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永清环保(300187):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永清环保:2022年年度报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文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琪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1,335.3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03.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7.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048.52万元,同比下降842.69%。 本报告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较上年同期减少,分别为29,031万元、 18,057万元,导致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10,974万元,主要是:(1)本期江苏永之清危废处置量和处置价格受宏观环境、市场和行业周期等多因素影响,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导致营业收入减少7,221万元、毛利减少6,502万元,并导致商誉减值35,711万元;(2)土壤修复业务本期新增合同额减少,同时本期施工和结算产值减少,导致营业收入减少1.6亿元、毛利减少3,299万元。 2、本期商誉减值35,711万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中“(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 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 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 支出。该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 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之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三 个治污”总方针,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是2022年行业的主旋律。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和 多重超预期因素叠加反复冲击, 中国经济在波动中回稳向好。 在积极稳定经济运行的同时,全国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 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协同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 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我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比上年下降 0.1%,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0.8%,节能降耗减排稳步推进。同时,能源低碳转型持续深入,清洁能源生产较快增 长,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不断提升。2022年,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量比上年增长8.5%;非化石 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17.5%,提高0.8个百分点。 1、光伏新能源行业 当前全球化的能源危机正在掣肘着工业生产领域,能源结构加快调整转型是解决传统化石能源短缺的唯一途径。在此 背景下,全球已有众多国家相继提出了“碳中和”的气候目标,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各国发展的主旋律,而发展光伏太阳能 等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低碳发展的稳固基石,太阳能作为目前人类已知可利用的最佳清洁型能源,一直是我国新能源开发领 域的重要新兴能源。据CPIA数据,2022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230GW,同比增长35.3%,创历史新高。2022年中国新增 装机87.41GW,占全球新增装机32.28%,持续领跑全球。我国光伏行业不断快速发展,年光伏新增装机量连续10年位居 全球首位,累计装机量连续8年位居全球首位。 2、储能行业 2022年我国相继出台众多政策支持储能的发展。《“十四五”能源规划》明确了新型储能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与功能 定位,提出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初步描绘了未来新型储能的发展路径,有助于在宏观层面指导各部委和地方 政府合理、有序推进部署新型储能的建设工作。《“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从发展方向、支持措施等多方面提出 了促进新型储能发展的具体意见。储能的发展即将迎来发展春天。 3、土壤修复行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规政策,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编制 了《“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一系列 文件,为各部门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提供了全方位指导。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共安排投入621亿元,较2021年增加49 亿元,增长8.6%,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性保障。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布了土 壤修复行业一系列管理政策和技术指导文件,主要涉及行业规范管理、资金支持和技术提升等几方面。 2022年1月《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由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普查对象为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 条件、利用状况等。全面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该项工作的开展未来也将对土壤修复 行业带来积极影响。 2022年,行业规模与2021年基本持平。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4亿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 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网等公开途径不完全统计,2022年土壤修复行业总资金额约142亿元(包括工业污染场 地修复、农田修复,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咨询服务等),其中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资金额约90亿元。随着全国土壤污 染状况详查工作的推进,各省市陆续更新了污染地块修复名录,2022年全国污染地块总数达到982块,较2021年增长了 27.5%。数据显示,全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名录中的地块数量处在快速增长阶段,“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空间较 大。 