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元力股份(300174):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22:17:19 中财网
原标题:元力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9,319,8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元力股份股票代码30017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罗聪林俊玉 
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传真0599-85588030599-8558803 
电话0599-85588030599-855880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整体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聚焦主营业务,以做强做精主业为出发点,以技术创新为主要抓手,
不断降本增效;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提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增强管理能力,为提高运营效率提
供保障。

1、聚焦核心业务,提升综合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主营化工业务,凝心聚力专注于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的生产、销售、研发创新工作,集约
195,099.49万元,同比增长21.33%;利润总额28,382.39万元,同比增长4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445.41万元,同比增长47.64%。

2、坚持技术创新,夯实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优化研发管理体制,创新成果不断输出。2022年度,公司耐水型稻壳基颗粒活
性炭的制备方法、一种硅胶生产用梯度洗涤系统及方法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磷酸钠废水回收技术持续优化,环保效益、经
济效益双丰收;颗粒活性炭在VOCs领域研发与应用协作,一站式应用服务提速,“进口替代”份额不断增多;立足公司独
特优势,继超级电容炭之后,在新能源碳材料领域迈出更大步伐,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强大新动能。

3、推进项目建设,增产降本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推进相关建设、改造项目,将新工艺、新技术进行产业化应用,充分挖掘产能潜力。规模化磷酸法活性炭
生产线优化后,产能翻番,突破万吨级别;硅酸钠、硅胶生产线,深挖工艺细节、持续改进设备,提产降本成效明显;化
学法活性炭、物理法活性炭生产线持续竣工、新建1.6万平方米厂房等,深耕实体经济;新型木质原料开发,不仅缓解供应
紧缺,而且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4、推动对外合作,深化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与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致力于推进稻壳、稻壳灰生产水玻璃、活性炭
的良性发展,已在辽宁盘锦就有关项目开展建设工作,不仅实现了在新型原料稻壳方面的战略布局,而且生产基地布局更
加丰富,促进公司产能规模扩大。

5、优化管理方式,实现挖潜增效
随着公司规模的持续壮大,生产经营基地布局丰富,公司通过各项优化措施,不断提升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进
一步优化集团化管理模式,集团职能作用更加富有成效;建立实施“供应商综合评审” 制度,保障公司供应质量与供应链
安全;完善”工程项目论证与评价机制”,探索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新型运作模式;销售、应用、生产联席组织“客户需求
会”,提升客户响应速度,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研发+生产”全过程协作,加快新线达产达效。

同时,着力改善人力资源管理,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人员保障。调整观念、优化组织架构,发现人才,激活员工创造
力;持续完善激励体系,将公司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位努力奋斗的员工;推行“干部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当干部是一种责
任的理念,形成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扩大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完善薪酬体系;探索实施“大学生培养计划”,为企业
未来发展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完善关键人才梯队建设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总资产3,659,556,338.343,319,554,874.9010.24%2,371,355,54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94,423,419.241,954,057,285.4743.01%1,742,422,095.55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1,950,994,868.671,608,014,242.6621.33%1,176,315,13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454,110.76152,032,378.7947.64%111,252,82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7,196,253.84133,885,943.4969.69%126,162,667.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330,998.79227,299,397.6912.33%181,071,087.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890.489047.01%0.4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0150.487643.87%0.39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2%8.68%2.34%8.90%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90,131,202.65500,477,227.61459,006,211.45501,380,226.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87,597.6862,417,349.3653,005,592.3258,143,57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856,797.5361,378,222.6554,840,869.4761,120,36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982,075.7083,278,711.4945,880,750.9152,189,460.6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11,196年度报告披 露日前一个 月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15,992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0持有特别表 决权股份的 股东总数 (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王延安境内自然人17.01%60,685,476.00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17%22,023,180.00      
卢元健境内自然人5.81%20,746,080.00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4%10,134,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沪 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2.06%7,333,738.00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6%6,627,800.00      
林志强境内自然人1.84%6,572,5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 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6%6,271,788.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新 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9%4,587,468.00      
胡育琛境内自然人1.28%4,562,70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的说明(1)卢元健与王延安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元力转债”自2022年3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7.61元/股。经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股利 1.006441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7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元力转
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7日起由原来的17.61元/股调整为17.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7日起生效。2022年12月 15日,元力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决定提前赎回元力转债,赎回日为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6日,元力转债赎回款到达元力转债持有人账户。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3,670,266.60元。元力转债于2023年1月17日摘牌。

2、2022年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2023年4月1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82%,最高成交价为 16.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1元/
股,成交总金额60,162,543.63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3年4月,公司办公地址由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新港路2号搬迁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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