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精工科技(002006):2023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合并营业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13.07%、113.34%、89.76%,主要原因在于:公司报告期内致力于新材料装备的核心部件“国产替代”以及降本增效工作的有效推 进,加上报告期内盈利能力相对较高的新材料单台套设备销售增加,因此报告期同比主导产品盈利能力提升较多,使得 报告期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增长较多;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及节流创收等工作的有效实施,使得报告 期四项费用开支总额同比下降21.82%,从另一方面提升了报告期的经营业绩。 2、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20.36万元,同比下降149.09%,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公司新增材料款 项支出增加以及各项税费支出增加较多等所致。 3、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8.43万元,同比增长298.26%,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到期后不再新增等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于2019年9月6日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019年 9月 17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 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20年 8月 14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 0603破 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 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 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2年 4月 15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确定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精工科技中 的 13,650.2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工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等 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2022年 5月 31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 告》,最终确定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2022年 6月 30日,精 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签署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2年11月1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经各表决组表决并通过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1月28日,柯桥法院裁定批准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 中建信将支付重整投资对价为1,184,928,364.61元取得精功集团持有的精工科技13,650.2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该等股份将全部转入中建信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公司;精功集团持有精工科技的剩余 530.74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将置入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 号(以下简称服务信托 1号)。2022年 12月 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建信浙江公司、精功集团分别编制完成了《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3年2月8日,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方支付的 全部重整资金,其中包括重整方为取得精功集团持有精工科技的 13,650.24万股股份(占精工科技总股本的 29.99%)而 支付的1,184,928,364.61元。2023年 2 月15 日,精功集团持有精工科技530.7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7%) 过户至服务信托1号并完成了登记手续。2023年2月 16日,精功集团持有的 13,650.24万股精工科技股份(占精工科 技总股本的 29.99%)过户至中建信浙江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建信浙江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为方朝阳先生。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13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8月9日、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22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8月22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10月8日、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6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1月 29日、2023年 2月 9日、2023年 2月 17日、2023年 2月 1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9-017、2019-024、2019-034、2019-044、2019-046、2019-047、2019-061、 2019-070、2020-013、2020-049、2021-035、2021-050、2022-019、2022-020、2022-030、2022-032、2022-033、2022- 038、2022-039、2022-058、2022-065、2022-067、2022-071、2022-072、2022-073、2023-017、2023-020、2023-022 的公司公告。 2、关于与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事项 2021年 9月 30日,公司与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隆炬新材料)签署了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30 亿元的《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新疆隆炬新材料提供 2台(套)碳纤维成套生产线。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合同项下的首条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累计收到合同货款24,750万元,公司按照合 同履约进度2022年1-12月确认不含税收入27,353.25万元,2023年1-3月确认不含税收入1,850.29万元,合计确认不含税收入29,203.54万元(含税3.30亿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 2021年 10月 9日、2021年 10月 12日、2021年 11月 2日、2021年 11月 6日、2022年 5月 10日、2022年 6月 30日、2023年 1月 10日、2023年 1月 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编号为 2021-051、2021-053、2021-063、2021-064、2022-028、2022-037、2023-008、2023-012的公司公告。 3、关于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事项 2021年 10月 15日,公司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碳纤维)签署了编号为 RC2109290885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和编号为 RC2109290887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 3.10亿元(含税)、3.40亿 元(含税),前述合同总金额合计为 6.50亿元(大写:陆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国兴碳纤维 提供 4条碳纤维生产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合同项下的所有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累计收到国兴 碳纤维支付的合同货款38,210.59元,公司按照合同履约进度 2022年 1-12月确认不含税收入 57,522.12万元(含税6.50 亿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1年 9月 28日、2021年 10月 16日、2021年 11月 24日、2021年 12月 15日、2022年 1月 15日、2022年4月9日、2022年5月14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9日、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2月 3日、2022年 12月 16日、2013年 1月 11日 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1-049、2021-055、2021-071、2021-074、2022-001、2022-018、2022-029、2022-034、2022-040、2022-057、2022- 074、2022-076、2023-009 的公司公告。 4、关于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事项 2021年 12月 28日,公司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签署了编号为 GFTHX211228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6.80亿元(大写:陆亿捌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吉林化纤提供 4 条碳纤维生产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合同项下的 4条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累计收到合同货款5.04亿 元, 公司按照合同履约进度2022年1-12月确认不含税收入49,137.03万元,2023年1-3月确认不含税收入11,039.96万元,合计确认不含税收入60,176.99万元(合计含税6.80亿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1年 12月 29日、2022年 1月 28日、2022年 3月 1日、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1月29日、2023年1月12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1-077、2022-004、2022-007、2022-053、2022-055、2022- 070、2023-010、2023-028、2023-040、2023-042的公司公告。 5、关于中标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8月29日,公司中标关联方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宝旌)公开招标的《年产2000吨高性能PAN基碳纤维2号碳化线建设项目》。2022年9月6日,公司与浙江宝旌签署了《年产 2000吨高性能PAN基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6,780万元(含税,大写:壹亿陆仟柒佰捌拾万元整),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 浙江宝旌提供 1条碳纤维生产线(不包含废气处理设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浙江宝旌支付的合同货款 2,517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2-046、2022-050、2022-051、2022-054的公司公告。 6、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及吸收合并的事项 为明晰公司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核心产业协同发展,2023年1月公司启动了拟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机器人)少数股东权益及吸收合并的事项,前述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和吸收 合并事项将分步实施。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年 1月 1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23-001的公司公告。 7、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建机有限公司事项 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建机有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发挥独立法人优势,增强经营活力,提升管理效率,同意公 司利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将旗下的建材机械分公司单独改制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建机 有限公司。2023年2月2日,经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柯桥市场监管局)审批,公司投资设立的上述 全资子公司名称最终核准为“浙江精工智能建材机械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柯桥市场监管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3-003、2023-015的公司公告。 8、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纺机有限公司事项 2023年 1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纺机有限 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发挥独立法人优势,增强经营活力,提升管理效率,同意公 司利用自有资金 5,000万元将旗下的纺织机械分公司单独改制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纺机 有限公司。2023年 2月 2日,经柯桥市场监管局审批,公司投资设立的上述全资子公司名称最终核准为“浙江精工智能 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柯桥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年 1月 10日、2023年 2月 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23-004、2023- 016的公司公告。 9、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 2023年 2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水平,加快推动公司“碳纤维装备、碳中和(新能源)装备” 等核心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与普通合伙人杭州光速晟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光速晟远)签署《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同 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 5,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份额,认缴出资比例为9.9780%。2023年3月13日,公司与光速晟远等6位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合伙企业已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合伙协议》 的有关约定,缴付合伙企业首期出资款 2,000 万元。 上述事项详见 2023年 2月 22日、2023年 3月 15日、2023年 4月 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25、2023-034、2023-039的公司公告。 1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 2023年 3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鉴 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统一企业视觉形象,公司根据控股股东的安排和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拟对现公司名称由“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由“精功科技”变更为“精工科技”。2023年3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3年3月29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自2023 年3月31日起,公司正式启用新全称“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证券简称“精工科技”,证券代码保持不 变,仍为“002006”。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8日、2023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3-032、2023-036、2023-037的公司公告。 1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3年4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8,188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9.98%,占公司总股本的17.99%)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年 4月 1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23-041的公司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伟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伟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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