4、垃圾焚烧发电行业 0.14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05.7万吨/日,同比增长9.7%,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为68.1%。 数据来源:住建部 当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很高,但县级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焚烧处理率仍较低,规模扩张还有较大空 间,特别是在“双碳”战略背景下,绿色能源产业与低碳环保事业深度融合,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能。近阶段,垃圾焚烧 发电产业迎来了新利好政策。2022年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县级地区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及设施完善,并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 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 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 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 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 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 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随着国家加快推进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战场将会向县级地区转移,由此将 释放大量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为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 5、危废处置行业 中国危废处理行业市场规模在近十几年来迅速增长,特别是2013年后,危废处置量受政策法规监管强度影响快速攀 升。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平稳发展,城镇化水平持续推进,在此期间也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 为了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理念,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国家和各级政府相继出台各项有关政策,扶持和推动产业的 高质量发展。 我国目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由企业自行申报,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汇总,统计数据并未完全覆盖实际危废产量。因此, 过去十年来,危废持续增长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的推进,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危废监管政策的逐步加严,使得 越来越多曾经未纳入监管统计范畴的危险废物得以显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危废处理行业发展前景也是十分广阔 的。首先,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产废量逐年增加;此外,环保意识的增强、环保标准的提高和政府 监管的加严都给危废处置行业带来了增长动力。 但近两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危废处理行业,处置能力快速提升,行业竞争逐渐加剧,平均处置价格有所下 滑,给不少企业带来了冲击,行业进入整合调整期。 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 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送审稿)》,并指出,2023年要加快推进危险废物“1+6+20”重大工程建设,健全危险废物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未来,中国危废处理行业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行业规模将逐渐扩大,行业的发展将越来越成熟,行业格局将逐渐 优化。同时,由于近些年的行业政策等原因,危废行业的低处理能力利用水平与低处置价格使得政策监管有望逐步关注收 集端的提升与产能配置的优化,行业有望在“十四五”期间进入加速整合与盈利修复期。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 要求: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环境综合服务企业,凭借在环保领域掌握的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 环 保工程实施案例,可以为污染排放及碳排放重点行业的企业提供一揽子优质高效的污染治理修复,双碳咨询服务和可再生 能源建设运营技术解决方案。公司持续优化公司战略发展定位,打造“双核”(工程、运营)+“双碳”的战略发展路径, 努力实现轻重资产相结合、既保现金流又有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的业务组合模式,强化升级“一站式”减污降碳综合服务商 的总体战略定位,双碳业务聚焦成为“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的战略目标,打造强竞争力的综合环保新能源平台。 1、环保业务 公司环保业务主要为土壤修复、危废运营、大气治理、环境咨询和环境检测业务等。公司作为湖南省环境治理领域的 龙头,土壤修复业务是公司的优势业务,近年来公司在运营板块重点布局危废处置领域,将其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 公司开展的土壤修复业务主要包括农田修复和场地修复。农田修复指通过源头控制、农艺调控、土壤改良、植物修复 等措施,减少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输入、总量或降低其活性,从而降低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改善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 质量;场地修复指采用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地块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 动。预计公司场地修复业务2023年在华中和华东地区将取得突破,二季度将陆续在武汉、江苏等地有多个场地修复项目的 开展实施。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覆盖环境修复规划咨询、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药剂生产等全过程的完整产业 链,其业务范围涵盖了农田污染治理、场地污染治理及矿区污染治理全业务领域,以耕地农田修复、场地修复为重点,构 建了全方位多面体的核心竞争优势。在传统土壤修复领域,公司持续紧抓技术研发和市场布局,主要聚焦大型场地修复、 农田修复、修复药剂供应领域。在农田修复领域,继续稳固当前行业地位;在大型场地修复领域,聚焦长三角、京津冀、 珠三角、成渝等四大都市圈,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先进可靠的项目管理能力,公司于 2022 年 7月在石化领域签订关于土 壤、地下水治理的项目合同等。 废物污染属性的过程。危废业务属于工业体系刚需,具有确定性更强、更为市场化、更容易体现优质企业长期价值的特 点。 公司目前拥有江苏永之清和甘肃禾希两个危废处置项目,核准处置规模为 5.44万吨/年。