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御银(002177):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3-03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方面,随着无现金化的发展,以及金融机具行业负增长的现状,公司紧密围绕金融科技为金融服务赋能主线,积 极寻求业务转型机会,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和行业市场而重新进行企业的定位探索。另一方面,在产业集聚的背 景下,公司对自有物业改造,致力打造御银园区品牌的智慧产业园区,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①身处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已成为时代发展主旋律。政府陆续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数智化发展, 加快数字经济建设。2022年 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3年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色化水平。2022年 1月,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印发《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强调 推进金融业数字生态建设。各金融机构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围绕数据、技术、平台等持续加大数字化转型领域资源投 入,构建更稳定、可持续的数字化发展新模式、提升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 公司作为银行业智能化综合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将持续深挖客户潜在需求,不断提高金融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发 挥专业优势,努力寻求金融科技创新变革和转型升级的机遇,为银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②产业园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强力引擎,通过资源共享、高效联动,有效推动产业集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 展。随着相关政策相继出台,产业园区发展有了更加清晰的政策指引和支持。“十四五”时期,广州把发展壮大战略性新 兴产业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工程”;2022年 4月,《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 2025年,广州 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加速提升,形成园区支撑、产业链优化、创新集聚、生态完善的产业创新体系,涌现出一批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产业集群,初步建成联动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创新中心、国家战略性新兴产 业的创新发展高地。同时,国家提出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2022年 4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广 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目标是力争到 2024年,在全市范围内累计培育 5000家市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5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国家级重点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并出台“专精特新”政策专项,加大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 的建设与管理,为科技政策扎实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质量发展。 广州处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综合性城市门户打造核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拥有的物业正处于金融行业聚集的天河区 和科技行业聚集的黄埔区。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规划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广州作为其中重要的一方将迎来更多 新机遇,产业园区是培育科创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广州产业园区发展前景愈加明 朗。 公司抓住机遇,依托自有物业资产,积极调动不动产资源,对现有物业进行改造升级,致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战略 性新兴产业聚集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孵化基地。通过专业的招商及运营团队对园区进行体质增效的改造,依托自主 创新研发技术建设智慧产业园区,建立一系列配套服务业,打造御银园区品牌。不但给园区客户带来深度赋能,助力园 区中小企业的运营发展,而且有利于提高不动产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公司资产价值创造能力。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智能金融设备行业相关运营服务和自有物业打造的产业园运营业务。 ①金融设备产品销售及相关运营服务系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智能化金融设备提供商主要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 为银行业提供智能化及多场景化的解决方案,具体由 ATM产品销售、ATM运营服务和 ATM技术服务等组成。近年来, 随着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移动支付持续发展,银行网点和 ATM网络受到了较大 冲击。公司对 ATM相关业务采取收缩战略,同时将密切关注行业变化及发展动态,根据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情况适时 调整经营策略,谋求创新发展。 ②为提升不动产资源利用效率,挖掘存量资产潜能,释放存量资产活力,公司持续加强对自有不动产资源利用与规 划,布局专业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将园区除自用外的闲置物业打造成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载体平台,助力培育特 色产业集群。目前,公司进行三大产业园区运营,分别为御银科技园、小炬人创芯园与御银产业园。报告期内,公司结 合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分析区域产业规划发展及市场前景情况,对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商差异化定位,积极提升招商能 力以及园区服务能力。依托自主科研创新的先发优势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深入推进不动产运营管理工作,通过产业扶持 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资源对接活动等赋能园区,开拓园区附加配套服务业务,提升产业园区的承载力与吸引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杨文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2,641,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1%。其中,累计存放于 华安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公司股份为 98,207,3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0.08%,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2、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 司持有的参股公司花都稠州银行全部股权转让给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交易 事项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花都稠州银行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完成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6)。 3、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相关条例,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经营与管理需要对注册地址变更为“广州市 天河区高唐路 234号 803房”,就此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证券投资及衍生品 交易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行为规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 2022年 5月 2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及修订上述制度的议案。截止报告期,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公告编号 2022-010)、《关于变更注册地址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 4、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具体情况及未来战略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将御泰信息注 册资本由 9,6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 70.37万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御泰信息 100%股权。目前公司已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5、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 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自动柜员机技术将通过固定资产及货币资金出资方式设立全资孙公司御弘信息,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2,800万元(其中以固定资产出资 2,763.10万、货币资金出资 36.90万)。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并取得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1)、《关于全资孙公司完 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 6、公司于 2022年 8月 25日、9月 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及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将持有的海晟金租 9.00%股份转让给南海集 团,交易价格为 306,000,000 元,截至 2022年 12月 5日公司与南海集团办理完成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并已收到南海集团 支付的第一期款项 16,830.00万元,剩余转让款 13,770.00万元,南海集团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公 司不再持有海晟金租的股份。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 8月 26日、9月 27日、2022年 11月 26 日、2022年 12月 6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2)、《关于转让佛山海晟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获得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6)、《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 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8)等相关公告。 7、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布局,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 2022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取消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御银。本次取消设 立的全资子公司尚未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且公司未实际出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26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取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2-045)。 8、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年 1月 13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未来审计工作需求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 为确保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9)。 9、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要求,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公司独立董 事刘国常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即任期届满,故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离职后不再 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8日、2023年 1月 1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石水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由石水平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独立 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1)。 10、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基于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 财务信息质量。 11、公司经审计的 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年 5月 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经审计的 2022年年度报告,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 9.3.11条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条和第 9.3.8条,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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