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恒合股份(832145):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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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6:51: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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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恒合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李玉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振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项目 |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 每10股送股数 | 每10股转增数 | 2022年权益分派预案 | 0 | 0 | 0 | 合计 | 0 | 0 | 0 |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 许静宁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莲石湖西路98号院5号楼301 | 电话 | 010-68235097 | 传真 | 010-68235102 | 董秘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公司网址 | www.bjhenghe.com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莲石湖西路98号院5号楼301 | 邮政编码 | 102300 | 公司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bse.cn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主营业务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综合治理与监测服务,公司专
注于大气污染物 VOCs综合防治与监测在石油石化领域的应用,为客户提供设计、研发、生产、集成、
安装调试、数据分析、第三方检测及运维等服务及一体化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油气回收在线监测、油
气回收治理、液位量测、智网监测平台等专业设备及相关服务。公司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
京中关村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荣誉称号。公司拥有核心研发团队,目前
公司已拥有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液位量测系统、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等系统及平台的关键技术和知识
产权,报告期内,公司拥有1项发明专利、7项处于实质审查中的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
软件著作权。产品的主要客户是中石油、中石化、壳牌等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业务遍及京津冀、长三角、
珠三角、川渝等全国多个地区,在石油、石化行业VOCs治理领域奠定了较强的市场地位。
2、研发模式
研发设计环节为公司产品实现功能价值的核心环节。为确保研发方向与客户的实际需求相符,公司
的研发团队与客户长期保持密切沟通,坚持原创性创新和改进创新相结合,引进消化吸收、产学研相结
合,同时公司和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公司设有技术中心,下
设研发部和技术部,研发部负责公司主要产品中的软硬件开发及核心传感器的研发、测试、管理等工作,
技术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集成测试与系统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形成测试报告反馈给研发部,对研发部
的后续研发起一定指导作用。
3、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用于硬件设备装配的基础原材料及设备组合使用的配件等。公司设有采购
部,采购部采取“按需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一般根据与客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及订单,掌握
最新行业政策及动态对市场趋势做出预测,并根据产品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4、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生产与代工生产相结合。自主生产主要集中于软件产品的嵌入、整机装配与调试等环
节。代工生产主要包含硬件设备的生产,产品所含的硬件设备采取定制化代工生产或向市场直接采购相
结合的模式,即公司通过自行设计、代工生产或采购各类模块组件,再对模块组件进行组装和软件嵌入,
最终在客户现场完成安装调试。
5、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模式。公司的经营模式是经过多年业务发展不断完善而形
成的,符合业务发展及行业特点。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国家政策法规、行业竞争情况、客 | 户需求、公司规模、公司发展战略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商业模式较上年没有发生变化。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增减比例% | 2020年末 | 资产总计 | 301,721,785.76 | 303,580,204.31 | -0.61% | 197,782,93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 284,905,708.09 | 286,270,499.13 | -0.48% | 150,778,210.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 | 4.04 | 4.06 | -0.48% | 2.9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68% | 5.26% | - | 22.95%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33% | 5.70% | - | 23.77% | | 2022年 | 2021年 | 增减比例%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53,482,206.29 | 67,847,632.71 | -21.17% | 117,515,38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5,690,208.96 | 16,356,251.15 | -65.21% | 30,701,98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 2,251,422.23 | 11,975,622.07 | -81.20% | 30,141,265.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7,246,542.01 | 50,679,653.12 | -85.70% | 6,269,399.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99% | 9.81% | - | 21.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0.79% | 7.18% | - | 21.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30 | -73.33% | 0.60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 本期
