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亚玛顿(002623):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从最初国内首家研发和生产应用纳米材料在大面积光伏玻璃上镀制减反射膜到国内率先一家利用物理钢化技术规模化生产≤2.0mm超薄物理钢化玻璃、超薄双玻组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以及依托现有技术优势在 BIPV建筑一体化、节能建材、电子消费类产品等领域的开发和拓展,实现了公司多元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公司主营产品为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光伏电站业务、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公司产品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分析客户订单的产品需求量,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最终为客户提供其所需要产品。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产品质量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光伏电站业务 公司采取与 EPC工程建设方合作模式,即由 EPC工程建设方负责电站项目的前期电站开发、工程建设等,公司主要是提供超薄双玻组件以及电站建设融资借款。建成后的电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电站项目进入运营阶段,通过将太阳能转化电能、输送并入地方电网,实现电力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始终秉承“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核心价值观,在不断提升公司在玻璃深加工产品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份额的同时,依托现有技术优势加强在 BIPV建筑一体化、节能建材、电子消费类产品等领域的开发和拓展,延伸产品多元化布局,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公司在凤阳硅谷原片玻璃稳定供应以及安徽分公司深加工产能效率不断提升地前提下,公司光伏玻璃产量和销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加快了公司附加值更高的新产品开发及市场投入,充分发挥公司在玻璃深加工领域积累的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凤阳硅谷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2月启动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披露了重组报告书。 鉴于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受到俄乌冲突、通胀加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原材料和燃料均承受了较大的成本上升的压力,加之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等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各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与沟通,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2年12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股份回购事项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9.94元/股(含)【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原“不超过30.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29.9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5,354,2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69%, 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3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54,922,575.44元(不含交易费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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