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天宏锂电(873152):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6:34:23 中财网
原标题:天宏锂电: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
202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都伟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卫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凌卫星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权益分派日期每10股派现数(含税)每10股送股数每10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0.7503
合计0.7503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钱旭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城路318号
电话18057262998
传真0572-6216650
董秘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cnthpower.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城路318号
邮政编码313100
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天宏锂电坐落于浙江省长兴县,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模组的研发、设计、组装及销售,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安全、轻便、持久的绿色能源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交通工具市场、储能设备市场以及 照明灯具市场,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公司贯彻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的要求,以6S要求规范生产, 不断优化销售流程,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采购、组装、销售的盈利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物料分为电芯、电池组结构件和电子元器件等生产性物料和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办公 用品等非生产性物料。公司实行集中采购与订单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其中,通用性物料采用集中采购, 专用物料采用订单采购。 具体原材料采购时,公司采用“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模式进行采购。集中采购模式下,公司于每 年年初或月初根据订单BOM结合系统检索库存情况确定采购计划,并对供应商进行集中议价,确定交 期、价格后安排采购;订单采购模式下,销售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将客户需求信息交由技术部进行技 术评审,物控部根据公司库存情况提出采购申请,采购部通过对货物型号、品牌、供应商资质、供应商 规模、价格等进行比较,筛选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公司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价格合理性、交付及时 性以及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多种因素,建立并保持合格供应商目录和档案,做好记录,会同 销售、生产、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公司重要原材料采购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为确保 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同一种原材料一般采用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的供应商变化不大,供应相对稳定。 2、组装模式 (1)组装模式 公司的锂离子电池模组均为“订单式生产”,根据业务部门获取的客户订单,由生产计划部门编制、 下达生产任务,组织生产加工,这种以需求为导向的生产模式既能保证准时生产,又可以减少库存积压 成本。 公司结合以往丰富的销售经验和客户反馈信息,为客户量身定做产品,强化产品性能、提高性价比, 最大程度的满足客户的需要。公司现拥有电池模组自动生产线、半自动化生产线及小订单线等一些列完 整的生产线。公司产品的关键零部件自行安排生产,报告期内存在少量工序委外加工的情形,所有产品 的试验、装配、监测均在公司内部完成。 公司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将电芯、电池组结构件和电子元器件的其他配件组装成客户所需的定制 化模组。具体组装流程包括电芯的配组、焊接、测试,并将电芯与测试过的保护板焊接起来,经包装、 老化搁置、套膜、测试后,进行入壳、打码和贴标,并通过品质部检验合格后最终完成入库。 (2)产品质量控制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及标准》和《质量投诉解决措施》,从组装全流程以及售后服务 两方面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产品竞争力。 在产品质量把控方面,公司通过MES质量管理系统对产品质量进行全局把控。同时,公司制定了 《来料检验管理规范》《制程巡检管理规范》《控制计划》《充放电作业规范》《终检及出货检操作规范》 等一系列规范文件,指导各环节质量检测的实施,保障检测工序的规范合理。对于检测发现的不合格品, 按照《不合格管理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评审、隔离、处置以及上报,确保不合格品得到 识别和控制,避免不合格品的流通。 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制定了《售后返修管理规范》,有效控制售后返修过程,规范返修作业流程, 以达到对售后返修产品质量控制的目的。公司根据客户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组织品质部、技术部、销 售部、制造部成立小组,针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异常原因分析,并提出改善措施。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分直销和贸易两种。公司的产品以向整车厂直销为主,绝大部分产品在国内直接销售, 少部分直接销往境外,其中国内销售的客户主要为国内轻型电动车整车厂,该类客户在国内或境外设立 整车厂,从公司采购锂离子电池模组并完成整车装配后,将轻型电动车在欧洲、美洲和日韩等国家或地
区销售,因此公司产品的终端市场主要在境外。;公司少量产品向贸易商销售,贸易模式下,公司将锂 电池模组销售给贸易商,贸易商将电池组销售给终端整车厂组装成车或零售门店用于电池组更换。 公司采用直接和贸易两种销售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公司销售部负责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通过电话、 即时通讯工具、网站、行业展会和业务员走访等方式与客户进行交流,及时获取客户关于产品质量和服 务的要求,分析提取出有效信息,同时制定联系计划并进行报价。技术部、采购部协助销售员制作用户 的询价书,在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并发货。 (1)境内客户销售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展会以及直接拜访的方式拓展境内客户。销售人员与潜在客户进行前期接触,推 荐产品,在与客户沟通确认数量、价格及其他合同条款细节后,由客户出具合同或者由销售人员通知销 售后台出具合同,由销售经理对合同进行审核及最后的签订。公司通过提供客户服务和产品的技术支持 来保证与客户长期合作,从客户角度考虑其产品使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创造客户价值,打造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产品销售。 (2)境外客户销售 与境内公司相比,公司产品有稳定性优势,与境外公司相比,公司产品有价格优势。公司充分利用 自身产品的优势,通过参加海外展会以及口碑营销等方式拓展境外有影响力客户,并通过优质的服务与 客户建立稳定的关系。公司建立了专门销售团队,拓展境外客户的销售。销售人员与潜在客户沟通后达 成初步方案(包括产品技术参数、价格、运输方式、合同条款等),并最终形成销售合同。公司的产品 根据客户选择的运输方式,交由货运代理公司负责运输及报关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末至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 重大变化。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比例%2020年末
资产总计256,832,349.66306,971,316.62-16.33%165,350,53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142,750,435.41112,189,901.0327.24%37,985,27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2.231.9713.20%0.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4.39%63.44%-77.03%
资产负债率%(合并)44.43%63.47%-77.03%
 2022年2021年增减比例%2020年
