到 2025年,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
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
升,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
升。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57%,其中,冶炼渣达到
73%,工业副产石膏达到 73%,赤泥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提高。主要
再生资源品种利用量超过 4.8亿吨,其中废钢铁 3.2亿吨,废有色金
属 2000万吨,废纸 6000万吨的工作目标。 |
2022年 1月 | 《关于加快废旧
物资循环利用体
系建设的指导意
见》 | 国家发改委 | 到 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
水平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建成绿色分拣
中心 1000个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散乱污”状况明显改
观,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铁、废
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 9种主
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 4.5亿吨。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
为更加规范,交易规模明显提升。60个左右大中城市率先建成基本
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
2022年 2月 | 《关于加快推进
城镇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指导意
见》 | 国家发改委 | 到 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
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
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
设施体系。到 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
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
2022年 2月 | 《关于加快推动
工业资源综合利
用的实施方案》 | 工信部、国家发
改委、科学技术
部、财政部、自
然资源部、生态
环境部、商务
部、国家税务总
局 | 到 2025年,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
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
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率达到 57%,其中,冶炼渣达到 73%,工业副产石膏达到 73%,赤
泥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利用量超过 4.8亿
吨,其中废钢铁 3.2亿吨,废有色金属 2000万吨,废纸 6000万
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日益完善,技术装备水平
显著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协同发展能力大幅提高,努力构建创新驱
动的规模化与高值化并行、产业循环链接明显增强、协同耦合活力
显著激发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生态。 |
2022年 3月 | 《关于加强排污
许可执法监管的
指导意见》 | 生态环境部 | 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有关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构建以
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决策部署的重要举
措,也是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基本实现“全覆盖”后,进一步巩固
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成果,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加快构建以排污
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 |
2022年 3月 | 《锰渣污染控制
技术规范》 | 生态环境部 | 本标准规定了锰渣在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利用、充填、回
填和填埋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实施后新产生的锰渣在收集、贮存、运输、预处
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可作为与锰渣预
处理、利用、充填、回填和填埋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
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
核等的技术参考。本标准实施前堆存锰渣的利用、充填和回填过程
中的污染控制适用于本标准。 |
2022年 3月 | 《“十四五”现
代能源体系规
划》 | 国家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 | 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稳步发
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在粮食主产区和畜禽养殖集中区
统筹规划建设生物天然气工程,促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产业化发
展。 |
| 关于发布“十四
五”时期“无废
城市”建设名单
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 | |
2022年 4月 | 《尾矿污染环境
防治管理办法》 | 生态环境部 | 尾矿库防渗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地质、水文等条件,
并符合相应尾矿属性类别管理要求。尾矿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尾矿库防渗设施的设计和建
设应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中的有关管理要求;尾矿属于危险废物的,其尾矿库防渗设
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中的有关管理要求。 |
2022年 5月 | 《新污染物治理
行动方案》 | 国务院 | 到 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
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
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
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
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
2022年 6月 | 《减污降碳协同
增效实施方案》 | 生态环境部等七
部门 | 到 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
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
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 2030年,减
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
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
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
2022年 6月 | 《关于进一步推
进危险废物环境
管理信息化有关
工作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 | 通知要求,从以下 6个方面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
作:
(一)规范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在线申报。(二)实现危险废物电子
