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徐纯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徐纯印先生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徐纯印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徐纯印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年 10月 27日至 2024年 1月 2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纯印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650,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徐纯印先生之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徐纯印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将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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