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新晨科技(300542):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0,028,05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新晨科技是以金融行业为核心,覆盖军工、公安、媒体及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行业的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与服务的供应商,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专业技术服务等多层次的行业信息化服务。公据平台、区块链平台、债券综合业务、家族信托管理等软件开发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咨询、软硬件选型与部署实施等覆盖IT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和服务。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软件开发业务 新晨科技具备雄厚的软件研发和项目实施实力,拥有强大的覆盖全国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以及长期从事技术咨询、服务和项目实施的经验。其核心产品电子渠道及渠道整合云平台、贸易融资结算系统、协作云平台、交易银行系统、交换平台、大数据平台、区块链BaaS平台、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家族信托管理系统等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在金融、军工、公安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渠道及渠道整合领域 新晨科技在渠道建设领域有丰富的实施经验,产品和服务覆盖了电子渠道、自助渠道、柜面等全渠道。新晨科技渠道类应用解决方案主要分为前端类和后台类,前端类包括呼叫中心、个人网银、企业网银、个人手机银行、企业手机银行等。后台类包括渠道整合云平台(渠道中台)、渠道服务支撑平台等。 渠道整合云平台基于分布式架构构建,为各渠道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服务规范,实现渠道交易信息的统一传递和交易数据的统一分发,以及统一的安全认证和授权、统一的系统接入、统一的信息模型及转换、统一的流程管理、便捷的监控管理等功能,以满足新业务的快速部署、多渠道发布、主动营销、统一客户视图等市场需求。渠道整合云平台在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地区性商业银行都有成功应用。 贸易融资领域 贸易融资结算系统是公司在金融行业核心业务层上的主要产品和解决方案。贸易融资结算系统全面覆盖了国际结算的各项业务品种,提供外汇资金和清算的支持,系统还包含国际支付前置、外汇监管报送、授信管理、供应链金融等多个子系统,能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贸易融资结算解决方案。目前已应用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农商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联社)等众多客户。 新晨科技贸易融资产品采用模型驱动架构设计,通过模型转换,能够满足不同银行客户对自身技术架构的要求。 中间业务领域 协作云平台是公司在金融行业业务支撑层上的主要产品,符合银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能够进一步提升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产出,提高开发效率,最大程度在人力、技术、创意等方面实现共享。平台采用微服务架构,通过高质量底层公共组件和丰富的第三方插件接口,提供微服务应用、敏捷应用的开发与交付能力。有利于快速实现业务场景拓展,建立银行与外部合作伙伴的生态圈,实现服务输入输出、权益互换,互利双赢,促进银行中间业务规模化拓展。 交易银行领域 新晨交易银行产品以“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开放”、“体验”为手段,以标准化电子渠道各类可售产品为基础,以平台化策略为支撑,以支持交易银行为目标,通过构建新一代银行对公电子金融服务平台,支持银行对公电子渠道转型和未来发展。交易银行系统,是集交易平台、营销平台、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的四位一体的电子银行综合性平台,为银行客户提供全新的体验和全方位的服务,进一步降低银行对企业客户的服务成本,提高银行对公客户的满意度,提升电子银行的整体收益。 交易银行系统采用前后端分离模式,前台负责与用户的交互界面的展示,不负责处理业务逻辑,业务逻辑的处理集中在中台;采用组件化、松耦合、分层设计,识别并定义交易银行金融服务平台所需的组件,按照组件化方式进行设计开发;各组件相对独立,组件之间通过调用的方式实现交互;在平台架构设计中采取分层设计的原则,保证各层组件间的功能独立性和组件松耦合性,便于组件及其功能的灵活扩展。 数据交换领域 交换平台是公司核心技术平台,可为各个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格式转换、统一的业务路由、统一的事务管理、统一的监控管理,实现统一的信息数据交换。由于交换平台核心服务——信息数据交换服务具有同质性,因此,交换平台被广泛应用到具有信息数据交换需求的多个应用领域。 大数据平台 新晨大数据平台涵盖数据综合管理中台建设、情报分析工具、数据分析建模工具、管理工具、数据治理工具、数据开发平台、数据展现发布平台,能为用户提供完整成熟的解决方案,平台在大数据的知识图谱应用、可视化交互式数据分析研判以及模型自定义平台上有较深耕耘。 区块链BaaS平台 区块链BaaS平台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区块链即服务的平台,可以帮助用户快速部署区块链系统,提供债券综合业务系统 新晨债券综合业务系统是基于债券发行交易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应用系统。系统涵盖了对发行计划的额度管控、发行定价策略的动态分析、招标发行投中标数据的直连接入、存续期债券现金流动态测算,能够为债券发行人提供全业务流程管理的解决方案,并可与交易后台直连对接,实现债券发行业务前中后台交易直通式处理。 家族信托管理系统 新晨科技的家族信托管理系统,致力于打造金融科技驱动的信托业务生态圈。即可以为信托公司提供家族信托管理的平台,也可以为银行客户建立以银行为中心的家族信托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银行掌握家族信托相关全部数据,依托金融科技,为客户提供全面、实时、精准的优质服务,满足信息安全、监管审计、合规管理等要求。 2022年度,公司新增2个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和一项专利,2023年4月,公司新增一项专利。对公司开拓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产生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公司保持技术的优势,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系统集成相关业务,形成了从设计规划、实施、管理到技术支持与服务完整而强大的系统集成能力,为客户提供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咨询、软硬件选型与部署实施等覆盖IT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和服务,同时结合自身的软件开发能力,为客户提供定制化IT基础设施增值服务。在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及成本控制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能力。 新晨科技系统集成团队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超过300人,涵盖行业专家、技术专家以及项目管理等多方面的高级技术人才,可以为客户提供传统的系统集成技术支持,包括路由、交换、主机存储、灾备、负载均衡和安全等,也可以为新的系统集成技术,如SDN、大数据、超融合、云计算等提供支持。新晨科技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包括数据中心基础架构系统建设、数据中心云计算/虚拟化建设、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系统建设、数据中心灾备系统建设、数据中心IT系统搬迁技术服务、大数据平台系统建设、基于等保2.0的安全规划与建设、迅捷多厂商运维管理服务等。 (3)专业技术服务 公司的专业技术服务主要是基于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业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及运营维护等服务,是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业务不可或缺的支持手段。公司已形成了由标准服务、高级服务和咨询服务构成的多级服务体系,从行业客户的战略方案制订、系统策划、项目建设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产品升级和行业技术咨询服务与培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 [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2 月2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28)。 2、2022年 9月 23日,公司召开了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取消已离职的 2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40万股及因1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S<60(即上一年度其个人绩效 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的当期全部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0.40万股,共计回购注销 2.80万股,回购价格为 4.8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折合 5.0333元/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 1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2022年12月8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9)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103)。 3、2022年 11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公司已对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的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 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2022-099)。 4、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十三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已于2022年12月19日成立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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