转移联单统一管理。(三)实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请无纸化运
转。(四)规范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五)规范
危险废物出口相关业务信息化管理。(六)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情况在线报送。 |
2022年 6月 | 《“十四五”可
再生能源发展规
划》 | 国家发改委等七
部门 | 1、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优化生物质发电开发布局,稳步发展城镇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探索生
物质发电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相结合的发展潜力和示范研究。有
序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
升级,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人口集中的乡村提供民用供暖,为
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开展生物质发电市场化示范,完善区域垃
圾焚烧处理收费制度,还原生物质发电环境价值。
2、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合理发展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
型燃料等为主的生物质锅炉供暖,鼓励采用大中型锅炉,在城镇等
人口聚集区进行集中供暖,开展农林生物质供暖供热示范。在大气
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乡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因地制宜推广户
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3、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在粮食主产区、林业三剩物富集区、畜禽
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以县域为单元建立产业体系,积极开
展生物天然气示范。统筹规划建设年产千万立方米级的生物天然气
工程,形成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以及车辆用气、锅炉燃料、发电等多
元应用模式。
4、大力发展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积极发展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
醇,鼓励开展醇、电、气、肥等多联产示范。支持生物柴油、生物
航空煤油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使用。 |
2022年 7月 | 《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
危险废物治理》 | 生态环境部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
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
2022年 8月 | 《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厂现场监督
检查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
稿)》 | 生态环境部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检查要素包含制度建设和责任履
行情况、垃圾焚烧炉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
放情况、自行监测情况。 |
| 《污泥无害化处
理和资源化利用
实施方案》 | 国家发改委 | |
2022年 11
月 | 《建材行业碳达
峰实施方案》 | 工信部、国家发
改委、生态环境
部、住建部 | 《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建材行业实际情况,提出
2030年前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鼓励有条件的行业率先达峰。同
时,提出了“十四五”“十五五”两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十四
五”期间,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
断下降,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 3%以上。“十五
五”期间,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实现重大突破,原燃
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确
保 2030年前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 |
2022年 11
月 | 《关于开展城市
园林绿化垃圾处
理和资源化利用
试点工作的通
知》 | 住建部 | 通知提出,要通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力争用 2年左右时间,深入探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
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在部分城市建立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
源化利用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
高质量发展。 |
2022年 11
月 | 《关于加强县级
地区生活垃圾焚
烧处理设施建设
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改委 | 意见提出,到 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
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
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
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
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
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
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
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到 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
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
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
2022年 11
月 | 《有色金属行业
碳达峰实施方
案》 | 工信部、发改
委、生态环境部 | “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低碳工
艺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
一步降低,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 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
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
30%以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确保 2030年
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
2022年 12
月 | 《关于深入推进
黄河流域工业绿
色发展的指导意
见》 | 工信部、发改
委、住建部、水
利部 | 到 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
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
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废水循环
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
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加强工业固废等综合利用。推进黄河流域尾矿、粉煤灰、煤矸石、
