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300497):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21:08:00 中财网
原标题:富祥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控股股东包建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1,481.58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21.32%)的控股股东包建华先生,计划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0月31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77.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社会公众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包建华先生签署的《关于拟减持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包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81.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1.32%。因其任公司董事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包建华先生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为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为基数的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方股东名称:包建华。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077.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社会公众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期间: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视市场价格确定。

2、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包建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股份减持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止本公告日,包建华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包建华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包建华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包建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包建华先生签署的《关于拟减持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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