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金冠电气(688517):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17 公司简称:金冠电气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109,1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221,83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34.53%。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过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服务于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主要为用户提供交、直流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智能配电网系列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自主创新,通过多年积累,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河南省特高压输变电保护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超特高压试验室,是全国绝缘子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电力行业过电压与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主持和参与了十多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子避雷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先后参与了 40余项国家电网重点工程。 公司核心产品有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智能高压开关柜、一二次融合环网柜(箱)和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等,主要服务于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公司避雷器产品生产历史悠久,在国家电网集中规模招标中 35kV-750kV电压等级市场的累计中标台数位居前列。客户涵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铁路集团、中国中车、国家电投、国家能源等大型企业。 2021年以来,公司开展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工作,报告期内已实现批量生产和供货。公司子公司金冠智能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桐柏县、方城县、唐河县等地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公司开展了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工作。报告期内,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产品已应用于内乡县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及工商业储能项目,公司将持续拓展增量配电网项目及工商业储能项目。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和理论研究,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研发团队,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以北京、西安、郑州、深圳研发中心为抓手,奠定研发基础,持续优化电阻片工艺、扩充避雷器产品系列,提升配网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等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产学研结合方面,公司建设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持续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科技项目,分别与西安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开展科研合作与技术交流,充分利用科研机构和院校的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2.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建设 SRM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供应商准入体系,加强供应链管理,增加与关键供应商的联系,同时扩大供应商资源引入渠道,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控制供应链节奏和原材料库存水平。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定制化服务和常规产品安全库存+市场预测备货形式提升产品履约能力。公司基于ERP系统、OA系统等信息化手段,自行开发了产品履约管控的《生产一条线管理》系统,形成了从产品中标、合同评审、计划下达、智能排产、采购到货管理、生产进度管控到产品交付的履约全链条管理。 通过上线 MES系统,实现生产加工的全程跟踪,使生产过程透明化,提升生产效率。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按照作业指导文件进行规范操作,对外购物资、半成品、成品实施全面质量管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模式,主要通过投标、商务谈判的方式获取订单。 1)输配电设备产品:客户主要包括国家电网及附属公司、南方电网及附属公司、发电企业集团、电气成套设备制造商、大型工矿企业等。对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发电企业集团客户,公司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对于电气成套设备制造商、大型工矿企业等客户,公司通过投标或商务洽谈签订合同后按订单供货。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公司主要聚焦县域充电桩市场,通过投标或商务洽谈获取订单。为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各县域相继规划布局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并由政府平台公司对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公司积极参与投标。 3)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公司重点为增量配电网项目及工商业储能项目提供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通过投标或商务洽谈获取订单。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输配电设备产品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电网投资建设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基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规划建设特高压工程“24交 14直”,涉及线路 3万余公里,变电换流容量 3.4亿千伏安,总投资 3800亿元。2023年国家电网预计投入电网投资 5200亿元以上,根据国家电网规划,特高压线路投资额有望超过 1000亿元,2023年预计核准“5直 2交”,开工“6直 2交”,特高压直流开工规模为历史最高值。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2022年元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 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对充电桩需求的增长结合“新基建”与“稳增长”等政策的支持与补贴,有望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维持较高增长率。目前,国内充电桩受政策及行业技术、新能源汽车的普及等综合因素影响,未来 3-5年都将处在一个快速成长阶段。 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预测,到 2026年底,我国充电桩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2,870.2亿元,五年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 37.8%。 