营业收入354,032,876.11370,869,108.73-4.54%235,120,99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2,272,964.5627,201,029.0818.65%20,943,157.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21,714,077.1030,380,977.02-19,187,882.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8,946,740.184,753,103.34-709.01%15,068,647.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25.35%49.83%-72.32%
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计算)17.05%55.66%-66.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0.529.62%0.40
2.3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 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无限售股份总数15,582,45629.68%-7,546,8768,035,58014.08%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7,491,10414.27%-7,491,10400.00%
 董事、监事、高管225,7850.43%-225,78500.00%
 核心员工00.00%000.00%
有限售 条件股 份有限售股份总数36,917,54570.32%12,127,88149,045,42685.92%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7,418,19852.23%7,491,10434,909,30261.16%
 董事、监事、高管677,3601.29%225,785903,1451.58%
 核心员工00.00%000.00%
总股本52,500,001-4,581,00557,081,006- 
普通股股东人数209     
2.4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股 东 名 称股 东 性 质期初持股 数持股变 动期末持股 数期末持 股比 例%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期末持 有无限 售股份 数量期 末 持 有 的 质 押 股 份 数 量期末持 有的司 法冻结 股份数 量
1长兴 天赋 力股 权投 资合 伙企境 内 非 国 有 法13,232,979013,232,97923.18%13,232,979000
 业 (有 限合 伙)        
2都伟 云境 内 自 然 人9,141,10409,141,10416.01%9,141,104000
3周新 芳境 内 自 然 人9,139,40009,139,40016.01%9,139,400000
4周志 伟境 内 自 然 人9,139,39809,139,39816.01%9,139,398000
5钱旭境 内 自 然 人7,489,40007,489,40013.12%7,489,400000
6朱又 根境 内 自 然 人1,400,00025,0101,425,0102.50%01,425,01000
7浙江 九纬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杭 州赞 盈股 权投 资合 伙企 业 (有 限合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01,117,3181,117,3181.96%01,117,31800
 伙)         
8新余 市长 业天 宏投 资合 伙企 业 (有 限合 伙)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01,117,3181,117,3181.96%01,117,31800
9青岛 葳尔 创新 创业 投资 企业 (有 限合 伙)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01,092,0741,092,0741.91%01,092,07400
10董明境 内 自 然 人510,4730510,4730.89%510,473000
合计50,052,7543,351,72053,404,47493.55%48,652,7544,751,7200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上表股东名称周新芳,上表股东名称周志伟:两者为父子关系; 2、上表股东名称都伟云,上表股东名称周新芳,上表股东名称周志伟,上表股东名称钱旭:四 者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3、上表股东名称都伟云,上表股东名称长兴天赋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者关系 为都伟云担任长兴天赋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5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不适用
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都伟云、周新芳、钱旭和周志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年月 日,公司股东都伟云、周新芳、 2018 8 15 钱旭和周志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四人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在行使股东大会 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采取一致行动,共同参与公 司的经营管理,有效期三年。2021年10月26日,股东都伟云、周新芳、钱旭和周志伟续签《一致行动协 议》,有效期至2024年8月14日。 截至报告期末,四人合计持有公司 的股份,除此之外,都伟云为天赋力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 61.16%
人,通过天赋力合伙控制公司23.18%表决权,四人合计控制公司84.34%股份;都伟云担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周新芳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志伟担任公司董事,钱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2.7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变化

事项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经营情况变化□是√否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是√否
3.2.1.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单位:元

占用主体是否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占用 形式占用 性质期初余 额本期新 增本期减 少期末余 额是否履 行审议 程序
都伟云资金借款04,458.334,458.330已事后 补充履 行
周新芳资金借款08,916.678,916.670已事后 补充履 行
钱旭资金借款04,458.334,458.330已事后 补充履 行
周新芳资金借款083.3383.330已事后 补充履 行
周新芳资金借款01,244.441,244.440已事后 补充履 行
董明资金借款01,244.451,244.450已事后 补充履 行
合计---020,405.5520,405.550-
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拆借资金的情形,其中,借款本金已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归还,2022年公司计提并收到了借款期间的应付利息。

资金占用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余额占上年年末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的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占用资金的 单日最高余额19,161.100.02%
占用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2022年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1、2019年1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都伟云、钱旭及周新芳从公司拆借资金40万元,上述拆借 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8日全部归还。公司按照年利率5%向上述三人收取利息,截至2022年3月, 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收回。都伟云、钱旭、周新芳资金占用利息分别为4,458.33元、8,916.67元、
