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大丰实业(603081):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81 公司简称:大丰实业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5元(税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73);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 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中的“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3599)”。根据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公司所处行业主公司自成立以来,便一直以“引领文体产业、传播美好幸福”为企业使命,历经三十载,发展成长为全球领先的文体旅产业整体集成方案解决商,集文体旅创新科技和文体旅赋能服务于一体的平台企业,构建文体旅智能商业生态系统的文化平台。近年来,公司积极向文体旅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开启了从高端智造向内容创意和运营服务延伸的产业创新升级之路。随着产业链逐渐完善,公司已打造了创意、科技、数字、运营四大业务平台,各平台业务横纵联合、高效融合,探索文体旅产业与数字经济相结合的创新型业务,进一步提升产业链高度。 作为专业从事文体科技装备、数字艺术科技、轨道交通装备等业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创意、研发、试制、生产和检测基地(或研究院),综合实力雄厚。尤其在智能舞台领域,通过多年品牌服务积累和技术创新沉淀,公司已成为行业龙头。 文体科技装备业务主要包括:智能舞台、智能座椅、灯音工程、数字场馆等核心产品的研发、智造与安装;以创新科技产品为核心的高端智能文体场馆(含智慧物联网和数字平台)、文体旅城市核心地标、泛文体综合体(多馆合一)的咨询规划、投资与建设运营等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文体旅产业策划咨询、特色文体活动(文化节、艺术节和赛事)、品牌 IP策划推广、文化大数据及运营等服务。典型案例有央视春晚(连续 24年)、新中央电视台大剧院,北京鸟巢体育场、杭州奥体中心、G20杭州峰会、金砖厦门峰会、上合青岛峰会、上海世博会、迪拜世博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主会场、建国 70周年、建党百年、中国艺术节主会场、金鸡百花奖主会场、最大的室外秀场“中国出了个毛泽东”、最大的室内秀场武汉汉秀、全球最大戏剧聚落群“只有河南”等。 数字艺术科技业务主要是为文化综合体与城市光影文化、历史文化街区复兴与夜间经济、景区提升与文化小镇开发提供形象升级、文化光影秀、沉浸式演艺空间、综合艺术水景、虚拟互动体验、艺术亮化、多媒体艺术装置等文化创意策划、产品、服务与系统解决方案。典型案例有首个文商旅综合体中的数字秘境-全球最大免税城海口国际免税城、雅加达亚运会闭幕式“杭州时间”、无锡拈花湾动态雕塑、贵州安顺山里江南《夜书?今生缘》、临安苕溪光影秀、厦门星际酒吧、泰州意象凤城、梦回龙游、金砖厦门峰会海沧湖“白鹭水秀”、山东烟台葡萄酒文化街、韩城水秀“黄河魂”、济南“大明湖秀”、南京中华门投影秀、诗话西溪等。 轨道交通装备业务为城轨、城际、高铁、普铁车辆配套、轨道工艺设备、旅游观光车提供设计研发、系统集成产品和服务,集设计、生产、安装、售后于一体,助力交通新经济。轨道交通装备以内装为基础,以轨道座椅、铁路装备为重点发展方向,与中车长客、四方、浦镇、株机、唐客、大连机车,以及阿尔斯通、庞巴迪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坚定不移的实施名配角战略。公司已承接 CRH动车,宁波、杭州、广州、武汉、重庆、昆明、贵阳等地铁,长沙磁悬浮,以及印度、巴西、阿根廷、菲律宾等国内外轨道交通项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见公司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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