变动 | 期末 | | | | 数量 比例% | | | | | | | | |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21,507,000 | 30.48% | 6,834,750 | 28,341,750 | 40.17%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261,750 | 261,750 | 0.37% | | 核心员工 | 57,221 | 0.08% | 68,905 | 126,126 | 0.18% | 有限售
条件股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49,043,000 | 69.52% | -6,834,750 | 42,208,250 | 59.83%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8,000,000 | 39.69% | 0 | 28,000,000 | 39.69% | 份 | 董事、监事、高管 | 6,357,000 | 9.01% | -321,750 | 6,035,250 | 8.55% | | 核心员工 | 1,813,000 | 2.57% | -113,000 | 1,700,000 | 2.41% | 总股本 | 70,550,000 | - | 0 | 70,550,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9,538 | | | | | |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 股
东
名
称 | 股东性
质 | 期初持股
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
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 期末持
有无限
售股份
数量 | 期
末
持
有
的
质
押
股
份
数
量 | 期
末
持
有
的
司
法
冻
结
股
份
数
量 | 1 | 王琳 | 境内自
然人 | 17,150,000 | 0 | 17,150,000 | 24.3090% | 17,150,000 | 0 | 0 | 0 | 2 | 李玉
健 | 境内自
然人 | 10,850,000 | 0 | 10,850,000 | 15.3792% | 10,850,000 | 0 | 0 | 0 | 3 | 陈发
树 | 境内自
然人 | 5,703,000 | 0 | 5,703,000 | 8.0836% | 5,703,000 | 0 | 0 | 0 | 4 | 段娟
娟 | 境内自
然人 | 5,250,000 | 0 | 5,250,000 | 7.4415% | 5,250,000 | 0 | 0 | 0 | 5 | 王妙
楠 | 境内自
然人 | 1,700,000 | 0 | 1,700,000 | 2.4096% | 1,700,000 | 0 | 0 | 0 | 6 | 北京
瑞瀛
湖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海南
海瑞
斯创
投资
合伙
企业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1,100,000 | 0 | 1,100,000 | 1.5592% | 0 | 1,100,000 | 0 | 0 | | (有
限合
伙) | | | | | | | | | | 7 | 晨鸣
(青
岛)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青
岛晨
融柒
号股
权投
资管
理中
心
(有
限合
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1,500,000 | -682,000 | 818,000 | 1.1595% | 0 | 818,000 | 0 | 0 | 8 | 龚道
勇 | 境内自
然人 | 2,000,000 | -1,292,800 | 707,200 | 1.0024% | 0 | 707,200 | 0 | 0 | 9 | 陈丽
雅 | 境内自
然人 | 665,000 | 0 | 665,000 | 0.9426% | 498,750 | 166,250 | 0 | 0 | 10 | 陈焱
辉 | 境内自
然人 | 620,000 | 0 | 620,000 | 0.8788% | 620,000 | 0 | 0 | 0 | 合计 | 46,538,000 | -1,974,800 | 44,563,200 | 63.1654% | 41,771,750 | 2,791,450 | 0 | 0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李玉健与王琳系夫妻关系;陈发树与陈焱辉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上述股东
间无关联关系。 | | | | | | | | | | |
2.5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玉健、王琳夫妇,认定依据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王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李玉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王琳、李玉健为
夫妻关系,李玉健、王琳夫妇合计持有恒合股份 28,000,000股,占恒合股份总股本的 39.69%,可以实际
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为 39.69%,为恒合股份控股股东。同时李玉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琳
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对公司实际经营有决定性影响,因此,认定李玉健、王琳夫妇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李玉健,男,1965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8年 7月至 2000
年 2月,任职于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总经理秘书、工程部
经理等职;2000年 2月至 2000年 6月,筹备设立北京恒合信业技术有限公司;2000年 6月至 2014年
10月,任职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 10月至今,任职于北京恒
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
王琳,女,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1998年3月,任职
1998 3 2021 6
于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年月至 年月,任职于北
京恒合信通科贸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00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职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有限公
司,担任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担任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
李玉健 王琳
15.38% 24.31%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李玉健 | | | | | | | |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变化
事项 | 是或否 |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经营情况变化 | |
3.2 其他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是 √否 |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
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
例% | 发生原因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 保函保证金 | 500,000 | 0.17% | 保函保证金 | 总计 | - | - | 500,000 | 0.17%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保函保证金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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