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000623):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过认真研究,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敖东胶囊有限公司及吉林敖东瑞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和了解,结合我们的认识和判断,我们认为吉林敖东胶囊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吉林敖东瑞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有助于优化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和控制经营风险。本次吸收合并后,吉林敖东瑞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吉林敖东胶囊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吉林敖东瑞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毕焱、李鹏、肖维维 2023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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