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浙能电力(600023):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拟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3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6%。截至 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5.6亿千瓦,同比增长 7.8%,火电装机容量为 13.3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 12.7亿千瓦,同比增长 13.8%,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 49.6%,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其中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43.8%,煤电发电量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充分发挥了煤电兜底保供作用。 国家能源局《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蓝皮书》)提出,当前至2030年是新型电力系统加速转型期。煤电作为电力安全保障的“压舱石”,继续发挥主体电源的基础保障作用。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较长时间内煤炭在能源供给结构中仍将占较高比例,煤电作为煤炭清洁高效的利用途径之一,仍是电力系统中的基础保障型电源。2030年前煤电装机和发电量仍将适度增长,并重点围绕送端大型新能源基地、主要负荷中心、电网重要节点等区域统筹优化布局。为支撑“双碳”战略和系统稳定运行,煤电机组通过灵活性改造和节能减排改造,逐步向清洁低碳化转型,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 《蓝皮书》指出,当前国际局势依然复杂多变,能源价格高企,动力煤、天然气等大宗商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国内煤炭、天然气供应紧张,价格持续高位,火电企业经营存在困难,叠加能耗双控以及水电出力的不确定性,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价机制研究》,2022年 1~9月,全国煤电机组前三季度亏损总额接近 950亿元。 国家深入推进煤价电价改革。首先是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下限保煤、上限保电”的原则,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同步明确煤、电价格可在合理区间内有效传导。同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全部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扩大为原则上不超过 20%,高耗能企业不受上浮 20%限制;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创新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 《报告》预测,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增速比 2022年有所提高。正常气候情况下,预计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9.15万亿千瓦时,比 2022年增长 6%左右。预计 2023年新投产的总发电装机规模将再创新高,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28.1亿千瓦左右。 公司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主要从事火电、气电、核电、热电联产、综合能源等 业务,管理及控股发电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发电企业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包括售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及燃料价格等,受国家政策、经济运行形势、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影响较大。 2022年 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三项重点政策措施:1、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2、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3、提出三项保障措施,健全煤炭价格调控机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 1,519.8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1,436.8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 3.41%和 3.38%;实现用户侧供热量3,074.77万吨,同比 5.35%;实现营业总收入 801.95亿元,同比增长 12.83%。由于燃料成本居高不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8.22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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