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特 力A(000025):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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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4月26日 22:16:5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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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特 力A: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 、特力B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1,058,3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特力A、特力B | 股票代码 | 000025、200025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
有) | 不适用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祁鹏 | 刘梦蕾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五十六号特力大厦三
楼 | 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五十六号特力大厦三
楼 | | 传真 | (0755)83989386 | (0755)83989386 | | 电话 | (0755)83989390 | (0755)88394183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是珠宝服务业务;商业运营管理;汽车销售、检测、维修及配件销售。
1、珠宝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拓展珠宝产业板块的业务模式,持续健全服务体系,落地新服务品类,提升服务质量,深珠宝平台全年共举办16场展会,保税进出境货值21亿元;2022年6月成立控股子公司国润黄金,以黄金流转业务为核心,致力于推动黄金现货交易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完成公司在黄金珠宝产业的布局;同时扩展宝库公司保险箱在行业内外的应用场景,积极探索钻石品类的业务模式,打通钻石展示交易到一般贸易进口的闭环服务。
2、商业运营管理:报告期内,不断提升对物业资产的管理运营水平,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标准化运营,特力珠宝大厦写字楼全年平均出租率 99.78%,裙楼全年平均出租率 95.38%,岛柜租户整体质量得到跃升,裙楼负一楼卖场的形象和热度获得显著提升;特力金钻大厦工程建设化解重重困难,确保按计划推进工期,并提前制定招商运营方案,为大厦的开业运营做好充足的准备;大力提升特力家居体验馆的运营质量,优化租户业态结构,不断提升物业资产的收益水平。
3、汽车销售、检测、维修及配件销售:汽车销售方面,优化新车销售价值链产品的内外促销政策,全年销售汽车1,057台;维修服务方面,重点关注客户体验度,提高客户粘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
增减 | 2020年末 | 总资产 | 2,232,028,554.57 | 1,859,645,205.43 | 20.02% | 1,708,442,30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05,638,863.31 | 1,432,924,273.45 | 5.07% | 1,310,524,675.47 |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837,656,274.51 | 508,520,026.18 | 64.72% | 424,419,203.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496,135.61 | 131,020,764.38 | -36.27% | 57,663,828.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 63,268,802.52 | 71,731,038.87 | -11.80% | 47,719,889.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67,764.29 | 126,611,734.90 | -141.04% | 109,105,302.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37 | 0.3040 | -36.28% | 0.13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37 | 0.3040 | -36.28% | 0.13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9% | 9.56% | -3.87% | 4.48%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40,069,923.14 | 109,945,229.09 | 422,203,386.69 | 165,437,735.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807,359.53 | 9,672,876.66 | 18,637,364.28 | 21,378,535.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 24,480,787.78 | 6,542,368.58 | 13,393,195.88 | 18,852,450.28 | 利润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87,977.31 | 4,369,681.90 | -72,148,582.96 | 31,499,114.0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
总数 | 67,13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 64,114 |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
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
量 |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
公司 | 国有法
人 | 47.51% | 204,798,621 | 0 | | 0 | |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8.49% | 36,612,932 | 0 | | 0 | | 李晓明 | 境内自
然人 | 0.67% | 2,891,700 | 0 | | 0 | |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
KONG) LIMITED | 境外法
人 | 0.40% | 1,741,491 | 0 | | 0 | | 李博之 | 境内自
然人 | 0.29% | 1,260,300 | 0 | | 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
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凌顶出奇二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8% | 1,200,000 | 0 | | 0 |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灵
活配置8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其他 | 0.25% | 1,060,000 | 0 | | 0 |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
限公司-盛泉恒元量
化套利17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4% | 1,020,000 | 0 | | 0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国有法
人 | 0.21% | 902,478 | 0 |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方中证全
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9% | 837,475 | 0 |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因开展转融通业务,本报告期末持股数量较
2021年末减少6,793,000股,其持股数量减少系出借股份所致,所出借股份的所有权不
会发生转移。2.股东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灵活配置 8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通过担保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06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合计持有 1,060,000股;股东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 17 | | | | | | |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担保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02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
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1,020,000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发华日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后,股东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特发华日进行强制清
算。法院已裁定受理本公司对特发华日的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特发华日清算组,后续将按法律程序推进各
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关于控股子公司强制清算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有关内容。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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