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中科云网(002306):2023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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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7:32:4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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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科云网:2023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3-03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1,514,797.91 | 26,234,801.42 | 58.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29,091,946.35 | -624,246.93 | -4,56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30,195,274.56 | -1,303,375.84 | -2,216.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1,240,970.95 | -4,717,856.97 | 126.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5 | -0.0008 | -4,337.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55 | -0.0008 | -4,337.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95% | -0.70% | -54.2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57,354,987.16 | 197,705,594.89 | 80.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元) | 43,219,727.31 | 67,492,209.68 | -35.96%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56,419.38 | 主要系增值税免征及加计抵减优惠政
策。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6,003.08 | 系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199,318.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 7,264.4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039.80 | | 合计 | 1,103,328.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5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8.24%,主要系上年第四季度新拓展的团膳项目在本报告期体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2,909.1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2,844.67万元,亏损主要原因系互联网业务新游戏产品前期市场培育投入较大,导致亏损 1,716.75万元,与上年同期盈利 468.96万元相比,由盈转亏,影响金额 2,185.70万元;另本报告期内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股份支付费用 469万元,二者合计影响报告期归母净利润 2,654.70万元,剔除该影响后,报告期归母净利润与上期基本持平。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度末增
减率 | 原因及说明 | 货币资金 | 81,444,502.58 | 103,338,428.71 | -21.19% | 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000,000.00 | 2,000,000.00 | 1200.00% | 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 短期借款 | 4,700,000.00 | 3,000,000.00 | 56.67% | 系新增银行普惠贷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30,304,987.89 | 20,282,131.39 | 49.42% | 系新增团膳项目增加应付账
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3,477,375.68 | 5,493,435.30 | -36.70% | 系客户充值款变化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26,774,218.11 | 90,481,163.04 | 150.63% | 主要系子公司股东移交的在
建工程相应增加负债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08,642.54 | 329,606.12 | -36.70% | 系客户充值款变化所致。 | 租赁负债 | 222,692.17 | 433,998.52 | -48.69% | 系转出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所致。 | 利润表及现金流
量表项目 | 年初至本报告期
末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率 | 原因及说明 | 营业收入 | 41,514,797.91 | 26,234,801.42 | 58.24% | 主要系新增团膳项目业务所
致。 | 营业成本 | 46,774,294.99 | 7,034,900.51 | 564.89% | 主要系游戏新产品投入渠道
成本及新增团膳项目业务所
致。 | 管理费用 | 13,172,524.29 | 8,385,575.76 | 57.09% | 系摊销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 研发费用 | 266,919.10 | 1,056,062.47 | -74.73% | 系子公司研发业务减少所
致。 | 财务费用 | 1,838,657.53 | -41,901.62 | -4488.03% | 系回购限制性股票支付利息
所致。 | 其他收益 | 1,256,419.38 | 409,773.21 | 206.61% | 主要系享受免征增值税增加
所致。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 53,267.48 | 423,845.32 | -87.43% | 系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08,119.49 | 85,000.00 | 144.85% | 主要系支付滞纳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7,820.16 | 872,759.09 | -99.10% | 系利润下降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240,970.95 | -4,717,856.97 | -126.30% | 主要系支付职工薪酬减少所
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43,909,954.76 | 20,018,841.84 | -319.34% | 主要系构建固定资产、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及上期赎回银
行理财产品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20,775,057.68 | 2,078,865.54 | 899.35% | 系收到股权激励认购款所
致。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27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上海臻禧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16.15% | 142,876,100.00 | 0.00 | 质押 | 110,360,000.00 | 杭州诺克隆恩
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4.75% | 42,000,000.00 | 0.00 | 质押 | 21,000,000.00 | 龚兆玮 | 境内自然人 | 1.49% | 13,136,342.00 | 0.00 | 冻结 | 13,136,342.00 | 单小龙 | 境内自然人 | 0.94% | 8,353,470.00 | 0.00 | | | 黄婧 | 境内自然人 | 0.90%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 秦国伟 | 境内自然人 | 0.85%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 沈洪秀 | 境内自然人 | 0.82% | 7,210,000.00 | 6,210,000.00 | | | 翁史伟 | 境内自然人 | 0.77% | 6,791,100.00 | 0.00 | | | 吴爱清 | 境内自然人 | 0.71% | 6,267,000.00 | 5,487,750.00 | | | 方健 | 境内自然人 | 0.70% | 6,219,354.00 | 0.0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 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42,876,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876,100.00 | | | | 杭州诺克隆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42,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00,000.00 | | | | 龚兆玮 | 13,136,3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36,342.00 | | | | 单小龙 | 8,353,4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53,470.00 | | | | 翁史伟 | 6,791,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91,100.00 | | | | 方健 | 6,219,3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19,354.00 | | | | 许昕 | 6,15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52,800.00 | | | | 李增梅 | 5,300,0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00,061.00 | | | | 冯文书 | 5,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00 | | | | 王勇 | 4,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00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陈继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实际控制人,且陈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其与上海臻禧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除上述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安排。