冶炼渣、赤泥、化工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大宗固
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拓展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探
索建立基于区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建设一批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力推进黄河流域中上游省、区偏远工业
园区工业固废处置,着力提升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大宗工业固废
综合利用率,推动下游地区加强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
研发,鼓励多措并举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资料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保部等政府网站。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各省市地方政策针对固废处理行业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下表为几个重点省市固废处理行
业的重点政策汇总。
省市 | 时间 | 文件名称 | 相关重点内容 |
北京 | 2022年 3月 | 《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 |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固废处理处置能力。 |
| | (2021-2025年)》 | |
| 2022年 3月 | 《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 加强固体废弃监管,构建集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
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与一体的环境基
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到农村全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并完
善长效运行机制。 |
上海 | 2022年 3月 | 《关于进一步优化补强本市
固废、污水处置能力的实施
方案》 | 强化固体废物源头管理力度,继续推进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二期)项目建设,建立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平台,全面强化一
般工业固废等分类申报等。 |
| 2022年 8月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2022修正)》 | 采取措施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
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减量化;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
备和管理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再利用,不能资源化再利用的
固体废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置。 |
| 2022年 12月 | 《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
施方案》 | 强化行业和区域协同处置能力。推进工业窑炉、工业企业间点对点
协同处置固废,开展燃煤电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对市政污泥、工
业固废、建筑垃圾等的协同处置,试点示范有机污泥、餐厨垃圾等
在生物质能上的应用。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白名单制度,建立供需信息共享机制,以废酸等危险废物和焚烧炉
渣为重点,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协同处理机制和设施共建共享机
制。到 202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8%以上,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
重庆 | 2022年 1月 | 《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
2025年)》 | 深入践行“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
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
到 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中心城区达 53%,区县达
4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中心城区达 70%,区县达 60%。 |
| 2022年 7月 | 《重庆市认命政府办公厅关
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
实施意见》 | 持续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固体废
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快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设施扩能和提质改造。 |
| 2022年 7月 | 《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
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
设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
工》 | 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到 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共
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
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城镇环境基础
设施体系。 |
河北 | 2022年 3月 | 《河北省“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
案》 | 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体系。加快工业绿色升
级,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固
体废物源头减量。 |
山西 | 2022年 5月 | 《关于开展“十四五”绿色
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的通知》 | 到 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化改
造,建成 50个左右升级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实现园区的能源、
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显著
提升,基本形成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 |
内蒙
古 | 2022年 2月 |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
节能规划》 |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以产业园区绿色升级、废气、废水、固废处理
及资源化利用产业作为重点方向,发展清洁生产产业。 |
| 2022年 5月 | 《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
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 推进工业附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能力。
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
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
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
