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江苏国信(002608):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4月28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78,079,7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江苏省能源发展规划,致力于成为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强化金融板块服务实体能力,加快落实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发展战略。能源板块方面,公司抓住政策机会,陆续建设射阳港发电百万千瓦煤电项目、滨海港发电百万千瓦煤电项目、沙洲发电百万千瓦煤电项目,另有靖江发电比重,报告期内公司增持江苏新能2.51亿元,持股2.17%。公司深化与江苏新能的合作,持续推进参股金云新能、昊邮新能、昊扬新能和朔州新能等项目建设。随着新业态的发展,探索研究电化学储能、氢能和抽水蓄能等新业态,建成以靖江熔融盐项目为代表的示范工程。金融板块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江苏信托顺应监管导向,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双碳目标等战略任务进行前瞻性布局,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不断增强服务国计民生能力,新型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和服务信托业务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手续费和利润贡献占比逐步提高。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4.58亿元,较期初下降0.54%。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24.39亿元,同比增长12.08%;利润总额2.52亿元,同比增长13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12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89亿元,同比增长84.72%。 (1)能源板块 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分布在江苏、山西两省,在江苏省内已投产的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 788.5万千瓦,全年自发上网电量为367.32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电量占比100%,占比较上年提高14.69个百分点;燃气机组装机容量259.2万千瓦,全年上网电量为48.3亿千瓦时;在山西省内已投产的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396万千瓦,全年上网电量为202.55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电量占比100%,主要是因为苏晋能源送苏电量全部转为市场化电量。2022年苏晋能源送江苏电量1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占“雁淮直流”送电总量的62.8%,为保障江苏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全口径发电量664.65亿千瓦时,其中,煤电机组发电量为615.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燃机机组发电量为49.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9.16%,主要受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天然气价格高涨影响;完成供热量862.33万吨,同比增长18.93%。本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上网电价461元/兆瓦时,同比上涨65.8元/兆瓦时。其中,所属江苏省内煤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461.4元/兆瓦时,同比上涨74.4元/兆瓦时;所属山西省内煤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394.4元/兆瓦时,同比上涨72.4元/兆瓦时;所属燃气机组平均上网电价737.5元/兆瓦时,同比上涨128.5元/兆瓦时。 本报告期内,面对煤价高企困难,公司在按照国家能源保供和江苏省政府能源保供要求,落实地方能源安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加强售电、供热、电力附属产品等业务的拓展,巩固和拓宽煤炭、燃气采购供应渠道,加强燃料成本控制,大幅降低公司筹融资成本,尽力降低燃料成本上升和财务费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15.56亿元,同比增长12.41%,实现利润总额-20.52亿元,同比增长38.06%,主要是因为电价上浮影响。 (2)金融板块 2022年,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不断强化实体经济支持能力,通过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模式,产管理、资产服务及公益慈善信托等转型发展方向,标品投资、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业务获得快速发展,TOF/FOF及固定收益类业务扩量提质,业务体系更加健全。成功发行全国首单高成长主题资产支持票据“徐工保理2022年度1号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成功发行公司首单受托管理的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苏誉2022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该项目也是全国城商行首单信用卡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设立了家族信托部,成功落地了首单丰润致远家族信托;成立“苏信弘善”慈善信托品牌,首期慈善信托-苏信弘善 1号已成立,其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及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本报告期内,金融板块实现营业收入(金融企业报表列报口径) 24.77亿元,同比下降1.78%;利润总额22.13亿元,同比下降1.78%;主要受江苏信托本年股权投资收益较上年略有减少影响;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8.62亿元,同比增长1.4%,信托业务收入略有增长,保持稳定趋势。 截至本报告期末,江苏信托管理总资产规模为3979.66亿元,其中:自营总资产为297.18亿元;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为3,682.48亿元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调增2022年固定资产期初余额19,945,342.84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10,172,124.85元,调增期初少数股东权益9,773,217.99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收入62,744,318.59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成本42,798,975.75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传统能源业务 1、公司拟出资76,500万元,与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用以投资建设“江苏国信沙洲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其中公司持股占比51%。 (二)新能源业务 1、公司拟出资1,605.5万元,与江苏新能、润德公司共同设立新能信悦,以建设和运营盱眙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公司持股占比19%。 2、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国信高邮出资2,298.8万元,与江苏新能、凯西投资共同设立昊邮新能,以建设和运营高邮整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国信高邮持股占比28%。 3、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国信仪征出资2,240万元,与江苏新能、凯西投资共同设立昊仪新能,以建设和运营仪征整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国信仪征持股占比28%。 4、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海发电拟出资1,000万元,与江苏新能、金海环保共同设立金云新能,以建设和运营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其中新海发电持股占比10%。 公司重要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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