2023年 2月 3日,工信部等八部门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新增公共充电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比例力争达到 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 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加大智慧出行、智能绿色物流体系建设,促进智能网联、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 3)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 在“双碳”背景下,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趋势日益显著。电化学储能系统电池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效率等性能水平持续改进,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产业链日趋成熟。 根据 CNESA(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全球储能项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球储能市场继续高速发展,新型储能新增投运规模首次突破 20GW,达到 20.4GW,是 2021年同期的 2倍。 中国、欧洲和美国继续引领全球储能市场的发展,三者合计占全球市场的 86%。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首次突破 10GW,达到 13.1GW/27.1GWh,其中,仅 2022年新增装机就达到7.3GW/15.9GWh,新型储能新增规模创历史新高。 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技术突破和经济合理是储能发展的两大关键,找准储能应用场景是储能科学发展和调用的基础。从机制层面来说,丰富完善电力市场尤其是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扩大辅助服务市场规模,为储能提供价值实现方式;从技术层面来说,技术成熟经济合理是储能规模化应用的前提。储能要实现规模化发展应用,未来发展方向是高安全、低成本、大容量、高效率、集中式。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输配电设备产品 公司是中国避雷器行业的知名企业,多年从事避雷器研发制造,技术水平先进。避雷器系列 产品涵盖交直流、全电压等级,是国内超特高压交直流避雷器领域先进企业。2019年 11月,公 司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产品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并于 2022年 10月顺利通过复 核。2021年公司被河南省工信厅认定为 2021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紧跟智能配电网的发展趋势,自主研制了以智能高压开关柜、一二次融合环网柜、一二 次融合柱上开关为代表的智能配电网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在避雷器行业的领先优势,坚持“固本生新”的研发理念,一方面对现有产品系列进行更新和升级,进一步巩固及提高行业竞争地位;另一方面,深入市场调研和分析,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布局未来新兴产品领域,从而抢占行业发展先机。 2)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 公司借助北京、西安、郑州、深圳研发中心的研发力量,专注于大功率电力电子在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方面的应用,在充电控制、功率分配、功率变换拓扑、双向实现电网互动、接入光伏/储能电池,提升高峰期充电体验等方面发力,研发高安全、高可靠、高效率的充电桩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金冠智能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桐柏县、方城县、唐河县等地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3)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 公司的电化学储能系统核心产品有电池系统、变流升压系统、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已应用于内乡县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以及工商业储能项目。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输配电设备产品 ①避雷器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新材料和新配方。避雷器研究领域是高电压技术和材料科学的交叉领域。避雷器的核心元器件电阻片的通流容量、残压、电位梯度、老化等电性能与原材料和制备工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对新材料和制备工艺的研究,引入性能更优的材料作为电阻片的功能性材料,这成为避雷器发展的一种趋势。 智能制造。智能化是制造自动化的发展方向。在产品制造过程的各个环节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工艺过程设计、生产调度和故障诊断等。通过制造过程智能化,降低工艺偏差率,提高产品质量。 智能避雷器。智能避雷器以微型电子芯片作为技术核心,可实时感知避雷器内部状态,记录并上传各类运行工况下的数据,实现避雷器运行参数可视化及智能诊断。 ②配电网设备行业发展趋势 标准化;智能化;环保化。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发展趋势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的战略方向,提出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目前充换电站建设存在很大缺口,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瓶颈,得益于新基建的投资拉动,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速,市场发展空间巨大。《规划》中还要求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加快形成城乡公共充电网络。而当前大部分公共充电桩都集中在一线、新一线城市,二三四线城市的充电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尤其是县城及乡镇,充电难成为乡镇百姓的痛点。因此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日趋完善,充电桩行业将呈现出以下五大发展趋势: 一是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加速形成; 二是大功率充电技术研发加快,400kW以上大功率充电设施逐步应用; 三是重点区域车网互动商用试点落地,探索更多商业运营模式; 四是公共充电服务行业由“粗放化布局”向“精细化运营”转型; 五是充电场站运营向一站式服务转型,探索新型商业生态。 3)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新型储能发展呈现出三方面的特点:多元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规模化发展趋势更加强劲、产业化发展稳步推进。同时,新型储能发展还需要重点统筹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建设与使用的关系;二是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三是发展与安全的关系。 在新能源大发展的背景下,在安全得到保证、成本持续下降的推动下,电化学储能行业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十四五”期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的落实、现货市场的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实现大规模并网、分布式能源体系的完善、电动汽车的快速普及以及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完善等将持续推动电化学储能市场规模稳步攀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622.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84.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15.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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