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驱动力(838275):2023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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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6:15: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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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驱动力:2023年一季度报告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平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春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
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报告期末
(2023年3月31
日) | 上年期末
(2022年12月31
日) | 报告期末比上
年期末增减比
例% | 资产总计 | 251,814,357.83 | 251,986,025.28 | -0.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3,857,628.91 | 232,830,547.07 | 0.4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82% | 3.34%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7.05% | 7.51% |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3年1-3
月) | 上年同期
(2022年1-3
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上年同期增减比
例% | 营业收入 | 39,110,619.25 | 28,568,911.26 | 36.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7,104.04 | 2,072,317.04 | -51.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07,277.24 | 1,338,587.74 | -2.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7,745.79 | 672,398.83 | 307.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
算) | 0.43% | 0.78%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0.56% | 0.51% | - |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5,181.44万元,较期初减少17.17万元,降低0.07%。其中变化较
大项目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末603.97万元,较期初减少1,521.78万元,降低71.59%。主
要因为:保证资产保值增值,减少了理财投资,增加了大额存单所致。
2、预付账款本期末305.91万元,较上期增加199.20万元,增长186.66%。主要因为:
新工厂产量增加,需要备原材料所致。
(二)利润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1、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911.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4.17万元,增长36.90%。
主要因为:新工厂产量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6.52万元,
下降51.40%。主要因为:(1)新工厂产量增加的多为造血系列3产品,其成本较高。(2)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56.92万元。
(三)现金流量表数据重大变化说明
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06.53万元,
增长307.16%。主要因为:产品销售额增加并加大收款力度所致。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冲销部分 | -569,156.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00,210.70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4,453.5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 81,749.76 | 收益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52,742.71 | 所得税影响数 | 47,430.4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00,173.20 |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普通股股本结构 | | | | | | | 股份性质 | 期初 | | 本期变
动 | 期末 | | | | 数量 比例% | | | | | | | | |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90,194,394 | 56.27% | 0% | 90,194,394 | 56.27%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 22,096,361 | 13.79% | 0% | 22,096,361 | 13.79% | | 董事、监事、高
管 | 0 |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70,083,206 | 43.73% | 0% | 70,083,206 | 43.73%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
管 | 70,083,206 | 43.73% | 0% | 70,083,206 | 43.73%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总股本 | 160,277,600 | - | 0% | 160,277,6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773 | | | | | |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
号 | 股
东
名
称 | 股
东
性
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
股
变
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 期
末
持
有
的
质
押
股
份
数
量 | 期
末
持
有
的
司
法
冻
结
股
份
数
量 | 1 | 刘金
萍 | 境
内
自
然
人 | 53,268,016 | | 53,268 ,016 | 33.2348% | 39,951,012 | 13,317,004 | 0 | 0 | 2 | 刘平
祥 | 境
内
自
然
人 | 35,117,429 | | 35,117 ,429 | 21.9104% | 26,338 ,072 | 8,779,357 | 0 | 0 | 3 | 丹江
口新
机汇
投资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 17,649,37
2 | | 17,649,372 | 11.0118
% | 705,599 | 16,943,77
3 | 0 | 0 | 4 | 广州
三人
行投
资企
业
(有
限合
伙)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 7,453,054 | | 7,453,054 | 4.6501 | 2,862,923 | 4,590,131 | 0 | 0 | 5 | 西藏
猎影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 2,650,000 | | 2,650,000 | 1.6534 | 0 | 2,650,000 | 0 | 0 | 6 | 广州
红果
投资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 1,549,600 | | 1,528,600 | 0.9537 | 225,600 | 1,303,000 | 0 | 0 | 7 | 张小
云 | 境
内
自
然
人 | 1,367,657 | | 1,367,657 | 0.8533 | 0 | 1,367,657 | 0 | 0 | 8 | 广州
弦丰
投资
有限
公司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 1,136,433 | | 1,136,433 | 0.7090% | 0 | 1,136,433 | 0 | 0 | 9 |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客户
信用
交易
担保
证券
账户 | 其
他 | - | | 1,135,367 | 0.7084 | 0 | 1,135,367 | 0 | 0 | 10 | 广州
市白
云投
资基
金管
理有 | 国
有
法
人 | 1,128,126 | | 1,128,126 | 0.7039% | 0 | 1,128,126 | 0 | 0 | | 限公
司 | | | | | | | | | | 合计 | 121,319,687 | 0 | 122,434,054 | 76.3888% | 70,083,206 | 52,350,848 | 0 | 0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刘金萍与刘平祥系夫妻关系。
刘金萍、刘平祥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3.2349%、21.9104%的股份,二人系夫妻关系,合
计直接持有公司55.14523%股份。刘金萍、刘平祥分别通过持有三人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6083%、0.1486%的股份,分别通过持有有机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3522%、0.2348%的股
份,分别通过红果间接持有公司0.0175%、0.0087%的股份,二人系夫妻关系,其直接和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57.5153%的股份,二人均非三人行和有机汇及红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二
人合计可控制公司55.1452%的表决权。
除上述情况外,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 | | | | | | | | | |
三、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事项 | 报告期内是
否存在 | 是否经过内
部审议程序 | 是否及时
履行披露
义务 | 临时公告
查询索引 | 诉讼、仲裁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对外担保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
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
况 | 是 | 已事前及时
履行 | 是 | 公告编号:
2023-003 |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
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
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
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 已事前及时
履行 | 是 | 公告编号:
2022-054 | 股份回购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
押、质押的情况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失信情况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重大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二、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对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做了预计,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已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的《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与2023年第1季度实际发生额对比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 预计2023年发生金 2023年第1季度发 预计金额与实 | | | | | | | 关联交易类 | 主要交易内 | 预计2023年发生金 | 2023年第1季度发 | 预计金额与实 |
| 别 | 容 | 额 | 生额 | 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 | |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接受劳务 | 购买原材料 | 800,000.00 | 29,250 | | | | 合计 | - | 800,000.00 | 29,250 | | | | | | | | | |
行为或事项;
(4)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人或控股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
争,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
同业竞争。
(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
赔偿。”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执行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
2、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