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可回收物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 |
辽宁 | 2022年 1月 | 《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经
济发展规划》 | 推进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推进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
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化工渣等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
用。推动钢铁窑炉、水泥窑、化工装置等协同处置固废。 |
江苏 | 2022年 1月 |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
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
意见》 | 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浙江 | 2022年 6月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碳
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
见》 | 支持“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 |
安徽 | 2022年 1月 | 《安徽省“十四五”金融业
发展规划》 | 围绕长江经济带、环境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污水和固废处理、海
绵城市和节水型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全省“绿色项目清单”,引导
金融资本优先支持。 |
| 2022年 3月 | 《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
碳循环发展规划》 | |
| 2022年 3月 | 《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高
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重点发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
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以及城乡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资源
综合利用。 |
| 2022年 12月 | 《“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
推行方案》 | 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到 2025年,建成 6个以上国家大宗固
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 4个以上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
地,基地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 |
湖南 | 2022年 5月 |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 要探索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
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推广静脉产业园建
设模式。 |
| 2022年 12月 | 《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
施方案》 |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
业,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
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 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
较 2020年下降 14.0%,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
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
云南 | 2022年 1月 | 《云南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
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
计划》 | 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
置设施,推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
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 |
| 2022年 6月 | 《关于印发云南省生物医药
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1-
2024年)及支持生物医药
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支持园区将危险废弃、固体废物集中处理纳入配套工程 |
| 2022年 12月 | 《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条例》 |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
康,维护生态安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本条例。 |
广西 | 2022年 9月 | 《广西壮族子植物“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暂行
管理规定》 | 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水、大气、海洋、土
壤、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
宁夏 | 2022年 2月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 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
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业固废综合利
用率达到 43%。 |
四川 | 2022年 6月 | 《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
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
导意见》 | 到 2025年,规划区、县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
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机制基本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
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利用处置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减污降
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
网”,“无废”历年得到广泛认同和积极响应,固体废物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
海南 | 2022年 8月 | 《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行动方案》 |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
物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 2022年 8月 |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关于推进海南银行业保险业
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 |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升对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