近年来,危废行业竞争加 剧,处置平均价格下滑,危废业务盈利性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将积极探索布局危废资源化及贵金属循环利用项目,增加危 废运营业务的新盈利点。 大气污染治理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公司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已积累了多年的技术优势和项目建设经验,具有较强 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工程实力,在国内市场享有良好的声誉,曾被环保部委任参编钢铁脱硫标准。公司在大气治理领域,致 力于为燃煤电厂、钢铁有色窑炉等生产设施提供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安装、调试、运营等 大气治理综合配套服务。在稳定推进火电烟气治理市场的同时,公司积极开拓非电领域的烟气治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 石油化工行业有三个项目在顺利推进,依靠领先的超低排放一体化技术,已实现“近零排放”标准。 公司环境咨询及环境检测业务,包括环保管家、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保规划、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环境监理 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环检测配备有大量先进的检测设备及专业的技术人员作为实力支撑。检测咨询业务为公司其他 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2022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 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土壤普查工作将从2022年开始持续到2025年。土壤检测是土壤普查任务中的重要环节,子公司 华环检测成功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将助力公司土壤修复业务的发展。 2、双碳业务 公司将双碳业务确立为公司的双主业之一,树立成为“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的总体战略目标。双碳业务包括可再 生能源运营、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和双碳咨询业务等,其中可再生能源运营业务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运营、新能源光伏发 电运营和储能运营。 垃圾焚烧发电是当前主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和传统的堆肥、填埋等处理方式相比,焚烧具有处理效率高、 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更能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公司全资拥有衡 阳、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股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的垃圾发电运营管理水平行业领先,目前旗下的衡阳、 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的垃圾处置规模合计2,400吨/日,参股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公司处置规模为5,100吨 /日。 在新能源光伏发电领域,公司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科研创新平台,在新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 管理方面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工程方面,公司EPC总承包建设的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4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是公司今年承建的大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全容量投产后,年平均发电量约2050万度。项目屋顶有很多采光 带,我方设计采用带槽夹具直接安装和夹具+檩条安装相结合的方式,充分降低企业建设成本并提高屋顶利用率。整个项目 采用10kV等级分散多点接入企业园区10kV开闭所并网的方案,充分保障了光伏发电100%自消纳。运营方面,目前公司已 投建并运营益阳菱角岔、衡阳角山米业、郴州兴义物流园、高岭国际商贸城、步步高梅溪湖商业综合体等光伏项目,新投 建的步步高梅溪新天地光伏发电项目已于上半年并网发电,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发电量约为 4618万度。 2022年,公司全面进军电化学储能行业。储能业务是新能源发展的必经之路,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要环节。公司 利用多年来环保业务服务工业企业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差异化选取为工业企业服务的用户侧储能作为公司储能业务主攻 细分市场。用户侧储能电站的优势是利用能源需量管理和峰谷电价差的方式来实现削峰填谷,减少工业企业的电费支出, 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报告期内,公司与湖南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签订的《碳达峰和多能互补一体化示范园区建设合作 框架协议》,涉及计划总投资额30亿元,其中首期项目重点涉及储能项目的开展。在EPC总承包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启动 的衡阳永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MWh储能电站项目是公司首次承建的电化学用户侧储能项目,项目采用0.4kV等级分散 多点接入企业园区低压配电室0.4kV侧并网的方案,无需建设10kV开闭所、充分降低企业建设费用。项目投产后,年均放 电量约423万度、年均充电量约526万度,年均节省电费约227万元。通过2022年的探索,公司新能源光伏和储能业务预 计在2023年进入加速落地期。 双碳咨询业务也是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前瞻布局,近年来逐步切入的新赛道。在2021年成立双碳研究院后,已对双碳 领域的政策、市场、技术、商业模式等进行研究,开展碳中和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应用,为钢铁、石化、电力、建材、有色 等碳排放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提供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咨询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包括对地方政府、工业园区、重点控 排企业提供节能、减污、降碳、增效等双碳综合服务,主要是前期有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碳排放核算,后端的 碳资产开发及碳交易等业务。双碳咨询业务作为业务入口,为公司光伏发电、储能、碳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 力的支持。 目前,公司已承担了步步高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技术咨询、天津水晶宫饭店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技术咨询、服装 循环利用碳足迹标准开发技术服务、湘品出湘-碳中和普惠服务平台开发、衡东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浏阳经济技术开发 区扩区碳评价方案编制等多个项目。参编了《能源企业ESG评价标准》、《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个人碳减排激励管理规范》等 2项团体标准。