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
有) | 报告期末,股东许昕持有6,152,800股公司股份,均为通过投资者信用
证券账户持有。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与北京中投国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情况、上诉裁定情况及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情况
1.公司于 2020年 8月中旬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现场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获悉:北京中投国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国亚”)以“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请求海淀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剩余财务顾问费1,4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案号为(2020)京0108民初7993号。本案的相关当事人、诉讼起因及请求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20-62)。
2022年12月30日晚,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送的(2020)京0108民初7993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北京中投国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鉴定费(明正中心)51,400元,由中科云网负担,已交纳。鉴定费(中衡所)50,600元,由中科云网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105,850元,由中投国亚负担,已交纳。诉讼保全费 5,000元,由中投国亚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淀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2023年2月6日,公司获悉中投国亚不服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23年 4月 25日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2023)京 01民终 2485号向中投国亚送达《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在收到该缴费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交纳诉讼费,逾期交纳按撤诉处理。中投国亚收到上述通知书后,未在交费截止日期前交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中投国亚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3.公司于 2020年 12月 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情况及新增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4),中投国亚以“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冻结公司基本银行账户。2022年 12月 30日晚,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送的海淀法院作出的(2020)京 0108民初 79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中投国亚的诉讼请求。公司向海淀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保全措施。经公司财务部门查询并与开户银行联系,获悉海淀法院已经解除对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冻结的保全措施。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地迁移等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地迁移等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更好融入江苏省扬州市高邮经济开发区,以及为业务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及经营环境,在前期工作安排基础上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住所(注册地)拟由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53号 6层 619变更至江苏省扬州市高邮经济开发区光储充产业园(具体地址以经有权机关核准登记为准)。鉴于本次注册地迁移事宜将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推进迁址工作。获得相关部门核准文件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变更注册地及修改《公司章程》之议案,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地迁移等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三)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的议案》,2022年 11月 24日,公司与同翎新能源(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翎新能源”)签署《合作协议》,双方拟在超高效 N型晶硅电池研发和生产制造领域开展合作,落地项目为同翎新能源科技(高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翎高邮”)。公司在 2022年 12月对同翎高邮完成了财务报表审计,在2023年1月完成了工程(阶段性)结算审计,并就同翎高邮历史遗留事项、项目落地相关政策支持等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为进一步落实公司转型规划,公司亦在2022年 12月28日成立全资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注册资本 5,000万元,拟将其作为公司向超高效 N型晶硅电池研发和生产制造领域转型发展的投资主体。应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高邮经济开发区招商部门的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考虑能更快推进公司业务转型进程,更早地实现业务收入,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经公司管理层与扬州市、高邮市及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翎高邮商议,决定以中科高邮为项目实施主体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即,公司以货币方式向中科高邮增资5,000万元,同翎高邮以其在建工程(含土地使用权)净资产作价 4,000万元向中科高邮出资,海南翎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翎翼”)以货币方式向中科高邮出资 3,80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中科高邮注册资本达 17,800万元,公司持股56.18%,同翎高邮持股22.47%,海南翎翼持股21.35%。上述交易各方于2023年2月2日签署了《增资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为落实增资协议要求及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公司于 2023年 2月 7日以货币方式向中科高邮支付投资款人民币 5,000万元,并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缴纳后续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完成了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高邮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翎高邮协同中科高邮依法办理本次在建工程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中科高邮于2023年2月22日取得了经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的邮土审字(2023)第 3号《高邮市土地使用权(产业项目)转让履约审查表》。