4,458.33元,已于本期归还。 (1)资金拆出的背景、资金实际用途、原因及合理性 由于春节过节期间家庭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都伟云、钱旭及周新芳通过苏州瀚宇实际控 制人朱彦宇和陈志薇向公司借款40万元。 (2)资金拆出涉及相关主体情况 朱彦宇和陈志薇均未在公司任职,系苏州瀚宇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苏州瀚宇同为公司 客户及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向苏州瀚宇少量采购进口品牌电芯,并向苏州瀚宇销售少量其他进口品牌 的电芯,苏州瀚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苏州瀚宇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6号(国际教育园)南区A718 股东构成 朱彦宇持股50%,陈志薇持股50% 经营范围 研发、销售:能源设备、电器、电池、电池材料、电池包、电子产品;销售: 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 配件;电器、电池的维修、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相关利息计提比例及依据 公司按照年利率5%向周新芳、都伟云及钱旭收取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2019年8月20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4.25%,公司利息计提比例合理, 价格公允。 (4)审议程序 2022年4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资金实际用途均系个人周转使用,不涉及体外循环、代垫费用及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2、2019年12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新芳从公司拆借资金5万元,上述拆借资金已于2019 年12月18日全部归还。公司按照年利率5%利率向周新芳收取利息,截至2022年3月,上述占用资金 及利息已全部收回。占用利息为83.33元,已于本期归还。 (1)资金拆出的背景、资金实际用途、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新芳由于偿还个人到期贷款资金周转需要,向公司借款5万元。 (2)资金拆出涉及相关主体情况 周新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3)相关利息计提比例及依据 公司按照年利率5%向周新芳收取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19年11月20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4.15%,公司利息计提比例合理,价格公允。 (4)审议程序 2022年4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资金实际用途均系个人周转使用,不涉及体外循环、代垫费用及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3、2021年2月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新芳从公司拆借资金112万元,上述拆借资金已于2021 年2月9日全部归还。公司按照年利率5%向周新芳收取利息,截至2022年3月,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 已全部收回。占用利息为1,244.44元,已于本期归还。 (1)资金拆出的背景、资金实际用途、原因及合理性 由于偿还个人到期贷款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新芳资金通过冯利华向公司借款112  
 公司全称苏州瀚宇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6号(国际教育园)南区A718
 股东构成朱彦宇持股50%,陈志薇持股50%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能源设备、电器、电池、电池材料、电池包、电子产品;销售: 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 配件;电器、电池的维修、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万元。 (2)资金拆出涉及相关主体情况 冯利华系公司销售部员工,周新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除在公司任职外,冯利华无其他对外投 资及任职,与公司客户及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 (3)相关利息计提比例及依据 公司按照年利率5%向周新芳收取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1年1月20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85%,公司利息计提比例合理,价格公允。 (4)审议程序 2022年4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资金实际用途均系个人周转使用,不涉及体外循环、代垫费用及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4、2019年7月,董明由于个人周转需要,向公司申请员工借款8万元,后通过工资及奖金的方式 偿还公司,借款年利率为5%。截至2019年10月,董明的员工借款本金已全部归还;2022年4月,上 述员工借款利息已全部收回。借款利息为1,244.45元,已于本期归还。 (1)资金拆出的背景、资金实际用途、原因及合理性 由于个人周转需要,公司员工董明向公司申请员工借款8万元。 (2)资金拆出涉及相关主体情况 董明系公司监事、销售部员工,无其他对外投资及任职,与公司客户及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 (3)相关利息计提比例及依据 公司按照年利率5%向董明收取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19 年8月20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4.25%,公司利息计提比例合理,价格公允。 (4)审议程序 2022年4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明向公司借款系个人周转使用,不存在或涉及体外循环、代垫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资金占用的情况进行了整改,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制订了《股东 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承诺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制订并修订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岗 位职责及工作程序》等内部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的规定,从制度上防范财务舞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财务不独立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 公司治理结构层面,2021年12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许志国、凌国强及都永斌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许志国和凌国强为会计专业人士。 组织架构层面,2021年11月,经内部决策,公司设置兼职内部审计人员1名,根据《内部审计岗 位职责及工作程序》履行职权,对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和审计。公司财务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成 员均在监事会、内审人员及独立董事的监督下、在相应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3、出具相关承诺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避免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担保等事项做 出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21年5月出具《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于2022年4月出具 《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方担保的承诺》,承诺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对关联方进 行担保。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 书》“第六节公司治理”之“五、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除上述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形,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已整改完毕,公司不 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3.2.2.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类 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 例%发生原因
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抵押15,602,509.756.07%用于抵押担保
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抵押4,488,469.991.75%用于抵押担保
票据保证金货币资金质押14,129,457.205.50%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总计--34,220,436.9413.32%-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权利受限主要用于公司融资担保措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为公司财务带来重大风险, 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经营生产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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