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威星智能(002849):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3:47:20 中财网
原标题:威星智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57,595,7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威星智能股票代码00284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妍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 号1幢  
传真0571-88179010-8000  
电话0571-8817900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聚焦智慧水燃信息系统平台、智能燃气表终端、智慧
全、用气安全、在线监测、能源管理、结算收费等完整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致力于为城市智能计量领域提供计量终端及 能源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积极适应能源转型发展的新形势,牢牢把握物联网及 5G等新一代通讯技 术的发展趋势,融合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及先进的物联网通信技术,在技术研发上不 断创新,新技术产品化进程持续推进,推动物联网及互联网技术及其解决方案在燃气及水务行业的应用。 公司目前拥有三大产品平台,智能产品平台、计量产品平台以及软件产品平台,向城市燃气运营商及水务公司提供 智能燃气及水表终端、新一代超声波计量仪表、运营管理和数据管理(数据采集、抄表管理、结算收费、设备管理、用 气用水分析、自助服务、移动外勤等)及其他服务。 1、智能产品平台 针对客户现场不同应用环境、结算模式、管理需求,公司采用先进的 IC卡读写加密技术、RF无线、LoRA、NB- IoT等通讯技术,形成了 IC卡预付费解决方案、RF远传点抄后付费解决方案、RF扩频组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物 联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等智能解决方案,全方位满足燃气及水务运营商的信息化管理和运营管理需求,提高燃气及 水务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计量产品平台 超声波计量仪表是利用超声波在介质中传递的时间差进行计量的新型计量仪表,它是一种高可靠性、高精度、带温 压补偿的全电子式仪表。公司充分运用超声波计量技术精度高、易于实现智能化等特点,向运营商提供全电子一体化的 先进计量解决方案,满足运营商对计量终端设备长期保持计量准确度的要求,凭借实时温度补偿、耐低温、宽量程等技 术优势,改善运营商供销差问题,全面解决日常计量、用气安全监测、漏损监测等需要。 3、软件产品平台
云系统产品为公用事业企业提供“互联网+服务”、“互联网+运营”整体解决方案,产品覆盖燃气、水务等领域,包括:
用户管理系统、移动作业平台、客服自助服务平台、物联网管理平台、生产运行监测平台、工商户应用管理系统、GIS
巡线系统等,为客户提供核心业务支撑、IoT物联、移动管理、多渠道客户服务接入、增值业务等信息化服务。助力燃
气及水务公司低成本投入,实现全业务流程管控和全生命周期无忧管理,并通过大数据实现精准营销,挖掘客户潜在价
值,提升企业效益。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结合 IPD集成产品开发模式和项目管理理念,搭建领先的技术平台与产品平台,通过全面的市场需求调研,严
密的开发计划,严谨的研发质量评审,准确的接口设计,成熟的共享 CBB模块建设,借助先进的 PLM信息化系统平台,
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向市场快速提供成熟稳定的产品,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2、生产模式
公司贯彻匠心为本、精工制造的理念,不断提升精益化制造能力与智能制造水平。积极改进产品工艺,提高生产自
动化水平,采用高效自动化、弹性生产线、盈利生产线的新型生产方式,提升产能和生产效率;通过 ERP、MES、QIS
等信息化工具,系统性地优化生产制造业务流程,对产品过程质量和可追溯性进行全面提升,提高生产制造、供应链管
理、产品营销及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保证订单周期、产能平衡、质量管控、产出效率,让公司的供应链生产更
加敏捷地响应市场变化,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为客户服务”为导向,在充分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自身优势,面向
燃气、水务公司,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不断完善组织管理布局,以区域销售为基
础,大力发展集团客户及分散客户,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同时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后端服务体系,提升整体营销
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产品获得了港华燃气、华润燃气、昆仑能源、新奥能源和中国燃
气等主要燃气集团的认可,广泛应用于数百个城市燃气运营商,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

(三)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主要的智慧燃气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自成立起,一直致力于城市燃气行业智能计量终端及燃气管理
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 IC卡预付费燃气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远传燃气表、超声波智能燃气表从民
用到工商业系列完整的产品线,是城市燃气行业领先的智能燃气表和系统平台供应商之一。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市场区
域覆盖、终端布局数量均处于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总资产2,161,506,076.321,747,264,924.5523.71%1,848,201,25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1,244,923,610.35819,625,463.3351.89%767,820,468.87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952,534,628.681,145,480,608.09-16.84%1,198,144,72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59,437,605.6351,975,092.9114.36%83,766,433.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0,349,530.8950,091,768.66-59.38%71,789,260.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80,690,014.5938,804,305.95-307.94%117,976,627.08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440.3912.82%0.6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44210.3913.36%0.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6.77%6.57%0.20%11.60%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70,869,504.10244,097,435.40292,232,177.07245,335,51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0,875,284.4017,911,837.4928,115,286.552,535,19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0,510,020.6013,355,811.3426,244,875.80-8,741,135.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19,838,129.63-23,245,741.26-20,376,249.1782,770,105.4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8,450年度报告披8,141报告期末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0
普通股股 东总数 露日前一个 月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黄文谦境内自然人18.27%28,790,65021,592,987质押6,050,000 
深圳市中 燃科技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 人10.28%16,200,0000   
李华境内自然人3.51%5,529,6460   
方良境内自然人3.38%5,329,7800   
关志博境内自然人3.38%5,329,7800   
吕飞标境内自然人2.03%3,197,8680   
范慧群境内自然人2.01%3,165,3003,165,300   
蒋敏超境内自然人1.90%2,998,0010   
舒钰强境内自然人1.69%2,664,8900   
马善炳境内自然人1.22%1,918,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不适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1、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279)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2027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
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7,938.34
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
关公告。

4、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编号:2022-017)。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保荐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出的问题进行
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书面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公告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1133号)。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9、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0、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已于同
11、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
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二)对外投资事项
1、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关于对外投资参与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转让全资子公司
1、2022年 1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于 2022
年 1月 14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月 18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于 2022年 1月 20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完成工
商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四)设立分公司
1、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设立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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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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