积极布局“新能源与碳资产智慧管理平台”开发,并取得积极进展,以后可为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碳排放核 算提供绿色能源实时测量与核心算法。 截至目前,公司与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新余市人民政府、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等签订了相关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或战略合作协议。 (二)市场地位 在政策向好叠加市场刚性需求的大背景下,公司将依托核心技术优势和持续创新研发实力,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在土壤修 复、大气污染治理、固危废处置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并利用自身积累的优势和技术,积极推进危废资源化业务和双碳新 能源综合服务相关业务。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在环保领域有一定的核心竞争优势,将继续发挥自身综合环保服务的 优势,坚持“工程+运营”双轮驱动,立足“减污降碳综合服务商”的总体发展战略,以成为“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为战 略目标,面向全国积极拓展业务,已经从传统环保业务逐步向新能源建设运营和双碳综合服务等环保能源全产业链领域延 伸,经营业绩和产业规模得以稳健发展。公司具有领先的研发技术和模式创新能力,构建从技术成果、技术应用和良好的 客户基础及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保证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三)业绩驱动因素 1、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随着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土壤和环境污染的监管力度和对相关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支持力度,行业 法律法规相关的制度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日益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逐步落地的产业政策、不断加大的政策支 持为环境修复行业的规范化和持续性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2015年1月,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对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评、生态补偿、排污许可等 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对于保护和改善 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国务院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了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也 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01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 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原则,强调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防治 法》的出台与实施,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 2020年开始实施的新《固废法》,强化了地方政府治理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联防联 控、规划引导等制度,推动了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建设。新《固废法》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 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治理的影响深远。 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普查结果可为 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 属污染防控的意见》,提出排放镉等重金属的企业应依法对周边大气镉等重金属沉降及耕地土壤重金属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大气重金属沉降造成耕地土壤中镉等重金属累积的风险并采取防控措施,以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有效防控 涉重金属环境风险。 2022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 促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场景应用。同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 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具备大规模施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 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 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大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除上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外,国家在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无废城市”建 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立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也积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促进行业健康、稳定、有 序发展。 2、市场空间广阔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指导今后5年及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 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 展,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 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2023年3月,李强总理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宣布国务院领导同志分工和国务院机构设置,审 议通过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对政府工作作出部署。总理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对今年工作的部署,着力抓好重点任 务落实,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稳妥推进 碳达峰碳中和。 随着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持续强化绿色发展、做大做强环保产业的信号愈发明显,与环保相关的产业及板 块有望持续受益。