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LOF (168701):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4月27日 送出日期:2023年4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68701 指数(LOF)A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4月 3日 上市日期 2020年 5月 6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2年 6月 30日 基金经理 杨志勇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1996年 9月 13日 份额简称 金融科技 LOF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200 5000 不满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其他概况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 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等)、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内依 投资范围 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现金、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等)、货币市场工具、股票期权、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分股 90% 80%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主要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 主要投资策略 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业绩比较基准 5% 后)×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的成分股来实现对标的 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 的表现密切相关。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 场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S 份额()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 ) M< 50万元 1.50% 非养老金客户 50万元≤M< 100万 1.20% 非养老金客户 元 100 M< 200 万元≤ 1.00% 非养老金客户 万元 200万元≤M< 500 0.60% 非养老金客户 万元 500万元≤M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M< 50万元 0.15% 养老金客户 50万元≤M< 100万 0.12% 养老金客户 元 100万元≤M< 200 0.10% 养老金客户 万元 200 M< 500 万元≤ 0.06% 养老金客户 万元 500万元≤M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N< 7 1.50% - 天 赎回费 7 N< 30 0.75% - 天≤ 天 30 N< 365 0.50% - 天≤ 天 365 N< 730 0.25% - 天≤ 天 730天≤ N 0.00% - 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费率 0.50% 托管费 固定费率 0.10% 0.00% 销售服务费 无 0.02% 指数许可使用费 固定费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 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 仲裁费和诉讼费等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 / 的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上 其他费用 市费及年费、基金相关的账户开户费和维护费、和因投资 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注: 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 50,000人民币。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上市交易的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主要包括:(1)高仓位风险;(2)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5)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变更的风险;(6)标的指数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7)标的指数成份股停牌的风险;(8)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9)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的风险;(10)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11)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1)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2)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人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导致基金流动性风险;也可能存在由于上市交易价格与基金净值折价而带来的风险;另外,当 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份额转向场外交易后导致场内的基金份额或持有人数不满足上市条件时,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等详见本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uvasset.com;客服电话:400-983-5858(免长途费)、0769-2282585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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