类和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等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的服务能力,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强化农村水、大气、土壤和人居环境等系统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环
境治理能力。 |
贵州 | 2022年 6月 | 《关于支持铜仁市打造国家
级新型功能材料战略性新型
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措施》 | 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支持新建公共渣库、工业污水处理厂,实
施土壤、河湖岸线等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广东 | 2022年 9月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城镇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 到 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短板
弱项基本补齐,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
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
2030年,高效、智能、绿色、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基本
建立。 |
| 2022年 11月 | 《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
方案(2022-2025年)》 |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固废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并应用于污染防治系统构建和运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固废污
染隔离系统领域标杆企业之一。公司践行绿色低碳的理念,以生态型填埋集成技术体系为核心,通过污染隔离、生态修
复、资源利用及综合运营的全产业链业务新模式,实现对土壤、地下水和空气的全环境有效保护,为我国蓝天、碧水、
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懈努力。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环保行业固废综合治理,业务板块包括污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修复、可再生资源利用和填埋场综合
运营等。
各业务板块介绍具体如下:
1、污染隔离系统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具有产生源分散、产量大、组成复杂等特点,有些还具有
毒性、爆炸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会对水体、大气、土壤体系造成危害,破坏生态环
境。公司建设的污染隔离系统能够在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之间建立有效的阻隔。污染隔离系统构建主要应用于市政公用
领域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公司在原有技术基础上推广应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危险废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污染隔离防治等领域。
公司污染隔离系统能够实现的功能包括:①污染物双向隔离:通过各种渗透性极低的材料组合,阻止污染物向系统
外迁移和渗漏,同时阻止地下水、雨水等进入系统内部;②暂存备用:对于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通过分隔、
贮存,以备后期进行资源综合利用;③渗滤液、填埋气导排:通过使用衬垫材料、导排管等材料,实现渗滤液和填埋气
及时、有序收集并排出,防止渗滤液和填埋气积聚,提高填埋场安全性和稳定性;④生物降解控制:通过调节系统顶部
的闭合程度及内部布气系统,调控有机物的生物降解进程。
公司专注于污染隔离系统业务领域 20余年,技术应用于 100余座城市共 600余个项目,是国内最早从事固废污染隔离系统业务的企业之一,形成了精细化的施工流程、成熟可靠的施工工艺及高标准的建设要求。2022年,中兰环保中
标“单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二期)二区防渗工程”、“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刚性填埋场防渗工程”、
“援港河套项目防渗工程”、“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刚性填埋场(二期)项目二标段”及(三期)项目一
标段、“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专区工程”、“陕西环保宏润公司危废和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刚性填埋场
建设工程(靖边)”、“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 BOT项目”等污染隔离防渗系统项目。
2、生态环境修复
正规填埋场作业至设计标高或不再接收污染物而停止使用时,由于运营管理不规范可能存在污染物直接接触生态环
境、雨水渗入、有害气体散逸、病毒散播等问题。非正规填埋场或老旧填埋场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堆体不稳定、系统破
损、污染扩散、气体堆积或地下水渗透等情形。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填埋场需要按照新的土地利用规划
进行腾退。公司生态环境修复业务主要应用于上述即将关闭的填埋场、非正规填埋场、老旧填埋场、待腾退填埋场等生
活垃圾填埋场,以及工业污染场地等。
公司的生态环境修复业务能够实现的功能包括:①阻隔封闭污染物:采用具有双向防渗特性的衬垫材料,形成密封
结构,阻止地下水、雨水等外部介质进入隔离系统,有效避免内漏外渗的情况发生,减少渗滤液的产生;②改善填埋场
区域环境:通过封场、覆土及渗滤液和填埋气导排等技术手段,促进填埋场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③修复受污染土壤:
通过固化稳定技术或氧化还原技术将污染物固化、降解或转化为低毒物质;④土地恢复利用:采用工程恢复和生物恢复
的工艺,进行综合整治,恢复土地使用价值。
公司的生态环境修复业务可以实现对固废填埋场或受污染场地的生态环境修复,进而实现土地恢复利用。2022年,
中兰环保中标“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西安市鄠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 EPC总承
包项目”、“金华市婺城区黄金苑 3#地块治理项目”、“北神树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磴口县一般固
废综合渣场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石城县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工程”、“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湖南省湘江
流域存量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桂阳县填埋场原位封场项目”、“云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天子岭填埋
场生态治理(一期)”等多个生态修复项目。
3、可再生资源利用
固体废物填埋后会产生含有甲烷等易燃易爆气体,以及氯乙烯、硫化氢等恶臭、有毒、致癌气体,可能导致作业人
员中毒窒息、引发火灾或爆炸、污染大气环境,因此需要及时有效地对气体进行导排,并加以有效利用。公司主要通过
密闭化作业减少填埋场的气体散逸,运用厌氧降解技术加速填埋气产生,使用竖井、水平井、膜下井立体收集技术提高
填埋气收集效率。
公司可再生资源利用业务主要是沼气发电业务,能够实现的功能包括:①减量化:从源头减少臭气无序排放,降低
臭气扰民;②无害化:降低温室效应,实现尾气处理达标排放;③资源化:通过填埋气收集、发电实现废气利用。
填埋气经提纯、分离等预处理后进入发电机组燃烧产生电力,公司取得发电收入。2022年上半年,中兰环保正在运营8个沼气发电项目,包括8个填埋气发电项目和1个粪污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共36MW,项目地点位于湖北武汉、江
西南昌、江苏常州、天津、重庆、广东英德、湖北天门和四川简阳等城市。
4、填埋场综合运营
现代化填埋场运营不是固体废弃物的简单堆放处置过程,而是污染物在安全环境中实现降解、无害化,以及填埋场
自身修复的精细化、动态管理过程。公司的填埋场综合运营业务可有效减少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提高突发事