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市场领先的研发能力与技术实力 公司为高科技的环保企业,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在环保领域已掌握了一批具有国际 水准、国内领先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保证公司技术在业内占据领先位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34项,其 中发明专利42项,实用新型92项。 在科研课题方面,公司牵头或参与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项“省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多项市级科研课题;在 科技成果方面,公司荣获2项国家级奖项,30项省级、市级以及行业奖项;在科技平台方面,公司拥有“土壤养分管理与 污染修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被整合前为“农田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 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个国家级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平台,成为湖南省唯一、全国少数同时拥有三个国 家级科研技术平台的环保企业。同时,公司还拥有“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业 锅(窑)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技术中心”、“湖南省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三个省级创新平台。 公司已在耕地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烟气超低排放、垃圾发电等领域掌握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和国内领先水平的核心 技术,其中,“稻田镉砷污染阻控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城市生活垃圾智慧收运、智能分拣与高 效清洁焚烧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通过省科技成果评价,专家一致认为,该成果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垃圾高效 焚烧炉排及焚烧飞灰高效复配稳定化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自主研发的超洁净排放技术、高效脱硫协同除尘技术、 SCR脱硝技术、高效烟气除尘技术,可为钢铁冶炼等高污染、高耗能工业企业低碳排放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此外,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先后成立了双碳研究院、永之清碳公司,致力于构建和 开拓双碳综合服务,在不断开发和推广节能、减污、降碳先进技术产品同时,积极发挥着龙头带动和桥梁作用,推动产业 链上下游企业从传统环境治理向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转型升级。 (二)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优秀的管理能力 作为国内最早专门从事环境修复的公司之一,公司拥有多年污染场地和农田修复项目实施经验,是国内拥有成功案例 最多的企业之一。公司承担了多种污染场地和农田典型修复项目及运营服务,以及多个环境修复方向具有较高技术难度和 代表性的标志性项目。包括雄安新区1号生态修复工程——唐河污水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国家级土壤修复示 范试点项目——江苏靖江场地修复工程、运用两大修复技术联合治理的原江苏南通纺织染厂场地修复工程等多个项目。其 护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公司具备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医疗废物等各类固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能力,旗下的2个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2 个危废处理项目都处于稳定运行状态,所有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转,实现了环保管理零事故以及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 化的处理,为城市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公司具备优秀的运营管理能力,衡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入选“2022年生 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名录”,荣获“2022年度湖南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湖南省生态环境教育基 地”、“湖南省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第四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单位”、“湖南省优秀工 程勘察设计奖二等奖”。公司具有丰富的新能源开发、建设和管理能力。公司从2016年开始进入风电、光伏领域,开发、 建设并运营数十个新能源项目,具备一个专业的设计、技术和施工团队。 (三)良好的市场口碑和业务客户基础 公司深耕环保领域十余载,从大气治理的龙头企业成为环保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企业,在环保行业多业务领域深入布 局,目前已建立形成了包含土壤修复、固废处置、危废处理、新能源、环境咨询、大气污染治理等在内的综合环境服务平 台。 公司凭借专业化的技术实力以及高效、精细的管理运营取得一定的行业地位,更获得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得到了市场 和客户的认可。近年来,公司荣获“全国环境综合服务竞争力领先企业”、“全国大气污染减排突出贡献企业”,“湖南 省环境保护产业十佳企业”、“湖南省AAA级环境保护企业”、“湖南省环保企业40强”、“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等荣誉。 公司凭借良好市场口碑和多年的环保服务,积累了一大批具有良好长期合作基础的工商业客户。这些客户基础在公司 从环保业务向新能源业务转型的过程中提供了优质的潜在市场,为公司抢占分布式光伏和用户侧储能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和先发优势。 (四)人才和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进技术经验丰富的人才,加强内部骨干及后备人才的培养,并且 注重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的改善,不断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各业务团队的拓展能力,以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 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和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在公司高素质管理团队的带领下, 公司战略调整稳步推进,核心业务不断凸显,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存量业务资产,“压舱石”垃圾发电业务稳健运营,为公司提供了强力业绩支撑和稳定现金流; 同时公司集中力量拓展双碳业务,强化升级“一站式减污降碳综合服务商”的总体战略定位,为客户提供整体双碳方案咨询 服务及一揽子优质高效的环保、节能、减排和碳资产综合管理产品和服务,努力实现轻重资产相结合、工程和运营相匹配、 现金流优质、又有一定技术壁垒的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在双碳咨询服务、分布式光伏、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等新领域 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71,335.33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03.