完成该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后,公司将加快办理项目所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在建工程转移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3年 2月 28日下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取得了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苏(2023)高邮市不动产权第 0002779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中科高邮,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为 110,839.00㎡,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72年 3月 10日止。至此,上述在建工程(含土地使用权)财产权已转移至中科高邮名下。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中科高邮已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安评等资质手续。另,公司正有序推进外围机电动力工程及设备采购招标、人员招募等具体事宜,并合理制定相应资金筹措计划等。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并在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主持见证下,中科高邮与扬州市弘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9,100万元。上述合同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四)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情况
2023年 2月 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首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文件。
2023年2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以 2023年 2月 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446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五)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自 2022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陆续发布及更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则,为确保公司内部制度与现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则有效衔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内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六)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情况
2023年2月2日,为加快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及更好推进高邮项目落地,应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各方决定以公司子公司中科高邮作为实施主体继续推进 N型高效电池项目,并对中科高邮增资扩股。根据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达成的共识,同翎高邮原依照《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享有的优惠政策,可按照项目进度,由中科高邮继续享受,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2023年 4月 18日,中科高邮与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就项目用地用房、基础设施配套、政策支持、项目服务保障等进行书面确认。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七)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一审判决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重大诉讼公告》,对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以及有部分投资者要求前控股股东孟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索赔案件情况进行首次披露。此后,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了多次披露。该案于2023年3月23日正式开庭审理,公司于2023年 4月13日收到代理律师发来的(2020)京01 民初24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和(2020)京 01民初 24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原告王某妹等 7人撤回起诉,原告徐某刚未出庭按撤回起诉处理。总收案 541个,撤诉、驳回和按撤诉处理 15件,现有案件 526个。
2023年 4月中旬,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送的(2020)京 01民初 245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一款、 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1)被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实际损失(原告具体的获赔金额详见附表,经代理律师初步统计,公司需向 526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 3,176.05万元,并承担 54.60万元的诉讼费,合计 3,230.65万元);(2)被告孟凯对本判决第一项原告的实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孟凯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详见附表,已交纳),由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孟凯负担(详见附表,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之有关规定,公司认为:涉案虚假陈述不具有重大性,原告的投资决策与案涉虚假陈述不存在因果关系,原告在揭露日和之后仍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投资损失,不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公司利益并最大化减少公司支出,公司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积极向公司原控股股东追偿,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81,444,502.58 | 103,338,428.71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000,000.00 | 2,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18,892,027.32 | 16,426,003.14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2,953,414.46 | 2,848,836.32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13,494,870.51 | 14,217,129.30 | 其中:应收利息 | 35,576.85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461,032.67 | 324,292.76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398,958.97 | 22,220,512.33 | 流动资产合计 | 165,644,806.51 | 161,375,202.56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304,174.06 | 4,308,616.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5,168,734.65 | 5,208,445.89 | 固定资产 | 2,311,383.57 | 2,370,335.83 | 在建工程 | 118,201,639.1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073,729.36 | 1,288,475.24 | 无形资产 | 38,283,191.27 | 306,032.20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15,765,217.97 | 15,765,217.97 | 长期待摊费用 | 5,347,673.78 | 5,828,832.