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海源复材(002529):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海源复材:2022年年度报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HAIYUAN COMPOSITES TECHNOLOGY CO.,LTD.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证券代码:002529) 二〇二二年年度报告 【2023年 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甘胜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继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香琴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面临的风险,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十一小节“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的相关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6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5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2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4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甘胜泉先生签名的 2022年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甘胜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继光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香琴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汤贵宝先生、周峰先生签名并盖章的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 12月 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解释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 1月 1日起施行。 (2)2022年 11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 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差错更正 2021年度,本公司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 11%的股权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列报披露,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021年 1月 1日、2021年 6月 30日、2021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持有的云度新能源 11%的股权经测算的公允价值分别 为 888.01万元、583.64万元、171.98万元。2021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以意向转让云度新能源股权并将于资产负债表日 后签订转让协议为由,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股权的公允价值调整为 583.6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备第 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为资产负债表 日后非调整事项,本公司应当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 11%股权按照期末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采取追溯重述法对 2021年财务报表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一家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新型智能机械装备、光伏电池及组件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对国内外资源的有效整合,构建了从复合材料装备、工艺、材料、模具开发、制品设计到制品生产的完整产业链,并从 2020年第三季度,2022年分别开始向光伏组件、光伏电池领域进行布局和拓展。 (一)行业的基本情况 1、复合材料制品行业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702.1万辆和 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4%和 2.1%。其中,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达到705.8万辆和 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9%和 93.4%,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25.6%。 2022年 5月,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关于开展 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 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2022年 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2023年 1月,国家能源局就《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打造“新能源+”模式,加快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同月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铁路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作用和铁路运输绿色低碳优势,保障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降低新能源商品汽车物流成本、助力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3年 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以2023-2025年为试点期,以全国为范围,以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为应用领域,启动全面电动化试点,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预期将继续获得国家政策支持。与此同时,多地地方政府接过“补贴”大棒,相继发布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但自 2023年起,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已全面取消,购置税免征优惠延续至 2023年 12月底,随着“真金白银”补贴的离场,新能源汽车市场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成本压力开始向车企和市场层面传导,市场竞争将愈发激烈。 2、机械装备行业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年机械工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8.9万亿元,同比增长9.6%。2022年机械工业全年经济运行呈现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一季度开局良好,二季度受外部环境影响,下行压力陡然增加,三季度稳中向好,四季度受国内大环境与外需市场下滑,增速有所放缓。 2021年 7月、12月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先后发布《工程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建材机械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工业机械以自主创新为驱动,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主要装备领域,进一步明确“智能制造2025”的发展目标。 2022年 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旨在重点行业绿色升级,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工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智力,加强行业工业革新。同年 2月,国务院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指出着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平稳运行和提质升级。 目前机械装备行业成熟度高、竞争较为激烈,行业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龙头企业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且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呈现出强者恒强的态势;二是龙头企业积极延伸产品种类,产品多元化,以适应下游客户对全系列产品的需求;三是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及电动化等引领行业趋势,成为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四是行业企业国际化步伐稳步推进,国际化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全球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装备制造业的下游行业也面临诸如行业洗牌、战略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等变革。因此,机械装备制造业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进入重构期。 3、光伏行业 随着我国光伏行业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2年整体保持平稳向好的发展势头。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 2022年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2022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达到 82.7万吨、357GW、318GW、288.7GW,同比增长均超过 55%;2022年国内主流企业 P型 PERC电池量产平均转换效率达到 23.2%;N型 TOPCon电池初具量产规模,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4.5%;HJT电池量产速度加快,硅异质结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创造 26.81%的世界新纪录,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研发及中试取得新突破。 根据 2022年 5月底国家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旨在锚定 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亿干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到 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2022年 6月初发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又再次强调了光伏产业在不同地区、场景的建设和运用。从国家层面来看,光伏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朝阳产业,未来十年国家将通过大力提升光伏装机容量规模来促进行业发展,重塑能源体系。 当前光伏硅片主要分为 P型硅片和 N型硅片,其中 N型硅片为 P型硅片的迭代产品,相比于传统的 P型电池片,N型电池片具有转换效率高、双面率高、温度系数低等优点。 2023年 2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2-2023年)》,资料显示 2022年,单晶硅片(P型+N型)市场占比约 97.5%,其中 P型单晶硅片市场占比降至 87.5%,N型单晶硅片占比增长至 10%。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发展大尺寸高效光伏组件,2022年,156.75mm尺寸硅片占比由 2021年的 5%下降为 0.5%,预计 2024年或将淡出市场;166mm尺寸占比由 2021年的 36%降至 15.5%,且未来市场占比将进一步减少;2022年 182mm和210mm尺寸合计占比由 2021年的 45%迅速增长至 82.8%,未来其占比仍将快速扩大。 