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7.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048.52万元,同比下降 842.69%。 本报告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较上年同期减少,分别为29,031万元、18,057万元,导致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10,974万元, 主要是:(1)本期江苏永之清危废处置量和处置价格受宏观环境、市场和行业周期等多因素影响,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导致营业收入减少7,221 万元、毛利减少6,502 万元,并导致商誉减值 35,711 万元;(2)土壤修复业务本期新增合同额 减少,同时本期施工和结算产值减少,导致营业收入减少1.6亿元、毛利减少3,299万元。 (二)公司业务板块情况 1、环保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业务共实现收入44,650.75万元,同比下降44.46%,其中: 土壤修复业务(工程类业务)方面,公司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但公司坚定“土壤修复行业领跑者”的定位,发力重 点区域,细化实施路径,先后在江苏、南京、天津等区域有了突出的市场表现,陆续中标江苏、天津区域项目,合计约 1.15 亿;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发挥土壤修复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及整体协同效应,加强研发技术投入,治理技术和方法 具有周期短、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等特点,均已得到工程应用。 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业务(运营类业务)涉及危废收集、鉴别、清运、贮存、处理、处置等全产业流程,目前核准 经营危险废物共计34类,已与数百家产废单位达成合作。受宏观环境和行业情况影响,危废处置量和处置均价较去年均有 所下降,江苏永之清2022年完成危废接收量2.29万吨,危废处置量2.26万吨(含往年存量);甘肃禾希2022年完成危 废接收量 2.62 万吨,危废处置量 2.80 万吨(含往年存量)。公司将高度重视对于江苏永之清危废处置的经营管理:一是 精进运营管理,充分挖掘降本空间;二是优化客户结构,响应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处置单价高的中小型客户;三是积极进 行技改升级,二期产线预计在 2023 年投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的危废处理水平和能力;四是结合双碳战略切入危废行业的 “新主线”,积极探索危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将逐步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在燃煤发电烟气处置领域依旧保持领先地位,但总体大气治理业务市场(工程类业务)仍在萎缩。报告期内,公 司连续中标东方钛业2×4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及SNCR脱硝装置EPC承包工程项目、中国 石油兰州石化公司除尘及脱硫供货项目。 2、双碳业务 公司根据战略调整,首次将包括可再生能源运营、工程建设和双碳咨询类业务合并归类为双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 双碳业务共实现收入26,684.58万元,同比增长33.56%。其中: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运营类业务)通过精细化管理和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作模式,持续保持稳定态势。衡阳、 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的垃圾处置规模合计2400吨/日,其中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规模为900吨/日,2022年处 理垃圾量30.01万吨,发电量9960.96万度;衡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总规模为1500吨/日,2022年处理垃圾量57.71 万吨,发电量21302.77万度,成为公司业绩的重要保证;2022年5月,衡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城市污泥(一期技术 改造)项目通过衡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竣工验收,全年共计处置污泥约 1.2 万吨。此外衡阳垃圾焚烧发电厂荣获“湖 南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称号。 新能源光伏发电和储能业务(运营、工程类)方面,公司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紧跟国家双碳改革步伐,先后与步步 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合作协议》,梅溪新天地光伏发电项目是双方协议的第一个项目;与 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包合同;同时在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签订了公司首个 12MWh储 能电站项目,为公司在光储充领域的技术服务和市场开拓打下了良好基础。运营方面,目前公司已投建并运营益阳菱角 岔、衡阳角山米业、郴州兴义物流园、高岭国际商贸城、步步高梅溪湖商业综合体等光伏项目,新投建的步步高梅溪新天 地光伏发电项目已于上半年并网发电,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发电量约为 4618万度。 2022 年公司成立永之清碳公司,全面开展“双碳”工作。永之清碳下设项目开发部、咨询服务部、技术发展部、市场 部等部门,将开展双碳转型的政策和市场研究、制定双碳转型的战略发展规划、开展节能低碳环保技术研发等工作,为公 司投资双碳领域项目和标的企业提供支撑,为政府提供双碳发展建议。报告期内,永之清碳在双碳咨询领域进展喜人,先 后签订咨询合同额 600 多万,包括步步高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技术咨询、天津水晶宫饭店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技术咨 询、服装循环利用碳足迹标准开发技术服务、湘品出湘-碳中和普惠服务平台开发、广东三和管桩绿色低碳技术咨询服务、 衡东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碳评价方案编制等多个项目。此外,公司还参编了《能源企业 ESG 评价标准》、《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个人碳减排激励管理规范》等 2 项团体标准,并积极布局搭建“新能源与碳资产智慧管 理平台”,可为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碳排放核算提供绿色能源实时测量与核心算法。现已提前布局林业碳汇、甲烷利用、可 再生能源等碳资产开发业务,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重启后进行碳交易做好基础。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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