程序。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1)自本承诺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与
股份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并坚决杜绝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股份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避免与股份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作为广东驱动力实际控制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执行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公司
不存在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
3、驱动力租赁场所相关事项承诺
公司及子公司三行生物租赁邝锦辉位于广从十路登塘工业区9号之三厂、广从十路登
塘工业区9号之四厂的厂房。上述厂房系村民邝锦辉承包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第
五经济社土地后自行兴建,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2014年3月3日,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
镇登塘村民委员会出具《产权具结书》,确认厂房已对外出租。2017年9月13日,广州市
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证明该厂房在未来五年不会被限期拆除,将会持
续正常经营。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如有关部门就公司及子公司所租赁场
地未履行相关报建程序追究公司及子公司的责任,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将对因此产生的经济
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因租赁合同无效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实际控股股
东愿意予以全额补偿。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平祥、刘金萍出具《承诺函》:“如在租赁期内
因租赁厂房拆迁致使公司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将由本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保证公司不 | 因此遭受损失。”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因租赁厂房拆迁情况而造成损失,后续公司
将继续执行租赁场所相关事项的承诺。
4、缴纳社保承诺
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该等员工多来自农村,自
愿不缴纳。针对前述情形,公司将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积极动员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公司因未能遵守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法律
法规而被有权政府部门要求缴纳罚款、补缴相关款项、滞纳金以及被要求承担其他经济赔
偿责任的,其将在公司收到有权政府部门的生效决定后,及时、足额地将等额与公司及子
公司被要求缴纳、补缴的罚款、款项、滞纳金以及其他赔偿款支付给有关政府部门或公司,
以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员工已全部缴纳社保(省外户籍员工自行
在当地缴纳社保的情况以及当月入职的除外),后续公司将继续执行缴纳社保的承诺。
5、资金占用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1)自本承诺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与
股份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并坚决杜绝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股份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避免与股份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作为广东驱动力实际控制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承诺继续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规定,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执行上述资
金占用的承诺。
6、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刘平祥、刘金萍承诺:“1、自发
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
规定。2、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在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 |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六个月。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
权、除息调整)。4、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被认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5、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机汇、三人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1、
自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
上述规定。2、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
合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
步减持。本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企业/本人
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3)发行人监事全渺晶、曾秋丽、程龙梅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2、发行人股票在精
选层挂牌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精选层
挂牌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在前述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4、前述第1 | 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被认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5、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
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本人不
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发行人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时春华、副总经理陆应诚承诺“1、自发行人股
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
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2、
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在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
月。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
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4、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被认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5、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
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刘会祥、刘建祥、李长海、刘德程、刘德鹏、吴会玲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 | 遵守上述规定。2、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未履行该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7、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且公司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精选层挂牌的,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
股价的预案。详见2020年05月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披露的《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8)
8、关于欺诈发行挂牌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
挂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向
不特定合适投资者公开发行到精选层挂牌条件而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违反
前述承诺,且发行人已经发行到精选层挂牌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
在一定期间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9、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二、若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
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替代原
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当
回避表决。同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
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
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主
要内容如下: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
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二、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同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
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
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
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
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5、本人违反公开承诺及公开发行说明书其他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对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
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
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上述承诺及相关措施不因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刘金萍、刘平祥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作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替代
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
当回避表决。同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按需通过发行人或本公司法定信披渠道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
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
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将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本公司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
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三、如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
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
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10、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情形的在精选层挂牌后利润