件应急响应速度,提高填埋气收集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和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填埋场管理水平和运营收益。
公司的垃圾填埋场综合运营业务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运营服务、焚烧飞灰填埋场综合运营服务等。公司在
填埋场污染隔离系统和生态环境修复领域积累了丰富工程建设经验,在填埋场日常运营维护方面拥有成熟稳定的处理工
艺技术。公司通过对填埋场系统设施、周边环境等因素的分析,制定合适的运营及维护方案,运用“四色法”和“五全
法”进行生态型填埋场运营管理,确保填埋场安全、稳定、高效运营。
2022年,中兰环保在运营的填埋场项目有 7个,包括 4个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服务和 3个焚烧飞灰填埋场运营服务,项目地点位于广东深圳、重庆铜梁、四川成都、山东龙口、海南海口、湖北仙桃、安徽宣城等城市。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基于在固废污染防治领域多年的项目经验、技术和工艺、行业口碑等方面的积累,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污
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修复、可再生资源利用、填埋场综合运营等工程及运营服务。
对于污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修复业务,公司在项目初步成本预算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技术复杂程度、项目特殊
性需求、供应商报价、具体竞争环境及市场效应等因素,制定符合项目特点的报价方案,并获取合理利润;对于可再生
资源利用业务,公司通过填埋气发电,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及补贴政策获取发电收益;对于填埋场综合运营业务,公司
主要采用固定单价模式,按运营处理量与客户结算,获取运营收益。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分为原材料和设备采购、分包服务采购两部分。
(1)原材料和设备采购
公司原材料、设备采购统一由采购部负责。原材料为固废污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修复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主要
包括土工膜、土工布、土工网等;设备主要是工程建设、填埋场运营、填埋气发电相关设备。公司采购部根据项目具体
情况向供应商询价,并依据项目所需各类材料、设备情况和预计施工时间分别向供应商下单采购。
(2)分包服务采购
公司采购的分包服务主要为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劳务等。公司将非核心工作对外分包,有助于公司将主要
精力聚焦于核心领域、提升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保障项目质量。
公司业务所需的分包服务采购金额达到重大标准的,由各区域中心负责选择合适的分包服务供应商并报送至采购部;
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询比价,通过比价表列明采购内容、数量、单价、总价、相关参数、工期、付款方式等,对供应商
各方面条件进行综合对比后报送至定价审核委员会审核;定价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报送至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分
包服务采购金额未达到重大标准的,由各区域中心自行确定分包服务供应商。
3、生产服务模式
(1)工程承包模式
公司污染隔离系统和生态环境修复业务主要采用工程承包模式,包括工程总承包模式和专业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
模式下,公司承担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工程专业承包模式下,公司主要承担工程项目中的污染隔离系
统、生态环境修复的施工业务。公司根据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确定项目工程量,定期与业主或总承包方确认工程进度并
结算,在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
(2)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可再生资源利用、填埋场综合运营业务主要采取投资运营和受托运营模式。投资运营模式下,公司通过投资建
设的方式,取得项目在一定时期内运营权利,在服务期内提供项目运营服务并获得相关收益。受托运营模式下,公司与
委托方签订托管运营协议,在托管运营期内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委托方通常按照公司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公司
结算并向公司支付费用。
4、销售模式
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行业口碑,与现有客户建立并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客户跟踪过程中积极寻求业务合作机
会。同时,公司各区域中心通过对环保行业进行深度调查和分析,积极参与政府、行业协会及国内外环保组织的相关技
术交流、研讨、推广等活动,获取项目机会。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或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项目合同。在招投标方式下,公司对照招标邀请书或招标
公告的要求和自身业务承接能力,经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后决定是否参与项目投标;如决定参与项目投标,则由总工办组
织编写投标文件,按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规定时间提交至招投标管理机构;中标后,公司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业务
合同。竞争性谈判方式下,客户邀请公司参与比选,双方确定合作意向后签订合同。商务谈判方式下,公司与客户就项
目情况和合同条款进行沟通,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能够发挥联合体各方的优势,是行业内普遍采用的投标模式。公司在获取项目招标信息后,主
要从满足招标要求、提升中标率的角度考虑,并综合其他公司的资质、技术实力、项目经验等因素,选择与其他公司组
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以及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
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技术推动业务拓展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固废危废污染隔离防渗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
基地”、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及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公司在深圳和北京设有研发中心,
鼓励自主创新、重视新技术研究、突出技术引领。公司参与了多项国家和地方科研课题,参与编制了10余项环保污染防
治行业主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了两百余项专利、数十项软件著作权、多项作品著作权,自主研
发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公司“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开发模式,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企业创造效益。公
司注重技术服务专业化,坚持以持续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解决方案并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20余年来专注固废污染防治技术,形成了生态型填埋集成技术体系。公司自2001年开始从事固废污染隔离系统业务,是国内最早从事固废污染隔离系统业务的企业之一。20年来,公司专注于固废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拥有显著的
