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艾融软件(830799):2023年一季度报告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5:50:30 中财网

原标题:艾融软件:2023年一季度报告




  艾融软件 证券代码 : 830799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恒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是 √否
是否审计□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是 √否

【备查文件目录】

文件存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备查文件1.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4.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 稿。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报告期末 (2023年3月31 日)上年期末 (2022年12月31 日)报告期末比上年 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749,907,583.50715,066,649.444.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1,642,821.71355,149,255.261.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3.75%51.20%-
资产负债率%(合并)51.27%49.89%-


 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3年1-3 月)上年同期 (2022年1-3 月)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127,072,469.84114,255,962.431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04,643.214,748,534.1939.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299,025.652,306,060.1943.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831,563.15-89,860,493.36-6.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2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1.84%1.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0.92%0.67%-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理财到期赎回。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0.47%,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长,同时回款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3、其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5.01%,主要原因是保证金增加。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88.85%,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改装项目投入增加。 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89.28%,主要原因是项目采购增加。 6、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1.77%,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项目收入增长。
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45.58%,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项目收入增长。 (二)利润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2.63%,主要原因是借款使用增加,利息费用增长。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6.16%,主要原因是其他流动资产定期存款减少,利息收入下降。 3、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55.02%,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增长,毛利增长;管理费用下降;本期 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1、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59.83%,主要原因是本期 硬件采购减少。 2、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76.1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增加。 3、报告期内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37.62%,主要原因是业务规 模增长,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增长。 4、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8.95%,主要原因是定期存单减少。 5、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8.09%,主要原因是定期存单减少, 利息收入减少。 6、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1.38%, 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西安办公室和崇明办公室装修款。 7、报告期内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5.71%,主要原因是定期存单减少。 8、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9.02%,主要原因是本期到期借款减少。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冲销部分1,065.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885,325.1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9,483.6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57,647.4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894,554.80
所得税影响数582,638.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298.3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305,617.56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期初 本期变动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无限售股份总数117,430,13955.74%0117,430,13955.74%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26,451,10612.55%026,451,10612.55%
 董事、监事、高管3,239,2181.54%03,239,2181.54%
 核心员工545,1810.26%-31,900513,2810.24%
有限售 条件股 份有限售股份总数93,258,36144.26%093,258,36144.26%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79,353,32437.66%079,353,32437.66%
 董事、监事、高管9,723,6554.62%09,723,6554.62%
 核心员工613,2000.29%-27,600585,6000.28%
总股本210,688,500-0210,688,500- 
普通股股东人数6,779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股 比例%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期末持有无限 售股份数量期末 持有 的质 押股 份数 量期末 持有 的司 法冻 结股 份数 量
1吴臻境内自然人51,367,973051,367,97324.38%38,525,98112,841,99200
2张岩境内自然人33,392,982033,392,98215.85%25,044,7368,348,24600
3孟庆有境内自然人25,681,690025,681,69012.19%025,681,69000
4上海乾韫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1,043,475021,043,4759.99%15,782,6075,260,86800
5杨光润境内自然人10,020,743010,020,7434.76%7,515,5582,505,18500
6李冬梅境内自然人6,047,30206,047,3022.87%06,047,30200
7何继远境内自然人3,376,57503,376,5751.60%3,376,18239300
8金智伟境内自然人3,273,82303,273,8231.55%03,273,82300
9王涛境内自然人2,912,13002,912,1301.38%2,184,097728,03300
10肖斌境内自然人2,547,909-210,0632,337,8461.11%02,337,84600
合计159,664,602-210,063159,454,53975.68%92,429,16167,025,3780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上表股东吴臻,上表股东张岩, 上表股东上海乾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臻、张岩为夫妻关系,上海乾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为张岩控制的企业,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三、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报告期内是否 存在是否经过内部 审议程序是否及时履 行披露义务临时公告查 询索引
诉讼、仲裁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对外担保事项已事前及时履 行2022-025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不适用不适用-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 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 企业合并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 员工激励措施已事前及时履 行2021-043至 053、070、 2022-062至 069、071、 074至077
股份回购事项已事前及时履 行2022-013至 015、024、 033至035、 043、047、 058、072、 084、086、 097、102、 2023-001、 013、021、 023、026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已事前及时履 行公开转让说 明书、 公开发行说 明书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 押、质押的情况不适用不适用-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失信情况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重大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二、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对外担保事项 担保 对象 担保期间 是否 为控 实际 股股 担保 是否 履行 东、 对象 履行 担保 担保 担保 责任 实际 是否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必要 对象 责任 类型 类型 控制 为关 起始 终止 决策 的金 人及 联方 程序 日期 日期 额 其控 制的 其他 企业 上海 2022 2023 已事 砾阳 年4 年4 前及 软件 否 否 10,000,000.00 10,000,000.00 0 月 月 保证 连带 时履 有限 22 21 行 公司 日 日 总计 - - 10,000,000.00 10,000,000.00 - - - - - 对外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以 10,000,000.00 10,000,000.00 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0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对 0 0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0 0 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 无。 (2)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拟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85.8万份限制性           
 担保 对象担保 对象 是否 为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 人及 其控 制的 其他 企业担保 对象 是否 为关 联方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实际 履行 担保 责任 的金 额担保期间 担保 类型责任 类型是否 履行 必要 决策 程序
       起始 日期终止 日期   
 上海 砾阳 软件 有限 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02022 年4 月 22 日2023 年4 月 21 日保证连带已事 前及 时履 行
 总计--10,000,000.0010,000,000.00 -----
            