分配政策,并在精选层挂牌后届时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二、本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及《广东驱动力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
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该满足该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倘若届时本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草案)》及《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之规定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则本公司应遵照签署的《关
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 |
第四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3,068,088.64 | 15,681,143.54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39,742.84 | 21,257,590.06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17,624,801.20 | 19,745,188.45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3,059,110.50 | 1,067,158.90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3,631,882.02 | 2,980,052.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2,934,217.91 | 14,591,954.56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59,157.31 | 764,336.04 | 流动资产合计 | 57,017,000.42 | 76,087,424.31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债权投资 | 121,398,282.53 | 101,020,670.90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913,696.00 | 24,795,311.7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34,044,908.54 | 35,494,848.69 | 在建工程 | 7,847,782.89 | 7,627,569.8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175,211.37 | 无形资产 | 6,127,848.04 | 6,168,142.36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6,701.26 | 245,690.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8,138.15 | 371,156.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4,797,357.41 | 175,898,600.97 | 资产总计 | 251,814,357.83 | 251,986,025.28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4,406,613.55 | 14,061,932.47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416,762.70 | 459,718.7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5,621.10 | 1,253,262.09 | 应交税费 | 569,032.93 | 1,819,441.46 | 其他应付款 | 1,175,454.91 | 1,060,158.26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183,637.09 | 其他流动负债 | | 5,975.16 | 流动负债合计 | 17,673,485.19 | 18,844,125.25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638.51 | 83,638.5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638.51 | 83,638.51 | 负债合计 | 17,757,123.70 | 18,927,763.7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股本 | 160,277,600.00 | 160,277,6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6,210,060.33 | 36,210,060.33 | 减:库存股 | 6,062,383.41 | 6,062,383.41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0,011,603.79 | 20,011,603.79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23,420,748.20 | 22,393,666.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233,857,628.91 | 232,830,547.07 | 少数股东权益 | 199,605.22 | 227,714.4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4,057,234.13 | 233,058,261.5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1,814,357.83 | 251,986,025.28 |
法定代表人:刘平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佳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218,474.03 | 3,154,007.1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39,742.84 | 21,257,590.06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8,152,125.31 | 10,023,768.32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 | 其他应收款 | 102,234,033.57 | 93,353,691.72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6,362,384.04 | 6,978,640.28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1,905.07 | 662,951.88 | 流动资产合计 | 125,538,664.86 | 135,430,649.44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70,950,176.14 | 60,433,989.38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687,406.49 | 37,569,022.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926,833.21 | 978,864.95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87,320.00 | 无形资产 | 125,666.44 | 132,366.46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6,701.26 | 245,023.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0,176.13 | 240,853.3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0,006,959.67 | 99,687,439.80 | 资产总计 | 235,545,624.53 | 235,118,089.24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323,882.95 | 2,401,935.55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65,080.00 | 361,837.5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61,686.43 | 1,063,402.28 | 应交税费 | 521,645.98 | 1,524,239.94 | 其他应付款 | 2,709,656.91 | 2,324,121.26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91,519.15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581,952.27 | 7,767,055.73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638.51 | 83,638.5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638.51 | 83,638.51 | 负债合计 | 6,665,590.78 | 7,850,694.2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股本 | 160,277,600.00 | 160,277,6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6,228,770.82 | 36,228,770.82 | 减:库存股 | 6,062,383.41 | 6,062,383.41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0,011,603.79 | 20,011,603.79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18,424,442.55 | 16,811,803.8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8,880,033.75 | 227,267,395.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5,545,624.53 | 235,118,089.24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1-3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39,110,619.25 | 28,568,911.26 | 其中:营业收入 | 39,110,619.25 | 28,568,911.26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37,911,093.02 | 27,140,635.69 | | | | 其中:营业成本 | 34,549,339.02 | 22,182,986.01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14,039.26 | 11,434.87 | 销售费用 | 2,427,081.52 | 2,251,382.18 | 管理费用 | 1,123,048.21 | 1,790,852.08 | 研发费用 | 706,165.48 | 885,122.06 | 财务费用 | -908,580.47 | 18,858.49 | 其中:利息费用 | -85,133.30 | 24,110.49 | 利息收入 | -823,447.17 | -5,252.00 | 加:其他收益 | 200,210.7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2,837.78 | 342,850.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8,384.28 | -56,221.0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81,749.76 | 461,077.3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69,851.5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69,156.6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5,316.30 | 2,232,202.96 | 加:营业外收入 | | 0.43 | 减:营业外支出 | | 7,419.6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995,316.30 | 2,224,783.73 | 减:所得税费用 | 16,321.49 | 152,466.6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78,994.81 | 2,072,317.04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
利润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978,994.81 | 2,072,317.0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28,109.23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7,104.04 | 2,072,317.0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5)其他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78,994.81 | 2,072,317.04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 1,007,104.04 | 2,072,317.04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 -28,109.23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法定代表人:刘平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佳 (四) 母公司利润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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