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4,436.81 | 454,436.8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0,000.00 | 8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1,710,180.65 | 36,330,392.33 | 资产总计 | 357,354,987.16 | 197,705,594.89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4,700,000.00 | 3,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30,304,987.89 | 20,282,131.39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3,477,375.68 | 5,493,435.3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89,470.15 | 3,067,726.36 | 应交税费 | 821,638.58 | 884,117.37 | 其他应付款 | 226,774,218.11 | 90,481,163.04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7,997.03 | 867,997.03 | 其他流动负债 | 208,642.54 | 329,606.12 | 流动负债合计 | 269,644,329.98 | 124,406,176.61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222,692.17 | 433,998.52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5,450,675.16 | 5,450,675.16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73,367.33 | 5,884,673.68 | 负债合计 | 275,317,697.31 | 130,290,850.29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884,460,000.00 | 859,749,57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487,743,382.88 | 456,730,867.30 | 减:库存股 | 134,453,100.00 | 83,549,621.43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4,655,116.25 | 34,655,116.25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1,229,185,671.82 | -1,200,093,725.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3,219,727.31 | 67,492,209.68 | 少数股东权益 | 38,817,562.54 | -77,465.0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2,037,289.85 | 67,414,744.6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57,354,987.16 | 197,705,594.89 |
法定代表人:陈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爱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爱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1,514,797.91 | 26,234,801.42 | 其中:营业收入 | 41,514,797.91 | 26,234,801.42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72,800,430.97 | 26,917,745.71 | 其中:营业成本 | 46,774,294.99 | 7,034,900.51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98,733.42 | 94,527.63 | 销售费用 | 10,649,301.64 | 10,388,580.96 | 管理费用 | 13,172,524.29 | 8,385,575.76 | 研发费用 | 266,919.10 | 1,056,062.47 | 财务费用 | 1,838,657.53 | -41,901.62 | 其中:利息费用 | 2,025,887.50 | 10,016.78 | 利息收入 | 209,687.61 | 104,441.52 | 加:其他收益 | 1,256,419.38 | 409,773.2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3,267.48 | 423,845.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7,264.4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13,833.55 | -30,255.5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28,527.7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 -29,989,779.75 | 91,890.96 | 加:营业外收入 | 8,800.64 | 40,309.19 | 减:营业外支出 | 208,119.49 | 85,000.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
列) | -30,189,098.60 | 47,200.15 | 减:所得税费用 | 7,820.16 | 872,759.0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30,196,918.76 | -825,558.9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30,196,918.76 | -825,558.94 | “-”号填列)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091,946.35 | -624,246.93 | 2.少数股东损益 | -1,104,972.41 | -201,312.0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196,918.76 | -825,558.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 -29,091,946.35 | -624,246.9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04,972.41 | -201,312.01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355 | -0.000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355 | -0.000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爱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爱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829,266.14 | 26,757,035.4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21,477.6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28,893.29 | 9,375,504.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58,159.43 | 36,154,017.1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965,315.58 | 6,143,229.4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151,550.33 | 16,899,543.0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75,919.69 | 958,852.5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24,402.88 | 16,870,249.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817,188.48 | 40,871,874.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0,970.95 | -4,717,856.9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751.78 | 1,040,647.1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47,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51.78 | 21,087,647.1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9,933,506.54 | 568,805.3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0 | 5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939,706.54 | 1,068,805.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09,954.76 | 20,018,841.8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903,478.5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100,000.00 | 4,209,704.3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003,478.57 | 4,209,704.3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636,635.60 | 2,116,050.1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 19,918.69 | 14,788.5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571,866.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228,420.89 | 2,130,838.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75,057.68 | 2,078,865.5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893,926.13 | 17,379,850.4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838,428.71 | 37,272,023.4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944,502.58 | 54,651,873.89 |
(二) 审计报告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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