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裕同科技(002831):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02:31 中财网
原标题:裕同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919,17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26元(含
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宇轩肖宇函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 1号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 1号 
传真0755-299498160755-29949816 
电话0755-33873999-882650755-33873999-8826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纸质印刷包装产品及植物纤维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创意设计、结构设计、技术开发、产品打样、色彩管理、第三方采购、仓储管理和物流配送等一体化深度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纸质包装、植物纤维及其他可降解新材料制品、软材料、标签、炫光膜、功能材料模切和文化创意印刷产品等。其中,纸质包装产品为彩盒、礼盒、说明书和纸箱等,植物纤维制品为电子消费品包装内托、外盒及环保一次性餐具等,软材料为智能穿戴设备及智能家居的软材料、软包装以及配套结构件,功能材料模切产品为缓冲垫片、减震泡棉、保护膜和防尘网布等,文化创意印刷产品为个性化定制印刷产品、汉纸印刷产品和广宣品等。公司服务的客户广泛分布于消费电子、智能硬件、烟、酒、奢侈品、大健康、化妆品、文创和高端食品等多个行业。

公司始终秉承“客户至上、奋斗为本、创新创造、协同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并将“以客户为中心”作为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率先在业内推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即“一体化产品智造和供应解决方案、创意设计与研发创新解决方案、多区域运营及服务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包括研发、设计、智造、仓储、物流及大数据营销等在内的一体化服务,并通过研发创新、智能制造、信息化建设、供应链管理、生产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推行铁三角和项目管理制等措施保障整体解决方案的有效执行,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推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既是公司运营能力和服务质量等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公司赢得客户信赖的重要决定因素。提供包装整体解决方案,不仅能够满足客户多方面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还能通过一体化产品线和全球化交付降低客户的采购成本,为客户创造价值。领先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和优秀的品质保障能力为公司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也为公司带来了优质的客户资源。经过多年的精心耕耘,公司与众多品牌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精品盒生产商,产品在全球消费电子与智能硬件行业、中国高端白酒行业、中国烟草行业占据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在以植物纤维为原材料的国内环保包装行业同样占据领先地位。

经过多年耕耘和积累,公司已拥有一流的客户资源、全球化生产布局、一体化产品线、先进的自动化与智能工厂以及环保包装全产业链布局等硬实力优势,并具备客户至上的企业文化、长期沉淀的优秀团队、行业领先的技术与品质管理水平、品牌影响力、专业的信息化开发团队和管理团队等诸多软实力优势,这些实力不但持续巩固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还助力公司以高于行业整体水平的增速实现营收稳步增长。

公司作为全球化产业链的参与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较多。宏观环境方面,包括全球及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全球产业转移、国内消费升级和消费市场的结构性调整等;公司内部因素方面,包括解决方案能力的提升,以信息化、自动化与智能工厂为核心的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全球及国内生产布局优化和专业化工厂的建设,聚焦于环保纸张及环保植物纤维原料的新型材料研发创新能力以及组织架构的扁平化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2年末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2020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21,065,886,650 .6918,709,255,951 .5418,971,497,749.0 811.04%16,587,106,289 .0716,587,106,289 .0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10,241,472,619 .209,261,200,332. 709,336,153,443.859.70%8,506,067,295. 048,506,067,295. 04
 2022年2021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0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6,362,098,347 .8614,850,127,633 .7414,943,617,159.6 29.49%11,788,937,055 .9911,788,937,055 .9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1,487,874,066. 791,017,219,213. 771,022,897,421.0745.46%1,120,160,133. 021,120,160,133. 0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515,272,242. 94908,087,119.76907,193,738.2967.03%984,739,549.98984,739,549.98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2,620,758,803. 031,167,528,507. 471,173,279,371.92123.37%1,003,019,058. 001,003,019,058. 00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1.61141.08691.093047.43%1.28621.2862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1.61141.08691.093047.43%1.26901.2690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15.19%11.42%11.48%3.71%16.35%16.35%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400,543,823.993,870,041,501.834,766,069,307.784,325,443,71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22,519,954.75261,521,949.57535,048,015.31468,784,14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91,453,559.98306,676,165.15579,330,292.95437,812,224.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68,215,188.46866,288,231.40510,657,590.14875,597,793.0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通股股东总 数10,345年度报告披 露日前一个 月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13,514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吴兰兰境内自然人48.00%446,655,169334,991,377质押182,850,000 
王华君境内自然人10.49%97,603,05173,202,288质押47,240,000 
香港中央结 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7.44%69,265,943    
西藏信托有 限公司-西 藏信托-章 嘉 31号集 合资金信托 计划其他2.12%19,681,277    
深圳市裕同 电子科技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97%18,336,780    
全国社保基 金五零二组 合其他1.40%13,049,817    
鸿富锦精密 工业(深 圳)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25%11,640,000    
全国社保基 金一一四组 合其他1.18%10,983,640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兴全合泰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97%8,994,244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投 瑞银优化增 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0.80%7,432,82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前两名股东王华君、吴兰兰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王华君、吴兰兰分别持有第五名 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49%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第四名股东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章嘉 31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公司变更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其 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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