技术优势,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并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公司践行绿色低碳的理念,形成以污染隔离、生态修复、资源利
用和综合运营集成的生态型填埋核心技术体系,可实现固废填埋场的全产业链覆盖协同优势。公司成功承建了众多技术
含量高、实施难度大的工程项目,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并获得了多个“市政工程奖”、“环卫行业典型案例、示范
案例”、“细分领域典型案例”等奖项。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50项,发表学术论文2篇,自主研发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公司“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开发模式,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企业创造更大效益。公司研发团
队注重技术服务专业化,坚持以持续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解决方案并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
(二)布局全国六大区域,技术服务响应及时到位
公司已经形成了全国性的业务布局,构建了覆盖全面、层次分明的国内服务网络,在国内华北、华东、华中、华南、
西南、西北六大区域设立了区域中心;以六大区域为中心做强做大区域,业务覆盖全国,以更好的服务客户。各大区域
均配备了专业的销售和项目执行团队,可辐射全国目标市场区域,实现了业务的全国性布局;总部各平台做支持服务,
统筹管理和管控,做好坚强后盾。公司分区域的业务布局模式,有效提升了销售人员的信息获取效率和工程技术人员的
应急响应速度,能够为各地客户提供更为便捷、快速、优质的服务。
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提供就地化服务,截至 2022年年底,中兰环保布局华北区域、华中区域、华东区域、华南区域、西南区域、西北区域全国六大区域中心,2个研发中心,近40个分、子公司。
(三)技术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精细化,双优势驱动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坚持以持续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解决方案并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拥有多项环保污染防治专利
技术,技术服务专业化。公司创新性地提出了生态型填埋新理念,形成了基底防渗隔离技术、刚性防渗隔离技术、柔性
浮盖膜隔离技术、垂直防渗隔离技术、存量垃圾治理技术、封场及生态修复技术、立体集气及利用技术为核心的集成技
术体系,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公司持续探索防渗隔离、生态环境修复领域前沿技术,并且在大量工程项目的实践过程中
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经验和专有工艺,并将该优势成功地应用于可再生资源利用、填埋场综合运营领域。
在可再生资源利用领域,公司通过应用自主研发的填埋气立体收集系统,使垃圾填埋场封闭程度更好,填埋气产气
率、收气率更高。公司所掌握的水平井、膜下井、竖井相结合的立体集气技术提高了填埋气利用效率。在填埋场综合运
营领域,公司基于在填埋场“隔离、修复、资源利用、运营”等方面多年实践经验,独创了“四色法”和“五全法”运
营管理方法,其应用能够实现对填埋场科学、便捷、高效、安全、环保运营,同时实现填埋气变废为宝、高效利用。
2022年,“中兰环保生态型填埋场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入选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先进适用技术(第二批)。
公司以“保护地下水、土壤和空气”为使命,运营管理上公司组织架构清晰,职责具体明确,驱动公司长期稳健发
展。
(四)项目业绩丰富领先,具备成熟的管理及质量保障优势
20余年来,公司在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理、煤化工、矿业、石化行业的环保污染防治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公司核心技术成功应用于600余个项目,遍布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蒙古国、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为政府和大企业客户提供创新技术和环境治理方案,具备成熟的管理及质量保障优势。多次被省级工商部门
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连续4年获得环境企业竞争力大奖。
公司参与多个应急项目,具备较高的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突发问题响应能力。公司在长期的业务实践过程中严格控
制施工质量,选择高标准的土工材料和合理优化的系统结构;公司历来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和施
工管理人员严格贯彻执行质量控制有关规定,打造了一支专业化技术团队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形成了成熟的工程运
作和运营管理模式,进而取得了行业领先的工程和服务的质量保障优势,并且先后成功承接和实施了多项标志性项目,
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284.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3.32万元,较上年同下降 72.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920.07万元,较上年
同下降13.6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58,499.74万元,较年初增长3.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96,218.48万元,较年初增长1.40%。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 2022年 | | 2021年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22,842,023.92 | 100% | 698,880,444.69 | 100% | 3.43% |
分行业 | | | | | |
污染隔离系统 | 274,210,035.86 | 37.93% | 327,491,266.96 | 46.86% | -16.27% |
生态环境修复 | 299,984,228.32 | 41.50% | 269,362,764.91 | 38.54% | 11.37% |
填埋场综合运营 | 91,690,836.03 | 12.68% | 34,787,794.12 | 4.98% | 163.57% |
可再生资源利用 | 47,790,344.66 | 6.61% | 48,217,710.57 | 6.90% | -0.89% |
其他 | 9,166,579.05 | 1.27% | 19,020,908.13 | 2.72% | -51.81% |
分产品 | | | | | |
工程 | 574,194,264.18 | 79.44% | 596,854,031.87 | 85.40% | -3.80% |
运营 | 139,481,180.69 | 19.30% | 83,005,504.69 | 11.88% | 68.04% |
销售 | 8,072,256.33 | 1.12% | 15,992,283.22 | 2.29% | -49.52% |
技术服务 | 1,094,322.72 | 0.15% | 3,028,624.91 | 0.43% | -63.87% |
分地区 | | | | | |
华北 | 76,655,507.24 | 10.60% | 49,540,111.39 | 7.09% | 54.73% |
华东 | 232,524,917.53 | 32.17% | 245,826,047.02 | 35.17% | -5.41% |
华南 | 133,114,481.59 | 18.42% | 76,291,840.86 | 10.92% | 74.48% |
华中 | 70,283,261.95 | 9.72% | 131,236,559.73 | 18.78% | -46.45% |
西北 | 103,801,859.30 | 14.36% | 116,146,950.83 | 16.62% | -10.63% |
西南 | 106,461,996.31 | 14.73% | 79,473,173.83 | 11.37% | 33.96% |
东北 | | | 365,761.03 | 0.05% | -100.00% |
分销售模式 | | | | | |
自销 | 722,842,023.92 | 100.00% | 698,880,444.69 | 100.00% | 3.43%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