 项目汇总担保金额担保余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以 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10,000,000.0010,000,000.00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对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00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00        
            
 无。          
            

股票,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编号:2021-047)、《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1-049)。 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融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 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 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2021年 9月 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1年9月9日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 编号:2021-070)。 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 时,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书》。公司已为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 为2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83%,可交易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 日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2- 076)。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针对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11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持有的 已获授尚未解限售的106,500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披露的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实施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股份回购事项
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 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同时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23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 施期间,综合公司公开发行价格、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拟回购股 份数量不少于510,000股,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0.71%。因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15.19元/股,调整后的 价格上限自2022年6月1日起生效。价格调整后,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713.93万-1,458.24 万。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结果如下:公司本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 续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4,65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0.3012%,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63.4650%,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647,136.7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的30.8791%。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股份回购已经结束。回购方案实施结果与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实 施结果一致。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1. 挂牌时承诺 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本人(或本公司)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 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出 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承诺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本公司股东均出具了《关于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承诺书》,承诺 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确保将来不发生资金占用相
关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有违背 承诺事项。 2. 2020 年股票公开发行时承诺(下述“发行人”系指“本公司”)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岩、吴臻承诺 (1)自公司进入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进入精选层挂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 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进入精选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25%,减持 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如进行减持,本人将提 前 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 公司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 方式、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4)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或要求股份 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如以上承 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 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 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 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2、发行人股东乾韫企业承诺 (1)自公司进入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进入精选层挂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 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进入精选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合伙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25%,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如进行减持,本人 将提前 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全国 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 交易方式、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要求股份锁 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合伙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 行; (5)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合伙企业出售 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合伙企 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本合伙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合伙企业其他报酬时 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3、发行人股东孟庆有承诺 (1)自公司进入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 100%,减持 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如进行减持,本人将提 前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 除外)。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做市交易 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 式;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要求股份锁 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 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 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4、发行人股东杨光润、何继远、王涛承诺 (1)自公司进入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进入精选层挂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 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进入精选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 25%,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如进行减持,本人将提前 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公司 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方式、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4)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要求股份锁 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如以上承 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 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 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 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股价的措施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公司进入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 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应当在5日内召 开董事会、2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应按照全国股转公 司的信息披露规定发布相关公告。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中的至少一项措 施) A、公司控股股东张岩、吴臻增持公司股票,单次增持股票金额不低于其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取 得公司现金分红款(税后)总额的20%。 B、公司董事(不含控股股东、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票金额不低于其 上一会计年度薪酬(税后)总额的20%。 C、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回购股票数量不低于回购时公司股本的1%,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精选层挂牌条件。 D、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3)预案停止条件 A、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 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B、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则公司应遵循以下原 则: (a)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30%,如已达到该比例,则以通过公司回购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不再实施。 (b)单一会计年度,作为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公司董事(不含控股股东、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已实施一次,则除非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行自愿提出增持计划,通过该种方 式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不再实施。 (c)单一会计年度,如前述(1)、(2)项情形均已发生,且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票支 出已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则 公司本年度稳定股价措施可以不再启动。 (4)未按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
A、如控股股东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提出或促使公司股东大会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则 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自动延长 12个月;同时自上述情况发生的下一个自然月开始,薪酬降至 原薪酬的 80%并持续12个月,且在此期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 B、如董事(不含控股股东、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 股价的方案,则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同时自上述情况发生的下一个自然月开 始,薪酬降至原薪酬的80%并持续12个月,且在此期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 2、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如果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况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在精选层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将启动股价稳定的措施。 公司自愿接受主管机关对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如果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在精选层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将提出或促使公司股东大会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 案。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履行稳定措施中规定的增持义务 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可自上述情况发生的下一个自然月开 始,将本人薪酬降至原薪酬的80%并持续12个月,同时本人持有的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自动延长12 个月,且在此期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控股股东、独立董事)的承诺如果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 选层挂牌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 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 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在精选层挂牌 条件的前提下将提出或促使公司股东大会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履行稳定措施中规定的增持义务 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可自上述情况发生的下一个自然月开 始,将本人薪酬降至原薪酬的80%并持续12个月,同时本人持有的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自动延长6 个月,且在此期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 项目收益需要在募投项目投产后逐步体现,可能导致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较发行前出现下降。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持并发展公 司现有业务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 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若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将大幅提高 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降低精选层挂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 进行存储,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场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3)保持并发展现有业务 公司拥有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较为完备的在线存款、在线支付、在线贷款、在
线运营、在线身份认证系列产品及企业级订制开发服务,向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及其他大型企业提供 创新业务咨询、IT 系统建设规划、软硬件开发、大数据运营服务等专业解决方案。公司将继续提升产 品和服务开发能力,保持自己在市场的优势地位,并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的效 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积极引进专业性管理人才,提升公司 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积极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和员工培训体系,保持 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保障该等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上海艾融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 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五)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 股份); 上述股份回购的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价格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价格; 如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 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上述回购及购回的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价格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价格; 如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如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以上承诺不因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六)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保护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避免未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吴臻和张岩向公司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 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控制的公司钱咸升(北京)网络科技股份公司、钱先生(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未从事 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以后亦不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发行人若需要涉足钱咸升 (北京)网络科技股份公司、钱先生(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领域,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的情况下,发行人对上述公 司进行收购;(2)上述公司根据法律、《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停止业务并完成注 销。 3、上述承诺有效期为本承诺出具日至本人直接与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公司股份总数 5% 时,且本人不再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止; 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承诺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责任主体违反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 以下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5)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权利受限 占总资产的比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发生原因 类型 例% 银行存款 货币资金 冻结 1,980,513.74 0.26% 履约保函保证金 总计 - - 1,980,513.74 0.26% - 其他说明:公司将持有子公司上海砾阳软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用于向中国光大银行借款,授信 额度为7,800万元,取得借款金额500万元。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产生,且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对公司不存在重大不      
 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 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 例%发生原因
 银行存款货币资金冻结1,980,513.740.26%履约保函保证金
 总计--1,980,513.740.26%-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产生,且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对公司不存在重大不     