2022年年底美国 UFLPA扣押组件开始放行,德国宣布取消 2023年光伏 VAT及所得税,2023年国内组件出口或将持续放量。长期来看,随着硅料价格趋于稳定,以及全球新增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掌握 N型、大尺寸、薄片化技术的厂商或将获得更多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22年,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我国迈入全面建设社会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但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诸如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地缘政治关系动荡不安;国内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高温限电和宏观经济形势严峻等不确定性因素。在此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战略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已有产品结构升级及新项目的投资建设。 1、复合材料轻量化业务 公司是国内较早研发 LFT-D、SMC及 HP-RTM等工艺技术的企业之一,并将这些工艺运用于生产乘用车、商用车的外覆盖件、内结构件等汽车轻量化车身件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的外覆盖件,从而扩大轻量化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应用。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的发展情况与汽车行业整体发展具有相关性,行业地位与公司客户在汽车行业中所处地位具有相关性。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爆发式增长,公司抓住战略机遇,继续致力于巩固存量订单,优化客户结构,与宁德时代、小鹏汽车、宇通客车就电池盒上盖等多个项目达成了定点协议和批量供货,与客户的合作稳中有进。随着双碳政策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将迎来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汽车轻量化业绩有望持续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轻量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 164,857,021.17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26.68%。 2、机械装备业务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发复合材料成型装备的企业之一,自 2010年引进、消化吸收欧洲先进的复材装备技术,并在国产化基础上逐渐开发适用于多种复材工艺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材制品生产线。公司高端复合材料生产线已成功出口北美、西欧等市场。目前,公司 HC系列耐火压机在国内市场销量稳定,并已打入南亚、东欧及中东等国际市场。同时,公司是目前我国墙材压机领域最大、技术最成熟的供应商之一,HF系列墙材压机因设备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故障率低,曾获得“中国建材机械行业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2022年,受公共卫生安全、供给冲击、需求收缩、预期转弱影响,公司机械装备业务营业成本增加,公司克服种种困难,逆风而行终略有寸进,报告期内公司机械装备业务营业收入为 64,461,776.99元,同比上涨 11.25%。 但是,通过多年来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公司机械装备在产品质量稳定性、技术水平及服务等方面得到客户的认可,在市场中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随着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影响逐步减小,国际贸易逐步恢复,大宗商品价格趋于稳定,市场需求有望提高。未来产品将朝着设备高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的趋势升级迭代,公司机械装备业务市场将争取在稳固传统产品的市场份额基础上争取创新,保持市场竞争力。 3、光伏组件业务 公司于 2020年 9月收购赛维电源,开始筹备进入光伏组件行业。公司首期 375MW高效光伏组件实验线于 2020年 12月试生产,并于 2021年正式投产;报告期内,二期 1GW高效光伏组件生产线已完成建设并投产。公司的产品类型包括 156、166、182、210规格电池尺寸的多主栅整片组件、半片组件、双玻双面发电等系列组件,产品主要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工商业光伏屋顶、家用光伏系统、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离网光伏系统等领域。 2022年,由于硅料产能投放较慢,供需错配下硅料价格逐步上升,涨幅一度超过40%,并传导至硅片、电池片、组件各环节,产业链供需紧张,下游环节利润全年受到压制。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投资力度,采取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设以及人员配套等措施,积极推进组件项目建设,开拓市场,公司光伏组件业务实现营收 127,358,191.02元,同比上涨 333.55%。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新余、滁州投资建设“2.7GW N型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和“15GW N型高效光伏电池及 3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光伏电池片是光伏产业链中重要的一环,相比于传统的 P型电池,N型电池具有转换效率高、双面率高、温度系数低等优点。若项目实施顺利,有利于扩大公司光伏电池产能,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对优化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实现规模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有助于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1、采购、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业务导向型的经营模式,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组织;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考核制度,保证物料可靠稳定交付,减少因物料价格波动而带来的成本波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结合市场需求波动,以及针对不同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 2、销售模式 复合材料制品业务主要为复合材料汽车车身及零部件,主要采用直接销售至汽车制造、动力电池制造等企业,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定制化的产品; 机械装备业务采用国内直销,国外“直销+代理”的销售模式,面向国内、国际市场; 光伏组件业务采用“直销+代工”的销售模式,产品直接销售至电力开发、电站 EPC承建商等企业,同时承接优质组件代工业务。 报告期内整车制造生产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继续一路走高,全年国内动力电池装车总量达到 294.6GWh,同比增长 90.7%,在新能源汽车需求量的拉动下,公司的配套汽车轻量化制品的销量同比上涨 26.8%,产量同比上涨 27.17%。2022年公司出口产品受下游订单减少的影响,出口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 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生产经营情况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1、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领域的综合优势 依托公司在复合材料装备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积极向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领域延展,通过对国内外资源的有效整合,构建了从复合材料装备、工艺、材料、模具开发、制品设计到制品生产的完整产业链,具有综合领先优势。公司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以汽车轻量化为主要战略方向,围绕此战略方向,公司进行了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整合,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极具性价比和吸引力的集产品设计、装备制造、模具开发到制品生产一体化解决方案。 2、机械装备专业化研发优势 作为国内全自动液压成型设备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在以液压技术为核心的相关技术装备领域有着长期的研究积累,主持并参与制定多项行业标准。多年来通过密切跟踪全自动液压成型设备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变化,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在稳固传统产品的市场份额基础上,持续通过新产品的开发和传统产品的升级,拓展装备产品的应用领域,利用深厚的技术积淀和先进的制造工艺,不断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3、光伏组件业务专业人才优势 人力资源和人才优势是光伏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的重要保障。人才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的新项目、新业务对各岗位的任职能力和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人力资源根据光伏组件业务的特点,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通过内部人员横向板块晋升、外部人才引进,逐步完善各业务板块核心骨干人才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引进了光伏行业具备技术研发、生产等经验的专业人员,建设了一支经验丰富、开拓创新的专业团队,为光伏组件业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在机械、复合材料及光伏领域共拥有有效申请专利 321项,已授权 240项(其中发明专利 144项,已授权 74项;实用新型专利 162项,已授权151项;外观专利 15项,已授权 15项)。此外,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申请的专利曾获得 2项国家优秀专利奖、6项省优秀专利奖。 公司 LFT-D(长纤维增强热塑性材料)全自动模压生产线获得 2017年度建材机械行业科技奖“一等奖”、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及中国纤维复合材料行业第一届创新大会“行业创新奖”。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详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以来,在政策和市场的推动下,本期公司复合材料和光伏业务销售量和生产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2022年 4月 21日,本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2022年 9月 27日,本公司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南平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本 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2022年 9月 28日,本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苏州海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纳入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2022年 12月 7日,本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滁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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