 利影响。 
   


第四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是否审计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4,418,485.58270,649,259.1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6,602.7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70,624,085.14179,854,572.9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680,355.98567,629.2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263,168.651,460,007.0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8,685,187.5338,404,170.64
合同资产919,108.14914,309.0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1,878,761.1231,893,975.84
流动资产合计569,469,152.14533,750,526.6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9,325,760.5050,385,677.77
在建工程624,219.13330,530.9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829,357.013,174,959.92
无形资产5,677,751.786,119,200.25
开发支出  
商誉113,472,788.52113,472,788.52
长期待摊费用2,957,301.213,371,316.38
递延所得税资产5,551,253.214,461,649.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0,438,431.36181,316,122.84
资产总计749,907,583.50715,066,649.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9,237,457.78226,921,469.8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193,241.253,271,975.0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2,540,160.397,751,950.5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9,374,005.6950,182,471.21
应交税费16,026,227.7217,716,348.80
其他应付款21,945,024.1521,718,772.1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13,449.381,138,786.99
其他流动负债846,125.18581,194.27
流动负债合计357,175,691.54329,282,968.9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941,455.564,941,379.45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041,164.272,159,471.90
长期应付款19,500,000.0019,5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800,207.25878,276.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7,282,827.0827,479,127.60
负债合计384,458,518.62356,762,096.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210,688,500.00210,688,5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2,059,023.7451,851,025.44
减:库存股23,418,629.8323,080,037.52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0,059,472.4730,059,472.4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92,254,455.3385,630,294.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计361,642,821.71355,149,255.26
少数股东权益3,806,243.173,155,297.6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65,449,064.88358,304,552.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49,907,583.50715,066,649.44
法定代表人:张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恒敏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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